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视域下强化党执政根基问题研究
——当前党员学习遵守维护党章现状分析与政策建议

2017-01-24 21:12课题组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党章法规党组织

课题组

(中共湖北省襄阳市委党校,湖北襄阳 441021)

党章视域下强化党执政根基问题研究
——当前党员学习遵守维护党章现状分析与政策建议

课题组

(中共湖北省襄阳市委党校,湖北襄阳 441021)

党章视域;党执政;研究

国有国法,党有党章。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根本大法,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最高规则。十八届六中全会进一步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如何确保更有效、更主动、更自觉地学习遵守维护党章,进一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执政根基,这是摆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面前的重大课题和紧迫任务。在多视角充分调查研究并认真分析湖北省党员学习遵守维护党章现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探索可供选择的路径,初步提出了一些可供参考的政策建议。

十八届六中全会进一步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一定意义上,十八大后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无不是严格执行党章、坚决纠正与处理违反党章党规党纪行为的过程。 如何确保更有效、更主动、更自觉地学习遵守维护党章,进一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执政根基,这是摆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面前的重大课题和紧迫任务。为此,课题组就三个部分,即:针对党章意识淡化的现状,寻求唤醒党员党章意识的路径,增强学习遵守维护党章的有效性;针对基层组织弱化的现状,寻求提升整体功能建设的路径,增强学习遵守维护党章的主动性;针对党章监督虚化的现状,寻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路径,增强学习遵守维护党章的自觉性。在多视角充分调查研究并认真分析湖北省党员学习遵守维护党章现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探索可供选择的路径,初步提出了一些可供参考的政策建议。

一、增强党员党章意识方面

1.党章意识淡化的现状分析

植根于内心深处,作用于一言一行,这种建立在对党章的深刻理解和自觉践行基础上的自觉意识,即谓党章意识。借党建考核之机,课题组就学习遵守维护党章的情况对某市44个机关党组织进行了一次调查与测试。其中,在职党员7025人,接受调查与测试的有4200名,占近60%。调查采取指定人员座谈会、随机人员问答和查看台帐记录等形式展开;测试采取A、B、C三套试卷随机抽调,闭卷独立完成,现场改卷当面反馈的形式进行。从调查与测试的情况看,有的党员不知道党章有多少条文,不了解党章在党内法规的地位;有的党员把党章看作是抽象的“条条”,对党章学习不深、理解不透;更有甚者淡化党章意识违背党章规定却浑然不知。总之,一定数量的党员党章知识匮乏、党章意识淡化。而党员党章意识“沉睡了”的实质,是党的观念、理想信念的淡漠。这一问题,不仅农村社区有、国有企业有,而且政府部门也有,就连一些党委及党的工作部门也存在。分析党章意识淡化的原因,主要在于:

一是历史因素。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人民大众受长期封建专制思想影响,法制观念不强,致使一些党员在内缺少对规则制度的敬畏之心, 而在党内的突出表现就是忽视党章。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某些党员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产生了疑虑,对实现共产主义感到迷惘。

二是功利因素。党章要求党员端正入党动机,不断修炼思想。但受市场经济驱动,有的入党动机明显带有功利性。有的党员挂着党员的牌子,没有党员的样子。在党的血管里流动着带病毒的血液,潜在危险注定硬伤党的肌体。有的甚至不信马列信鬼神,不看社会主流,站在党的队伍里反而成为落后分子的帮手。

三是环境因素。就当下学习遵守维护党章而言,整体上看我省党员透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虽已取得实际成效,但有的热情还不是很高,持之以恒意识和浓厚环境氛围还没有真正形成。有的随着党龄的增长,与组织越来越疏远,党章意识也在渐渐地消退。有些基层,党旗缺乏飘红,党员缺乏活动,活动缺乏平台,引导缺乏规范,加之受一些神秘的党内教育、低俗的社会文娱、扭曲的花边新闻乃至敌对势力渗透等因素影响,让党员看不到希望,让民众看不到信心。

四是规则因素。党章第九条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但一个很迫切的现实问题是,经济全球化,社会人口的流动呈现多元化, 导致户口关系在当地、自主择业在外地现象, 如何保障这部分党员的组织生活,需要从现实性、动态性、前瞻性的新视角来探究增强学习遵守维护党章的有效性。

2.唤醒党章意识的路径探寻

重拾初心,增强党的观念,就要求每名党员不忘党员身份唤醒党章意识,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时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一要加强党性锤炼,让党员动起来。作为衡量党员立场和觉悟根本准绳的党性,是党固有的本质特性。十八大党章首次载明,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让党员真正在思想上完全入党,抓好学习教育就是一个重要方法和有效途径。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进行常态化安排,对党员的必读书目作出规定,对党员的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坚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也应成为抓党员学习教育的制度化形式。

