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苏银增
全力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支撑
□河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苏银增
编者按2016年1月27日上午,全省水利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在省水利厅召开。会议系统总结“十二五”水利工作,深刻分析我省水利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科学谋划“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安排部署2016年重点工作,为当前及当后一个时期全省水利工利指明了方向。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苏银增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位铁强宣读省长张庆伟、副省长沈小平对水利工作的重要批示,省纪委委员、省水利厅巡视员宋群生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现将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苏银增的重要讲话编发如下。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在“十二五”时期,河北省水利改革发展成效卓著。水利投资规模实现新突破,重大引调水工程实现新突破,地下水超采治理实现新突破,农村饮水安全实现新突破,水资源管理实现新突破,水利融资实现新突破。防汛抗旱减灾取得新成效,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成效,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依法治水管水取得新成效,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成效,党的建设取得新成效。“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省水利厅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河北的重要指示,按照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强化刚性约束,在严格水资源管理上再上新台阶;注重系统治理,在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上实现新突破;立足改善民生,在补齐农村水利设施短板上取得新进展;坚持绿色发展,在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上达到新水平;坚持创新驱动,在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上迈出新步伐;夯实发展基础,在加强依法治水管水上得到新提升,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保障。
河北省引黄入冀补淀工程正式开工
“十二五”时期,河北省水利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治水兴水重大战略部署,突出发展重点,解决发展难题,加快发展步伐,不断提升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抓改革增活力,抓项目惠民生,抓重点求突破,抓作风促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保持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总的来看,过去的5年是我省水利投资规模最大、项目推进措施最实、改革创新力度最强、规划目标实现最好、人民群众受益最多、行业地位提升最快的5年,全省各项水利事业取得了巨大进步。
1.水利建设管理实现六大突破
1.1 水利投资规模实现新突破
“十二五”时期,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把水利摆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位置,纳入公共财政投入优先领域,建立了稳定投入增长机制。5年累计完成投资1100亿元,比预期目标多30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3.2倍,投资总额和增幅均创历史新高。水利投资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由2010年的0.77%提高到1.12%,成为稳增长、扩消费、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引擎。
1.2 重大引调水工程实现新突破
“十二五”时期,河北省集中力量实施了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为缓解我省水资源短缺,保障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奠定了坚实基础。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2014年12月正式通水,配套工程廊涿、保沧、邢清、石津4条干渠全部建成,受水区7个市水厂以上管道工程基本完工,规划建设的120座水厂已建成88座,石家庄、保定、邯郸等6市22个县用上了长江水,累计引水1.8亿m3。经过近两年的艰辛努力,引黄入冀补淀工程2015年10月实现开工建设,完成投资8.24亿元,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此外,沧州李家岸引黄、张家口云州调水等引调水工程建设也加快推进。
1.3 地下水超采治理实现新突破
从2014年开始,国家在河北省启动实施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工作,解决了我省多年想办而没有能力办的事情。两年来,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先后出台了水权水价、产权制度和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文件12个。累计投资157亿元,其中水利项目投资121亿元,在衡水、沧州、邢台、邯郸、石家庄5市63个县,发展节水灌溉面积668.8万亩,清淤疏浚河道7034.8km,扩容整治坑塘874座,新增蓄水能力9000万m3,实施地表水置换地下水灌溉面积348.9万亩,井灌面积比重由治理前的84%降低到50%,形成农业压采能力15.2亿m3,占全省地下水年均超采量的25.5%。
1.4 农村饮水安全实现新突破
“十二五”时期,河北省把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摆在改善民生的重要位置,列入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5年累计投资111.9亿元,全部解决了规划内2382万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结合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和美丽乡村建设,省级自筹资金13.9亿元,解决了规划外278万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由2010年底的70%提高到2015年底的9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6%。完成153个区域水质检测中心建设,落实水源地保护和水质化验消毒措施,供水水质明显好转。兑现了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到“十二五”末让全省所有农村居民都喝上干净水的庄严承诺。
1.5 水资源管理实现新突破
“十二五”时期,河北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落实,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覆盖省市县3级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率先建成省级水资源管理系统,率先建立了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基本建成了覆盖全省的“四网一平台”水资源监控体系,2015年12月,试点工作通过水利部和省政府联合验收。全社会用水总量控制在200亿m3以内,与“十一五”末相比,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65提高到0.67,万元工业增加值和单位生产总值用水量分别由25.2m3、95m3下降到16m3和63m3,全省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由32%提高到57%。
