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伟
凯里学院 人文学院, 贵州 凯里 556000
善恶失衡的世界
——《欧奴诺可》的文学伦理学解读
郑伟
凯里学院 人文学院, 贵州 凯里 556000
欧奴诺可;
文学伦理学;
伦理身份;
人性因子;
野蛮因子
近代早期英国著名女作家阿芙拉·班恩的小说《欧奴诺可》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善恶失衡的世界图景。从文学伦理学的角度看,小说借助于欧奴诺可这个深陷伦理悖论的角色塑造,向我们描绘了查理二世时期英国资产阶级的野蛮和罪恶。在金钱的刺激下,他们血脉中的盎格鲁-撒克逊野蛮因子被唤醒,最终失去人性而变得与兽类无异。这部作品告诉人们:如果人类的意志不加控制,最终唤醒的只能是人性中的残忍一面,而绝不是什么“自由的伦理”。此时资产阶级刚刚确立其统治地位,而班恩却从伦理层面对尚处于上升时期的英国资产阶级展开批判,发人深省,这是该小说的进步意义之所在。
作为英国文学史上第一位职业女作家,阿芙拉·班恩被视为女性主义的偶像和先驱。“每一位女性作家都应该在班恩的坟墓前献花”[1],弗吉尼亚·伍尔夫这句被广为引用的评价给班恩披上了神圣的光环,死后葬于威斯敏斯特教堂“英国名人祠”的荣耀更是奠定了班恩在英国文学史上的崇高地位。班恩最早进入中国学界视野始于1946年李儒勉翻译的《英国小说概论》。该书作者普莱斯特利教授对班恩在小说叙事领域的开拓性贡献有很高的评价:“女人也试写传奇,一位女的,亚第·拉斌太太(Mrs Aphra Behn)在她的《欧奴诺可》(Oroonoko)与《薄情女》(TheFairJilt)里曾经摆脱了美好的名字与冗长的演说的模糊境界而渐渐接近实际。”[2]实际上,班恩的《欧奴诺可》虽然存在散文小说的痕迹,沿袭了英雄传奇的故事传统,但小说中的现实主义因素与虚构主义的成功结合已经显示出现代小说的特征,“只是西方一些学者并不愿意把创作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小说的功绩封给阿芙拉·班恩”[3]。如果批评者单纯以现实主义角度阐释《欧奴诺可》,纠结于班恩是否去过苏里南,以及小说中有关非洲、美洲的环境描写的真实性和材料的来源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就会像亚当·希尔斯认为的那样犯前提条件缺陷的错误。[4]事实上,女性作家、黑人王子、高贵的奴隶等因素很容易引起后学语境下批评家的注意,使其关注度在20世纪中叶以后的英美学术界不断上升。D.Hughes认为:“《欧奴诺可》中涉及的奴隶制、殖民主义、种族、阶级、性别、政治哲学、经济史等诸多元素,甚至在整个十八世纪的英国小说中都鲜有能与之相提并论的作品,因而获得了当代研究者极大的关注,对任何一部文学作品的意识形态或思想性的解读都应该取决于对该作品内部结构的理解程度。但很显然,该小说的形式及其复杂的艺术技巧却未引起批评家较多的关注。”[5]实际上,《欧奴诺可》中的奴隶制、黑人身份与女性问题均可看作伦理问题。如果我们从文学伦理学的角度重新审视这部小说,不仅可以将以往研究者关注的诸多分散问题整合起来,而且对理解该小说的历史意义和价值也有新的帮助。聂珍钊认为:“文学伦理学批评是一种从伦理的立场解读分析和阐释文学作品、研究作家以及与文学有关问题的研究方法,它认为文学是特定历史阶段伦理观念和道德生活的独特表达形式,文学在本质上是伦理的艺术。”[6]本文拟立足于文学伦理学的批评方法,分析《欧奴诺可》由于伦理身份变化造成的悲剧,并探讨英国殖民者因兽性因子膨胀导致人性丧失背后的伦理动因,以凸显班恩对复辟时期英国民众野蛮特性的反思所包含的丰富伦理学意蕴。
