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佳敏
(梅州市总量控制和环保考核办公室,广东 梅州 514071)
梅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政策的优化
曾佳敏
(梅州市总量控制和环保考核办公室,广东 梅州 514071)
本文以梅州市“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相关政策与行政行为为研究对象,以核心污染物二氧化硫为切入点,通过建立控制变量对比、前后环境质量对比、主要污染物减排效率对比和产出结构对比等,对梅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政策实施的实际效果和功效进行分析;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提出减排政策制定与执行的意见、建议,为梅州市相关部门制定和执行相关污染物减排政策提供参考。
环境保护;排污总量;污染减排;环境管理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我国必须采取措施,恰当处理经济建设与社会环境资源的关系,从而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升。针对减排政策前后梅州市的污染物排放量、环境情况等,本文探究了相关污染物减排政策的实际实施效果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梅州市非常重视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十一五”以来一直采取积极有效的行动:一是成立总量减排工作机构,分解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二是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制度;三是实施结构减排,推动产业转型和优化升级;四是推进工程减排,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强化监管减排,发挥减排项目效益;六是完善三大体系,加强环保能力建设;七是严格实行建设项目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建立和完善在线监控系统管理。这些措施有效地降低了梅州市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达到了削减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的任务目标,对于整体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改善也起到了极为明显的作用。
梅州市主要污染物来源为工业企业排放废弃物、城市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等几个传统领域。能对社会产业结构产生强烈影响的工业、建筑业和金融服务行业占比较小,不能很好地对整体产业结构产生控制性影响。同时,能对环境产业负效应影响的工业未能很好地形成联网式监控环境和保护环境的系统。
在梅州市环保规划纲要中,针对污染物总量减排的内容主要集中于工业污染的治理,这也直接为梅州市的环境保护与污染物减排工作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在污染物相关设备与系统搭建过程中同样存在许多问题,其中最为严重的有以下三点:首先,部分企业污染物减排工程的建设进度缓慢,不能按照预定日期完成;其次,部分工业企业在污染物减排工程项目上的工作不到位,直接导致建成设施的污染物处理能力与实际要求不符;最后,工业企业对于污染物处理及监管设施的维护、保护工作不到位,致使部分设施长期缺乏保护而被弃用。
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作为控制与监控污染物减排工作中“三大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其工程建设的实际效果直接关系着整个污染物减排工作的进程与效果。该监控系统的主要任务为24 h无间断地对市内主要排污企业进行监控,实时了解各个企业的实际污染物产生与处理情况。梅州市国控企业目前已全部完成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系统的建设,正式进入全面污染物排放无间断监控阶段,并且建立了国家环境保护与污染物监控示范基地。但是,众多中小型排污企业未建立有效的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控系统,不能及时监控污染物实际排放情况。
如今,我国多数省市对于污染物总量控制与减排的约束以指标线数字进行控制,这直接导致大众对于数字的关注远高于实际工作,表现为“有总量、无控制、说得多、做得少”,未能很好地将工作做实,也就不能将污染物减排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部分地方在污染物考核与约束性上进行的工作多为数字性考核,而对污染减排的实际工作与责任却并未真正落实,这直接表现为考核缺乏明确的考核对象与责任对象,直接导致任务分解后不能得到深入而充分的实施。
对于环境的保护与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其主要作用在于协助地区调整产业结构,并促进整体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优化升级。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需要得到产业结构优化的帮助,需要各地区坚持不懈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对传统行业进行改革与升级换代,做到真正低消耗、高发展的科学发展,改变当地经济发展的增长方式与动力来源。
为充分发挥地区资源和环境的优势与能量,梅州市需要针对本地的实际情况,考虑环境最大承载量,以高效而集约化的方式合理调配资源,引导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梅州市需要结合当地的产业结构,对整体格局进行调整,以形成合理的发展模式,建立可持续的循环经济发展示范点。对于会产生严重污染的企业,各地环境监管部门要进行强制性审核,引导和鼓励其进行清洁生产的改造和升级,积极引导相关企业进行整体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前置审核制度,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排放主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实施等量替代或倍量替代。对于三个“不符合”、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从源头上切实把好建设项目准入关。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无相应治理设施的规模化养殖场一律不予审批。而对于没有达到相关审批数据目标的区域,限制其进行相关审批,督促其进行既定产业结构调整任务。这些方法可以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和发展,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恶意发展与扩张,限制未达到相关环评指标的企业进一步建设与发展。