1.6 水利融资实现新突破
“十二五”时期,河北省不断创新融资模式,多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水利建设,有力支撑了水利事业的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与农发行、国开行、河北银行等开展了战略合作;利用农发行过桥贷款和国家专项基金,解决项目配套资金缺口69.4亿元;与省建投合作成立了河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承德市与中信集团合作,采取PPP模式建设双峰寺水库;参股成立的国泰节水发展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在河北工程大学成功开展了合同节水试点。
2.水利改革发展取得六大成效
2.1 防汛抗旱减灾取得新成效
始终保持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高度警惕,科学调度、有效应对、积极打好防灾减灾主动仗。加快推进防汛抗旱工程建设,完成22条重点山洪沟治理建设任务,实施1500多项应急度汛和抗旱应急工程,在66个山区县建设了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面落实,建成省级以上防汛机动抢险队16支,群众防汛抢险队6000多个,全省防汛物资储备达到2.4亿元,投资7300多万元的省级物资仓库开工建设,在全国率先完成了防汛抗旱指挥决策系统二期工程省级建设任务,开展了大规模河道清障行动。面对2012年“7·21”特大暴雨洪水,全省共投入抢险人员46.7万人次、抢险物资1.64亿元,紧急转移安置群众22.7万人,最
大限度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科学防范了2011年燕山和中南部地区气象干旱、2014年春旱和夏伏旱,“十二五”期间,累计解决了164万人临时饮水困难,抗旱浇地6.79亿亩次。为解决黑龙港地区生产生活用水需求,5年共调引黄河水20.8亿m3。
2.2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成效
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破解瓶颈制约,不断提高水利综合服务保障能力。实施了649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14条(段)中小河流治理、620座水利闸桥更新改造;完成8处重点蓄滞洪区可研编制,启动永定河泛区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开展了石津、漳滏河等40处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117个小农水重点县和现代农业县建设,全省累计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954万亩;新改扩小水电站65座,水电装机总容量达到39.55万kW,累计发电24亿kW·h。通过实施“五小水利”和小型引提水等工程,改善了部分贫困地区和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
2.3 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
不断强化综合治理措施,下大力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全面提升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依托国家和省水土保持重点项目,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万km2,治理小流域638条,减少土壤侵蚀量1500多万t。加强京津冀区域水利合作,启动实施密云水库上游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和滦河流域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积极推动潘大水库网箱养鱼清理工作,改善京津水源地生态环境。支持北戴河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治理入海河道50.37km。组织开展了7个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水质全部达标。划定了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启动南水北调受水区自备井关停行动,关停城区自备井2107眼。邯郸、邢台、承德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迁安海绵城市试点、张承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等进展顺利。石家庄滹沱河、衡水滏阳河、张家口清水河等一批城市水环境整治工程成效显著。国家级、省级风景区分别达到18个和8个。
2.4 依法治水管水取得新成效
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政策法规落实,不断提升水利行业管理水平。省人大、省政府先后修订出台了《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北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河北省抗旱规定》等15部涉水法规规章,是水利立法力度最大的5年。执法队伍进一步加强,省水政监察局转为参公事业单位,除衡水外各市均成立了专职水政监察队伍。组织开展了岗南水库非法吸铁、违法建筑和白洋淀非法围埝清理等专项执法行动,成功应对了漳河上游水污染事件,年均查处涉水违法案件1100多起,水事秩序总体稳定。编制了109条(段)河道采砂规划,邢台市开展了河道采砂“风暴行动”。进一步简政放权,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由64项减少到15项,1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部取消,向社会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了河北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全省水利建设项目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集中交易;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得到加强,及时完成各级审计、稽察整改工作,全省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28项水利科技成果获省科技进步奖或山区创业奖,4项获实用新型专利,进一步加强了与荷兰、德国、法国水利合作交流。开展水利统计质量年活动,圆满完成水利普查任务。
肥乡县大型喷灌机
2.5 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成效
注重改革创新,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提升水利发展的内升动力。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水权确权登记办法》,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审议通过了《河北省农业水权交易办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49个试点县全部完成了农业水权确权登记。“一提一补”、“超用加价”等农业水价模式在试点区推广,尚义、涿鹿等8个国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全部完成,31个设区市全面落实阶梯水价制度。调整了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确定了南水北调中线水厂以上供水价格,完成了9个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调整工作。91个县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全部完成,元氏等6县列入国家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全省建成乡镇水利站909个,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2700个,基本实现基层水利服务组织全覆盖。河道现代管理体系加快构建,完成353条汇水面积200km2以上河道划界竖桩任务,秦皇岛16条市级河道全面落实“河长制”,迁安市被确定为国家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完成省水电公司划拨水务集团管理,积极推动“一局两院”改制工作。
