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习主席依法从严治军思想推进治军方式三个根本性转变

2017-01-01 23:57景海军郑根旺甘能飞
国防 2017年6期
关键词:治军官兵法规

景海军 郑根旺 甘能飞

学习习主席依法从严治军思想推进治军方式三个根本性转变

景海军 郑根旺 甘能飞

习近平主席做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决策,把依法治军纳入依法治国总体布局,使依法治军上升为党的意志和国家行为。中央军委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提出了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具体要求。全军部队要从法规制度的地位、内涵和立法、执法、守法等多个方面,深刻领会习主席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战略思想的精髓要义;要通过抓学法用法、抓“废改立”法、抓检查监督执法、抓依法破解难题等措施,努力推动习主席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战略思想的物化落地。

军事理论 军队建设 依法治军 从严治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主席高瞻远瞩,审时度势,站在时代发展和战略全局高度,做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决策,把依法治军纳入依法治国总体布局,使依法治军上升为党的意志和国家行为。中央军委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对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全面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提出了具体要求。必须深刻领会习主席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战略思想,大力推进部队法治化建设,努力实现治军方式“三个根本性转变”。

深刻领会习主席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战略思想的精髓要义

围绕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习主席对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做出一系列重大论述,深刻阐明了新的历史条件下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战略地位、根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科学回答了新形势下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部队全面建设具有基础性、根本性和引领性作用。贯彻落实习主席依法治军从严治战略,首要的是深刻领会其思想的精髓要义。我们经过多种形式的学习研究,目前已有了一些初步的体会。

地位上升。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提升到新的高度。治军之方略。过去讲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我军的治军方针,新形势下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地位上升到了我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略。国家之意志。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纳入依法治国总布局,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意志,实现了军队法治建设的历史性飞跃。军魂之所倚。通过坚决执行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军队法规,实现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战斗力之保证。通过法治化建设、通过法纪的规范约束,培养官兵令行禁止的号令意识、严谨细致的日常养成、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连续作战的顽强斗志,使部队始终保持高度的戒备状态和正规的运转秩序;始终保持威武、文明、胜利之师的光辉形象。改革之引领。国防和军队改革,必须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为重要原则,充分发挥法治所特有的规范引领和强制作用,确保国防和军队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内涵拓展。赋予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新的时代内涵。内容上,过去讲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主要是指部队管理教育、安全稳定等层面,新形势下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内容延伸到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各个环节,涉及军事、政治、后勤、装备等部队各项建设的方方面面。对象上,过去讲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就是依法治兵、依法治部队,存在重士兵轻军官、重部队轻机关等问题,新形势下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不仅要依法治兵、治部队,更要依法治官、依法治权。方法上,过去讲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就是把部队管严、把人管死,新形势下讲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不仅治“事”,更要治“法”,制定全面科学的法规制度,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提供法律依据。

立法科学。科学的立法是实现良法善治之前提。公平。按照“尊重官兵的主体地位、维护官兵的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立法合理分配权力和资源,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防止和克服立法部门化、部门利益合法化。良法。法规制度必须适应时代要求、符合部队实际、能操作可执行,一部法律、一项规定,如果执行不了,就不是良法。合法。制定法规制度,必须恪守权限、严格程序,必须与上位法对表,内容上不能与上级精神相违背,标准上不能层层拔高,要求上不能层层加码。

执法关键。突出从严治官从严治权。一方面,要抓住“关键少数”。无论是依法治国还是依法治军,首要的都是治理权力及权力的执行者,关键在于有效制约和控制权力。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抓住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牛鼻子”。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另一方面,要规范权力运行。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重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通过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清晰界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用明规则管住“潜规则”,最大限度地压缩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把权力限制在笼子里规范运行,严防权力“出笼”“脱缰”。

标准从严。依法和从严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具有辩证统一的内在联系。从严,不是严在法外,而是严在法内,不是越严越好,而是严之有据、严而有度、严中有威。军队是执行特殊任务的武装集团,坚持从严,必须“过三关”:国法关。作为一般的社会群体和普通公民,必须遵守与其他群体和公民一样的国家法律法规,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党纪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党员干部应当更加严格地遵守党章党纪,永葆军队的政治本色和优良传统。军规关。军队作为国家的武装集团,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颁布的军事法规,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绝对服从、不讲价钱、自觉遵守。

守法自觉。这是我军“思想政治工作生命线”在法治领域的重要保证,强调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建立在广大官兵高度自觉基础之上。教育引导。坚持法治建设与思想政治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建设的教育引导作用,引导广大官兵把法治内化为政治信念和道德修养,外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激发广大官兵对法的敬仰,发自内心地对法忠诚和服从。养成习惯。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训练,强化官兵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提高官兵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使法治成为一种行为习惯、一种思维方式、一种价值追求。警钟常鸣。通过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让法治进脑入心,触及广大官兵思想和灵魂,时刻警醒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使广大官兵真实感受到法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认同感,自觉投身军队法治建设中,形成共同建设法治、厉行法治、维护法治的局面。