严格把控相关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批,帮助企业充分认识清洁生产的好处与优势。企业在实施清洁生产的过程中不仅可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还能有效提高相关物品的利用率,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和相关费用,从而直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进而有效提高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把控能力。梅州市相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清洁生产的重要性和必须性,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促进相关清洁理念的发展和被大众认可。同时,政府要大力推广清洁生产,积极鼓励企业进行清洁生产,逐步提高企业对于清洁生产的积极性和认可度;对积极推行清洁生产的企业进行政策性鼓励和优惠,为其行政审批提供快速通道,简化审批过程,为其相关资金的申请提供便利通道,帮助其更好更快的发展。针对具备相应清洁生产条件且效率较好的企业,梅州市要积极进行循环经济发展工作试点,推广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共处的理念,扩大相关产业基地和试验点的规模,逐步建立行之有效的产业清洁生产机制政策。
梅州市对于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极其重视,针对环境保护企业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进行了必要的研究和学习。梅州市高度赞扬并努力发展环境友好型经济,以此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率,淘汰高污染、低效率、产能低的污染型环境企业;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合理分配和调控资源,形成资源性产品价格机制,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努力形成有利于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着手建立落后产能、落后企业逐渐淘汰和退出的长效机制,通过对市场产品价格的合理调整,逐步淘汰相关产能落后的企业,从而形成良好的产业退出机制。
环境保护能力的提升,首先在于强化环境质量的检测能力,提升相关环境指标的监控与管理能力;强化对于环境中污染源的监管与测评能力,建设有利于环境整体保护的24 h无间断监控互联网系统。进一步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培训和认识培训工作,对于重点污染源的控制与检测系统也需要得到相应的完善。而对于能够对当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污染源,应该建立重点监控点,严格监控与管理其污染物的控制与排放,督促其达到相关的排放标准。对于环境监管部门与机构,需要针对性地提高整体的管理能力,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内部人员的整体素质与执行能力,并配备完善的设备,规范其执法行为。同时,还应积极考虑突发情况,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程序处理机制。对于环境的监管应该是长期的,所以需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应对各种污染物监管实施情况。同时,针对实施监管的各类人员,需要进行定期的培训和检查,以督促其提高整体的执法水平和技术水平,强化整体部门的环境监管能力和综合执法能力。而对于环境保护的监管不仅仅起到督促作用,更是加强环境保护能力的重要手段。加强环境污染的监管不仅可以强化监管能力,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对于整体环境的控制与保护能力,强化重点污染物的控制能力和监管能力,而对严重污染的企业施行挂牌,重点监督与督办,对于不能及时完成污染物控制减排工作的企业,运用行政手段限制审批,以此间接提高环境保护的能力。
生活污水的排放量控制工作应为梅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工作的重点实施对象。梅州市应积极联合政府各个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对城市生活污水进行治理,加快城市污水排放治理工程的进度。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重强调政府资金的引导,吸引社会各界资金投入污染物治理,尤其是污水治理工程中,形成良好的多元化治理系统。而在污染物处理相关厂商的搭建过程中,也应该严格遵循“管网先行”原则,即污染物处理厂需要配套搭建管网与主题工艺的设计,在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过程中也应该充分考虑污染物和污染水等的搜集工作、城市覆盖率及范围等,以形成良好的循环系统。
