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3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近年来,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大力推动和广大非煤矿山企业的共同努力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标准化)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对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有的企业没有认真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建立的标准化系统没有体现基于风险的思想;有的企业标准化工作流于形式,片面强调标准化体系文件编写,忽视了标准化体系的日常运行,重形式、轻效果;有的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以下统称评审机构)专业力量不足、把关不严,现场评审走过场,评审报告照搬照抄、生搬硬套,甚至弄虚作假。为进一步规范标准化工作,《通知》对于标准化工作职责、标准化建设运行、标准化评审等工作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提出了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聚焦问题,补齐短板;依法依规,强化监督;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等4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通知》具体内容参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6288/2017/0419/287348/content_28734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