2.6 党的建设取得新成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河北的重要指示,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准则,弛而不息反对“四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承诺书,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支持驻厅纪检监察机构“三转”,调整充实厅系统纪检工作力量,构建和完善具有水利特色的惩防体系。配合做好省委巡视工作,以上率下抓好巡视发现问题整改,组织对厅直单位开展巡查,5年累计受理群众举报177件,立案查处2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任用干部,全面加强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厅系统省级以上文明单位达到12个。驻村帮扶、离退休干部服务、新闻宣传、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群团组织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都做出了突出成绩。
3.水利工作实践积累的经验与启示
回顾5年来水利改革发展历程,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给我们的启示极为深刻。一是必须把握政策方向,这是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5年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为我们做好水利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我们始终把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穿于水利改革发展全过程,把水利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研究、去谋划、去推动,砥砺奋进、共克时艰,完成了一系列急难险重任务,水利面貌发生了重大变化,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二是必须搞好顶层设计,这是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行动指南。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水利工作,科学规划是引领。“十二五”以来,我省先后编制实施了水利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保障水安全实施纲要、现代水网规划、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规划等一系列规划,为加强水利设施建设、规范涉水事务管理,促进水利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重要引领作用。5年来,我们认真落实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水利事业得到全面发展,水利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得到全面加强,基本建立了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利支撑和保障体系。三是必须抢抓历史机遇,这是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关键所在。“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抓住中央和省加大水利投入的机遇,积极争取支持,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机遇,积极推进与京津水利项目合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抓住国家启动实施华北地区节水压采行动的机遇,补齐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加快修复地下水生态环境。由于把握了这些机遇,让我们牢牢掌握了工作主动权,加快了水利改革发展步伐。四是必须转变发展方式,这是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结构转型、动力转换对水利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始终坚持统筹兼顾,精准发力,正确处理开源与节流、开发与保护、除害与兴利、建设与管理、政府与市场、当前与长远等各种关系,加快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治水方式从单一工程治理向全面系统治理转变,水资源从粗放利用、过度开发向集约利用、主动保护转变,走出了一条符合我省实际、具有河北特色的治水之路。五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这是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不竭动力。改革是推动发展的力量源泉。5年来,我们始终把深化改革作为水利发展的动力,坚持以改革破解难题,以创新推动发展,在水利投融资、工程运行管护、水权水价等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极大的增强了水利改革发展活力。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胆实践,才能解决长期制约水利改革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六是必须抓好党的建设,这是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根本保证。抓党建就是促发展。5年来,我们始终把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与水利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动、同考核。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教育和引导全省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始终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以作风转变推动工作落实,开创了干事创业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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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水利作为推进“五大发展”的重要内容,摆在八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的首要位置,纳入九大风险防范的关键领域。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明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突破的八个关键领域中,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民生工作和扶贫开发等方面都与水利密切相关。近期,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召开的经济、城市、扶贫开发、农村等工作会议,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都把水利摆在突出位置,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资源节约保护、体制机制创新、水利扶贫等方面明确了新思路,提出了新要求,部署了新任务,凸显了水利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把协同发展、转型升级、又好又快主基调贯穿于水利改革发展全过程,在补短板、破瓶颈、增后劲、上水平、促发展、惠民生上下功夫,着力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一是要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中深化升华。明确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是中央基于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作出的重大判断。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逻辑。经济转轨、结构转型要求我们水利的发展方式、管理形式和思维模式也必须与时俱进。适应和引领新常态,必须立足省情水情,摒弃传统的思维定式和路径依赖,积极践行新时期治水方针。必须充分发挥水利在改造传统引擎中的支柱作用,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增添发展新动能,培育新的增长点。必须充分发挥水资源管理红线的倒逼机制,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布局优化,实现水资源永续利用,促进人水和谐。必须紧紧围绕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协调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使改革创新成为加快水利发展的动力。