小说《欧奴诺可》的主人公欧奴诺可原本是西非科拉曼丁部落的王位继承人,他作战勇敢,屡获战功,以一己之力捍卫着部落的安全,在战争中擒获很多战俘。班恩笔下的这个“欧奴诺可”是欧洲文学史上“高贵的野蛮人”形象的起源。E.L.Steeves认为:“高贵的野蛮人作为文学形象出现在文艺复兴时期,到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期尤其常见。”[7]莎士比亚笔下的奥赛罗是此类形象的代表。但班恩笔下的欧奴诺可与奥赛罗相比更加完美,他从外貌到品德几乎没有什么缺点。班恩以充满传奇色彩的语言描写了“黑王子”完美的身材与长相:“他个子很高,体型之匀称到了极致。即便是最为完美的雕像也不能与王子的形象媲美。一张有如乌檀的脸庞,像是擦亮的黑玉,肤色不像他的族人那样是棕色或黑锈色。一双眸子更是异常深邃、不怒自威,像雪一样洁白的眼白儿与牙齿相得益彰。”[8]15除了肤色以外,王子在外貌上具备和欧洲人相同的特征;在文化上更加显示出和西方的亲近。王子的老师是一位博学多才的法国人。在他的教导下,王子不仅精通英语和法语,而且对古罗马人的功绩非常崇拜。总之,“王子在天性上没有一丁点的野蛮,他的优秀品质表明其一定在欧洲某个宫廷受过良好的教育”[8]15。
王子在文化上与其自身民族的错位并未引起矛盾,真正使王子面临危机并导致其命运发生巨大变化的因素是其伦理身份的变化。这具有必然性。因为“几乎所有伦理问题的产生往往都同伦理身份有关”[6]。王子是靠战功取得王位继承权的。老国王尽管妻妾成群但没有后代。欧奴诺可在他刚刚能拿得动弓箭的年龄就被带到战场上接受军事训练。由于王子天生善于习武,而且又得到一位久经沙场的老将军——依默恩达父亲的指导,他在17岁时已经成为卓越的指挥官和战场上最为勇敢的战士。在一场战斗中,老将军替王子挡住了飞来的箭,拯救了他的性命,王子因此接替了将军的位置,经过两年的战斗最终取得了战争的胜利。回到宫廷的欧奴诺可获得了老国王的信任并获准称呼国王为爷爷,二人尽管没有血缘关系,却在称呼上体现了家庭伦理的秩序。
出于对依默恩达父亲救命之恩的感念,王子决定将战场上获得的奴隶当作礼物送给依默恩达,两人一见钟情,很快就成了恋人。按照科罗曼丁当地的风俗,男人是允许三妻四妾的,但王子决定只娶依默恩达一个人。然而老国王垂涎依默恩达的美貌遂将其霸占。此时欧奴诺可的伦理身份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他的心上人依默恩达在某种意义上就变成了王后,而将其占有的人既是国王又是自己的爷爷。这就给王子试图重新夺回依默恩达带来了弑君和弑亲双重禁忌的伦理障碍。欧奴诺可对自己与老国王身份关系的认同,是他在拯救依默恩达的过程中无能为力的根本原因。王子打猎归来得知依默恩达已经被国王强行带进了后宫,其愤怒像风暴一样强烈,以至于疯狂地用拳头击打自己的身体。王子之所以自虐,是因为他陷于强烈的伦理悖论中不能自拔、无从选择。这与哈姆雷特为父复仇所面对的伦理困境是一样的。只不过哈姆雷特的“To be,or not to be,that is the question”显示出的是他的犹豫、延宕和软弱,而欧奴诺可在面对同样的困境时,他的感情则是外显的。他疯狂的自虐行为与哈姆雷特的内敛形成了鲜明对比,但都是主人公不能解决伦理两难问题而导致的悲剧。依默恩达被卖给奴隶贩子是因为欧奴诺可没有采取任何营救行动,即便是得知她已经被卖作奴隶,王子也只有深陷于悲哀和痛苦之中,没有一点办法。欧奴诺可情感主义的伦理情愫造成了他性格中懦弱的一面,也使他变成了情感上的巨人和行动上的矮子。