二要发挥党员作用,让党员亮起来。党章第六章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共产党员除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之外,没有任何特殊的地位和利益,必须按照党章规定在各项工作及社会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坚持开展“一个党员一盏灯、一个党员一面旗”系列活动,用身边的先进人物教育党员,用党员的先进事迹影响、带动群众。每位党员都要在党员的自我身份认知和感情认同上下功夫,亮起身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虚心接受各种监督,塑好形象。新闻媒体也应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树党员典型,树党的正气,传递正能量。

三要严格党员管理,让党员紧起来。没有严格的党员管理,党员就有可能成为断线的风筝。要建立健全严密的党员队伍进出管理机制。严把党员入口关,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从源头上注入党的先进性。要让一些“僵”党员,通过重新登记,清出党员队伍。对年事已高,身体原因已没有能力再发挥先进性作用的老党员,可设立荣誉党员给予政治待遇。对不合格党员或劝退、或除名、或开除,应及时处理。坚守党员的政治标杆和政治底线,以“赶考”之心紧身、瘦身,切实让党员队伍健身,永葆党的本色,传承红色基因。

3. 增强维护党章有效性的政策建议

开启新时代,照耀一个党前行的火炬是党章。踏上新征程,务必增强学习遵守维护党章的有效性。“在我们党的一定基本组织原则下,依据新的环境和条件以及我们党内的新的情况来修改党章,也是完全必要的”。因此,从修改党章高度探究增强学习遵守维护党章的有效性,课题组拟提出3条政策建议:

一应注重现实性,建立调查研究机制。在修定党章前,要通过调查研究来明确问题所在,提高修定党章目标指向的针对性。在执行党章中,要通过调查研究来解决运行不当或运行偏差的问题,以提高实效性。诚然,党章经过一大和十二大两次制定,其余15次进行了适当修改。十八大以新的表述来完善原来的论断,把科学发展观列入党的指导思想新增加写入党章,这就是最大的亮点和最突出的历史性贡献。

二应注重动态性,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党章同法规定制一样并非孤立自在,针对新的、变化了的情况,也应有所变动、更改。新时期强国之路,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新党章总纲部分增写了“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内容,对阐述改革开放的自然段作了充实。因此,党的实践情境总在变化。党的状况怎样,党章就会怎样。应建立定期评估机制,与时俱进地对党章的内容条文进行调节、调整,以始终保持有效性。

三应注重前瞻性,建立理论预设机制。根据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的实践新的认识,新党章进行了充实和调整。在总纲中丰富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4个自然段的内容,并新增写入了生态文明建设部分。所以,在保持党章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对原来没有确认或没有规定但在党内已经形成共识的内容,就有必要予以补充或增加。要集中全党的智慧,赋予党内各种研究机构和智库的话语权,从理论上预设党章前瞻性的内容条文,避免滞后性,增强有效性。

二、提升基层组织整体功能建设方面

1.基层组织弱化的现状分析

学习遵守维护党章,是各级党组织的首要政治任务和主体责任。党章总纲开宗明义地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构成党的组织体系。党的基层组织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党章对党的基层组织提出了八项任务。带着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功能作用发挥得如何这一问题,课题组对某市20个乡、15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的352个村、36个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培训过程中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根据调查数据分析,党的基层组织当前出现了许多新情况、遇到了许多新变化。党的基层组织弱化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基层党组织地位和作用下降;有的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不强;有的基层党组织甚至混同于一般民间团体和社会组织,学习遵守维护党章的主动性就根本无从谈起。分析党的组织尤其是基层组织弱化的原因,主要在于:

一是肌体内部原因。党的力量和作用主要在于党员的质量,而并非在于党员的数量。从急剧增加的党员数量来看,党员质量并未带来多大的提高。透过党培养人制度的本身看党员培养,就会发现社会群体分布的党员局部聚集端倪。少数部门或群体,聚集的党员越来越多。而万能的百度告诉我们,工人、农民党员比例最近十年持续走低。再透析高官违法乱纪案例,绝大多数高官的本质起初都是好的。但由于学习遵守维护党章主动性不够,慎独自律不够,缺乏政治定力,缺乏对手中权力的把控,最终被权钱色诱惑而抗不住压力直至“爆胎”丢官败名。如果不能保持统一的品质,党员数量过大,反而会影响到党员质量,影响到党组织的战斗力,影响到党的形象。