二是要在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补齐短板。水利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在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我省水利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十分突出,水资源短缺与用水浪费并存、骨干工程建设与配套设施断档等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迫切需要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来补齐这一短板。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要从提高水的供给能力出发,加快引、调、蓄工程建设,增加水资源可利用量,矫正水资源配置扭曲,提高供水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更好地满足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也要从需求侧入手,坚持节水优先,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用水结构调整,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大规模推进农业节水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推进水权水价改革,形成有利于节约用水的市场倒逼机制。
三是要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积极有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将为我省扩大对外开放、加快转型升级带来千载难逢的机遇。水利既是协同发展的一部分,又是整体协同发展的基石。我们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积极融入协同发展,服务保障协同发展,努力在区域水利协同中提升发展水平。要全面深化与京津水利部门的对接合作,同频共振,着力打造与京津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治水管水新格局。要从京津冀生态系统整体着眼,携手加强水资源保护、河湖湿地综合治理,共同探索建立上下游之间基于市场定价的水资源补偿机制,推动建立地区间水生态环境效益共享、建设保护成本共担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统筹解决好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问题。
四是要在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中持续发力。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和基础保障,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水生态文明建设首当其冲。我们必须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的各个方面,体现到水利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必须统筹考虑水的资源功能和生态功能,合理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地表水和地下水关系,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必须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集中开展综合治理,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省水生态环境改善和提升。
五是要在推进扶贫攻坚中精准施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一个标志性指标。贫困地区因水受困、因水成疾、因水致贫现象较为突出,水利扶贫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必须把增加人民福祉作为水利扶贫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整合项目资金,集中力量加强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尽快补齐短板,让贫困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必须根据贫困地区水利发展程度和贫困群众水利需求,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对症下药、靶向治疗,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底数不清、目标不准、措施不实、效果不佳等问题。必须把生态建设作为扶贫开发的生命线,既要加快发展,又要保护生态,积极探索贫困地区经济和生态协调发展之路,让贫困群众从生态建设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
“十三五”时期,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河北的重要指示,按照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的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转型、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积极践行新时期治水方针,坚持人水和谐、民生为本,坚持节水优先、高效利用,坚持统筹兼顾、系统治理,坚持依法治水、改革创新,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快构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着力破解水利发展体制机制障碍,大幅提升水安全综合保障能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5年努力,到2020年主要实现以下目标:
——水资源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多源互补,丰枯调剂、循环通畅、生态良好的现代水网体系基本建成,水网供水能力达到255亿m3,外调水能力达到43亿m3。新增城乡供水能力21亿m3。
——节水型社会建设步伐加快。用水总量控制在220亿m3以内,农业用水总量下降到130亿m3、工业用水总量控制在38亿m3、城乡生活用水总量控制在37亿m3,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均降低2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75。
——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下水压采能力达到51亿m3,地下水漏斗中心水位明显回升;城镇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3%,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5%;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万km2;重要湿地及重点河段水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日益完善。以水库、河道、蓄滞洪区为重点的骨干工程防洪标准明显提高,骨干河道防洪标准达标率达到90%,中小河流达标治理率、蓄滞洪区安全建设达标率和城市防洪标准达标率均达到60%。主要低洼易涝地区排涝能力、重点区域和城乡抗旱能力明显提高,洪涝、干旱灾害年均直接经济损失占同期GDP比重分别控制在0.6%和0.8%以内。
