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扶持就业创业服务构建更加完善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近日,福建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320号,简称“《通知》”),从规范服务范围、提升队伍能力、强化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政策举措,着力构建更加完善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好服务公共就业创业发展。
一是规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项目内容,明确为政策落实服务、基本就业创业服务、群体针对性服务和就业相关事务性服务等四大类十五个子项,解决各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项目不统一、内容不明确、需求不适应等问题。
二是明确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要求,指明公共服务机构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流程等具体标准,着力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规范、便捷、优质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三是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队伍建设,推动各级合理配置县级和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编制,鼓励各地安排“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等从事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和开发特定公益性岗位,同时加强对新上岗人员集中培训和现有人员岗位培训,解决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力量不足、能力不高等问题。
四是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保障,强调进一步完善相关保障制度,将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明确各级就业补助资金可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相关支出,以及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实施奖励补助,调动激发基层服务工作积极性,促进提高服务质效。(
福建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