二是资源错位原因。推进经济社会转型的外部环境,可控制的政治资源、可支配的经济资源,对基层党组织来说是越来越少。党性同社会资源及社会生活、同个人及其人生价值等在现实中相分离。党组织对群众的吸引力下降,党员对党的性质、宗旨和理论的认识力下降。有的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合理,班子成员素质不高、能力不强。有的基层党组织要么离开政治职能而片面倾向服务功能的强化;有的基层党组织要么离开服务功能而单纯倾向政治职能的加强。基层党组织的资源配置、功能定位、作用发挥、改革创新等面临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待探索突破。

三是体制机制原因。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与实现顶层设计相衔接的体制机制尚未形成。党组织本应在基层处于领导地位。但个别单位党的组织形同虚设,党组织和行政组织之间的实情,往往是行政领导占主导地位,“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更有甚者几乎所有党的工作都由行政行为所取代,支部活动都由干部职工活动所代替。一些基层党组织缺乏内涵建设,工作常陷入“做展板、喊口号”等表面文章,对党员教育管理“虚化”,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四是刚性约束原因。如党章第十条规定了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其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而第十三条又指出:“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认为有必要”规定的合法性就值得商榷。作为党的总章程,规定必须具有去人格化的合法刚性约束力。因而需要从共融性、程序性的新视角,探究增强学习遵守维护党章党章的主动性。

2.整体功能建设的路径探寻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是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作为党的整个组织体系的基石,作为学习遵守维护党章的前沿阵地,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中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并由此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可谓是抓住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关键之举。

一要强化两个覆盖。顺应形势发展创新思路,确保党的组织全面覆盖、党的工作有效覆盖。要加大在“两新”组织即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力度,推进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非公企业、园区、物业小区等重点领域组建党组织全面覆盖。以加强“五个基本”建设为重点内容,对照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保障的总体要求,推进机关、学校、农村、企业、社区等各层面党组织的工作有效覆盖。继续深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抓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对党员组织关系开展梳理排查,推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建立健全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配合的城乡一体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网络体系。采取党员目标管理、记实管理等措施,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管理之中,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二要强化政治功能。政治功能是基层党组织之魂。要注重彰显基层党组织鲜明的政治属性,组织引导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自觉争做合格党员。根据党员新的分布情况,搭建各具特色的党员活动平台,坚持抓好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克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高帽子”戴起、“希望话”结尾等流于形式的现象,克服党员活动“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庸俗化”倾向,认真把好“政治关”。坚持巩固扩大主流思想舆论,扎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澄清模糊认识,坚定政治立场,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凝聚群众力量,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三要强化服务功能。服务功能是基层党组织之根。要加强基层党组织服务队伍建设,把党建工作融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提高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依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以系统、整体的视角,积极整合党建资源,统筹谋划基层党建工作,以更有利于共享资源、开展活动、服务管理。要创新服务载体,抓平台建设,抓党建投入,抓基础保障,拓展服务内涵,健全服务体系,释放服务功能,促进作用发挥。要进一步推进基层治理民主化法治化,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分析解决问题,用法治方式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要从群众切身利益入手,开展贴近群众需求的服务活动,解决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服务群众“最后一步路”的问题。以服务的实际成效,让群众得到实惠,提高党在基层的感召力。

四要强化整体功能。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事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基层的实践。基层党组织上要连天线,主要体现在处理政党与国家关系上显著的政治职能。政治功能重在把握方向,是基层组织的本质属性。基层党组织下要接地气,主要体现在处理政党与群众关系上鲜明的服务职能。服务功能重在发挥作用,是基层组织的工作着力点和根本落脚点。基层党组织提升整体功能建设定位,要与中央、地方党组织相衔接,以更好地为党的整个组织系统提供坚实的基础力量支撑。与此同时,要将组织运行的整体目标与基层党员的个人目标有效对接,构建一套系统完备的激励约束机制。要把加强基层党建同精准扶贫结合起来,聚焦全面小康目标,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坚持政治功能与服务功能相统一,提升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建设;坚持分类施策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3.增强维护党章主动性的政策建议

开启新时代,照耀一个党前行的火炬是党章。踏上新征程,务必增强学习遵守维护党章的主动性。“在我们党的一定基本组织原则下,依据新的环境和条件以及我们党内的新的情况来修改党章,也是完全必要的”。因此,从修改党章高度探究增强学习遵守维护党章的主动性,课题组拟提出2条政策建议:

一应注重共融性,建立衔接机制。党章及党内法规制度,是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原则基础上按一定组织程序制定出来的。宪法及法律法规则是在党的领导下由立法机构按一定法定程序制定出来的。党章不能取代宪法,国家法律法规不能代替党内法规制度。但党章与宪法是不冲突的,党内法规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是不矛盾的。其实二者从思想理论上应是一致的,从本质属性上应是同一的,从规定内容上应是相互衔接和共融的。所以,应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建立相互衔接机制,注重二者的共融性,提升其一致性。

