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财政消费口袋
———贵州省丹寨县财政监督工作侧记

2017-01-12 10:59本刊通讯员陈贵旭谢江军
财政监督 2016年8期
关键词:丹寨县亮剑财政监督

●本刊通讯员 陈贵旭 谢江军

“亮剑”财政消费口袋
———贵州省丹寨县财政监督工作侧记

●本刊通讯员 陈贵旭 谢江军

县政府副县长、财政局局长周丹彪深入雅灰乡送陇村了解农村低保的补贴兑付情况

不断创新财政监督理念,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铸造财政监督“利剑”,完善监督机制,服务财政管理,有力地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财政纪律、秩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让群众获得更多实惠。

铸造财政监督“利剑”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有效实现“既要监督别人、更要监督自己,不仅敢于对监督对象‘亮剑’、更敢于向自己‘亮剑’”,贵州省丹寨县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党纪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的理论素养,增强政治敏锐性,争做合格党员;按照“三严三实”标准要求干部,让干部敬畏权力,严以用权,认真履职。同时,还注重加强干部的教育培训,采取了“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增强他们为党做事的自觉性,积极铸造财政监督“利剑”。

去年,该县举办3期财经综合业务提升班。邀请了贵州财经大学、贵州省财政厅的专家教授为全县乡镇、部门负责人“精准滴灌”《政府采购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新《预算法》、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新会计准则、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规法规的教育培训,参加教育的乡镇、部门负责人和会计、出纳共159人,其中乡镇和部门负责人59人。

“宝剑锋从磨砺出”。由于该县十分注重抓好各乡镇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和会计、出纳人员的学习培训,有效树立了其“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思想观念,为财政资金、财政干部“双安全”打下了坚实基础,使其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树立高线、守住底线。在对资金进行归集、分配、拨付、使用的全程监督管理过程中,确保了各项财政资金的封闭运行、高效运行。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潘贵荣作为纪检监督责任人,既要监督别人,更要监督自己。他在下乡督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时,常常轻车简从。在项目申报前,他深入乡镇、村寨走访调研,与群众座谈,监督规划设计;在项目实施中,马不停蹄地深入各项目点监督项目实施情况,帮助指导解决在施工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地完成;在项目竣工后,组织相关人员抽查相关项目,核对物资与工程量是否相符,账目与物资是否吻合等,确保工程与物质、资金相匹配。

始终将财政监督的“末梢”延伸到民生资金,利用“互联网+”科技手段,建立开通了“民生资金公开电子查询平台”,安上了“电子警察”,“剑”锁财政资金,贴上了一道资金安全“护身符”,让财政资金在“电子警察”的监控下封闭运行,高效运转。

“剑”锁财政资金

该县财政执法监督大队队长金振平认为,“把有限的财政资源用于各项事业发展,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数,必须时时抓好财政监督,确保各项资金运行安全、发挥效益。”近年来,各项专项资金、民生资金不断增加,补贴对象多、覆盖面广、监管难度大,民生资金形成了“点多、面广、线长”的补贴兑付局面,如不监督到位,民生资金就容易成为财政监督的“盲点”和“盲区”,易被他人分取“一杯羹”。

为破解这一难题,该县借助“互联网+”的科技手段,积极创新监督管理方式,本着“花小钱、办大事”的理念,挤出资金在全县6个乡镇和精品村寨建立开通“民生资金公开电子查询平台”,把防范廉政风险、业务风险、干部风险进行有机结合,将国家强农惠民政策和民生资金的兑付对象、补助标准等内容全部录入“民生资金公开电子查询平台”,安装了“电子警察”,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为民生资金监督贴上了一道“护身符”。

“民生资金公开电子查询平台”的建立,既给群众查询国家强农惠民政策、民生资金补助等方面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又有效破解了过去村两委政务公开栏存在的公开时间短、公开范围少、不易留存等难点问题。群众用手指在平台上点击查询,浏览国家的强农惠民政策,对民生资金补助对象、补助标准一目了然、清清楚楚。“电子警察”的监督,杜绝了干部在落实民生政策时“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的行为,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扩大了监督层面,使民生资金在“阳光下监管、运行”,民生资金由“糊涂”变“透明”。

