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岩
[提要] 本文选取2013~2015年沪深两市金字塔控制结构安排下的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从审计需求视角探究终极控制人及其性质对审计质量的影响。研究发现:终极控制人及其性质的变更均会引起上市公司审计师选择的变更,且终极控制人的国有性质会对上市公司的审计需求产生负向影响;进一步研究表明:当终极控制人为国有性质时,与终极控制人为地方政府的上市公司相比,终极控制人为中央政府的上市公司更倾向于选择高质量的审计师。
关键词:金字塔控股结构;终极控制人;高质量审计需求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终极控制人及其性质对高质量审计需求影响的实证研究
收录日期:2016年11月3日
一、引言
在我国新兴的资本市场中,终级所有权结构已经成为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特征。La Porta et al(1999)研究表明,公司股权并非由社会公众所广泛持有,而是通过控制链集中于终极控制人手中。位于金字塔顶层的终极控制人出于攫取私利的动机通常会利用其控制权来侵害中小股东及上市公司的利益,由此引起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间严峻的代理冲突。终极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经营决策掌握着实质控制权,为了维持其隐蔽的利益输送链,终极控制人势必会对上市公司的审计师选择产生重大影响,进而影响着整个资本市场的审计需求。
审计质量受审计供给与审计需求两方面的共同影响,而审计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审计供给,因此从审计需求的角度研究终极控制人及其性质的变更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对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引导上市公司高质量的审计需求、促进资本市场合理有效的资源配置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目前,有关终极控股结构对审计质量影响的研究,主要从终极控制人性质、控制权比例、现金流权利、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偏离程度及金字塔长度等方面开展研究,本文着重就有关终极控制人性质对审计质量影响的文献进行梳理。
陈东等(2009)通过分析我国上市公司的民营化进程,研究发现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由国有性质转变为非国有性质时,外资终极控制人倾向于选择声誉较好的事务所,集体终极控制人通常会选择小事务所,个人或家族终极控制人倾向于选择小事务所,而终极控制人为中央政府的上市公司在民营化后通常会选择小事务所。Lin et al.(2011)研究发现,相对于国有性质的终极控制人,最终控制人为个人或家族企业的上市公司,存在更严重的对小股东利益进行侵占的现象。终极控制人为了实现其隧道行为会对上市公司的事务所选择进行干预,进而选择较小的事务所。赵宏亮(2015)研究发现,终极控制权性质会显著影响审计师选择。与国有性质的上市公司相比,非国有性质的上市公司更倾向于选择非国际四大,即国有性质的上市公司会有更高的审计需求。
综上可知,当前学术界有关终极控制人对审计需求影响的文献尚未形成统一结论。本文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立足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现状,将国有性质的上市公司进行细分,更深层次地探究终极控制人性质对高质量审计需求的影响机制。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中国证监会于2002年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明确规定,上市公司的审计师选择权归股东所有。雷光勇、李淑君(2005)等大量学者均研究发现,在我国的审计实践中,普遍存在着内部高管掌控外部审计师聘任权的现象。此外,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成,金字塔控股结构在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位于金字塔顶端的终极控制人凌驾于企业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管理层之上,对事务所的聘任拥有最终决策权。因此,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转移及高管变更都会引起上市公司审计师选择的变化。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H1a:终极控制人变更会引起上市公司审计需求的变化。
