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测绘成果质量不容小觑
开栏语
为进一步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升执法人员以及公众的法制水平,为地理信息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本刊自2017年第1期推出《地信法制》栏目,通过对典型地理信息违法案例的解剖和分析,为测绘地理信息执法者及社会公众解决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方面的疑惑。
某县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在进行某新建小区房屋面积测绘时,只在开发商提供的工程竣工图上对个别房屋进行复核后就出具了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在接到该县住建局责令其重新测绘后的通知,该公司仍然没有按照技术规范测绘,仅在每个原有房屋面积上减少约0.5平方米。后来,该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其出具的房产测绘成果报告进行了质量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该县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关于测绘成果质量的有关规定,严重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地理信息市场秩序,社会影响恶劣。最后,该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责令测绘单位补测或者重测;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该资质公司做出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
该公司被处以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充分说明了该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也充分体现出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依法行政、维护百姓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
近年来,从房产测绘的违法案件来看,其中,大多数案件表现为房产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房屋面积测量错误或计算错误,少部分案件表现为无资质或超资质测绘问题。房产作为一项价值不菲的不动产,其面积测量数据是否准确,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加强房产测绘管理,促进房产测绘市场健康发展,是一项综合性治理工程,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根据2000年颁布的《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建设部、国家测绘局第83号令)的规定,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房产测绘单位的市场准入管理和房产测绘成果的质量监管。
当前,要进一步加强房产测绘单位的市场准入管理,从源头上消除质量隐患。重点整治无资质测绘、超资质测绘、不符合测绘资质条件、以其他单位名义从事测绘活动、转包和非法分包测绘项目等行为。要强化对房产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检查,适当提高抽检频次,将房产测绘质量纳入市场诚信体系,探索建立重大房产测绘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加强对房产测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其熟悉掌握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
坚守房产测绘质量的生命线,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可靠的测绘成果数据,是房产测绘单位存身立命的底线。房产测绘单位切不可由于贪图眼前的蝇头小利而背信弃义、弄虚作假。那样做的结果,既扰乱了房产测绘市场秩序,损害了行业的整体利益,也必将造成违法者以身试法、玩火自焚的可悲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