欧奴诺可伦理身份或角色的另外一个重要特征是他对荣誉的特殊认识。王子跟随来自法国的教师学习人文知识。“他在那里学到如此多的关于人性的知识。同时也赋予了其完善的人格。他懂得了灵魂真正的高贵所在,也认识到什么是真正的荣誉和纯粹的无私。”[8]14王子将荣誉视为男人的最高责任,其对荣誉的重视决定了他必然不会杀死老国王而做出违背伦理的行动。这就为其后来的悲剧命运埋下了伏笔。王子中了白人的奸计被胁迫到苏里南,他失去了原来的名字,被命名为凯撒。班恩显然赋予了王子以古罗马帝国凯撒大帝一样的至高荣誉,但他此时的身份是低贱的奴隶。在动员黑人团结起来进行反抗的演说中,欧奴诺可认为起义是符合伦理道德的正义行为,他大声疾呼:“受苦受难的同胞们,为什么我们要做素不相识的异乡人的奴隶?他们岂是在战争中正大光明地战胜了我们?难道他们是在令人尊重的战斗中战胜了我们么?倘若如此的话,即便是做奴隶也不会使任何一颗高贵的心愤怒,更不会让任何一个战士的灵魂发狂。”[8]62欧奴诺可在演讲中多次将战争与荣誉、高尚联系起来,认为只有通过公平战争的形式成为奴隶才是符合伦理规范的。对此,我们不能仅仅用道德的立场对欧奴诺可进行简单的评价。我们要上升到文学伦理学的高度,即不仅要评价欧奴诺可赞扬战争、认可买卖奴隶的事实,更要走进历史现场探索王子对奴隶制度的矛盾认识产生的具体原因。在欧奴诺可所处的时代,西非部落还处于原始社会末期,那时的伦理道德观念确实是将战争的胜利看成是男人的至高荣誉。而拥有奴隶仅仅是被当作荣誉的象征,当然有时也可以买卖,在战场上俘获的奴隶越多,男人的荣誉感就越强烈。王子在战争结束后,为了报答依默恩达父亲的救命之恩,将150个奴隶当作战利品送给依默恩达即是典型的例子。当然,这些奴隶在西方殖民者来非洲贩奴之前如何被处置,班恩在小说中并未提及。不过,我们从王子的演讲中可以间接了解到非洲部落的奴隶制是建立在公平决斗的伦理规范基础上的,并非英国殖民者那样使用阴谋诡计。当然随着英国奴隶贩子的到来,获胜的一方也可以选择将战俘卖给他们牟利。这样,殖民地和商业资本下的现代奴隶制就巧妙地结合起来,而带给非洲人民的只能是更加巨大的灾难。商业资本追逐的是利润最大化,奴隶贩子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不惜采取诱骗的方式将欧奴诺可及其仆从押运到苏里南为奴即是最好的证明。
欧奴诺可认为通过战争成为奴隶是合法的,他反对的是采用阴谋诡计的方法将别人变成奴隶。有些读者对此很不理解,他们读到小说中那些原来被王子卖到苏里南的奴隶在见到王子以后不但不记恨他,反而一如既往地尊敬有加,会觉得黑奴为何如此愚昧。但如果我们走进伦理现场就可以理解这种今天看起来不可思议的行为。在当时的历史和道德情势下,通过双方都认可的战争形式成为奴隶实际上是合情合理的,反之则不合理。所以王子在演说中说:“他们因为干了强奸、谋杀和偷窃的勾当被驱逐出来,现在摇身一变成了我们的主子。……他们身上没有一丁点儿人类的道德,简直是邪恶之极的畜生。”[8]62王子宣称在苏里南进行的反抗行为是完全合乎伦理道德的,所以他才不遗余力地反抗。然而,后来因为黑奴的懦弱和不团结最终以失败告终。高贵的王子受到了当众鞭笞的惩罚和侮辱。士可杀不可辱。这种惩罚与王子的荣誉意识发生了激烈的冲突,王子的高贵的伦理身份与现实境遇由此就产生了尖锐的矛盾,成为王子不惜以生命为代价抗争的直接原因。
