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常态 把握新要求 不断开创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

2017-01-10 02:39河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处长韩尚柱
河北水利 2016年1期
关键词:水利部水土保持河北省

□河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处长 韩尚柱

适应新常态 把握新要求 不断开创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

□河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处长 韩尚柱

2015年是我省水土保持工作资金投入最多、治理任务最重、进度要求最严的一年,一年来,在省水利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处室的大力支持下,一方面按照厅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和“三严三实”教育,用教育成果统一思想,指导工作;另一方面,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生态建设战略部署,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全年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33km2,超额完成水利部和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各项工作都取得较好成效。

1.解放思想,协同发展,京冀合作共建生态清洁小流域取得新进展

2015年继续把京冀共建密云水库上游张家口、承德两市5县生态清洁小流域,作为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组织张家口、承德两市编制《河北省密云水库上游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规划(2015~2017年)》,经海委审查后报北京市政府。北京市政府明确表示按照每平方公里补助33万元予以支持,尽快启动试点实施工作,并草拟了清洁小流域建设管理办法。2015年10月22日,北京市水务局和河北省水利厅组织对5个县的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经过协调沟通,省财政厅落实了项目建设资金,省发改委整合了项目资金。目前,我厅正积极协调北京市做好实施方案批复等工作,争取项目早实施,群众早受益。

2.奋发有为,加快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进入新常态

2015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家稳增长、扩内需的重要内容,水利部要求2014年度建设任务5月底前全部完成,2015年度建设任务年底前完成中央投资计划的80%以上。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保进度、保质量”为重点,倒排工期,强化督导,连续奋战,全年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333km2,圆满完成水利部要求的年度建设任务目标。一是争取资金保投入。全年共投入省级以上资金5.1亿元,是近年来投入最多的一年。其中争取国家水土保持建设工程资金投入2.6亿元,比上年多3000万元。省财政厅落实省级配套资金8936万元,比上年多5796万元。二是强化督导保进度。根据项目建设不同时间节点,及时安排部署工程建设任务。制定印发了《加快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调度会、建设进度推进会,省、市、县层层签订任务完成承诺书。根据项目县工程建设进度,由省市有关人员组成督导组,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行了全面督导,对工程建设进度慢的县,由白顺江巡视员带队进行重点督导,对个别县局领导进行了约谈和督办,有效推进了工程建设进度。三是科学管理保质量。为加快审批进程,按照《河北省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将中央预算内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年度实施方案批复、验收权限下放到设区市、省直管县,工程建设进度显著提高。组织对2014年度实施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县进行绩效考核,对工程建设情况全面评比打分,达到以先进带动后进的目的。四是提前储备保开工。按照水利部要求,加快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前期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实施方案技术审查86个,批复36个。

石家庄市行唐县团山项目区团山片区小流域治理工程

3.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监督管理能力实现新提升

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切实加强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一是出台补偿办法。省水利厅联合财政、物价、人民银行4部门制定出台了《河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分类、分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范围、权限、方式及收费办法、管理使用进行了明确,建立了矿产资源开采类项目建设期按面积、生产期从量的计征体系。二是下放审批权限。按水利部和省政府有关要求,全部取消水土保持非行政许可,将省级审批的风电项目、部分光伏项目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权限下放到设区市和省直管县。2015年1~12月份省级共审批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33个、水土保持设施验收51个。三是严格监督检查。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连续第6年组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调查和防汛安全执法检查,涉及省批项目960个,要求市县审批项目同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2015年9月7~10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对河北省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和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活动开展情况了专项检查,对我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四是启动监管示范。按照水利部的要求,将秦皇岛市卢龙县作为第一批生产建设项目监管示范县,制定了实施方案,完成了2009~2015年各级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和数据录入工作,将防治责任范围和扰动范围上图,逐步实现监督管理信息化。

4.拓展载体,营势造场,宣传教育取得新成效

紧紧围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一周年,继续开展发送公益短信、报刊杂志刊发文章等活动。充分利用党校这个宣传教育载体,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进党校活动,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水土保持进党校活动的通知》,分别为石家庄、承德两个试点党校下拨活动经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2015年9月份,在河北日报和河北水利网开展了水土保持知识竞赛,省内外参与人员达4000余人,进一步扩大了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影响力,取得了较好成效。

围场县2014年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5.夯实基础,创新手段,监测能力得到新加强

加快监测站点建设,完善监测网络,新建张北试验站、平泉辽河源监测点,升级改造易县崇陵观测场、平山县岗南水径流场等监测设备。自主研发了水土保持自动化监测设备,目前已投入使用。购买2架无人机用于水土流失监测,进一步提升监测能力和水平。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省的水土保持工作将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重要治水思路,牢牢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水利发展新特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绿色崛起”战略部署,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为打造我省天蓝水净、地绿山青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河北”奠定坚实基础。

5.1 以全国水土保持规划为统领,实施精准化治理

抓紧修订全省水土保持规划,在规划统一指导下,依托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水保项目等国家和省重点工程,结合国家水利扶贫攻坚要求,重点加强贫困地区水土流失治理资金投入力度,着力改善当地农业生产条件,为实现项目区群众脱贫致富奠定基础。按照京冀“6+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要求,进一步加大与北京市协调力度,启动实施京冀合作共建密云水库上游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

5.2 是以监督管理示范县为抓手,提升水土保持信息化管理水平

按照水利部要求,完成2015~2016年度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的各项任务,通过搭建监督管理、综合治理、监测“三网合一”数据平台,充分利用遥感监测、无人机等先进技术,将基本情况、基本数据、基本图表数据化,逐步实现水土保持信息化管理。

5.3 是以改革创新为突破口,探索研究相关政策措施

一是着手研究平原和城镇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为加强平原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奠定基础。二是研究制定完善引导民间资本投入水土保持建设的政策措施,综合运用金融信贷、税收调节等手段和办法,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投入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三是探索创新水土保持工程建管机制,按照财政部和水利部印发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村民自建,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开展项目建设等政策措施,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拓宽投融资渠道,不断开创我省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

201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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