——农村水利发展全面跃升。所有农村实现安全达标饮水,自来水普及率和集中供水率分别达到90%和95%,供水保障程度大幅提高。恢复和改善大中型灌区灌溉面积300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500万亩。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1.6万kW。
——水利改革管理提质提效。水权水市场初步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基本确立,水利工程建管体制进一步完善,依法治水管水能力全面提升,水利信息化科技支撑系统基本建成,信息化系统覆盖率达到70%以上。
以上总体要求和目标,是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我省水利工作实际提出的,各项指标与省“十三五”规划建议和水利部“十三五”规划进行了对接。实现这些目标,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必须主动作为、殚思极虑、激情工作,以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谋划和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未来5年,重点抓好以下六大任务。
一是强化刚性约束,在严格水资源管理上再上新台阶。
全面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建立水资源督察制度,不断强化“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在用水总量控制方面,配合国家制定主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完善省市县3级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监测预警机制,加大规划和工业园区水资源论证力度,对取用水总量已接近或达到控制指标的地区,限批新增取用水,形成水资源节约保护和高效利用的倒逼机制。在用水效率控制方面,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围绕“农业抓灌区、工业抓园区、生活抓城区”的节水布局,农业重点抓好集中连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工业重点抓好节水技术改造,规模用水企业大力推行水平衡测试;生活重点抓好供水管网改造、节水器具安装,推行阶梯水价制度。开展好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在限制纳污方面,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继续开展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加大重点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力度,开展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实施全面清理。
二是注重系统治理,在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上实现新突破。以实施跨流域调水、水系连通、水源枢纽、骨干防洪等工程建设为重点,集中力量建设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重大水利工程,不断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在重大引调水工程建设方面,完成南水北调中线配套工程建设,推进廊坊“北三县”、沧州渤海新区供水工程建设,抓紧南水北调东线后续工程前期工作,谋划山前大型水库与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实现联合调度;完成引黄入冀补淀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李家岸、小开河等引黄工程,改造提升位山引黄干渠工程,谋划建设清河、河间等24座平原调蓄工程。在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方面,完善邯沧干渠、引岳济淀、王大引水等连通工程,实施南水北调中线与漳滏河灌区、石津灌区、沙河灌区连通工程,推进引青济秦扩建、陡河水库向沿海供水扩建、滦下灌区向曹妃甸应急供水等工程,加快云州水库调水二期工程建设。在水源枢纽工程建设方面,完成承德双峰寺水库工程建设,推动张家口乌拉哈达和石湖、邢台青山、承德老亮子和四道河、邯郸茅岭底等大中型水库项目前期工作。谋划建设一批小型水库工程。在骨干防洪工程建设方面,加快永定河泛区、宁晋泊大陆泽、白洋淀等重点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实施滹沱河、子牙新河等重要支流治理工程,推动安各庄、洋河2座大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推进石家庄、唐山等9个设区市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加高加固堤防,提高防洪标准,推广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三是立足改善民生,在补齐农村水利设施短板上取得新进展。围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结合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大力推动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启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对已建工程进行扩建、配套、改造、联网,重点建设城乡一体集中式供水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净化消毒管理,提升农村饮水安全监管水平,构建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安全饮水保障体系。加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在17处大型灌区和20处中型灌区继续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重点实施高标准管灌、喷灌、微灌,推广集成节水模式。加快农田水利设施维修改造,抓好冬春农田水利兴修,对年久失修的桥闸涵进行改造,在有地表水源地区建设一批引水、调水、提水工程,在山区大力实施“五小水利”工程,在中东部平原积极推广地下水咸淡混浇,逐步完善抗旱水源体系。加大水利扶贫工作力度,以燕山-太行山、黑龙港流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环首都扶贫攻坚示范区为重点,突出抓好与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农村饮水、小型农田水利、“五小水利”工程、农村水电等建设,补齐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短板。
四是坚持绿色发展,在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上达到新水平。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决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要切实加强水源涵养能力,大力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水源涵养区、河流源头区生态保护,加快坡耕地综合治理,开展重要水源地上游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加快实施京冀合作共建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项目。健全水土保持监管体系,强化水土保持动态监测。积极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和水利风景区创建活动。要切实加大水域保护力度,全面落实国家“水十条”和省“水五十条”,以水污染、水生态问题突出的河湖为重点,强化河湖水量调度和生态用水保障,制定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标准,推进滦河流域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配合做好“六河五湖”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重点推进白洋淀、衡水湖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积极开展北戴河及相邻地区入海河流综合治理,支持石家庄滹沱河等生态治河工程建设,推动建立区域间水资源水生态补偿机制。要切实修复地下水环境,持续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工作,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和水位双控制,加大城区自备井关停力度,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地下水回灌补源工程,加快地下水监测网络体系建设。