努力推动习主席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战略思想的物化落地

推动习主席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战略思想物化落地,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战略工程,必须坚持常抓不懈、搞好结合渗透、注重调整协调。

抓学法用法,培育法治思维。学习条令法规是培育官兵法治思维的基本途径。广泛开展普法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习主席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战略思想,帮助官兵弄清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本质内涵,打牢认知基础。深入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活动,突出抓好新规新矩学习,持续掀起群众性学法用法热潮。积极开展法治军营创建活动,努力构建良好军营法治环境,使官兵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常态。加强法治学习教育。把法治学习纳入团以上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纳入部队教育、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提高法规学习实效。按照“熟悉共同的、精通本职的、了解相关的”要求,组织官兵重点学习宪法法律、党纪军规等内容,切实熟记精研、吃透弄懂、指导实践。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着力培养法治素养和法治思维,打牢依法开展工作的理论根基,形成以上率下的示范效应。着力养成法治自觉。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无论谋划什么工作,首先想到法在哪、有什么要求,始终保持对法的高度敏感;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问题,都要善于从法规中找思路、找方法、找对策,始终保持对法的高度信赖;无论干什么事,都要自觉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活动,始终保持对法的高度忠诚。

抓“废改立”,实现良法善治。当前,国防和军队改革深入推进,现有法规制度存在与新体制不配套、衔接不上的问题,迫切需要做好“废改立”工作,不断完善法规体系。搞好法规清理。自上而下逐级抓好法规制度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精简的精简、该合并的合并、该废止的废止,特别是坚决废弃那些“土政策”“土规定”,坚决清理机关业务部门之间相互矛盾的规定要求,推动有法可依迈向有良法可依。开列权力清单。对照条令法规,开列职责权限清单,划清机关部门与部门之间、机关与部队之间的职责权限,使各级、各部门和基层官兵真正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哪些事自己定、哪些事要向上请示报告,自觉校正违背法治要求的思想和行为。完善制度措施。按照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总原则,不断创新完善法规制度,把改革强军实践成果固化为制度成果。各级要着眼满足部队建设和官兵需求,依据现有的条令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战备训练、日常管理、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规范,切实形成上下衔接、配套完善、实在管用的制度体系。

抓结合日常工作,破解治军难题。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贯穿到部队建设的方方面面,从结合日常工作破解治军难题入手牵引全局运行。当前,最为重要、最紧迫的是在根治“五多”问题下功夫见成效。“五多”问题,表现在基层,根源在机关。根治“五多”,必须坚持党委统揽把关、搞好关闸分流,机关通力协作、上下凝心聚力,使各级各层各部门都依法运转。机关办文办事办会必须提供法规依据,自觉做到“四问”:一问是否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二问有没有法规依据,三问有没有时间出处,四问有没有意义价值,坚持每一问都是肯定的答案,才能推行。机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打破业务界限,工作能合的必须合、能统的必须统、能减的必须减,特别要学会和追求“减量增质”的工作方法,以机关权责利清晰的工作运行,促进部队“四个秩序”的正规,减少基层负担,克服基层忙乱。

抓检查监督,确保刚性落实。检查监督是确保法规制度末端落地的有效手段,必须坚持常检查、常督促、常纠偏。形成监督合力。各级管理、保卫、纪检等职能部门,是检查监督的专业力量,必须整合资源,密切协作,形成一盘棋,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安全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等组织的职能作用,把力量整合到一块,定期分析形势,研究措施,统一组织检查、调研、暗访等执法监督活动,分工督导抓好落实,形成监督合力。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问题专项整治,全过程传导压力、上下同频共振,形成闭合回路。务实做好问题整改监督的“下篇文章”,建立问题台账,逐个挂账销号,定期开展问题整治“回头看”,加强跟踪督导,确保各类问题整改见底清零。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严字当头,做到谁有责谁负责,有什么责就担什么责,板子打到具体人身上。坚持责任追究倒查,从不落实之事,倒查不落实之人,深究不落实之责;下级出了问题要倒查上级责任,班子出了问题要追究主官责任,重大决策终身追究,防止“法不责众”“集体闯红灯”。坚持有过必惩,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对发生问题的人和事进行严肃处理,严防责罚不清,给个别人留下“空子”。

(责任编辑:徐永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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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4484(2017)06-0010-04

作者:景海军,广西军区司令部军务处,副处长,中校;郑根旺,广西军区司令部军务处,参谋,少校; 甘能飞,广西军区司令部军务处,参谋,中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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