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培杰
习主席在视察海军机关时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军,加快实现治军方式‘三个根本性转变’,确保海军转型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有力有序推进。”良法善治,国强军兴。海军首长鲜明提出“四个军营”目标后,法治军营作为其重要支撑,已经深入兵心,得到广泛认同。联系部队近期发生的矛盾问题,当务之急,应继续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抓建解难。
毛泽东说:这支军队之所以有力量,是因为所有参加这个军队的人,都具有自觉的纪律。邓小平也曾指出: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才能团结起来。兵不在众,以治为上。历代军事家都把严明法纪作为治军之道、制胜之基。戚继光就是以严明军纪而著称,岳家军素有“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之美誉;抗战时期,红军功臣将领黄克功,因逼婚未成而枪杀女青年,触犯党纪军法,被处以极刑。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正风肃纪、铁腕治腐,一批军中“老虎”“苍蝇”被绳之以法,部队风气逆转向好,军心兵心为之一振。由此可见,建设法治军营是强军兴军的必由之路。部队正处在改革转型的关键阶段,任务千头万绪,矛盾问题突出,一刻也离不开法治的支撑和保障。从时代特点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错综复杂,社会文化思潮多元多变,手机网络等新型媒体的普及,官兵的思想道德、思维理念、行为方式迫切需要法治来约束;从反腐形势看,“微腐败”还时有发生,基层风气还不够纯正,军队的形象尊严、基层政治生态迫切需要法治来捍卫;从部队体制看,小机关大部队,适应结构调整、重塑管理模式迫切需要法治来规范;从使命任务看,动散抓建、建战一致成为常态,部队高昂士气、战斗作风、胜战能力迫切需要法治来驱动。
但从一些单位实际看,我们的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治方法还面临时代落差,跟不上部队转型“换挡提速”的时代步伐。一是以权代法。一些官兵对法治失去信任,只信奉权力,崇尚人治,热衷潜规则,不信法、不懂法、不用法,以个人意志代替法规,“一任主官一个令”,想事不看法规看领导脸色,办事不靠法规靠领导指示,把制度当“白纸”,把领导的话当“圣旨”。二是以情代法。有的讲感情不讲原则,对违规使用手机、虚报津贴补助等不管不说,对侵占伙食费、虚开发票、接受官兵赠送土特产等歪风邪气熟视无睹。三是以利代法。以个人或单位局部利益为考量,有利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搞变通,选择性落实法规,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四是以言代法。思想因循守旧、思维固化,身体已进入法治化时代,头脑还没有得到法治化武装,习惯凭经验办事、拍脑袋决策,向传统借鉴的多,向法规问计的少,唯权不唯法,唯上不唯法,唯情不唯法,唯利不唯法,个别党员干部甚至顶风违纪、知法犯法、贪赃枉法。
芬兰首都赫尔辛基的街头少见警察,有人问当地市民,这么大城市为什么没有警察?市民指着马路上的红绿灯说,那不就是最好的警察吗?这启发我们,只有把法治认同内化于心、融入血脉,使广大官兵真正尊崇敬畏法治,才能不断释放出法治的正能量。应以培塑法治精神为先导,充分利用手机网络平台,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教育,打造网络法治文化,帮助官兵扣好法治的“第一粒扣子”,不断强化法治信仰、树牢法治思维,立起尊法为荣的价值导向,升华法治至上的信仰追求,养成法治先行的思维习惯,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广大官兵的基本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习主席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狠抓执纪监督,养成纪律自觉,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法规制度是部队建设的筋骨、治军经验的凝结、客观规律的反映,是用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特别是无数事故案件教训换来的。我军现行的军事规章,每条规章制度都蕴含一种思维习惯、工作方法、行为准则。“知其精髓,才能掌握其法。”客观评估部队基础现状,重实事轻军事、重业务轻管理、重人情轻法纪的问题比较突出,党组织功能弱化,干部管理不严、办事不讲程序,一些有损法规威严的陈规陋习依然存在,学法不真、知法不多、懂法不深。有三种表现比较突出:学法“一锅煮”,不分层次、不分重点,越往下内容越多,有的基层战士抱怨学不过来;学法“一阵风”,领导强调时学一学、组织考核时学一学、维护个人权益时学一学,学法只为对付检查;学法“一库题”,厚厚题库、人手一本,官兵死记硬背,应景敷衍,知其然但不知其所以然,知一时但过后脑袋空空。
我们常说,知之深切方能行之自觉。要普及法规知识。按照“国家法律要懂、军事法规要熟、本职规章要通”的原则,把法规知识作为官兵必修课,持续深化“条令法规学习月”活动,分层次分岗位分阶段,抓好法规条令的常态化学习,把各种法规制度学深悟透,真正做到掌握共同的、熟知常用的、精通本职的,以过硬的法治素养,积极对接依法治军新时代的到来。要强化法纪观念。充分运用法纪教育日、法制案例剖析、送法下基层、观看经典法制节目等方式,大力培树官兵的法治意识,使法规进入思想、融入实践,帮助官兵逐渐确立起“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难用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自觉,做事有规矩,做人有原则,做官有底线。要提高法治能力。把法规知识的掌握运用纳入骨干培训,把依法办事纳入干部考核体系,广泛开展法规学习实践活动,大力加强部队法治训练,通过请专家学者作法律辅导、运用典型案例分析、培树学法用法典型、涉法难点问题集中会诊等,帮助官兵准确把握法规蕴含的政治原则、标准方法、作风纪律,不断增强党委依法决策、干部依法抓建、骨干依法管理的能力。
