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大程(司法部副部长)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改革创新形式 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赵大程(司法部副部长)
全国法治宣传工作培训班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和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七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精神,着眼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研究拓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路径,保障“七五”普法各项任务全面落实,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7月26日至27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专题研讨班在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全党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胜利前进。我们要牢牢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出新的思路、新的战略、新的举措,继续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科学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阐述了5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深刻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刻阐明了未来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政方针和行动纲领,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判断、重大举措,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并以此指导和推动各项工作,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抓好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全面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使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一个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科学的法治理论指导下全面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具有鲜明理论特质和实践特色,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最新理论成果,是对中国法治建设实践的理论表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纲领,为我们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关于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2013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全民守法。全民守法,就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2014年10月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进一步强调,“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关于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2013年11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中要求,“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推动全体公民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2015年2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之前,我们通常提的是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在准备这次讲话时,我反复考虑,觉得应该把尊法放在第一位”“只有内心尊崇法治,才能行为遵守法律。只有铭刻在人们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
关于全面贯彻实施宪法。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要求,“要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在2014年12月首个国家宪法日和2016年12月第三个国家宪法日期间分别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宪法实施。
关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和法律权威。2013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强调,“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2014年1月,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逐步改变社会上那种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现象”“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2014年10月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文中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全社会法治观念增强,必须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培育社会成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自觉抵制违法行为,自觉维护法治权威”。2016年12月,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强调,“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使人们发自内心信仰和崇敬宪法法律”。
关于抓住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2013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2015年2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要求,“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高级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和任务的关键所在”。2017年5月,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我说过,对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从其踏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要开始抓”“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强调,“要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不断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
关于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2013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指出,“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2014年10月,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2016年12月,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强调,“要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法律要发挥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道德要得到遵守,必须提高全体人民道德素质。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使人们发自内心信仰和崇敬宪法法律;同时要加强道德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升全社会思想道德素质”“要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道德风尚,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良好风尚的维护者”。2017年5月,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讲话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关于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201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司法部工作汇报时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法治宣传工作“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2014年11月,在福建调研时讲话中指出,“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宪法法律,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等基层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培育社区居民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意识和习惯,使大家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论述,我们首先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握深刻内涵。