二应注重程序性,建立审查机制。程序合法是党章及党内法规制度合法的前提和基础,党章及党内法规制度在设计的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定的制定程序,是其获得合法性的重要途径。在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方面,早在1990年就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党内法规制定必须经历规划、起草、审定、发布四个阶段。在总结规律和吸收新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修订完善该条例,并于2013年5月公开颁布施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从总则、规划与计划、起草、审批与发布、适用与解释、备案清理与评估、附则等共7章36条,对党内法规的制定进行了更加全面的规定。同时,还规定了新制定的党内法规必须报送中央备案。《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也随即出台。所以,必须严格遵循。并建议据此成立专门的党内法规制定的合法性审查机构,形成其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对党章与党内现有法规制度以及囯家法规相容性进行严格的审查,有效提升党章及党内法规制度的合法性,以进一步增强学习遵守维护党章的主动性。

三、强化党章监督执纪问责方面

1.党章监督虚化的现状分析

历史的经验和实践证明:缺乏监督,再完美的党章也很难发挥其应有作用。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6月30日至8月30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对湖北省开展了巡视“回头看”。从公布的巡视整改情况看,湖北省委高度重视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巡视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从党章监督虚化的现状看,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对党章监督的内容和作用认识还不到位;有的党员干部将党章监督视若“摆设”,在党风党纪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领导作用和监督责任、协调作用全都扛了起来,导致角色错位,存在监督弱化、虚化、空心化现象。分析党章监督虚化的原因,主要在于:

一是监督不够到位。党内监督在空间上主要是上级监督、同级监督与下级监督相结合。上级监督虽然管用,但往往偏向事后则难以及时发现问题。纪委对党委的同级监督,却难以在实践中落实。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机制由于还未建立健全等因素,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实际上也难以形成。再从党内监督制度上看,党章是党的根本准则,但遗憾的是,对不遵守党纪和违反党章的行为却没有实体性和程序性的规定,使得其对党员的监督不同程度弱化和虚化。

二是执行不够到位。一些党组织对于党章有选择地执行,不同程度存在着讲权利多、讲义务少,凡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变通;一些党组织对于党章采取柔性执行,对于明显违反党章的错误言行不敢、不愿、不能进行斗争,容忍度偏高,使党章及党内监督制度严重弱化;一些党组织宽松执行党章,对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以及对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综合考评等制度,当领导重视时,就严格执行,否则就放松执行,当上级组织提出要求并要进行检查时,则全力执行,否则束之高阁。

三是履职不够到位。按照现行党章第19条和第25条之规定,纪委与党委都由同级党代会选举产生,向同级党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但第43条规定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地方纪委实行双重领导),第44条又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这与第19条和第25条规定不协调、不相称。纪委履职实质上是对党员权利的保护,按其职能重要性排序应是保障、惩处、监督、教育。但按其履职状况排序,被调查党员却认为是教育占55.37%、惩处占17.64%、监督占8.74%、保障占5.84%。调查还表明,权利受侵害请求纪检机关保护时,被调查党员认为纪检机关“积极介入实施保护”的占18.14%,认为“虽介入但无能为力”的占27.55%,认为能“提供一定帮助”的占18.70%,认为“不理不睬”的占7.29%,有28.32%的人根本就没想到过与纪检机关联系并请求其保护。可见,纪检机关四项基本职能履职不够精准到位。因而需要从体系性、逻辑性的新视角,探究增强学习遵守维护党章的自觉性。

2.监督执纪问责的路径探寻

遵循党章,回归本职。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以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为尺子,实践好“四种形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广义监督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是党章规定的党组织的职责。狭义监督是指纪委作为监督执纪问责专责机关的责任。

一要加强党员监督。党员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党员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当前增强党员监督意识,要坚持思想教育先行。开展学习遵守维护党章教育,使广大党员认识党章的内容和价值,自觉学习遵守维护党章,认同党员监督,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开展党性修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开展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划出思想上的红线、行为上的界限,严格遵规守制;开展“三严三实”教育,进一步强化党纪的刚性约束,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教育,摒弃好人主义、面子顾虑,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为党员监督的运行提供了新的渠道。各级党组织要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监督作为重要抓手,打造快捷、高效的网络监督和监控平台。