终极控制人作为企业经营管理及财务决策的实质控制者引导着企业的资源配置。终极控制人性质的变更会引起上市公司的组织结构或治理结构产生新的调整,进而使上市公司产生新的审计需求。审计作为一种引导市场资源配置的外部治理机制,终极控制人出于其利益动机及政府约束变化的考虑,会基于现有的审计服务需求变更与原审计师之间的契约。因此,本文提出假设H1b:终极控制人性质变更会引起上市公司审计需求的变更。
终极控制人性质不同的上市公司在利益机制、融资约束、委托代理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同的特征,因此上市公司对审计师的选择也具有不同的动机。从利益追求来看,终极控制人为国家的上市公司并非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更多地受政府干预,因此上市公司会更多地关注社会民生,信息披露也更及时可靠。从融资约束来看,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享有资源优先配置权,更容易在资本市场上融资,且更容易获得政府的财政支持。从委托代理方式来看,国有性质的终极控制人由于其政治身份的特殊性,一般不会直接参与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国有控股股东的缺位,负有行政职能的政府机构受国家的委托成了代理人。可见,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具有较低的审计需求。综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H2:与终极控制人为非国有的上市公司相比,终极控制人为国有的上市公司审计需求较低。
将国有性质的终极控制人进一步细分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类,相应的公司治理环境也存在很大差别,外部审计需求显著不同。Wang等(2008)研究发现:地方性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因对当地企业比较了解且与地方政府建立了较好的政企关系,而颇受地方政府最终控股的上市公司青睐;中央政府最终控制的国有上市公司因普遍规模较大、业务较复杂更倾向于聘用全国性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因此,本文提出假设H3:相较于地方政府最终控制的上市公司,中央政府最终控制的上市公司具有更高的审计需求。
四、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和样本选择。本文选取2013~2015年我国沪深两市金字塔控制结构安排下的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且连续3年都在沪深两市挂牌交易,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在样本筛选过程中剔除了控制权未达到10%的样本,此外,剔除数据缺失或无法获得数据的上市公司,剔除带有ST及PT符号的上市公司,剔除金融保险类的上市公司。最终,获得324家上市公司组成的平衡面板数据样本,有效观测值为1,620个。本文使用SPSS22.0对数据进行处理。
(二)变量设计。根据终极控制人与上市公司高质量审计需求这两个研究对象进行变量设计。
1、被解释变量:审计师变更(Auditor—CH),与上年相比,上市公司审计师发生变更取值为1,否则为0;审计师变更方向(Auditor—TP),与上年相比,上市公司的审计师由“四大”变更为“非四大”,取值为1,否则为0。
2、解释变量:终极控制人变更(UC—CH),与上年相比,终极控制人发生变更,取值为1,否则为0;终极控制人性质变更(UCC—CH),与上年相比,终极控制人性质发生变更,取1值,否则为0;终极控制人性质变更方向(UCC—TP),终极控制人性质由国家控制人变更为非国家控制人时,取1值,否则为0。
3、控制变量:审计费用变化率(R—FEE),上年度审计费用除以当年审计费用;上年度审计意见(Opinion),若上年度审计意见为“非标”审计意见,取1值,否则为0;地域特征(Area),上年度审计师业务覆盖地区与上市公司注册地不在同一城市,取值1,否则为0;高管变更(MN—CH),与上年相比,高管发生变更,取值1,否则为0;股权集中度(TOP1),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控股股东资金侵占程度(Tunneling),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之和与总资产的比值;公司规模(Size),总资产的自然对数;净资产收益率(Roe),净利润与总资产的比值;年度(Year),年度控制哑变量,用以控制2013~2015年数据的年度差异;行业(Industry),行业控制哑变量,以中国证监会2001年版《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为标准。
