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平(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张卫平(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障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能够提供充实、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是一个发达法治社会的基本表征。建设法治社会也就必须加强和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本身就是法治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没有充实和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法律也就不能真正有效发挥规范社会、服务于社会的重要作用。
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提升必须依赖于相应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当今社会,硬件的建设及水平还必须依赖于其集约化、数字化和网络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实质是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则为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现代化提供一个坚实的基础。毫无疑问,打造这样一个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对于我国法治建设的实质性推进无疑具有里程碑上的意义。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基本职责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也有职责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建设。司法部顺应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及时提出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要求,明确了推进公共法律平台建设的具体指导思想、目标、基本路径以及切实可行的操作实施方法。我们从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中可以非常清晰地看到,我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目标,就是打造一种具有体系化、多层次、全覆盖的平台。我国目前实际具有的网络技术条件也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建设提供相应的保障。一旦完成这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也就意味着我国法治在法律实际应用层面上了新的台阶,法治建设在实质层面有了大幅度的推进,也将更充分地体现我国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和制度自信。
按照司法部的要求,我国将在2020年总体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要实现这一目标,可以说任务是很艰巨的,不仅需要有大量的物质投入,更需要人们有实现这一目的的责任感、决心和信心,需要各方面的配合、协调,万众一心,坚持不懈的努力,方能达成这一宏大的目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最难在于基层建设部分,因为地域分布广,各地条件差异大,因此,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重点应当在基层。如何保证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效性将是我们必须认真对待的一个问题。另一方面,如何防止平台建设的形式化、空洞化,实现有效的监管也是我们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中必须要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