洪禹候(安徽省司法厅厅长)
走具有安徽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之路
洪禹候(安徽省司法厅厅长)
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12月9日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使人们发自内心信仰和崇敬宪法法律;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全民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使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贯彻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工作的系列讲话要求,就是要在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植于安徽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在决战决胜全面小康的时代背景下,努力走出一条符合中央要求、体现时代特征、具有安徽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之路,更有力服务“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不断开创“七五”普法工作新局面。
为更好构建法治宣传教育目标考核体系,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安徽省司法厅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部署安排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要求,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努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省直机关效能考核、精神文明创建考核,在全国较早搭建起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价体系,有力推动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深入科学发展。
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是安徽全省范围内一项十分重要的综合性考核,考核的对象是省辖市政府,考核名次直接与各市的项目资金和专项奖励挂钩,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调整相关联,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2012年安徽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一项重要内容,在绩效目标考核120分中占1分,2014年又由原来的1分提升为1.5分。
领导干部是法治建设的“关键少数”,抓住这个群体既能解决重中之重对象学法用法问题,又能起到表率示范作用。2014年,安徽省委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政绩考核,在考核总分100分中占2分,考核对象涵盖各省辖市和全省各个县区。实现了法治宣传教育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民生需求等工作摆在同等位置进行安排、部署和考评,实现了“领导抓”和“抓领导”的工作要求。
法治文明是精神文明的重要支撑,对精神文明建设起着有力的推动和保障作用。2013年,安徽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文明城市和文明县(区)创建考核。在全省各地精神文明创建方兴未艾的热潮中,此举极大地提升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地位,有力扩大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
省直各部门在普法工作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尤其是在贯彻“谁管理谁普法”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度要求下,省直单位对各部门法的宣传实施起着牵头抓总的作用。2015年,安徽省委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省直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其分值在百分制中占2分,重点考核省直单位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宪法及行业法律、法规宣传与普及情况,涵盖三类单位共100多家,为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抓手。
在此基础上,2016年底安徽省委又将普法工作纳入全省“美好乡村”建设考核,其分值在百分制中占0.8分。“美好乡村”建设是安徽省委贯彻中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安徽省委要求到2020年力争全省80%中心村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普法工作纳入此项考核以后,将与这80%中心村各项建设同步推进,到2020年普法载体和阵地将在全省乡村中基本实现高水平全覆盖,积极推动实现由“物的新农村”向“人的新农村”转变。
(一)依托公民旁听庭审,实现由法律法规宣传向法治实践全面延伸。安徽省主动适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内涵的深刻变化,在做好对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宣传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做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一系列法律实践活动的宣传。“六五”普法期间,全面推广肇始于安徽亳州的“万名公民旁听庭审”经验做法,安徽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联合省高院专门出台了《关于在全省组织公民旁听庭审活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省部署开展组织公民旁听庭审活动。2014年将公民旁听庭审工作写进了《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意见》,2015年写进《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省法治宣传教育部门每年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全省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项任务来部署,作为“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江淮普法行”活动一项内容来要求,并作为政府目标管理中考核法治建设的一项内容来考核,做到年初有任务、有部署,年终有考核。各级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意见》要求,加强沟通协调,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按照“确定旁听庭审案件—案件公告—组织旁听—收集反馈意见”四个环节有序实施。全省各地结合实际,细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将年度旁听庭审任务在分解到市、县区法院和司法局的同时,进一步细化到每个法庭和司法所。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全省有近36.5万名公民受到普法教育,基本实现了“审理一个案件,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公民”的普法效果。
(二)依托新媒体新技术,实现教育方式从传统走向现代。积极构建集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网络“五位一体”的宣传格局,打造普法全媒体平台。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巩固传统宣传阵地。省司法厅联合安徽电视台开设“司法连线”栏目,广泛宣传司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省各市县全部实现在报纸有版块,在电视有栏目,在广播有频率和在网络有阵地的“四有”宣传格局。积极推动新媒体在普法中运用,初步形成安徽普法“两微一站一报”(微博、微信、网站、手机报)新媒体普法格局,目前全省建有普法网站100余家,普法微博300余个、官方微信50余个。2014年,省司法厅开通“安徽法治宣传手机报”,每月3次面向全省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县(市、区)党政正职、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发送普法信息,经过近两年的改进完善,手机报已经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法规、提升法治意识的“掌中宝”。
(三)依托“江淮普法行”等主题活动,实现向全对象、全领域扩散,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继续在扩展“国家宪法日”内涵上下功夫,相继开展了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安徽”“ 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举办宪法知识讲座、宪法知识竞赛、宪法宣誓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始终在增强“法律六进”实效上下功夫,在全国较早建立起“法律六进”每一进的工作制度,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考核奖惩。
2012年,安徽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在全国较早出台《关于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全省各地各部门在法治文化建设的主要职责,确定了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路径和任务机制,明晰了资金来源和支持政策,成为安徽法治文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开辟了安徽全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新道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国内首部法治宣传地方性法规《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将法治文化建设载体和阵地、活动的开展、经费的保障等工作要求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成为全省各地各部门必须执行的规范性要求。作为中部省份,安徽省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集中施策,强力推进,做到小步走、快步走、不停步,善做善成。
一是十部门集中发力,整体推进。2013年,安徽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广电局、省旅游局、省文联、省依法治省办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意见》,按照联动推进、分工负责、平衡发展的要求,全方位分解法治文化建设的各项基础工作任务,并明确了序时进度要求。在此基础上,依托省依法治省联络员会议平台建立法治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对法治文化建设做到经常性研究。
二是搭乘全省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安徽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在国内率先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省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明确要积极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生产、展演展播,将法治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切实增强全社会依法参与、依法保障、依法享有公共文化服务的法治意识。2013年,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安徽建设的意见》,明确将法治文化建设与美好乡村建设同步推进,要求各地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同时,将法治精神厚植于江淮大地。