严格把关污染控制工程的建设质量,提高对于整体污染的整治能力,将对污染物的治理与控制工程纳入环境系统整体测评与建设中,加强相关内容的保护与治理。在确保经济长期有效而快速发展的前提下,大力推进污染物控制与治理工程,实现又好又快的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目标。在建设新工程项目的过程中,环境监管部门应该大力加强行政监管作用,确保工程后续的环境保护能力和污染减排能力。依据现有的运营能力和实际情况,政府部门要制定相关公共事业所允许的经营管理办法,依据实际需求和情况明确资质许可、成本监审、招投标等。而对于各污染物生产企业,则需要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已有的工艺手段、技术和规模,建立可以满足自身需求的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环境部门的监管手段和能力,逐渐完善污染物监管网络和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搭建县、市、省三级24 h无间断监测网络的搭建。针对各市县中污染物的主要排放企业,要进行重点监管和控制,加强对这些重点名单企业的巡查,督促其完善污染物的治理与排放系统,提高生产效率,确保日常生产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在追求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政府部门应该建设和完善环境保护工程,需要将部分财政政策向环境保护与污染物治理领域进行倾斜。首先,应该重视企业对污染物减排的重要作用,利用财政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重点污染物处理企业进行污染物减排技术的研发,并为中小型企业提供清洁生产的财政优惠政策;其次,需要充分考虑企业和居民的日常生活消费所产生的污染物,努力扩建生活污染物基础处理设施;最后,加大污染物减排工作的财政政策调节力度,大力宣传并鼓励大众积极参与到节能减排工作中,提高大众的参与积极性,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控制与调节作用,发挥利益悠关的纽带作用。
对于政府财政调节趋于弱势、调节能力有限而导致社会成员积极性不高的现象,政府应该充分利用经济手段调动社会成员的内在积极性,从而实现外部所需的实际效益。为使市场主体能够重新走上自主节能减排的和谐发展道路,政府部门可以加大征收污染物大肆排放企业的税费,并拨发财政资金支持减排工作,从而改进财政支出的方式,增强财政政策的功效性和调节性,建立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申报红利、科研奖励的新型财政支出模式。而对于全市重点污染物减排工程、项目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建设,需要采取减排量与财政奖励相挂钩的方式进行,可以运用多减排、多奖励的具体实施办法。同时,还应相对减少和淘汰部分处理能力低下的污染物处理设施、设备及相关网络。
污染物减排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取代以往的污染物处理贴息方式,使工程项目直接与财政奖励相关联;在淘汰落后的设施设备的同时,政府需要对相关的企业进行补贴,鼓励企业进一步开展技术研究;而对于能够进行污染物治理技术研究与推广的企业,政府更应该以资鼓励,调节相关财政优惠政策,为企业发展服务。政府要完善现有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中间杠杆调节和鼓励作用;根据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调配财政资源,降低污染物减排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阻碍程度,提高财政资金的调节能力,形成相对完善和合理的财政鼓励污染物减排工作制度。
为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梅州市需要完善减排考核体系,将经济发展指标作为直接的考核标准,对干部进行提升、任用和考核,促进干部切实转变观念。因此,对于地区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具体实施情况和完成情况,梅州市需要积极参考当地环境质量的改善情况和现实,将相关的污染物防治指标、环境质量指标等纳入考评系统的参数中,并将部分数据进行详细分解和处理,以形成减排指标的完整系统,从而保证环境整治效果。如果想要很好地达到既定的污染物减排目标,则需要认真做好统筹规划,创新管理制度与模式,营造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良好环境保护氛围,从而实现污染物减排制度与体系的建立。
Optimization of The Total Emission Reduction Policy of Major Pollutants in Meizhou
Zeng Jiamin
(Contamination Control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xamines office of Meizhou City, Meizhou 514071, China)
In this paper, the main pollutant total control related policies and administrative acts as the research object, and the core elements of the pollution elementsas the breakthrough point, through the establishment of control variables contrast,before and after the environmental quality and the main pollutant reduction efficiency comparison, the output structure of Meizhou City as a whole the main pollutant emission reduction policy implementation of the actual results and effectiveness analysis. And aiming a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discusses the problems, and targeted to contribute to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total pollutant emission reduction policies in Meizhou and the development of opinions and suggestions for the relevant departments in Meizhou to develop and implement relevant policies t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pollutant emission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otal emissions; pollution reduction;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X321
A
1008-9500(2017)05-0036-04
2017-03-18
曾佳敏(1985-),女,广东梅州人,研究生在读,工程师,从事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