最终王子制定了杀死依默恩达—复仇—自杀的行动计划。欧奴诺可放弃了对白人殖民者的幻想,决定以必死的决心进行反抗。依默恩达也坦然接受了王子的计划,甘愿死在他的刀下。王子的这一杀戮行为是在强烈的憎恨和荣誉受到极大侮辱的非理性境遇下实施的,但是他没想到自己触犯了人类最大的伦理禁忌,并带来严重的后果。欧奴诺可杀死依默恩达以后就陷入了巨大的痛苦之中。他捶胸顿足,发出像野兽一样的嚎叫,呼喊着她的名字,他本想挣扎着去复仇,但巨大的痛苦战胜了愤怒,使他丧失了行动能力。这种触犯伦理禁忌带来的痛苦和自责与希腊悲剧中俄狄浦斯王杀父娶母的痛苦同样强烈。欧奴诺可就这样躺在依默恩达的尸体旁边不吃不喝地度过了8天时间,到被发现的时候已经虚弱至极,像是在疾风中摇摆的树枝,只能束手就擒被凌迟处死。
欧奴诺可强烈的伦理意识,使他自始至终处于恐惧之中。王子的伦理意识决定了《欧奴诺可》这部小说的伦理性质。欧奴诺可没有杀死老国王的时候,暂时逃脱了伦理的悲剧;但是他在杀死依默恩达以后,最终却犯下了弑妻的伦理禁忌,其道德恐惧也达到了顶点,最终使他悲痛欲绝,接近疯狂。不过,我们应该看到,造成欧奴诺可陷入伦理困境的原因,并不像李尔王、奥赛罗、麦克白那样来自他们自身的性格缺陷,而是罪恶的奴隶制。如果没有灭绝人性的殖民者惨无人道的统治和不讲信义的行为,作为一个拥有高尚品德和道德感的王子,绝不会弑妻以酿成人间惨剧。
《欧奴诺可》中的地点设置在西非的科拉曼丁和美洲的苏里南,将两地联系起来的纽带即为奴隶制。17世纪欧洲国家的奴隶制与古希腊、罗马的奴隶制完全不同,也与非洲本土存在的奴隶制有着本质区别。欧洲的奴隶制源远流长,源于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认为,奴隶从起源上可分作两类:一类是天生的奴隶,因缺少理智只好听凭有远见的他人支配,非希腊人便是这种天生的奴隶;另一类是后天的奴隶,战争暴力使然,强者为主,弱者为奴。亚里士多德将奴隶视作“一种有生命的财产”,“一种有生命的工具”,把主奴关系看作是古代家庭关系中的三要素之一。[9]《欧奴诺可》描绘了17世纪末期西非与南美两地白人、黑人和印第安人在经济活动上的联系。加拉格尔认为:“17世纪后半叶,英格兰、西非、加勒比地区被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史无前例的整体’,也就是所谓的‘三角贸易’。此项贸易以从非洲贩卖奴隶到美洲为开始,随后把美洲的货物,主要是蔗糖、烟草运回英格兰。”[10]奴隶贸易是资本主义早期发展阶段的产物。在苏里南经营奴隶贸易和种植园的首先是英国,后来英国把这块殖民地给了荷兰,用以交换新阿姆斯特丹。
罪恶的殖民活动与奴隶制度紧密联系。为了得到奴隶,奴隶贩子采用了各种各样卑劣野蛮的手段。欧奴诺可被贩卖到苏里南的过程即说明了这一点。一个曾经与欧奴诺可做过多次奴隶生意的英国船长来到科拉曼丁。这一次,他不是从王子那里购买奴隶,而是假意邀请王子和他的100多个随从参加船上举行的宴会,等到他们酩酊大醉以后给他们戴上枷锁将他们卖到苏里南为奴。王子被限制人身自由以后,小说描写了他动人心魄的反抗:“他暴跳如雷,为获得自由不断反抗,但一切都是徒劳。他宁死也不愿做奴隶,手脚都被戴上了镣铐,抽不出手来,连自杀的能力都没有。要不是全身上下被死死地捆住、动弹不得,他就一头碰死在船上了断这屈辱的人生。实在无计可施了,王子下决心绝食。”[8]38然而这一切都不能打动船长。黑人越是反抗,他越觉得黑人都是一副德性。船长是不会在乎奴隶的痛苦的,不过他也担心绝食会损失一些身体各方面都很优秀的“财产”,于是,他就派人去欺骗欧奴诺可,说等船一靠岸就会把他们释放。欧奴诺可从来没想过这个世界上还有可以随意违背自己承诺的人,他相信了船长的诡计。