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对全市地方志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编史修志是记录历史、传承文明、弘扬文化、服务社会的重要事业。多年来,全市地方志工作者淡泊名利,潜心编纂,出版了大量具有重要价值的方志文献。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履行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的职责,抓好天津市地方志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落实,多出精品佳志,为美丽天津建设作出新贡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重视修志编鉴著史工作,加强体制机制保障,更好地发挥地方志存史、育人、资政的作用。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