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受益计划具体会计处理

2017-01-07 19:16周柳闲
财会学习 2016年23期
关键词:现值应付公允

周柳闲

摘要:自2014年7月1日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新增了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比较抽象,不易掌握。本文通过设置科目和举例等从操作层面解析设定受益计划会计处理。

关键词:设定受益计划;具体会计处理

我国财政部2014年修订后的职工薪酬准则,新增了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充实了离职后福利的内容,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同时进一步维护职工权益。

一、设定受益计划概念

本准则规定,离职后福利计划分设定受益计划和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收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由此可见,设定受益计划精算风险和投资风险由企业承担,而设定提存计划精算风险和投资风险由个人承担。

目前,我国一些大企业存在设定受益计划。如,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对于2007年3月31日前退休的职工提供除国家规定的保险制度以外的补充退休福利。

二、会计科目设置

“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设定收益计划/义务)”,通常余额在贷方,反映设定收益计划义务的现值。精算风险通常在该科目中反映。该科目在以下分录中简写为“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收益/义务)”

“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设定收益计划/资产)”,通常余额在借方,反映设定收益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投资风险通常在该科目中反映。该科目在以下分录中简写为“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收益/资产)”

“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设定收益计划/资产备抵)”,主要反映当设定收益计划的盈余大于资产上限时其差额,通常余额反映在借方,为负数。该科目在以下分录中简写“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收益/备抵)”

三、设定受益计划具体会计处理

【例】甲公司在20×5年1月1日为管理层人员设立了一项设定受益计划,经外部独立精算师精算,提供如下资料:“20×5年12月31日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10万元,折现率4%。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0万元。当期服务成本10万元,当期福利支付0万元,本期提缴0万元。”

(1)当期服务成本

借:管理费用10

贷: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收益/义务)10

期末设定收益计划义务现值=10万元。

期末设定收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0万元。

资产负债表“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10-0=10万元。

【续上例】经外部独立精算师精算,提供如下资料:“20×6年12月31日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22万元,折现率3.8%。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11万元。当期服务成本11万元,当期福利支付0万元。20×6年01月01日提缴10万元,用于购买五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国债,利率3.8%。”

(1)当期服务成本

借:管理费用11

贷: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收益/义务)11

(2)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0.4 (10×4%)

贷: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收益/义务)0.4

(3)重新计算计划义务的精算损失=22-(10+0.4+11)=0.6万元

贷:其他综合收益 -0.6(红字,表示减少)

贷: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收益/义务)0.6

(4)本期提缴

借: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收益/资产)10

贷:银行存款10

(5)计划资产的利息收入

借:财务费用

-0.38 (10×3.8%)(红字)

借: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收益/资产)0.38

(6)重新计算计划资产的回报利得=11-(10+0.38)=0.62万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收益/资产)0.62

贷:其他综合收益0.62

期末设定收益计划义务现值=10+0.4 +11+0.6=22万元。

期末设定收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0 +10+0.38+0.62=11万元。

资产负债表“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22-11=11万元。

【续上例】经外部独立精算师精算,提供如下资料:“20×7年12月31日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33万元,折现率4.1%。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34万元。资产上限0.9万元。当期服务成本12万元,当期福利期末用银行存款支付1万元,20×6年01月01日提缴10万元。购买五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国债,利率3.8%,20×7年01月01日提缴23万元,购买五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国债,利率4%。”

(1)当期服务成本

借:管理费用12

贷: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收益/义务)12

(2)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

0.84 (22×3.8%=0.836≈0.84)

贷: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收益/义务)0.84

(3)当期福利期末支付1万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收益/义务)1

贷:银行存款1

(4)重新计算计划义务的精算损失

=33-(22+0.84+12-1)=-0.84万元(实际为精算利得)

贷:其他综合收益0.84 (红字)

贷: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收益/义务)-0.84

(5)本期提缴

借: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收益/资产)23

贷:银行存款23

(6)计划资产的利息收入

借:财务费用

-1.3 (10×3.8%+23×4%=1.3)(红字)

借: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收益/资产)1.3

(7)重新计算计划资产的回报利得

=34-(11+23+1.3)=-1.3万元(实际为回报损失)

借: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收益/资产)-1.3(红字)

贷:其他综合收益-1.3(红字)

期末设定收益计划义务现值=22+0.84+12-1-0.84=33万元。

期末设定收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11+23+1.3-1.3=34万元。

设定收益计划的盈余=34-33=1万元。

资产上限=0.9万元

(8)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

设定收益计划的盈余-资产上限=1-0.9=0.1

借: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收益/备抵)-0.1(红字)

贷:其他综合收益-0.1(红字)

“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收益/备抵)”期末借方余额为-0.1万元。

资产负债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1-0.1=0.9万元。

【续上例】经外部独立精算师精算,提供如下资料:“20×8年12月31日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50万元,折现率4%。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30万元。资产上限0万元。因修改计划,当期服务成本15万元,过去服务成本10万元。当期福利期末用银行存款支付1.2万元。20×6年01月01日提缴10万元,购买五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国债,利率3.8%,20×7年01月01日提缴23万元,购买五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国债,利率4%。甲公司在20×8年1月1日出售某业务分部,该分部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公允价值5万元,以设定受益计划资产(20×6年01月01日购买的国债,面值5万元)进行结算5.38万元。”

(1)修改计划后,当期服务成本和过去服务成本

借:管理费用—当期服务成本15

—过去服务成本10

贷: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收益/义务)25

(2)出售业务分部,结算利得(损失)

借: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收益/义务)5

管理费用0.38

贷: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收益/资产)5.38

(3)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

1.15 ((33-5)×4.1%=1.148≈1.15)

贷: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收益/义务)1.15

(4)当期福利期末支付1.2万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收益/义务)1.2

贷:银行存款1.2

(5)重新计算计划义务的精算损失

=50-(33-5+25+1.15-1.2)=-2.95万元(实际为精算利得)

贷:其他综合收益 2.95

贷: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收益/义务)-2.95

(6)计划资产的利息收入

借:财务费用

-1.11(5×3.8%+23×4%=1.11)

借: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收益/资产)1.11

(7)重新计算计划资产的回报利得

=30-(34-5.38+1.11)=0.27万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收益/资产) 0.27

贷:其他综合收益 0.27

期末设定收益计划义务现值=33+25-5+1.15-1.2-2.95=50万元。

期末设定收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34-5.38+1.11+0.27=30万元。

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50-30=20万元。

资产上限=0万元

(8)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

因为设定收益计划为赤字,故将上年期末资产上限影响转回。

借: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收益/备抵)0.1

贷:其他综合收益0.1

“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收益/备抵)”期末借方余额为0。

资产负债表“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20-0=20万元。

四、结语

通过上述核算,可以发现:

“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设定收益计划/义务)”,借方表示设定收益计划义务结算。贷方表示设定收益计划除结算以外导致义务的增减,如当期服务成本、修改计划增加过去服务成本、利息、重新精算利得等导致本科目贷方增加,修改计划减少过去服务成本、重新精算损失等以负数表示导致本科目贷方减少。余额通常在贷方,表示设定收益计划义务现值。

“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设定收益计划/资产)”,借方表示设定收益计划资产增加,受缴存金额、利息、投资回报等影响。贷方表示设定收益计划资产结算。通常余额在借方,反映设定收益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

“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设定收益计划/资产备抵)”主要反映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通常余额在借方,以负数表示。

“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设定收益计划)”三级科目期末余额表示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直接为资产负债表项目列报数,便于复核。

参考文献:

[1]郭黎等.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解析[J].财会月刊,2014,10上:112-113.

(作者单位: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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