(一)确立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战略地位。“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的科学论断,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的战略地位,深刻揭示了法治宣传教育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和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中的基础性作用。我们要深刻理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这一基本定位,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
(二)设定了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的总目标。推动全体公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这是立足全面依法治国,结合我国法治建设实际,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四者相辅相成,是一个有机整体,尊法是灵魂,学法是基础,守法用法是关键。我们要始终着眼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这一总目标,努力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明确了全民普法的关键。领导干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信念、决心和行动,对于全社会树立法治观念,既是价值风向标,更是关键推动力。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就是抓住了全民守法、全民普法工作的“牛鼻子”。我们要深刻认识做好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极端重要性,促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
(四)指明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价值导向。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执政基本方式落实好,把法治中国建设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协同发力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方向。我们要廓清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的思想认识,努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相衔接、相协调、相促进。
(五)突出强调了创新与实效的根本要求。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深刻揭示了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律和实质,准确抓住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要害和关键,鲜明具体地指出了当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紧迫而重大的工作任务。我们要改革创新,持续用力,集中攻坚,切实破解工作瓶颈,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效用。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高屋建瓴,思想深邃,是指导我们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行动指南。认真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是司法行政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责任。我们要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时不我待的奋进精神,以敢于担当的工作勇气,以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抓住普法依法治理事业发展的历史机遇,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奋力开拓,进一步开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局面,为法治中国建设奠定更加坚实的社会基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是凝聚发展动力的重要思想保证,是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推进各项工作必须践行的基本准则。切实增强“四个自信”,是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的内在动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支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就要置身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个总的工作大局,把“四个意识”转化为思想的自觉来审视和对标法治宣传教育事业的职责使命,把“四个自信”凝聚为做好工作的坚强决心和强大信心,自觉肩负起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责任。
(一)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党的司法行政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舆论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建设和舆论宣传与意识形态密切相关,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履行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责使命,首先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握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属性和方向。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首要的和根本的责任就是要宣传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把宣传好、实践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抓紧抓实,教育引导全社会深刻领会其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并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良好氛围和热烈局面,使党关于法治建设的主张成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自觉认知、自觉认同、自觉信守、自觉实践的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
(二)大力普及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而法律有效实施的前提在于全社会广泛知晓法律的内容。法治宣传教育最基本的手段和职能是传播普及法律知识。履行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责使命,要以务实的作风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的主体内容。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深入,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司法体制改革纵深推进,我们制定出台修订修改了一大批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益完善,制定出台修改完善了一系列党内法规,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其领域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方方面面,其步伐只争朝夕、日新月异。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现实的和基本的责任就是要聚焦宣传法律知识,在全社会大力普及日益完善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的主体内容,特别是及时、准确、生动地宣传普及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反应党的意志、体现人民意愿的最新法律成果,让全社会广泛知晓和掌握最新的法律内容,让科学立法的成果真正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三)注重培养中华民族法治素养。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是形式,根本在教育,是通过外在的宣传实现更新人们思想观念的一场革命。人民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共同信仰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内生动力和力量源泉,只有不断养成和提高中华民族法治素养才能为建设法治中国提供长久坚实的思想和群众基础。纵观中国历史,虽然我们国家在人类历史上较早的产生了法治思想,形成了中华法系,但我们也要清醒看到,中华民族的法治底蕴不是那么深厚、法治基因不是那么凸显,法治素养亟待提高仍然是我们要持续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做好法治宣传教育,长远的和历史的责任就是要聚焦移风易俗、育人化心,通过广泛、持久、深入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中华民族法治素养,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在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的同时,树立法治信仰,增强法治意识,使法治成为人们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和生活习惯,真正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让“看得见”的法治形式内化为根植于内心的法治信仰。