(三)模型设计。由于被解释变量是两分类变量,所以本文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方法进行回归分析。
为验证假设H1a,本文建立模型1a:
若回归系数α1显著大于0,则表明最终控制人变更与上市公司的审计师变更显著正相关,即最终控制人变更很可能会引起上市公司的审计需求发生变化。
为验证假设H1b,本文建立模型1b:
若数β1显著大于0,则表明最终控制人性质变更与上市公司的审计师变更显著正相关,即最终控制人性质变更很可能会引起上市公司的审计需求发生变化。
为验证假设H2,本文建立模型2:
若回归系数?酌1显著大于0,则表明最终控制人性质由非国家控制人变更为国家控制人时,会倾向选择低质量的审计师。
在模型2的基础上加入交乘项UCC—TP*Gov构造模型3。若中央政府最终控制的上市公司审计需求高于地方政府控股的上市公司,则系数θ2预计显著为正。
(四)实证结果分析
1、终极控制人及其性质变更与高质量审计需求关系实证结果
(1)描述性统计分析。由表1可知,样本公司中,终极控制人变更的有356个观测值,审计师同时变更的有231个观测值,占终极控制人变更总数的37.92%,表明终极控制人发生变更的观测值中超过1/3的观测值发生了审计师变更,初步验证了假设H1a。(表1)
表2反映了终极控制人性质的变更对审计师变更的影响。由表2可知,样本公司中,终极控制人性质发生变更的有94个观测值,审计师同时发生变更的有43个观测值,占终极控制人性质变更总数的45.74%,表明终极控制人性质发生变更的观测值中将近1/2的观测值发生了审计师变更,初步验证了假设H1b。(表2)
(2)多元回归分析。表3中的Panel A反应了终极控制人变更对审计师变更的影响,终极控制人变更变量(UC—CH)的系数显著为正,进一步验证了终极控制人掌握着上市公司审计师选择的决策权,终极控制人的变更将导致上市公司的审计需求发生变化。Panel B反映了终极控制人性质变更对审计师变更的影响,终极控制人性质变更变量(UCC—CH)的系数显著为正,表明终极控制人的性质是影响上市公司审计需求的重要因素。由此,假设H1a、H1b得到验证。(表3)
为确保实证结果的可靠性,本文进行了多重共线性检验。结果显示:在模型1a与模型1b中,各变量间的容差均接近于1,且两模型的VIF最值远小于10。因此,两个模型中各变量间均不存在多重共线性对Logistic回归结果的影响。
2、终极控制人性质变更方向对高质量审计需求影响实证结果
(1)描述性统计分析。表4是验证终极控制人性质变更方向与高质量审计需求相关性所涉及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从变量TOP1的均值37.758、标准差18.549可知,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存在股权高度集中的现象,且各个上市公司之间差异很大;变量Tunneling的均值0.863及标准差0.092,表明我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中小股东的侵占行为相当严重存在严重的大股东掏空行为。(表4)
(2)多元回归分析。表5说明了主要自变量与因变量间的回归结果。Panel A部分反映了终极控制人性质变更对审计师变更的影响,变量UCC—TP的系数显著为正,进一步验证了终极控制人性质由非国有控制人变更为国有控制人时,将导致上市公司的审计师选择由”四大“变更为”非四大“,即变更后的上市公司具有较低的审计需求。Panel B部分将国有性质的终极控制人进一步划分为中央政府控制人和地方政府控制人,变量UCC-TP*Gov的系数显著为正,反映了国家最终控制的上市公司中,中央政府最终控制的上市公司审计需求高于地方政府最终控制的上市公司。由此,假设H2、H3得到验证。(表5)
(五)稳健性检验。为了进一步验证以上实证分析结果的可靠性,本文尝试进行如下稳健性检验。本文进一步将国际“四大”和国内“十大”来衡量高质量审计,并对假设3的实证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表明:主要解释变量UCC—TP、UCC-TP*Gov的系数均分别在5%及1%水平上显著为正,与假设3的实证分析结果一致。
五、研究结论
本文以聘用国际“四大”审计师作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审计需求的考量,从终极需求的角度探究了审计质量的影响因素。实证结果表明:终极控制人及其性质的变更均会引起上市公司审计师选择的变更;终极控制人的性质由国家控制人变更为非国家控制人时,会倾向于选择低质量的审计师。即终极控制人的国有性质会对审计需求产生负向影响;当终极控制人为国有性质时,与终极控制人为地方政府的上市公司相比,终极控制人为中央政府的上市公司更倾向于选择高质量的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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