当欧奴诺可要求船长把他身上的锁链解开时,船长认为一旦把他释放,他一定会复仇,从而对自己和船只不利。欧奴诺可以自己的荣誉保证他完全会服从船长的命令,但船长说他无法相信一群毫无信仰的异教徒。狡诈阴险、不讲诚信的恶徒居然怀疑把荣誉视作生命的王子的诚信,真是绝妙的讽刺。船长最终还是背信弃义把欧奴诺可和他的随从全部卖到了苏里南的甘蔗种植园。亚当·斯密曾经说过:“在所有欧洲殖民地,甘蔗都是由黑奴来种植。据说,出生于欧洲的温带的人的体质,不能在西印度的烈日下去挖土劳动。”[11]424苏里南是西印度的一部分,欧奴诺可与其他黑奴从事的就是甘蔗种植业。
小说中不讲信义、冷酷无情的另外一个典型人物是贝姆,也是欧奴诺可最为痛恨的对象。通过此人,王子才彻底认清了西方殖民者和基督教文明的虚伪面目,并下定决心做殊死反抗。贝姆是苏里南的代理长官,他善于奉承,巧舌如簧,开始一直假惺惺友好地对待欧奴诺可,后来却成了唯一主张对王子采取暴力措施的家伙,主动请求带领军队去抓欧奴诺可。黑奴因为怕自己的老婆孩子受到伤害,刚上战场就纷纷投降了,抵抗到底的只有欧奴诺可、依默恩达和托斯卡纳三人。贝姆在说服欧奴诺可投降的长篇游说中将自己的诡诈本性暴露无遗。他首先分析了双方悬殊的力量对比,接着恭维欧奴诺可的勇猛举世无双以至于他愿意为之效劳。他认为这场战争只是因为年轻人的一时冲动、过激的勇气,以及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的对自由的急躁渴望造成的。贝姆试图像诱骗欧奴诺可的船长一样故伎重施,信誓旦旦地向王子保证只要他投降就会给他们自由,允许他和妻子离开此地。已经上过一次当的欧奴诺可自然不会轻易相信这群背信弃义的白人了,他愤恨地说:“白人从来不讲信用。你们信仰的上帝只教会你们虚伪。诚实的人都不想和你们共处。我知道怎样和重视荣誉的人们打交道,但是和你们在一起就得时刻做好自卫准备,即使在你们的宴会上也得时刻带着武器。为我的安全起见,我现在最好不要相信你说的每一个字。”[8]66但是和欧奴诺可素来要好的特弗里相信了贝姆的承诺,流着眼泪拉着王子的手劝他投降,并将这些条件白纸黑字地写在了合约上。但是一到种植园,贝姆就违背了合约,欧奴诺可和叛变的奴隶马上受到了惨无人道的鞭笞惩罚。欧奴诺可被打得皮开肉绽,那群残暴成性的家伙还在他的伤口上撒上辣椒粉以增加他的痛苦。但是欧奴诺可面不改色也不呻吟,只是朝着那个不讲信义的殖民地官员贝姆翻白眼。欧奴诺可的道德意识与贝姆形成了鲜明对比。在王子看来,不讲信义是男人最可耻的行为,而贝姆却丝毫没有负罪感。
聂珍钊认为:“人作为一个个体的存在,等同于一个完整的斯芬克斯因子,因此身上也就同时存在人性因子和兽性因子。在这两种因子中,人性因子是主导因子、其核心是理性意志。人性因子借助理性意志指导、约束和控制兽性因子中的自由意志,让人弃恶从善,避免兽性因子违背伦理。但是一旦人身上失去了人性因子,自由意志没有了引导和约束,就会造成灵肉背离。肉体一旦失去灵魂,就会失去人的本质,只留下没有灵魂的人的空壳。没有灵魂的人完全依靠本能生存,没有伦理,不辨善恶,与野兽无异。”[12]就此而言,小说中以贩奴船长和贝姆为代表的殖民者身上,完全失去了人性因子,只有兽性因子存在。殖民地议事会的成员也是一群连伦敦的新门监狱都不愿意接收的恶棍。他们既不信仰上帝,也不遵守人间的律法。在他们身上没有任何品德能够称得上是人类的,他们失去了人性因子,也就失去了正常人的感情,剩下的只是人的躯壳。