(四)有效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与改革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是新形势下互动推进改革和法治的正确路径。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推进法治的基础性工作,始终着眼服务和保障好“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服务大局的现实要求和具体体现。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全民守法和建设法治社会的最有力抓手,是促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重要支撑,是实施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有能力也应当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民,工作组织系统是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工作范围涉及党政军民学全社会各领域,是众多司法行政业务中触角最广泛、作用最广泛的工作门类,有空间也必须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广泛支撑。法治宣传教育一方面要普及法律,更重要的是实践法律,通过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让法律成为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本手段,让法治成为党和国家开展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做好法治宣传教育,重大的和紧迫的责任就是要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效助力。要及时、主动设置议题,引领社会预期,注重宣传以法律形式确定的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成果,为涉及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事项凝聚法治共识,为改革涉险滩、啃硬骨头营造法治环境,为继续开创全面深化改革新局面夯实社会基础,使法治对改革的保障作用更加彰显。
(五)深度融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价值是法治的灵魂,法治是价值的保障。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治宣传教育传播和普及的是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法律行为规范,弘扬和追求的是深植于法律背后的道德价值取向。“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相承接的价值目标和价值准则,承载了中华民族的精神追求,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的普遍愿望,体现了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决定了宪法法律的基本价值取向。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深层的和本质的责任就是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要在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道德风尚,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注重发挥法治对于道德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加快构建充分反映中国特色、民族特性、时代特征的价值体系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六)积极塑造中国良好的法治形象。良好的国际形象是国家重要的无形资产。法治是国际公认的国家治理方式,是全球性大国形象的重要标志。中华法治思想和法律制度曾经对世界产生广泛的影响。早在唐朝,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唐律,就对古代亚洲法典产生了重大影响,成为东南亚各国封建立法的主要渊源,“中华法系”被称为世界五大法系之一。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开启了中国法治新的历史阶段。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对外的和协同的责任就是要在国际社会树立中国良好的法治形象。要紧跟全面扩大开放的新步伐,服务“一带一路”的新需求,敢于担当对外宣传的“开路先锋”,讲述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好中国法治声音,树立好中国法治形象,让世界了解中国的法治成就,增强中国法治软实力和影响力。积极配合中华文化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做好中华传统法治文化的研究与传播,以文化的手段推进国际法治传播能力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承担起肩负的重大责任,在工作上必须做到“四个关注”:
关注工作大局。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基本政治要求。只有自觉服务大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才能在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乘势而上。我们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自觉把普法依法治理放到“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重大战略布局之中,加以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普法重点普什么、用什么方式去普及,依法治理治什么、用什么方式去治理,都要从党和政府的工作部署中去找答案,在服务大局中激发活力。
关注人民需求。满足人民需求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根本价值所在。只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才能有持久的生命力。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工作理念,充分发挥群众在普法中的主体地位,坚持普法为民、普法惠民,一切从群众的法治需求出发,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要为群众需求所谋,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要为群众喜闻乐见,法治宣传教育的成效要让群众来评判检验,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宣传教育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关注法治实践。紧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唯一路径选择。只有高度契合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的法治实践,才能更好融入法治中国建设的全局,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社会效用的最大化。我们要把普法依法治理拓展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将学习到的法律知识运用于法治实践。
关注落地见效。推动各项重要举措落地见效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根本工作目标。只有切实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执行力,把工作落到实处,才能最终实现工作的目标。我们要把中央的决策部署与各地区、各行业的实际结合起来,方案制定要客观可行,部署实施要扎实有力,政策配套要协同到位,督查落实要全程跟进,特别注意抓好“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法治宣传教育落下去、扎住根、结出果。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已开展30多年,既取得了一定成绩,也面临着诸多发展瓶颈,特别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效不强的问题亟待破解。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改革创新,切实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效。
(一)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精准化。目标精准化,就是要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进一步做到科学、精准、高效,推动工作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实现普法依法治理精准化要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
一要以需求定主题。着眼需求,是实现普法依法治理精准化的基本前提。要科学梳理。聚焦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来科学梳理需求,把真正符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目标的有效需求作为谋划工作的依据,做到定位精准。要因地制宜。综合考虑不同地方的经济社会、人文历史、文化民俗、地理环境等因素,有效对接不同地域的需求,宣传形式和内容都要与地区资源禀赋相匹配,要注重借鉴典型示范地区的先进经验。要因人制宜。根据不同普法受众的年龄阶段、知识结构、思维方式、社会身份等,运用受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满足不同普法对象的需求,特别要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普法重点对象,准确把握两个重点群体的共性与个性,以重点对象带动全民普法。要因时制宜。密切关注即时需求,紧密结合社会热议的公共话题、焦点新闻、热点事件、热点案件和法治事件,增强普法的生活化和时代感,用身边的人说身边的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用法治精神来解读百姓身边事、热点事,增强普法的熟悉感和亲切度。比如,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利用《民法总则》出台的有利时机,开办了民法总则网上系列谈,向网民发出了“征集令”,征集“关于民法总则你有什么想问的”,从中整理分析出网民最关心、最需要的民法问题,请专家针对问题进行讲解。网民踊跃参与,仅发出当天,阅读量就达2.9万多人次,收到问题46条,这样的民法总则法治宣传,就能供所求、答所问。
二要以问题为导向。着眼问题,是实现普法依法治理精准化的关键所在。要目标合理。立足于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立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长期性特征,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合理的工作目标,不求大而全、小而全,要充分发挥我们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集中优势兵力打攻坚战,分阶段分领域重点突破,积小胜为大胜,积跬步至千里。要做优产品。始终牢记司法行政机关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注重提高自身普法产品质量,从内容到形式都要注重运用好新闻学、传播学、教育学、心理学等领域的基本规律,多出佳作,多出精品,小切口、大文章,通过小而精、短而精的优秀普法产品吸引社会的精准关注。要借船出海。当前,社会各领域都有一些社会关注度很高的主题活动、文化形式和文娱节目等,其社会影响十分广泛,受众群体相对固定,传播渠道比较成熟。我们要注意筛选,加强合作,借题发力,为其量身定制普法产品或嵌入普法基因,使普法信息借助更广泛的社会渠道精准投递。要引导供给。当前,社会上有大量普法资源,比如微信、微博、百度、知乎等互联网平台上就有海量的法律信息,一些公益团体、民间机构、社会组织和法律服务机构也自发形成了一些带有普法性质的产品。但这些普法资源和产品往往各自为战、杂乱无序,有的甚至与党的主张、国家法律背道而驰。我们要借鉴供给侧改革的思想,通过利益牵引、政策引导、机制保障等因势利导,有效引导和利用好这些资源,让社会力量的投入更加聚焦到我们设定的工作目标上来,形成精准合力。
