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高校学生党员是党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学生党员的质量高低关系着党和社会主义事业能否顺利发展,高校学生基层党组织面临入口把关不严、出口渠道不畅、缺乏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机制等问题,因此,在新的历史形势下,探索高校学生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的实现路径,优化学生党员队伍,确保学生党员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高校学生党员;能进能出机制;实现路径;探索
高校作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阵地,其发展党员质量的优劣,是事关党员队伍纯洁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大事,也是事关能否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大事。党的十八大提出“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的目标和要求,这对于我们在新形势下,加强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健全学生党员能进能出机制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1 高校学生党建存在的问题及现状
1.1 党员素质参差不齐
近年来,高校学生党员数量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党员质量和素质问题受到了大家的广泛关注。受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价值观念多元化的影响,不少学生党员的价值观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入党动机不端正,“入党前拼命干,入党后松一半”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学生党员缺乏党员意识和党性修养,未能真正从思想上入党,不能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在对党员的发展和教育管理上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及教育考核机制,党员能进不能出的情况较为普遍,导致学生党员的素质良莠不齐。
1.2 基层党组织管理人员非专业
高校中学生党支部书记大多由辅导员或学生党员兼任,由于他们忙于日常事务,往往不能投入大量精力及时间,对于数量庞大的学生党员发展及管理工作疲于应付,严重制约了党员发展的质量。而高校对于学生支部书记的培训和教育管理也比较缺乏,支部书记的理论学习及教育培训得不到保证,自身理论与实践经验不足。
1.3 党员考核机制不健全
在发展党员“入口”关上,还普遍存在更加注重学生学业成绩及工作表现等实绩的指标,而忽视思想层面的考核,导致一部分思想素质不高、入党动机不纯的学生混入了党员队伍。对于学生党员入党后的考核、监督和教育不足,造成部分学生党员入党后积极性下降,不能严格约束和要求自己,组织纪律性差等情况,严重影响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给班级、学校带来了不好的影响。此外,在不合格党员的考核退出机制上没有明确的措施和规定,由于担心给组织和学生个人带来不利影响,不合格党员大都以教育为主,存在“走过场”的现象。
2 健全高校学生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的关键环节及对策
2.1 入口环节,注重制度化。
2014年5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出发展党员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思想入党,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保证。严格、科学、规范的制度和程序,是提高党员质量的重要保障。因此,在入口环节,应注重发展党员制度化,如在申请入党环节,党组织应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其入党动机等;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环节,应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民主测评等方式推荐人选,并由支委会研究决定;在确定发展对象环节,采取量化考核、民主评议、基层组织审批等程序。完善发展党员的每一环节、每一程序,并落实到制度上,确保从源头上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
2.2 出口环节,注重规范化。
一是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界定。高校对于不合格党员应有明确的界定,可结合党章、党规和高校的特性,从理想信念、组织纪律、作用发挥、道德品行等方面来认定。坚持定性考核、定量考评与定期考评相结合,对不合格党员的标准予以具体化和量化,使不合格党员的确定有标准,处置有依据。二是加强对不合格党员的教育和管理。采取党员一对一联系不合格党员,对其进行教育帮扶、正面激励等,促使其真正从思想上入党,防止带病入党。
2.3 建立不合格党员处置机制
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基础工程。长期以来,各高校在发展党员的出口环节缺乏一些配套机制,在不合格党员认定上没有一个规范的标准,仅仅依据党章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上还存在着过于笼统,过于宽泛的问题。尤其是对于高校学生党员这一特殊群体,没有与其他党员区分开来对待,导致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客观性、公正性难以保证,不合格党员处置困难。因此,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建立党员发展问责机制,“谁介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明确不合格党员认定标准、区分不合格党员处置方式、健全不合格党员教育机制,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及时处置。
3 探索高校学生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的实现路径
3.1 明确党员吸收的标准与要求
高校发展学生党员的过程中,应始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改变“唯学业成绩、唯工作业绩,轻思想教育、轻现实表现”等问题,始终把思想入党贯穿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推行党员的量化考核,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进行全方位考核,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全面推行发展党员的票决制和公示制,从理想信念、现实表现、学业成绩、工作业绩、师生评议、党群推优等各个方面进行考核打分,进行民主票决并公示,确保发展党员的每个环节在阳光下运行,推行发展党员公开化、透明化,从源头上纯洁党员队伍,将真正优秀的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3.2 明确党员退出的情况与原则
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的难点在于明确党员退出的情况与原则,根据现行党章规定,党员退出有四种情况:“自请退党、自行退党、组织劝退、组织开除”。第一种情况,党章规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自愿退党的党员应向组织提出申请,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退党后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第二种情况,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履行组织所分配工作的,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将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第三种情况,组织劝退的对象主要是不合格党员。《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对理想信念不坚定、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大学生党员,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第四种情况,开除党籍,这种情况在高校学生党员中还比较少见,主要对象是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党员。对于此类党员,经确定违法行为属实,应坚决清除出党。
3.3 营造党员能进能出机制运行氛围
高校党组织应创新党员发展观念,畅通党员发展渠道,营造一个能进能出的良性循环机制。首先,党员观念的创新是根本,每个党员都要认清自身信念,正确看待和评价自己,认为自己不能继续履行党员义务和职责时,就应及时提出退党申请。对于组织劝退的党员,如果不符合党员的要求,继续留在党内会影响党的形象,则应接纳组织的建议,以正确的态度来对待。其次,应加强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的理论研究,深入研究国内外政党在党员能进能出方面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结合我党在新的历史时期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将有益的部分为我所用,与时俱进的进行创新研究,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再次,要将党员能进能出机制放在高校大环境中来运行,结合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党员的教育管理、党组织队伍建设来进行,凝聚全校师生共识,推进党员能进能出的整体氛围,传递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坚定决心,全面提高高校党建工作理论化、科学化水平,提升学生党员素质。
3.4 建立不合格党员退出预警及再教育机制
不合格党员是党内的消极因素,因此,对于不合格党员要实预警及再教育机制,通过动态跟踪教育管理,明确退出原因并加以区别对待。一是在不合格党员退出前进行预警,做到警示与教育相结合,安排专人定向跟踪,及时帮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在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和生活上通过组织关怀和帮扶,使他们重新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从思想上、行动上尽快达到合格党员的标准。二是对于整改无效的不合格党员应劝其退党,并及时进行后续教育,使其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大学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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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郑晓仪,余俊渠.高校不合格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的浅析与对策[J].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16(02).
作者简介
管婷(1984-)江西省宜春市人。硕士学位。现为宜春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公共管理。
作者单位
宜春学院 江西省宜春市 33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