二要强化制度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定意义上就是要依靠制度治党。学习遵守维护党章,关键在于增强党章及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首先,制度要严。要加强学习遵守维护党章工作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党委(党组)等领导班子学习遵守维护党章的基本规则和相配套的细则、落实党章及党内法规制度的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让党员干部置身于制度的约束之中。第二,执行要严。要以严肃的态度坚持不懈地执行党章及党内法规制度,坚持党章及党内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没有例外,让其真正成为硬约束。第三,查处要严。要强化党章及党内法规制度执行过程的管理,健全执行机制,加大监督检查惩处追责的力度,对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更要追究主要责任人,增强党章及党内法规制度的威慑力。第四,监督要严。就自上而下的监督而言,主要进行纪检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其监督责任,完善巡视制度;就自下而上的监督而言,重点是保障并实现党员群众的知情权、选举权和表达权,落实普通党员旁听领导班子会议等制度;把党内监督与国家专门机关、群众、民主党派和舆论等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建立党章及党内法规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加大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

三要落实“三转”要求。“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中纪委根据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转职能”,就是要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这两大“主业”,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转方式”,就是要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在“惩”上保持高压态势重拳反腐,在“治”上坚持铁面执纪纠正“四风”;“转作风”,就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改进作风的有关规定,模范遵守各项纪律制度,自觉做到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服务群众。落实“三转”要求,还必须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反腐败体制,明确“两个责任”即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实现“两个为主”即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要站在维护党章的高度,进一步深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实行“一案双查”。持续保持高压反腐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正风肃纪永远在路上,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同时,要坚持抓早抓小,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发挥纪律的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作用。“三转”是软指标,也是硬要求。只要一以贯之抓下去,纪检监察机关就能所向披靡,无往不胜,真正成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利剑,成为推动和保障改革发展的铁军。

3.增强维护党章自觉性的政策建议

开启新时代,照耀一个党前行的火炬是党章。踏上新征程,务必增强学习遵守维护党章的自觉性。“在我们党的一定基本组织原则下,依据新的环境和条件以及我们党内的新的情况来修改党章,也是完全必要的”。因此,从修改党章高度探究增强学习遵守维护党章的自觉性,课题组拟提出2条政策建议:

一应注重体系性,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党章及党内相关制度的体系性是科学性的内在要求。针对目前党章及党内法规制度在体系性上存在的问题,当前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解决。首先,要完备党章及党内法规制度的五大要件,即主体要件、客体要件、实体要件、程序要件以及后果要件。这五大要件缺一不可,共同构筑党章及党内法规制度的结构体系。其次,要注意党章及党内法规制度条文表述的明晰性,切实做到“三化”,使原则性的要求刚性化、模糊性的用语明确化、抽象性的内容具体化。这样就能在最大程度上缩小党章及党内法规规定的弹性,减少其自由裁量空间以及避免其漏洞或空白点,同时也可提高党章及党内法规制度的可操作性。第三,要做好统筹规划和协调配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都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与党章自成体系。准则重在立德,条例重在立规,党内法规共同起作用,才能树立起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的纪律戒尺,“立”起党章权威。加强党章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承担起党章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同时要强化党委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各级党委及其职能部门要担负起党章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直接责任,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中,列为职能部门及其主要领导的考核指标。

二应注重逻辑性,建立科学维护机制。党章及党内法规制度,其内容在整体上要有自洽性的逻辑,特别要尽量防止那种特殊性、例外性的内容规定。当然,如果实在要出现这种例外性的规定,那也未尝不可,但要对哪些情况属于例外性作出十分明确的规定,这等于是加固环节,在一定程度上也能维护党章及党内法规制度的体系性和逻辑性。从而增强学习遵守维护党章的自觉性。

总之,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自觉维护党章,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也是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各级党组织、纪检机关和全体党员务必时刻共同全面从严履行好的应尽义务和庄严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充分发挥党章在推进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中的根本性规范和指导作用,只有依据党章和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才能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更有效更主动更自觉地让党内政治生活“熔炉”热起来、火起来,更好地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进一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执政根基。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2] 毛泽东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9.

[3] 列宁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

[4] 邓小平文选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5] 习近平.认真学习党章 严格遵守党章[J]. 求是,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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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陈锦荣.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效能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2013.

[8] 孙宁.近年来国外共产党扩大党员参与的做法与启示[D].新视野,2014

[9] 任大立.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J]. 政策,2015.

[10] 李朝阳.增强党章意识:党实现长期执政的重要保证[J]. 理论与改革,2007.

(责任编辑:周建瑜)

2017-04-12

湖北省襄阳市委党校课题组。执笔人:李家武(1962-),男,湖北襄阳人,中共襄阳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为党校智库、科研咨政。

D263

A

1008-5955(2017)02-0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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