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泰华
刘剑魂(1902—1960年),名泽民,号鹤溪、老剑、涵青室主人等,布依族,贵州平越(今福泉县)人。其父刘士嵩系清末秀才,执教乡塾,刘剑魂自幼从其读书启蒙,于平越县杨老高等小学校毕业后,到贵阳考取了贵州农业学校,但因家貧辍学,回家务农。因打抱不平揍了兩名敲诈乡民的县衙公差,为避难投奔滇军,隨滇军到广州不久,就到云南讲武堂韶关分校学习,是该校第2期毕业生。毕业后随军辗转上海、杭州、北京等地。之后入川,在成都、沪州、合江等地作军训教官。1926年(民国十五年),刘剑魂到赤水,在侯之担部下办模范营。不久任步兵独立二团团长,率军驻黔西、大定(今大方县),毕节等地。
1929年,贵州省主席毛光翔委刘任石阡县长。到石阡上任不久,刘剑魂即到省城参加县长集训,集训结束后改委广顺县长。到广顺不久,又获令与罗斛县长对调。他到罗斛后,1930年将县名改为罗甸,整顿环境卫生,在县城修建公园,受到当地人士称赞。1934年,贵州省主席王家烈委刘任贵州省保安团参谋长兼军官训练班教育长,1936年,贵州省主席顾祝同委刘任贵阳县长兼滇黔绥靖公署副主任。抗战爆发,刘曾任贵阳难民救济总站主任。1937年,刘剑魂任毕节县长。不久,离开贵州到云南,云南省主席龙云先后委任刘为平彝(今曲靖)县、广南县县长及滇黔绥靖公署副官处少将处长。
1947年刘剑魂由滇返黔,1948年任第89军少将高参,后任贵州绥靖公署副官处处长,1949年任第89军独立师少将师长,同年11月在贵州织金率部起义。解放后在贵州省图书馆工作。1960年卒于贵阳,时年59岁。
刘剑魂最大的功绩莫过于建花溪公园。他任贵阳县长期间(1936-1937),策动地方建设委员会将花仡佬风景区开辟为公园,并改“花仡佬”之名为“花溪”。他亲自规划勘察,于1936年底动工,与四乡民工千余人同时起居,建亭筑路,种花植树,辟建溪头亭阁等,次年秋天即大体完工。并亲自榜书“花溪”二字,刻石立于济番桥(花溪桥)左侧。1940年,贵州省政府又在此基础上建“中正公园”,即花溪公园。
刘剑魂擅长诗文,工书法,喜绘画,与贵州名士任可澄、王仲肃、吴协安、白小松、唐恭石、桂百铸、潘咏笙等均有诗文酬和。他生前写成《涵青室诗稿》、《词稿》、《剑魂诗抄》等诗词集,收诗词数百首,此外尚有不少碑记和楹联。他是贵州近代著名的少数民族诗人。在他做官任内,都会在当地组织诗社,如在赤水,刘剑魂约集20余人成立“双城诗社”,并为社长。在贵阳花溪公园修建过程中,曾写了《花溪季咏》4首及《经始花溪》1首,并刻石立于公园之中。他对诗写得好的人也是青睐有加,赤水诗社的罗浮仙就是因诗写得好,被刘安排在副长官处任编修,掌管文书,将“花仡佬”改名为“花溪” 即是罗浮仙为刘出的主意。在广南任内,刘剑魂不仅与当地文士组建“莲花吟社”,还培建了名胜古迹皇姑坟和清代著名文学家方友石先生祠堂,并撰写碑记。刘剑魂对书法、篆刻亦颇有建树。书法含颜真卿、何绍基风格,兼采二王——王羲之和王献之的笔意,潇洒自如,风格自成一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