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时空 ★
2017年煤炭行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会召开
日前,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在北京京西宾馆组织召开2017年煤炭行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党委书记、副会长兼秘书长梁嘉琨,党委副书记、副会长彭建勋、高级顾问王广德等同志出席会议。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相关企业负责人、各有关省(区、市)煤炭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煤炭企业的代表以及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各代管协会、各部室有关同志参加会议。发布会由彭建勋同志主持。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长江地质勘查院、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神华神朔铁路分公司、准格尔旗荣祥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山不拉煤矿、山西文龙中美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7家煤炭企业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8家企业在发布会上发言。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秘书长、行业协调部主任孙守仁同志宣布《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国煤炭工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优秀企业的决定》,并主持颁奖仪式。
梁嘉琨同志作总结讲话。他说,习近平总书记曾在视察长广煤矿,深入千米井下慰问一线采煤工人时说过:“正是由于你们的辛勤劳动,才给社会带来了光明,带来了文明,带来了财富。”李克强总理也在视察山西焦煤集团官地矿时称赞煤矿工人:“你们自己常年在黑暗的井下工作,却照亮了他人。有人说你们是煤黑子,我说你们是煤亮子。煤炭工人不仅是山西的脊梁,也是国家的脊梁。”
他指出,煤炭企业为社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有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同时,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提升自身素质,推动改革发展的使命。注重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状况明显改善;更加注重矿区生态文明建设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环境保护、清洁生产、保水开采、沉陷区治理、绿色矿区的建设都取得了新的进展;更加注重维护矿工权益,关心职工生活,改善劳动条件,加强素质教育,加快棚户区改造,煤矿工人的生活质量也不断得到提升。不仅如此,煤炭企业开展对口支援、扶贫济困、爱心学校建设、修路建桥、募捐善款等公益活动,不断加大对公益事业的投入,体现了煤矿工人厚德载物、大爱无疆的伟大品格。
他还指出,广大煤矿企业面对化解过剩产能的挑战,顾全大局,以对国家负责、对行业负责、对广大矿工负责的强烈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战略决策,淘汰落后产能,妥善安置转岗职工,进行再就业培训,拓展提升工作技能,保持了矿区的稳定。2016年全国煤炭退出过剩产能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煤炭市场供需实现了基本平衡,为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奠定了基础。
同时,他再次呼吁,在煤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希望社会各界给予煤炭企业更多的理解和支持,给予煤矿工人更多的关爱。国务院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
国务院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建立符合我国特点的新型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维护和实现国家矿产资源权益,营造公平的矿业市场竞争环境。
《方案》提出以下改革措施:一是将现行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调整为适用于所有国家出让矿业权、体现国家所有者权益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确定为4∶6。二是将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整合为根据矿产品价格变动情况和经济发展需要实行动态调整的矿业权占用费,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确定为2∶8。三是在矿产开采环节,做好资源税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四是将现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调整为管理规范、责权统一、使用便利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方案》提出了相关改革配套政策:一是将矿业权出让收益、矿业权占用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由各级财政统筹用于地质调查和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支出。二是取消国有地勘单位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政策,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权益,推动国有地勘单位加快转型,促进实现市场化运作。已转增国家资本金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可不再补缴,由国家出资的企业履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并接受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监管。三是建立健全矿业权人信用约束机制。建立以企业公示、社会监督、政府抽查、行业自律为主要特点的矿业权人信息公示制度,将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矿产资源税费缴纳情况纳入公示内容,设置违法“黑名单”,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治理格局。到2030年我国新增能源需求主要靠清洁能源满足
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对外发布《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明确到2030年,我国新增能源需求将主要依靠清洁能源满足。
作为指导我国未来能源发展的总体蓝图和纲领性文件,该战略把推进能源革命作为能源发展的国策。“发布统领全局、谋划长远的能源发展战略,将使国家能源规划政策体系更趋完善和健全。”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副司长郑剑说。
