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涛
摘 要:音乐教育贯穿于新课标教育的始终,本文通过实践调查,采用访谈、问卷调查、文献资料和数据统计等方法,围绕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第九中学的音乐教育现状与改革展开论述,阐述了地区中学音乐教育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和音乐教育改革的方法及对策。试图对我县中学音乐课堂的改革有一定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关键词:音乐教育;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第九中学;现状与改革
中图分类号:G63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6)35-0257-01
学校音乐教育实施中学素质教育的主体,它也是人们表达情感的一种重要载体,同时作为新课标教育中不可缺失的部分。但目前我县中学音乐课堂似乎形成了以教师、学生、教材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在教学形式上注重教师的讲授而轻视了学生的兴趣取向和主动参与,整个教学过程也过于注重知识技能的训练及教学结果,而轻视了对音乐的表现和教学的愉快过程,这种在新课标教育下的应试教育很难实现音乐教育的自身价值与目标,于是出现很多学生喜欢音乐,但是不喜欢上音乐课;喜欢唱歌,但是不喜欢音乐书上的歌曲。近年来,在新课标教育的推广下,音乐教育的改革得到重视呼声很高,但是效果却不尽人意。尤其像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这样经济、文化、教育都相对较落后的县份,音乐教育的模式仍处于传统的教唱模式——我教你唱、我说你听、我动你跟。就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第九中学来说,音乐教育在学校教育中还是处于弱势地位,学校的不重视、音乐教学信息更新缓慢、课程安排的不合理和学生对音乐课的讨厌态度,都局限了音乐教育的发展。
一、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中学音乐教学现状
1.中学阶段的音乐教育在逐步发展。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与国内的沿海地区在经济发展层面存在较大的差距,但在近些年来也得以明显的提升。经济的快速发展,促使教育事业逐渐步入正轨,也把音乐等素质教育课程提到了更为重要的地位。近些年来,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借助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的良机,在音乐课程管理、音乐教育方法与技巧改革、音乐教师培养等领域做出了较大的努力,使得我县第九中学的音乐教育水平有所提高。
2.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中学音乐在学校中的地位。在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下,中学音乐课往往需要为文化课让步,明显处于劣势。基于这种情况,笔者对我县第九中学的50名学生、50名家长、50名教师进行了问卷调查,这次问卷调查得到的数据结果,从正面反映出了教师、家长、学生对音乐教学的态度。 根据调查问卷的数据分析可得出学校、学生、家长等方面对音乐教育持可有可无态度者居多,这种对音乐教育的态度使得音乐课程无法在学校中得以高效开展,需要加以认识并改善。
二、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中学音乐教学的改革对策
1.提高对音乐教育的正确认识,重视音乐教育所能发挥得作用。在中学教育阶段,地区县份中学需要摒弃音乐精英教育或可有可无教育理念,正视音乐教育在中学生身心成长阶段的重要性,并对音乐教育所赋予的社会功能有个正确的认识。
我县第九中学应该借助于学校举办各种庆典活动,强化老师对音乐课程开展、学生对音乐课程学习的重视程度,从而以正确的教育观、学习观对待中学阶段的音乐课程。
2.排除对音乐课的干扰和影响,重视音乐教育的地位。中学阶段,存在其他文化课占用音乐课程的现象,因此,在日后的教育过程中应该最大化地排除对音乐课所带来的干扰和影响,重视音乐教育在学校中的地位。
3.转变思想观念,深刻认识音乐教育的积极作用。在中学阶段,无论是学校、学生、还是家长,都应该转变思想,深刻意识音乐教育在学生成长阶段的积极作用。我县中学音乐教师,应该积极发挥家、校之间的联系,帮助学生和家长积极地意识到音乐教育的重要性。另外,学校在发展的过程中应该深刻地意识到素质教育的重要性,不可仍以应试教育的思想观念规划学校未来的发展。
4.创新音乐教学方法、优化音乐教学内容。在我县中学音乐教育的过程中,音乐教学方法过于单一,音乐教学内容过于单调,是影响学生提升音乐学习兴趣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在日后的音乐教育发展过程中,应该注重创新音乐教学方法,优化音乐教学内容。在实际音乐教学活动中,要与时俱进,引入更为先进的音乐教学方法,以不断调动学生们学习音乐的积极性。另外,在确保教学效果的前提下,不断丰富音乐教学内容,让学生们真正感受到音乐所带来的快乐。
5.提升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正所谓,兴趣是学生最好的老师,因此在音乐教学活动中需要注重提升学生学习音乐课程的兴趣,以便提升音乐教学效果。
笔者认为,我县中学需结合音乐实际教学活动中所存在的问题,不断更新音乐教学方法与教学技巧,不要过于单一和枯燥,使学生们对音乐课保持较高的学习兴趣。另外还需要不断优化音乐课程教学内容,在确保教学目标的前提下,引入有益的流行音乐元素。引导学生们在广泛的流行音乐热潮中,选择适合自身身心的健康音乐歌曲,陶冶自己的情操。
参考文献:
[1]李可燕.贫困地区中学音乐教学现状与对策[J].河池学院学报,20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