针对新农合报销系统平台上缺少参合人员身份信息,定点医疗机构盗用参合人员身份信息套取、骗取国家扶持资金与老百姓的“保命钱”的情况,该县借助“互联网+”的科技手段,在县人民医院安装了拍照取证网络“端口”,制作新的“廉政风险防控指引图”。看病就医人员在“端口”拍照后及时将参合人员身份信息传到新农合报销系列平台,从源头上防止和遏制了民生资金被他人挪用、挤占、套取。

照相“端口”的开通,“剑”锁了财政资金。据悉,2015年以来,该县共有16.11万人次通过“拍照亮相”报销新农合,受益率达106.19%,就医总费用6610.34万元,新农合补偿4315.51万元,补偿率达65.28%。就医与2014年同期相比,减少1.195万人次、报销新农合补偿资金与2014年同期相比,减少282.66万元。

“有了这道‘照相’程序,我们的‘保命钱’就多了一份保险啊。”刚痊愈出院回家的丹寨县排调镇双尧村村民王军感慨地说。这种借助“互联网+”的科技手段,创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报销方式的新举措,得到了很多看病就医群众的“点赞”。该县合医局局长王英介绍:“采取‘拍照亮相’后,给我们监督管理带来了极大的方便。通过这一监督平台,也让老百姓感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城乡居民带来的福祉。”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新《预算法》、《会计法》等财政法律法规,制定了《丹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会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丹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资金管理,“亮剑”财政消费口袋,严控财政支出,筑紧财政资金“网底”。

“亮剑”财政消费口袋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的审查和监督”。丹寨县在学习中注重领会,更注重贯彻落实,将政府所有的财政性资金都纳入财政的监督范围。该县要求,凡涉及政府投资项目,都要提交县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工程建设拦标价。由县长办公会研究的“同意按审计价5%作为丹寨县工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拦标价,由县住建局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正是给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设置的一道监督“门槛”。

“公生明、廉生威”。在加强政府财政性资金管理过程中,该县把加强廉政建设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约法三章”;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该县先后制定下发了《丹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会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丹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财政监督工作开展有章有据。为向“三公经费”开刀,把住资金支付关口,该县在开展财政监督执法中坚持做到执行政策规定不走样。在严格监督审核中,除该县无人员出境出国无支付、无公务车辆购置外,其他经费支付都明显下降。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7.64万元,与2014年同期相比减少71.17万元;2015年全县会议费支出50.75万元,与2014年同期相比减少33.11万元;2015年公务接待支出180.16万元,与2014年同期相比减少335.98万元。

在加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监督执法上,该县采取了“标前实施下浮拦标价邀标、标中实施全程核查监督、竣工后实施资金预算审查”的方式,着力解决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突出问题,牢牢牵住预算资金“牛鼻子”,全力打造阳光工程、优质工程、廉洁工程,有效遏制了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腐败现象发生,筑牢政府项目投资“防腐墙”。通过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方式的工作创新,有效地发挥了政府投资审计监督的作用,促进了项目管理建设成本控制,保障了投资效果。2015年共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项目108个,涉及金额123807.69万元、审减19348.5万元、平均审减率为15.59%、最高审减率为42%。

财政局纪检组长潘贵荣深入村寨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报销情况

在实施政府采购工作中,该县首先组织采购当事人学习《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心为政府采购当事人“洗脑充电”,使其在开展政府采购时自觉用法、守法,依法采购。按照《条例》要求,将制度完善、监督管理和质疑投诉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的主要职能,强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总结”的监督方式,加强对采购当事人和采购资金的监督管理;以《政府采购法》和《条例》为依据,建立完善政府采购监督制度,确保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依法采购。通过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和采购资金的监督管理,将政府采购资金置于《政府采购法》和《条例》的监督之下,使政府采购资金“花”出了效益。截至目前,该县共完成政府采购47宗,完成采购预算总额21871.59万元,实际完成采购总额20699.49万元,节约资金1172.09万元,综合节约率5.4%。■

(本栏目责任编辑:周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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