五是坚持创新驱动,在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上迈出新步伐。加大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力度,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水治理体系。在水权水价改革方面,进一步扩大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范围,积极培育水权交易市场,在节水压采试点区先行推进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探索建立反应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水价形成机制。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农业水价精准补贴制度,全面推广“一提一补”、“超用加价”等节奖超罚水价管理模式。积极推进水资源税费改革试点。在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进一步加大地方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发挥水利建设投资对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用足用好过桥贷款、专项建设基金、抵押补充贷款等开发性金融支持政策,持续加大水利投入力度。创新水利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更多的参与水利建设管理,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PPP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合同节水管理。在水利工程建管体制改革方面,全面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明确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创新水利工程管理方式,推行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鼓励通过承包、租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队伍承担维修养护任务。
六是夯实发展基础,在加强依法治水管水上得到新提升。围绕新时期水利改革发展工作需要,不断加强水利法治建设,加快职能转变,实施科技兴水、人才强水战略,切实提高水利行业能力。要建立健全水法规体系,加快重点领域水利立法进程,争取尽快出台《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河北省建设项目占用河道工程补偿管理办法》,修订《河北省实施〈防洪法〉办法》等涉水法规规章,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要扎实推进水利综合执法,整合内部职能,明确水政监察队伍综合执法职责,完善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国土、公安、环保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加大水事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力度,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要科学合理设定涉水事权,最大限度整合、取消、下放涉水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水影响评价制度。要加强行业能力建设,加快河系、区域水利重点规划编制,进一步完善水利规划体系;加快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健全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实施一批重大水利科技项目,加强水利智库建设,完善水利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2016年的水利工作至关重要。我们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扎实实抓好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落实,确保“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是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受厄尔尼诺事件持续影响,今年北方地区发生严重春旱、汛期发生大洪水的可能性很大,防汛抗旱形势严峻。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旱情发展趋势,及时做好墒情监测和旱情趋势研判,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小型抗旱工程,积极争取春季引黄抗旱,适时启用解决人饮困难应对预案,及早谋划2017~2020年抗旱应急水源建设项目。要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强化乡村群防群测体系建设,认真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及早安排汛前检查,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抓紧修订完善各类防汛调度方案和应急预案。要加快双峰寺水库等防洪骨干工程建设,继续推进8处国家重点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前期工作和永定河泛区工程建设,尽快完成35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33条(段)中小河流治理任务,组织好5条山洪沟和65个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抓紧完成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洪水风险图编制、抗旱应急水源建设等工作。
二是加快推进重点水利项目建设。2015年,在全省各级水利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如期完成了国家确定的项目建设任务,水利部考核为优秀。中央已下达我省2016年水利项目投资计划46.65亿元,为提早实施今年的项目创造了有利条件。各地一定要加大前期工作力度,落实配套资金,在建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新开项目要争取早日开工,确保早建成早生效。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受水区各市县要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尽快落实建设资金,年底前全部完成剩余的24座水厂及配水管网工程建设,消纳水量要达到6亿m3以上。引黄入冀补淀工程,今年投资规模将达到22亿元,沿线市县要加快征迁安置工作,征迁资金要尽快兑付到位;省引黄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督导调度职能,协调解决好工程建设中的矛盾问题;水务集团要切实履行好项目法人职责,加强建设管理,确保今年上半年全线开工,形成建设高峰。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项目,今年计划投资90亿元,其中水利项目55亿元,试点范围扩大到9市84个县,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10万亩,形成地下水压采能力6.4亿m3。厅压采办要抓紧完善年度试点方案,各市县要同步组织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4月底前实现开工建设,10月底前全部完工。