习主席指出:“要坚持行法治、抓从严,加快构建科学管用、系统配套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体系,强化法规制度权威性和执行力”。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2017年以来,全军通报的违纪问题、事故案件,法规制度不落实成为“公共教训”。反思部队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教育整顿搞了不少,但“雨过地皮湿”,收不到成效,有的单位甚至一边整治一边出事,大项活动走过场,基础工作不落地,党规军纪成了“稻草人”。究其原因,目无法纪的权治心理、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投机取巧的侥幸心理大有人在,导致很多规章制度形同虚设,这是有法不依现象的根源所在。一个制度漏洞就是一个问题隐患。“刑起于兵,师出以律,无制之军必将不堪一击。”
必须像执行作战命令一样,落实党纪军法和规章制度。党委重在依法决策。坚持决策立项问法、决策过程依法、决策监督用法,研究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人事调整等重大事项,要查明法规依据,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进行,防止集体违规、擅自决断、决策失误。领导重在依法用权。朱元璋讲过,畏法度者最快乐。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从实际看,党委班子成员、要害部门和各级主官应该是依法用权的重点,要通过规范组织生活制度,突出抓好“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拉出权力清单,厘清职权责任,发挥好党委纪委和群众监督作用,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不再任性。机关重在依法指导。依法规范工作部署,严格办文办事程序,加强统筹协调,统住工作组、会议文电和大项活动,实现日常工作规范化、重点工作流程化、检查验收标准化、自身管理条令化。基层重在依法抓建。越是信息化越要法治化,越是任务重越要按纲建。筹划部署以法为据,开展工作以法为绳,检查评比以法为尺度,把法规条令落实到战备训练、教育管理、业务工作等方方面面,厉行法治抓基层。官兵重在依法落实。“周备而动,动必循规”。要建立覆盖全员全时全域的网格式管理,坚持从细节小节严起,一点一滴抓养成,依法办事守规矩,努力形成人人讲法纪、处处有规矩、事事按法办的良好导向。
习主席多次告诫我们,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常态运用。一个单位法治氛围越浓、官兵的法治意识越强,部队的凝聚力战斗力就越强;反之,就越容易出问题。从基层部队看,法治运用缺位的问题非常突出:一是有法不用,单纯地把依法治军理解成军务的事,法治运用停留在行政管理上,没有向战备训练、思想教育和后勤保障延伸拓展;二是违法不纠,缺少“排毒挤疮”的魄力,对一些土政策土规定司空见惯,对不按规定办事、不守法定程序等违背法纪的陋习重视不够,批评纠正不力;三是用法不常,搞“突击式”“运动式”学习,平时办事不依法,出事以后法惩人;四是执法不公,受个人利益和感情驱动,落实法规多重标准,看人行事、看权行事、看利行事,使官兵降低了对法治权威的认同,损害了对依法治军的信心,影响了参与法治军营建设的热情。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10次犯罪”。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不断强化法规制度的刚性执行力。坚持模范守法。“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只有正人先正己、治下先治上、严兵先严官,才能以上率下、上行下效。各级领导干部如果都能摒弃特权思想、摆脱人情束缚,始终把法纪顶在头上,带头依法用权,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履职尽责,法无授权不为,法定职责不怠,法纪底线不破,法治军营就不再遥远。坚持以情用法。法纪是有“温度”的,遵守法纪就是“护身符”,违反法纪就是“悬头剑”。基层官兵是用法的主体,要带着感情抓法纪,既要问计官兵,汲取群众智慧力量,发动官兵积极参与法治实践;又要通过开展送法服务、办惠兵暖心实事,让官兵尝到用法的甜头,不因违纪问题而后悔,不因涉法纠纷而无奈,不因“五多”现象而忙乱,以法为据谋工作,以法为规抓建设,以法为器解难题,用法治军营建设成果惠及基层官兵。坚持以严施法。“军无法不立,法无严不威”。法令必行,军令如刀。坚持有错必究,对违纪行为亮起利剑,不搞网开一面,不搞亲疏远近,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法不责众,面子再大大不过党性原则,感情再铁铁不过规章制度。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在执法用法上要标准更高、要求更严,真正走在前列,使法规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强军之基稳如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