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艳艳
围绕“一个中心”、健全经费保障制度。企业以利润为中心,那么企业团组织要保证紧密围绕“在党的领导下,以企业生产经营为中心服务工作大局”。遵循“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员工利益,有利于社会和谐”三项原则,去发挥“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年合法权益”四项职能。通过增强综合素质、注重创新创业提升员工竞争力,开展技能比武、岗位练兵、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创青考核等紧密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的团青活动;开展幸福桥工作,引进社会资源;依托基层团组织成立志愿者服务队,鼓励团干部、团员青年加入企业爱心志愿者队伍中去,充实团建工作力量,通过组织开展“6+1”(助洁、助行、助残、助弱、助学、助老、义务献血)志愿服务活动,推广企业良好形象,引起企业主的关注和重视。
借鉴团中央和多省份关于进一步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团建经费的相关文件,将团的工作经费纳入团建工作管理费用,并依法税前列支,从而保障企业团建和青年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