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盘活农村资源增加农村集体收入
——莘县扶贫攻坚新举措
农村集体经济是村级财力的主要来源,是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物质基础,是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的现实需要,更是扶贫开发的重要保证。但是,随着“三提五统”的取消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实施,村集体经济在莘县日趋减少,尤其是莘县的57个省定贫困村,几乎没有了村集体收入。鉴于此情况,莘县提出了整合盘活农村资源, 增加农村集体收入,把它作为莘县扶贫攻坚的新思路。
莘县各乡镇街道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想办法、出思路,采取多种方式整合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增加农村集体收入。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盘活闲置资产。各乡镇街道在土地清理的基础上,弄清现状,摸准家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厂房等设施进行整修或翻建,对三荒地、坑塘、窑坑等进行整理、整治,通过出租、承包等形式,最大限度地加以盘活利用,增加集体收入。
二是建标准化厂房。动员有条件的村采取集体投资或与个人合资,借助莘县“招商引资”活动及帮扶单位和省、市、县“第一书记”的力量等形式,在工业集中区建设标准化厂房,通过租赁或以厂房入股的形式,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三是发展特色产业。各乡镇街道立足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大力发展特色蔬菜、苗圃、花卉、林果等农业观光基地、特色种养殖小区等产业园区,并由社村党组织牵头成立专业合作社,通过提供技术服务、配套生产资料、按比例收取经营盈余等方式,获得收益,增加集体收入。
四是搞经营性服务。通过经营良种、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搞农家乐旅游、开办休闲垂钓园、采摘园等方式,鼓励各村发展第三产业,增加集体收入。
五是进行房产开发。结合莘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鼓励有条件的村通过开发和建设社区、留置临街门面房出租等方式,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六是入股工业企业。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后,将村集体积累资金投入运营状况好又急需融资的企业,获得股份分红收入,逐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七是发展土地经济。鼓励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将外出务工人员或农民不愿种植的土地,由集体反租倒包,通过土地流转,获取租金差价;或将村集体土地以租赁、入股等形式与企业合作,按股分红,增加集体收入。
八是建设专业市场。对产业发展相对集中、资源优势比较明显的村,采取建立蔬菜、食用菌、木材等各类专业批发市场的方式,通过收取服务费、摊位费、中介费等方式,增加集体收入。同时,对人员相对集中、物流交通条件较好的村,采取设立“大集”的方式,通过划分市场摊位出租、收取配套费等形式,增加集体收入。
九是扶贫项目开发。通过扶贫开发项目和行业扶贫项目,提升发展基础,建立一些“国投、企管、贫困户和所在地村收益”的经营管理试点,让村集体经济作为扶贫开发的发电站和蓄电站,确保项目的长期收益。(韩丽霞莘县雁塔街道农业技术推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