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通知,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的现象发生,2017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17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8元,保持2016年水平不变。我国最低收购价政策自2006年实行以来,备受市场关注,对后期小麦市场价格走势有着重要意义,为我国小麦市场定下了“价格稳定”的基调。
(资料来源:中华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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