威斯康欣在《一个堕落的民族:英国人的野蛮性在班恩〈欧奴诺可〉及〈风流寡妇〉中的呈现》一文中指出:“品行不端,好战成性,嗜酒如命,凶猛暴躁,原始粗鲁,智力迟钝,冲动鲁莽,蔑视权威,不事稼穑,不安于家室。以上这些特点从古代直到近代早期都是北欧民族野蛮本性的突出表现。同地中海沿岸地区高度发达的文明相比,这些北方蛮族是一群残忍成性、无组织、仍处于原始社会的乌合之众,他们对文化进步几乎没有做出任何贡献。英国近代早期的读者很容易发现班恩作品中这些残忍的英国暴徒的祖先一定是来自日耳曼族,即民族学中概念上的挪威人、荷兰人、爱尔兰人以及威尔士人等。”[13]虽然17世纪末的英国经历了内战—共和—复辟的国内动荡,但这些并没有影响英国殖民主义的脚步,进而将暴力输出到殖民地。英国在1667年成立皇家非洲公司后,贩奴活动逐步走向高潮。复辟时期的英国,新的秩序尚未建立起来,更加激发了这群乌合之众去处于无政府状态的殖民地掠夺的欲望。早期的殖民者实际上是由一些犯罪分子和海盗组成的。野蛮的奴隶制度与商业资本结合,带来的是财富源源不断地流向西方,给非洲和美洲人民带来的却是无尽的苦难。
失去人性因子制约的英国殖民者只能变成兽类,成为非人,造成这一切的根源就是资产阶级对于金钱的狂热。莎士比亚早在文艺复兴时期即在其戏剧《雅典的泰门》中形象地描述了金钱统治世界、造成人类堕落的惨状:“你的奴隶,那些人类要造反了,快快运用你的法力,让他们互相砍杀,留下这个世界来给兽类统治吧。”[14]考德威尔也认为:“在每一个资产阶级分子看来,他的本能,以及他的所谓自由,似乎是不能容忍地受到了法律、公理和约束等的限制,而美和生命似乎只能靠大力扩张他的欲望才能得到。放纵的意志,‘残忍、大胆和坚决’,这便是原始积累时期的精神。”[15]《欧奴诺可》中同样充满了资本原始积累时期殖民者敢于践踏人间一切意志的个人意志,他们撒谎成性,奸诈卑鄙,残忍野蛮,运用阴谋诡计将欧奴诺可置于死地。欧奴诺可和依默恩达身上则充满了人性中的优点,他们集中了人类的一切美德。然而正因为讲究诚信和荣誉,他们才被殖民者利用,最后造成悲剧。小说围绕伦理主题深刻揭示了纯善与至恶的斗争。最终,由于以贝姆为代表的恶的一方力量过于强大,善恶力量对比严重失衡,殖民者才能为所欲为地将人类的良知踩在脚下。亚当·斯密认为:“欧洲人民也许会日渐衰落,世界各地人民的勇气和实力达到相同水平。只有这样才能产生相互恐惧,从而压制独立国家的不公正行为,使其能彼此尊重对方的权利。”[11]451《欧奴诺可》向我们描绘了查理二世时期的英国资产阶级在金钱的刺激下,由于失去人性因子的控制使其身上压抑的盎格鲁-撒克逊人的野蛮因子复苏,最终转变成兽类,成为非人的可怕画面。它深刻地说明,人类的自由意志如果不加以控制,最终唤醒的只能是人性中的残忍一面,而不是真正的自由。小说中殖民者的野蛮与印第安人的善良、非洲人的信义形成了鲜明对比。总之,17世纪英国女作家班恩从伦理层面对尚处于上升时期的英国资产阶级野蛮本性的批判发人深省,这是该小说的进步意义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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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orld of imbalance between good and evil—An analysis ofOroonoko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iterary ethics
ZHENG W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