同时,要加快推进水权水价等体制机制创新政策落实,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水利部要求,3月底前要编制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省市县水利部门要结合扶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合理确定规划目标、工程布局、建设任务和管护措施,按时完成规划和2016年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三是积极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去年以来,中央和省加大了生态文明建设力度,中央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实施意见,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下大力抓好水环境综合整治。要持续开展水土流失治理,依托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等国家和省重点水保项目,年内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0km2,坡耕地1.5万亩。张、承2市5县要组织实施好与北京合作的密云水库上游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项目,争取做成示范项目、样板项目。要配合环保部门抓紧编制2016年滦河流域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做好水利项目的谋划和实施。要继续抓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和水电扶贫工程建设。
四是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为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进一步完善水资源论证制度,启动实施第3次水资源调查评价,研究建立以县为单元的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机制,对取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新增取水建设项目,健全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把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作为制定国民经济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园区规划的刚性约束。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编制完成《河北省节约用水规划》,完成《河北省用水定额》颁布实施工作,启动公共管理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按水利部要求实施好用水产品、重点用水行业和灌区等方面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落实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工作。加强水功能区管理,核定重要水功能区排污总量,对超过限排总量的区域,实行限制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编制完成2016年度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方案,组织县(市、区)制定本行政区域水功能区划,组织开展水功能区确界立碑工作。加快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搞好水资源监控能力项目试运行,实现与水利部互联互通,对水资源监控与管理系统进行有效整合,提升数据采集、传输和处理能力,加快构建水资源实时监控体系。春节过后,省政府将组织对各市水利改革发展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市政府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是不断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按照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水利改革力度。要加快推进水权改革,对2015年和2016年新增的35个试点县,年底前全部完成用水户水权登记;按照《河北省农业水权交易办法》,在试点区开展农业用水水权交易流转,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要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2014年和2015年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63个县,上半年要全部落实农业水价改革政策,今年新增的21个试点县,要尽快确定农业水价改革范围,选定水价改革模式,编制改革实施方案,做好奖补资金和水价管理平台资金的核算工作。要加快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明确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2016年要基本完成剩余79个县改革任务,实现全省全覆盖。要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继续抓好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政策落实,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抓紧研究制订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在水库建设、农业节水、水电开发等水利项目中谋划开展PPP试点。支持以合同节水模式开展农田灌溉合同节水试点。要用足用好水利部和农发行新出台的抵押补充贷款政策,解决项目配套资金难题。
六是坚决打好水利扶贫攻坚战。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扶贫工作高度重视,2015年年底,相继出台了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先后召开了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把水利摆在了基础设施脱贫行动的重要领域。2016年的水利扶贫工作,要把握好3点。一是对符合资金使用范围或已列入专项规划的项目,要重点给予支持。在分配应急抗旱、应急度汛、山洪沟治理、水库移民后扶、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资金时,要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二是对省里正在组织编制的各个专项规划,凡贫困地区的项目,能纳入的尽可能纳入。目前,我省正在编制“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水利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水土保持等规划,在这些规划编制中,要突出补齐贫困地区水利建设短板,把解决贫困地区水利问题作为重点。特别是在编制“十三五”水利扶贫规划时,要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差别化支持的要求,统筹谋划贫困地区项目安排和资金投放,研究提出水利扶贫开发的特殊政策和保障措施。三是对需要国家尤其是水利部支持的项目,要积极争取。今年1月13日,厅里就阜平县需要水利部支持的项目进行了对接。下一步,对其他贫困县需要水利部支持的项目,移民办和各处室也要积极跑办,争取最大支持。
