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媛媛
(广东省河源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河源 517000)
基层兽药监管工作实践与问题思考
张媛媛
(广东省河源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河源 517000)
兽药是重要的养殖投入品,在畜牧业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的使用不但影响动物疫病的防治,更事关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类的生命健康。基层兽药监管工作难度大,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探索基层兽药监管工作难点与对策,谈谈自己的看法。
兽药 监管 养殖 安全 问题 建议
近年来,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紧紧围绕“两个努力确保”目标任务,各级兽药管理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突破重点难点、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兽药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有效促进兽药行业健康发展。
(1)实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做好兽药生产、供应以及质量监管工作,完善抽检检查、监督抽检等监管措施。
(2)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深化检打联动,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劣 兽药行为。
(3)贯彻《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开展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规范兽药经营使用行为。
(4)继续实施兽药产品标签说明书规范行动,加大违规标签说明书查处力度。
(5)推进兽药经营环节,采用二维码追溯管理,实现生产企业和产品纳入追溯管理两个全覆盖。
(6)贯彻实施从重处罚公告,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使违法者不能、不敢、不想再实施兽药违法行为,及时上报重大案件查处情况。
(1)由于目前相关政策制度配套不完善,执业兽医数量不足,乡村兽医素质偏低,散养户“凭处方笺销售使用处方药”的意识淡薄等因素,凭执业兽医处方笺销售和使用处方药环节仍存在一定困难。
(2)部分兽药经营企业重申报、轻管理,企业责任心不强,未完全按照兽药GSP、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等要求来组织经营;
(3)部分养殖场户重生产成绩,轻档案管理,畜禽养殖档案不完善,购买、使用兽药记录不完整,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假劣兽药辨别能力差,专业素质偏低。
(4)执法水平急需提高。目前有些地方兽药执法工作主要由职能科(股)室负责,执法人员偏少,执法工作经验相对缺乏,对农业执法业务不熟悉,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畜牧业执法工作。
(1)强化兽药监督执法。进一步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违法使用兽药和经营假劣兽药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罚。做到及时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建立健全兽用抗生素类药物监管长效机制,完善兽药行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推动兽药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进一步深化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和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规范行动。加强兽用处方药管理,认真落实兽用处方药管理的各项措施。强化源头治理,严格市场准入,加强生产过程监管,切实执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提高兽药安全使用水平,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3)加强检查、指导规范畜禽养殖场(户)使用兽用抗生素类药物;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做好服务、指导工作,提高经营、使用者的法律意识。
(4)积极把握好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采取有效措施尽力推动工作,建立健全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机构,依法履行农业执法和监督职能,行使集中后的各项行政处罚权,开创农业执法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