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飞
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湖南湘潭 411105
政府回应研究:回顾与展望
——基于CSSCI来源期刊和典型文本分析
黄 飞
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湖南湘潭 411105
政府回应已逐渐成为普遍认同的价值理念和制度安排,也是目前学术界研究讨论的热点问题。本文通过CNKI检索,收集了近15年来学术界关于政府回应的相关文献,对政府回应的研究进行概括,从政府回应的文献概览和历史演进、政府回应的基本概念、政府回应的过程,梳理总结了学界关于政府回应的研究进展,把握其一些不足之处,并对未来的主要研究方向做了展望。
政府回应;政府责任
2000年国际行政院校联合会(简称IASIA)在北京召开,大会确定的主题为:“增进政府的责任性、回应性和效率:面对新世纪的观念与启迪”。自此,政府回应逐渐成为中国公共管理学界研究的热点,此后政府回应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发展迅速,成果日益丰富。通过对CSSCI来源期刊的检索,结果如下表:
图1 2000-2015年CSSCI政府回应研究文献演进概况
通过中国知网对CSSCI来源期刊的检索,以“篇名-政府回应”为条件检索式,检索结果为论文52篇;也是本文研究分析的文献来源。同理,分别以“摘要-政府回应”、“关键词-政府回应”、“主题-政府回应”为条件检索式,检索结果依次为论文147篇、42篇和168篇。从上图1可以发现:从2006年开始无论以何种检索式检索的结果呈大幅上升的趋势,说明自2006年开始学界对政府回应的研究逐渐回归理性。
从上述统计趋势看,我们认为学术界关于政府回应的研究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产生阶段(2000-2006)、平稳上升阶段(2007-2010)和成熟阶段(2011-2015)。产生阶段以3篇论文为典型代表,主要是提出了政府回应这一命题的研究缘起、基本概念、重要意义、现实类型、实践载体以及改善路径,其与市场化进程中带来的,转变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现实需求不谋而合;平稳上升阶段主要集中在理论拓展、模式转型、机制构建、经验分析以及提升路径;成熟阶段则主要以具体的事件和对象来探究政府回应,注重政府回应理论的实践运用检视。
(一)政府回应的基本概念研究综述
什么是政府回应?这是任何研究政府回应问题的学者所不能回避的问题,因为这是对政府回应展开进一步研究的逻辑起点。学者何祖坤(2000)在其《关注政府回应》一文中定义政府回应为:“政府回应,就是政府在公共管理中,对公众的需求和所提出的问题作出积极敏感的反应和回复的过程。”这一概念强调政府在公共管理事务中对公众需求做出回应的过程性。李伟权(2002)在学者何祖坤定义的基础上从狭义和广义层面进一步拓展了政府回应的内涵和外延,认为政府回应主体应包括公共管理人员和公共管理机构两个部分,同时在其论述中强烈的指出政府回应必须体现责任性和主动性的价值取向。此种内涵界定在学界不乏支持者。祁光华(2008)在对政府回应的概念界定上基本上认可前述两位学者的观点,他认为现代政府回应是指:“政府和公务员对社会和公民现有的和潜在的需求通过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等方式进行回复和反应的过程。”陈新(2012)在认同上述学者关于政府回应的基本界定后,从互动视角出发阐释了他对政府回应两个方面的理解:一方面让公民影响政府施政,另一方面让政府从公民那里得到回馈,进而改善自己的公共治理能力。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整合,我们认为政府回应是指政府在公共管理中,由公共管理人员和公共管理机构构成的行政主体,基于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对公众的潜在和现有的利益诉求作出积极、主动和负责的反应和回复的过程。
(二)政府回应的基本概念研究评析
通过对典型文献的梳理分析不难发现学者对政府回应相关研究的共同之处;首先,普遍认为政府回应是一种价值取向和过程取向的结合体;在此基础之上,部分学者对政府回应的内涵和外延做了适当的拓展。此外,强调公共利益最大化应为政府回应的普遍原则。其次,学者对政府回应的内涵研究反映的核心实质是政府行政理念和方式的转变需要和政府公共行政由统治行政和管制行政向服务行政的过渡要求;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政府在开始重新思考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问题。
(一)政府回应的过程研究综述
1、政府回应的模式(类型)研究综述
学界对政府回应模式的分类基本上与政府行政理念的变迁路径一致,基本上是从政府主体主动行政和公众客体积极参与两个维度来划分的。学者王巍(2005)率先从公共行政发展视野中公民主导角色的变换和公共利益实现预设的变迁这一明一暗两条线索的把握出发,首次提出政府回应的三大主要模式:行政管制型、市场服务型和民主治理型;并对这三种政府回应模式的内涵特征分别作了论述。学者游海疆(2006)认为政府回应的模式经历了权威型回应、管理型回应和准市场型回应三个阶段;并从中国的实践层面来阐释了中国政府回应的系列相关问题。孙发锋(2010)从不同视角概括出了政府回应三大模式:“建言-回应”模式、“引导-回应”模式和“维权-回应”模式。较前述几位学者有所不同,王清(2015)认为地方政府回应正在经历由权宜之计向行政吸纳转变,具体表现为有传统的刺激反应式回应和选择性回应向行政主导性回应和民意吸纳性回应转变。
2、政府回应的机制研究综述
我们这里所说的政府回应的机制研究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回应的保障机制,二是回应的程序设计,三是回应的制度创新。
对于回应的制度创新而言,学界既有对现行制度的总结概括又有补充和创新。一是对传统政府回应的制度的价值及其合理性的再探讨。狄小华,冀莹(2009)通过对群体性事件中政府快速回应和解决的路径研究,认为政府政务公开制度和听证制度在解决群体性事件中的作用仍然明显。二是以网络参与为目标、网络技术为载体而展开的政府回应方式的创新,诸如微博、市民论坛等方式。高娟(2013)认为微博这一既能弥补公民参与政治事务途径不足的缺陷,又能为政府提供一种新的、有效的政府回应方式将是未来的发展趋势。梁莹(2010)通过对南京市“市民论坛”个案的量化分析,发现该类型的政府回应形式目前收效甚微,但仍不失为一种创新地方政府回应的有效借鉴。