七是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安全生产是悬在我们头上的一把责任利剑,容不得半点懈怠,必须与水利业务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抓好落实、一同督促检查。要把精力用在强化平时安全管理上,加快水管、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加强水利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有效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开展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活动,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专项整治,切实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加强一线安全队伍建设,提高各类安全员和管理人员素质,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提高突发问题应急处置能力。岁末年初,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坚持24h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加强督导检查和工作调度,避免出现疏漏和闪失。全省各级水利部门一定要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一招不让地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八是大力加强水利管理能力建设。要抓好水利立法工作,年内修订出台《河北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河北省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推动《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河北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管理规定》等涉水法规规章立法工作,加强涉水法规规章普法宣传,组织对近两年新出台法规规章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围绕提升水利综合执法能力,整合厅机关水政、水资源、建管、水保、防办等执法职责,强化河系管理机构执法职能,继续抓好市县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加大重点涉水违法案件查办力度,针对河道采砂、破坏水利设施、非法取水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选择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实行重点督办,并向社会公开。继续推进潘大桃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实施,依法妥善解决各类信访问题。深入开展水利重大问题研究和成果推广。抓紧编制出台全省“十三五”水情教育规划,进一步加强水利新闻宣传工作。扎实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水利群团组织建设、驻村帮扶、后勤保障等工作。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凝聚了党心,赢得了民心。近期,中纪委和省纪委先后召开了全会,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一定要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水利工作全过程。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政治任务。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不抓是渎职的意识,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纪律规矩铭刻在心,进一步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争做廉洁自律表率。要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切实肩负起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强化督促检查,切实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签字背书、逐级报告、定期约谈、述职述廉等制度,加强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用监督传导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要健全责任考核体系,把监督检查、年终考核和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切实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要紧紧围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3个涉水行政审批事项合并,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流程、规范办理,落实“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规范、廉洁、高效运行。要加快构建覆盖全省所有水利管理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用制度形成对权力的有效制约。要进一步规范项目法人组建、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加快推进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打造阳光工程、廉洁工程。要按照省委开展问责实施年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要求,提早准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对问题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按时办理,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三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依法依纪严惩腐败是从严治党管党的重要任务。近年来,水利系统违法违纪案件不断发生,严重损害了水利系统形象,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始终保持对腐败的零容忍态度,做到惩治腐败的决心不减、尺度不松,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要继续加大对厅直单位的巡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巡查重点,创新方式方法,及时督促被巡查单位完善监督措施,扎紧制度笼子。要坚持抓早抓小,通过约谈、诫勉、质询等方式,早打招呼、早作提醒,努力把问题发现和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是落实八项规定持续改进作风。作风转变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毫不放松、常抓不懈。我们一定要牢记党的宗旨,努力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切实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要扎实做好巡视发现问题、“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整改落实工作,从严从实解决突出问题,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今年省委将建立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督察问责机制,在省直机关率先开展思想作风整顿活动,我们一定要按照省委要求,加大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力度,深入开展思想作风大整顿,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切实解决不愿为、不真为、不敢为、不会为等为官不为、不在状态问题,在整治不良作风上动真格,让各级干部不敢懈怠、不敢失责,始终保持风清气正、干事创业、为民务实的良好作风。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五个重用”、“五个不用”、“五个调整”的选人用人导向,注重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新常态要有新作为、新理念要有新思维、新起点要有新气象。我们要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更加高昂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全力实现“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良好开局,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奋力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6-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