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明祥
近年来,射阳县坚持开展农村党组织书记实绩考核工作,不断完善考核办法,突出考核工作的导向作用,加大评优奖励和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注重政策领,完善考核指标。出台《全县农村党组织书记考核办法》,对党建创新、经济发展、乡风文明、环境整洁、管理民主等5个方面进行考核,突出对各村(居)党组织书记在考核期内抓责任落实、加强村党组织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力求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能力素质有一个清晰的认知。
注重实绩考,突出实据奖惩。各镇区具体设定考核步骤和考核标准,并负责具体实施,采取个人民主测评、调查走访、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法,对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村居党组织书记报酬挂钩,考核得分90分以上,得全额工资报酬,考核得分90分以下每少一分,报酬下降一个百分点。考核测评中,“一般”和“较差”总得票超过10%以上的、年内受到党政纪处理的,按照考核计算报酬的80%发放。
注重结果用,实现选优配强。建立村党组织书记考核台账和绩效档案,将村党组织书记考核情况记入个人档案,进行跟踪动态管理,并作为村党组织书记评先评优、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的村居党组织书记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岗位、事业岗位进行定向招录,特别优秀的选拔进入镇领导班子;对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群众公认度差的村居党组书记及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