三要以创新求效用。坚持改革创新,是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精准化的必由之路。要主动适应以自媒体、融媒体为代表的新闻宣传新格局和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新发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从人海战术向科技战术、从传统模式向互联网模式转型,充分发挥现代传媒传递快、覆盖广、渗透强的优势,提高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的能力和水平,深化“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加强普法网站和普法网络集群建设。要积极适应普法对象从“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从单向灌输向双向互动、从显性教育向潜移默化转型,充分尊重普法受众的主体地位,强化运用互动方式,促进普法受众自我普法、自我教育。比如青少年法治教育,全国目前已有3万多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这些基地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了很多互动环节、体验环节,比如提供模拟驾驶、地震环境、消防体验等让青少年通过切实感受来体验遵守规则的重要性,比课堂说教有用得多。
(二)推进普法依法治理重大举措项目化。重大举措项目化,就是在普法依法治理各项重大举措、重要活动的推进过程中,实行项目化管理,使这些工作的任务更清晰、责任更明确、操作更规范、过程更可控、评估更易量化。要统筹考虑、整合资源。以项目化的方式对工作任务定名称、定内容、定目标、定主体、定时限、定责任,以完成项目推动普法工作由软任务变为硬指标。要科学规划、优选项目。上级命题、自主选题与群众点题、联合出题相结合,设定和优选项目。要强化落实、注重管理。把实施项目的目标责任以制度形式进行分解,进一步量化、细化、深化,做到主体明确、分工清晰、层层落实,确保项目计划得到严格执行。要加强督查、全面考评。注重组织有效的督查考核,完善项目信息反馈和效用评估机制,确保项目顺利结项、取得预期效果。
(三)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估体系化。考核评估体系化,就是要设定科学全面的评估标准和量化指标,制定公开公平的评估办法和运行程序,形成客观公正的评估结果及有效的结果运用渠道。要在对自身工作进行考核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对普法社会效果的评估。在开展综合性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探索开展特定地区、特定行业和特定人群的专项评估,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司法执法人员的不同岗位职责,开展针对性更强、更高标准的考核评估。引入第三方评估等机制,让人民群众有序参与考核评估,增强考核评估的客观性和公信力。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推动把普法依法治理考核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增强考核激励作用和刚性约束。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改革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的顶层设计,形成了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普法依法治理总体改革框架。我们要切实增强工作的执行力,全面做好思想、工作、队伍和组织保障,狠抓落实,善作善成,不断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一)推动形成普法依法治理大格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浩繁的社会工程。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印发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局。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和19个省(区、市)制定出台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意见》深入贯彻落实。要加强政策解读。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树立全员责任意识和全程责任意识,使每一位执法者自觉履行普法责任义务,把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要加强指导推动。指导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解决职责不清、责任不明、要求不实等问题。要加强督查考核。组织好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把落实责任制情况列入法治建设考核、绩效考核内容,增加分值权重,确保各项工作责任落到实处。要发挥示范作用。司法行政机关要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把执法和服务的过程变成普法的过程,在落实普法责任制上发挥带动作用。总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认真贯彻落实《意见》为抓手,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的作用,推动形成全党全社会都重视和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大格局。
(二)加强普法依法治理理论问题研究。科学的理论对实践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极大地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迫切要求我们以此为指导更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理论指导和理论储备。同时,经济社会的日益发展、信息技术的不断创新、国际形势的纷繁复杂等,都对做好普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包括宣传实效不强等问题,深层次的原因也是与法治宣传教育理论创新缺乏密切相关,这都迫切需要我们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研究。比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如何更好实现从普法“一线演员”到“幕后导演”的转型;如何更好实现普法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的转型;如何更好实现普法从“硬性灌输”到“潜移默化”的转型;如何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如何把法律真正交给人民,成为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社会的基本手段,成为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本手段等,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对这些带有长远性、根本性、紧迫性的重要课题,我们要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和理论创新,形成一批有分量的理论成果,为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三)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建设。普法依法治理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我们要把讲政治、抓业务、促改革、重自律作为基本要求,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要忠诚可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勤于学习。不仅学习法治,还要了解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各领域的工作,做普法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善于思考。学会用法治的眼光解读社会生活,用中国智慧和眼光阐述世界。要深入实践。自觉到基层和群众中去接触实践,善于从基层总结和发现工作理念和方法。要勇于创新。敢于先行先试,善于拓展新领域、运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要甘于奉献。有以法治建设为己任、功成不必在我的情怀,踏实勤奋,务求实效。要严守纪律。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还要注重分类指导。适应“大普法”工作格局要求,结合普法依法治理专职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制新闻工作者、社会组织普法人员的不同任务和不同特点,打造专兼职相结合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
(四)切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各地司法厅(局)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张军部长在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细、抓实、抓出实效。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和保障机制。要切实加强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配齐配强专门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的职责,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提供重要保证。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围绕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的总目标,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努力开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贺 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