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其中提到“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完全有信心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中国方案”。
2014年3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德国科尔伯基金会发表演讲时,第一次提出了“中国方案”这一概念:“我们将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大义出发,贡献处理当代国际关系的中国智慧,贡献完善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为人类社会应对21世纪的各种挑战作出自己的贡献。”
“中国方案”的提出首先是运用在外交领域,表达了中国作为大国的国际责任和使命担当,传递了中国积极参与国际事务、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力量的意愿。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解决人类发展问题的“中国方案”,决不是像西方某些国家那样,对自身文化怀有盲目的优越,以普世自居,强加于人,而是一个可供选择的、有中国鲜明特色的、更好的社会制度设计、带有一定普遍规律的“中国方案”。
对此,中央党校副教育长兼科研部主任韩庆祥表示,中国搞社会主义是对社会主义理论不断的探索,探索过程中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制度。从1978年到今天,38年的历史实践证明,这个制度的优越性、话语权越来越显示出来。比如这一制度的最大优势: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动员一切资源办大事,有速度有效率,很快能解决问题。而且这个制度既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也符合人民的价值追求,既有真理性,也有道义性。中国的这一道路完全能够为人类提供“中国方案”。反观当今西方发达国家的制度,未必都是很好的制度,在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很多问题。
“社会制度的中国方案”这一提法尚属首次,该提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认真总结我国和我党历史经验教训,积极探索治国理政新实践的凝练和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