根据战略,到2020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将控制在50亿t标煤以内,清洁能源成为增量主体,非化石能源占比1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
到203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60亿t标煤以内,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天然气占比达到15%左右,新增能源需求主要依靠清洁能源满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达到目前世界平均水平。
展望2050年,能源消费总量基本稳定,非化石能源占比超过一半,建成能源文明消费型社会。
根据战略,我国将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打造中高级能源消费结构,产业结构调整与能源结构优化互驱共进,推动城乡新型电气化;推动能源供应革命,推动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发展,积极推动天然气国内供应能力倍增发展;推动能源技术革命和体制革命;构筑连接我国与世界的能源合作网;全面提高能源安全保障的综合协同能力。
截至2016年底,我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约34.6亿t标煤,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约43.6亿t标煤,成为世界第一大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原油对外依存度超过65%。“在当前能源供需矛盾突出、气候变化、能源安全等挑战愈发严峻的背景下,制定实施战略十分必要和紧迫。”郑剑说。国资委部署2017年央企钢铁煤炭去产能工作
国务院国资委召开2017年中央企业钢铁煤炭去产能工作会议,动员部署2017年中央企业钢铁煤炭去产能工作。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孟建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国资委改革局局长白英姿主持会议。鞍钢、中国宝武、中国华能、神华集团、华润集团、中煤集团等6家中央企业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介绍了2016年去产能工作情况和2017年工作安排及措施。
孟建民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和近两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调去产能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李克强总理在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2017年全国钢铁煤炭去产能目标任务,中央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孟建民要求有关中央企业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打好去产能攻坚战,全面完成2017年钢铁去产能595万t、煤炭去产能2493万t的目标任务。一是牢牢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深入推进去产能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三是将去产能与产业重组、优化布局、转型升级等统筹考虑。四是进一步规范去产能,有序实施产能置换。五是进一步规范处置资产和债务。六是进一步筹措落实资金,妥善分流安置职工。七是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国家发改委提出建立煤炭产能置换长效机制
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煤矿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特急文件,要求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快建设煤矿产能置换增减挂钩工作,并明确9项具体措施。
《通知》首次明确提出,建立煤炭产能置换长效机制,即“十三五”期间,对于国发〔2016〕7号文印发前手续不全、又确需继续建设的煤矿项目,严格执行减量置换政策;对〔2016〕7号文印发前已核准的在建煤矿项目,按照《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02号)等文件要求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
据了解,《通知》最大亮点是鼓励省(区、市)实施产能置换。同时,鼓励实施煤炭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实施兼并重组,鼓励已经核准(审批)的煤矿建设项目通过产能置换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等。
对于上述方式的产能置换,置换产能指标按《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折算后产能的130%计算。
《通知》要求,稳妥有序推进煤炭去产能。严格落实新建煤矿减量置换要求。具体为,符合上述要求的置换产能指标均可按规定进行折算,但用于置换的实际关闭退出煤矿产能(含核减产能)不得小于新建煤矿项目建设规模。
《通知》明确,支持地方统一实施产能置换。对部分去产能煤矿数量多、产能规模小的地区,可由省级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征得关闭退出煤炭企业的书面意见后,统一开展产能置换指标交易,签订产能置换协议,收益统筹用于本地区煤炭去产能相关工作。
此外,《通知》提出,加强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服务。鼓励地方政府建立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平台,发布产能交易指标信息,为产能置换创造有利条件。
《通知》还提出,已纳入年度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并按期关闭退出的煤矿,应在次年6月30日前签订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协议。其中,2016年已关闭退出的煤矿,最迟应于2017年9月30日前签订协议,逾期未签订的退出产能指标作废。2017年6月30日前签订协议并上报产能置换方案的,通知规定的130%折算比例可提高为150%。环保部印发《高污染燃料目录》
环保部印发《高污染燃料目录》,生产和生活使用的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油类等常规燃料名列其中。
环保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刘炳江介绍,《高污染燃料目录》将禁燃区内禁止使用的燃料组合分为三类,Ⅰ类的管控程度一般,Ⅱ类较严,Ⅲ类最为严格。对于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由于其直接燃烧后对城市大气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目录中的Ⅰ类、Ⅱ类和Ⅲ类均将其纳入管控范围。对于煤炭及其制品,综合考虑产品品质和燃用方式,将煤炭及其制品划分为严格程度不同的三类进行管控:Ⅰ类是针对中西部地区部分城市提出将单台出力小于20蒸吨/小时的锅炉和民用燃煤设备燃用的含硫量大于0.5%、灰分大于10%的煤炭纳入禁燃范围。其中,型煤、焦炭、兰炭的挥发分含量小于12%、5%和10%,对型煤的灰分含量没有要求。Ⅱ类是将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纳入禁燃范围。煤炭的规模化燃用有利于采取综合治理措施达标排放,甚至达到超低排放,并且可以安装自动在线监测系统,便于实时监控。Ⅲ类是在有较强的经济支撑能力和充足的清洁能源供给量的城市禁燃区可以选择禁止燃用所有煤炭。