三是集中有限财力干大事,重点推进。主要体现在政策上舍得倾斜,资金上舍得投入,项目上舍得支持。省委省政府明确,法治文化建设资金由各级政府予以保障,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项目,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生产传播以及法治文化设施等费用列入相应文化项目资金,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省“861”行动计划文化产业项目。
在决战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安徽省委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战略出发,高度重视、认真谋划新一轮普法工作。2016年10月13日,安徽省委常委会专门审议通过了安徽省“七五”普法规划,省委书记李锦斌对“七五”普法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抓好“关键少数”,突出示范带动,关注群众需求,实施精准施策,不断健全考核考评体系,着力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体制机制。2016年9月28日,代省长李国英在听取司法行政工作汇报时,专门强调要强化法治教育的有效宣传,积极构建立体宣传载体和模式,进一步扩大受众面和增强长效性。2016年10月30日,在安徽省第十次党代会上,省委书记李锦斌再次强调,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开展江淮普法行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推进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努力建设更加崇法善治公正的法治安徽等系列要求。2016年11月24日,安徽省高规格召开全省第八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玉舟,副省长李建中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高起点启动安徽省“七五”普法工作。
安徽“七五”普法规划与“十三五”规划同期叠加,高度契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安徽省委提出的奋力在中部崛起中闯出新路、坚定地向全国第一方阵冲刺,具有特殊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安徽省“七五”普法工作已经在围绕“建立一个体系,推进四个进一步、实现两大目标任务”上全面推开,即建立具有安徽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推进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进一步增强,实现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一)继续矢志不渝地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
抓好重点内容宣传教育。继续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坚持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发布制度,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实行责任落实定期通报。探索建立法治宣传项目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对责任单位组织实施情况进行定量定性分析,促使普法责任主体抓好履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集体学党章党规、法治讲座等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及其他培训的必训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抓好《全省领导干部年度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办法》的落实,完善安徽干部教育宪法法律知识在线测试系统,做到考法内容有代表性、考法次数有定期性和考法结果有关联性,有效落实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等选人用人标准。
抓好青少年学法用法。与教育主管部门共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落实。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对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在“七五”普法期间,全省将建立起100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抓好农民等群体学法用法。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调研时强调的要引导广大农民自觉守法用法指示要求。结合安徽是农业大省的实际,从维护农村稳定的高度出发,扎实有效并富有创造性地做好农民法治宣传教育,尤其是加强对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照法律、按照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促进农业基础稳固、农民安居乐业。
(二)继续矢志不渝地推进宣传工作创新
全面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强化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以社会热点信息为导向,群众访问信息为主干,以人工智能技术为工具,研发普法语音系统,构建法律法规云平台,实现普法资源合理配置、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法宣考核数据网上统计、结果自动生成、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与群众零距离。继续做好“两微一端”,做到全省普法网站并网高效运行,普法网络集群功能更加完善,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影响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向面上拓展,向基层深化,更加精准对接发展所需、社会所向、群众所盼。
强力推进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创新载体阵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橱窗、法治广场、法治公园等提档升级。在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的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依托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宣传法律,推动普法教育向公共文化场所延伸覆盖。
(三)继续矢志不渝地落实四项制度
“七五”普法期间,安徽省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共同制定《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科学界定和规范各部门工作职责,完善各部门行业的普法清单,明确考核奖惩举措,推动各级司法、执法、宣传、文化、教育、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切实承担起对社会公众、工作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的普法工作“主体责任”,推动各类基层组织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贯穿于基层社会治理全过程。
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到实处。重点依托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率先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率先提高法治素养,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效借助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在省级机关组织开展年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完善学法用法考核评估,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以及省直各单位效能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密集发力,全方位覆盖。
将以案释法制度落到实处。“七五”普法期间,安徽省将着力落实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制度、以案释法宣传讲解制度、以案释法媒体传播制度、公民旁听庭审制度以及以案释法案例库制度等,建立起全省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实现以案释法活动覆盖机关、乡村、学校、企业等各级各类单位和组织,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明显增强,社会知晓率和满意率明显提升。
将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到实处。加强和规范媒体法治宣传专刊专栏建设,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知识,开设空中法治讲堂,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与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建立媒体普法公益广告定期通报制度,保证普法公益广告的刊播版面和时间。
(四)继续矢志不渝地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安徽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行动方案(2017-2019年)》于2016年底正式出台,确定了“七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关键三年的法治文化建设行动目标。力争经过3年努力,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中国特色安徽现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体系,形成与全面依法治省相适应的良好法治氛围,探索出法治文化与德治文化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安徽路径。在这三年里,安徽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住建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法治文化建设联席单位,将依据行动方案,积极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在优秀法治文化作品供给、促进法治文化消费、丰富法治文化活动等方面聚焦发力,争取到2019年全省一半以上县(市、区)、一半以上省辖市建成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县(市、区)和示范市,全面完成“15520”任务目标,全省建立起15个左右省级法治文化创作基地,5个法治文化作品战略联盟,打造20部左右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
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2016年,制定下发《安徽省加强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的意见》,到2020年,实现全省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各项保障措施逐步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蓬勃发展,形成一批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法治文化作品,均等化、普惠性的法治文化活动常态开展,全省法治文化服务资源实现有效发展、共建共享,法治文化广场、农民法治文化公园等设施实现全覆盖。
(责任编辑 赵海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