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祖芬
我在上海读中学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将来要当作家,以写作为生。
那时候,我最想当的是篮球运动员。酷夏时节的星期天,我常常一个人翻进一楼的体育教研室,抱起篮球,又从窗口翻出来,然后奔向操场。操场好像被烈日晒得什么都化掉了。
只剩下了我一个人和天上的一个火球,还有地上的一个篮球。
那时的女生都梳着两根小辫。有一天,我心血来潮把学校的“辫子篮球队”带到我家,我们用我家的一把剪刀互相剪去了20多根小辫。
妈妈下班回到家,迎接她的是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头发,和一个叫她目瞪口呆的留着短发的女儿。
妈妈立即开始了与满屋头发的大战。她顾不上说我一句——不不,不是顾不上,而是她本来就不会说我。
我为篮球狂,一直狂到病倒休学。
妈妈天天照料我,还是没说我一句。或许我不过是充满激情地投入一项自己热爱的运动,虽然有点奋不顾身。
但激情是不应该被指责的。
篮球打不成了,我开始“移情别恋”,爱上了英语。到了高三,我一心想当的是英语笔译。我给同学们起了很多可笑的英文绰号。我填写的高考志愿一律是英语专业,那时每个人可以填14个志愿,我只填了6个。
但是,没等到高考,上海戏剧学院就派人到中学物色新生,用现在的话说,叫作“星探”。他们叫我去上海戏剧学院,我做着我的英语梦,自然不想去。直到学校团支部派人找我谈话,我糊里糊涂地坐到了一排招生老师的面前。
“什么叫情节?”老师问。
“情节?还什么叫情节?情节就是情节呗。”
“你看过话剧吗?”
“没有。我只看过《马兰花》。”
后来我才知道,我的口试几乎是零分——我本来就没想进上海戏剧学院嘛。
但我没想到我竟然被录取了。我更没想到,莎士比亚的诗意和激情震撼了我这颗17岁的心灵。我读译本,读朱生豪、方平的译本。我读原文,抱着词典一点一点地啃。我从大二开始翻译《罗密欧与朱丽叶》,大三时跑到上海图书馆,抄录有关莎士比亚评论的全部英文文章,我想把它们全部读完!
这么多年我写的一直是散文和报告文学,直到去年年底,我才突发奇想要写小说。一写竟像一个剧本,有人称之为“视听小说”,有人称之为“跨文体小说”。
一到足球世界杯或奥运会,就有人约我写稿。并不是有人知道我当年的篮球史,而是他们总觉得我爱运动、爱写运动。
对于作家,一切的人生经验都是日后写作的原材料。
人生没有下脚料。
尤其是在上海图书馆抄录英文目录的贪婪时刻。
尤其是天上一个火球、地下一个篮球的激情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