《高污染燃料目录》要求,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能源消费结构、经济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城市区域内划定禁燃区,因地制宜选择其中一类,做到量力而行,稳步推进。在禁燃区管理中,要充分发挥《高污染燃料目录》的作用,从改进城市能源结构入手,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并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逐步扩大禁燃区的面积。《关于深化能源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
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能源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要任务就是激发社会资本参与能源投资的动力和活力,明确2017年上半年内建立能源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
2017年以来,能源领域投资出现增速放缓的趋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一季度在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总体增长9.2%的情况下,电力、热力领域的投资增速出现了1.7%的下降,其中民间投资同比增长略超11%,较2016年全年的增速降低了7个百分点。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的民间投资则同比下降24%,降幅比2016年同期扩大了4个百分点,投资总额降至144亿元。
《意见》提出,充分激发社会资本参与能源投资的动力和活力,确定能源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在增量配网、规划内风电、背压式热电联产、燃气分布式发电等项目先行先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
《意见》提出,实行能源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取消下放能源投资项目核准权限,《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外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
《意见》要求能源项目核准机关制定本级投资项目管理权力清单,国家能源局将抓紧制定并试行《国家能源局权力和责任清单》,要坚持投资审批权限下放层级与承接能力匹配,对涉及本地区重大规划布局、重要能源资源开发配置项目,原则上不下放到地市级政府,一律不得下放到县级及以下政府核准。
《意见》提出,要加快能源体制改革,落实电力体制改革措施,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售电侧改革、油气行业上游勘探开发领域改革等试点工作,有序放开油气勘探、开采、市场准入,完善油气进出口管理体制、完善油气加工环节准入和淘汰机制,推动油气管网基础设施公平开放。推动能源价格改革,完善油气产品定价机制,有序放开上网电价和公益性以外的销售电价。积极鼓励国有能源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为社会资本在能源领域开展投融资活动创造有利条件。《山东省煤炭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30年)》发布
《山东省煤炭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对外公布。《规划》提出,严控新增产能、压减现有产能,实现煤炭产量逐年下降,到2020年省内煤炭产量控制在1亿t以内,到2030年煤炭产量控制在6000万t左右。
根据《规划》,山东省将加大对外开发建设力度,到2020年省外办矿煤炭产量达到2亿t,到2030年达到3亿t,建成稳固的省外能源供应基地。
《规划》提出,大力提升非煤产业质量和效益,集中建设一批非煤产业园区或产业集群,到2020年煤炭深加工及非煤产业销售收入比重达到70%以上,到2030年达到80%以上,非煤产业奠定转型发展的主导地位。
《规划》要求,大力推进生态矿区建设,到2020年全省原煤入洗率提高到75%以上,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并实现100%达标排放,煤炭企业治理已稳沉采煤塌陷地达到80%,新增塌陷地达到同步治理;同时,到2030年全省原煤入洗率达到85%以上,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矿井水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0%以上并实现100%达标排放,煤炭企业完成已稳沉采煤塌陷地治理。
《规划》明确,要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使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全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平均数比“十二五”期间下降15%,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保持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先进水平。山西省在全国加快布点“山西煤仓”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与郑州铁路局签署《2017年郑州铁路局与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交收库铁路运输合同》(以下简称《运输合同》),双方首次签订了运量为35万t的铁路运输合同。这是继太原铁路局与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签订50万t交收库运力配置合同之后,山西省推进和构建“晋煤大物流”战略布局的又一重大举措。
此次签订的《运输合同》主要为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在郑州铁路局业务范围内设立的三个“煤仓”服务,它们分别是枝城港交收仓库、徐州港交收仓库、新易达交收仓库,签订量分别为枝城港交收库5万t、徐州港交收库15万t、新易达交收库15万t,执行期为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而在此之前,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已与太原铁路局签订了50万t的运力合同,其目的也是为其设立的分散式煤炭仓库提供运力保障。
从“现买现运”到“未买先运”,反映出了山西省煤炭销售的市场化蜕变。过去,山西省煤炭一般都是与用户签订购销合同之后,才开始从各煤炭企业装车发货,到货时间长,还不能确保交货时间,“用户体验”一般;而现在,随着遍布全国的“山西煤仓”逐渐成形成网,用户在交付货款后,就近的煤炭仓库即可迅速发货,物流时间大大缩短,极大提高了用户购买山西煤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 宋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