3、政府回应的对象(实践)研究综述
通过对现有文献的分析整合不难发现,当前学界对主要几类具有代表性的公众需求做了较为详细的研究,呈现出以下趋势:以网络事件为主,传统事件为辅的特征。
就具体的新型网络事件而言。目前学界主要是以网络舆论和网络公共事件为主要研究对象,来探究政府在应对网络事件过程中展现出来的回应性,以及提升其回应能力的路径。总结发现主要是从主客体双方改进出发:客体方面注重人民权利表达的自由和渠道的畅通,主体方面强化积极主动的行政行为,落实好具体的机制体制,执行好追责和评估流程。
就以传统方式表现的公众诉求而言。一些可以被政府直接认知的具体事件也是不容忽视的,诸如失地农民安置、城乡移民的融入诉求、政府绩效问责、各类群体性事件、政府维稳的需要等问题,这类问题同样可以演化成难以控制的网络舆情。不难发现,政府认知公众诉求,处理公众事件,面对的公共问题越来越复杂化和多元化。
4、政府回应的路径研究综述
通过对文献的分析发现,无论公众的利益诉求以什么样的形式存在,关于政府回应性和回应力的提升路径都是以三个方面为突破口:即政府回应的政府主体建设、公众客体建设和平台载体建设。
就政府回应的主体建设而言。部分学者在对提升政府回应性和回应能力的研究过程中,发现首先必须从改变政府自身消极被动的行政态度,破除官本位思想,强化责任意识,转变官员行政理念出发,进而改善政府自身干预和分辨公众利益诉求的能力;此外加快政府机构改革也是政府主体建设的重要内容。就政府回应的客体建设而言。米热依古丽•卡德尔,陈杰(2008)认为要提升政府回应性和回应力通过教育和培训提升公民的文化素养是首要,发展和培育公民社会是根本。就政府回应的平台载体建设而言。陈新(2013)由于官方话语体系与民间话语体系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割裂,使政府回应的互动性处于一种相对紧张的状态,认为寻求话语共识,应该成为消弭这种状态的基本理念。晏晓娟(2015)从价值内涵、法律措施、制度建设与技术推进四个方面探寻政府回应机制建设的创新路径。
(二)政府回应的过程研究评析
学界对政府回应的模式转换、机制构建、对象剖析以及提升路径等政府回应的构成过程展开了深入的研究。从对文献的梳理来看,立足政府与公众关系视角的政府回应的模式划分与其本质内涵更趋一致,既从根本上体现了政府与公众的关系转变,又表明社会治理模式正在逐渐由政府单一统治向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多元主体模式转换,统治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依据此思想,其中以学者王巍和游海疆的划分最具代表,其他学者对政府回应模式的解读均是立足于政府与公众的主客体关系的梳理之上的。其次,政府回应的效果和价值实现关键还是在于保障其运行的制度建设、程序设计的合理性,因此对于政府回应的机制研究也是学界关注的重要部分。回顾文献发现学界对政府回应的具体制度的创新和梳理力度更大,而对政府回应的保障机制和回应的程序设计似有关注不够的嫌疑。与此同时,学界在关注政府回应上述两个方向的同时,也对政府回应的对象进行了一定数量的研究,公众的潜在和现有需求以不同的方式出现,虽同属公众的利益诉求,却必须要政府采取不同的措施予以应对和解决。
但是通过我们对政府回应研究的相关文献的梳理,笔者认为,当前的研究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在研究方法上,多以规范研究为立足,具体表现为多采用文献研究法与案例研究法,缺乏对于政府回应实际运作过程的贴身观察与实证分析,因而研究的客观性与实用性尚有待实践检验。第二,在研究内容上,首先过多偏爱路径探索,致使研究缺乏活力和创新,导致研究倾向的路径依赖。其次,对政府回应的理论缘起及其背景缺乏系统的论述,系统性和独立性不够。最后,对政府回应概念系统自身的解读和梳理不够,造成大部分侧重路径探索的研究文献的深度和力度不够。
[1]何祖坤.关注政府回应[J].中国行政管理,2000(0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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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祁光华.基于政府回应的公务员能力模型[J].中国行政管理,2008(05):115-118.
[4]陈新.民主视阈中的政府回应:内涵、困境及实践路径[J].兰州学刊,2012(03):202-204.
[5]王巍.论“政府回应”的内涵和主导模式转型[J].探索,2005(01):56-6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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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孙发锋.政府回应:发挥中国公民社会政策影响力的关键环节[J].广西社会科学,2010(05):120-123.
[8]王清.从权宜之计到行政吸纳:地方政府回应社会方式的转型[J].中国行政管理,2015(06):7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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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梁莹.“公民论坛”中的地方政府回应——以南京市“市民论坛”为例[J].中国行政管理,2010(06):69-75.
[12]米热依古丽•卡德尔 陈杰.政府回应性及其提升途径研究[J].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05):42-45.
[13]陈新.话语共识与官民互动:互联网时代政府回应方式的政治学思考[J].湖北社会科学,2013(10):43-47.
[14]晏晓娟.政府回应机制的创新:从回应性到回应力[J].重庆社会科,2015(04):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