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崇宁(哈尔滨商业大学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8)
浅析我国文化事业管理问题以及对策
韩崇宁
(哈尔滨商业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28)
[摘要]近年来,我国文化事业管理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的分类发展格局已经形成。当前看,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文化事业管理机制不健全,政府职能部门对文化事业的监管力度不够,公众对于文化事业的发展参与度不高,文化事业管理专业人才缺乏,文化活动匮乏。推进我国文化事业管理的具体对策是:转变政府文化事业管理职能,健全监管体系;构建多元化筹资渠道,公私合作建设文化设施;提高文化事业管理人员专业素养,丰富文化活动。
[关键词]文化事业管理;问题;对策
2015年3月,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动重大文化惠民项目建设,继续坚持文化事业建设。由此可见,加强我国文化事业管理的建设不仅仅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一项惠民工程,近年来,随着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不断地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加强,我国的文化事业管理有了很大的突破,每一阶段文化事业管理的改革都值得肯定,都与我国的基本国情相符合,也都极大的促进了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但是取得这些改革成就的同时,我国在文化事业管理过程中也呈现出了很多的问题。所以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提出并分析我国文化事业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不断地完善文化事业管理的体系,加强文化事业的公益性规范性,尽可能地满足公众对于文化事业的需求。
(一)政府管理部门分工不明,文化事业监管缺位
政府的文化管理部门是我国实施文化事业管理的重要载体,其职责划分是否明确关系到我国文化事业是否能够长远发展。在我国双重文化管理体制下,政府的文化管理部门内部责权重叠、分工不明,难以形成统一的管理系统,时常出现“错位”、“越位”、“缺位”的现象,与此同时,政府以“办文化”作为我国文化事业管理的唯一模式,即政府的文化管理部门对文化事业管理的发展采取直接干预的行政手段,政府职能部门在管理文化事业发展方面的权力较大,加之我国文化管理领域公民监督机制和相关法律还不健全,公众对监管文化事业管理方面的认识不足等因素,导致我国文化事业管理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难以提高公众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
(二)文化事业管理经费短缺,文化设施建设不足
充足的文化事业管理资金是文化事业管理部门配置内部资源的有力保障,由于国家长期以经济建设为主,将主要的财政资金用于发展经济,造成我国文化事业管理的资金出现短缺。同时,文化事业的发展过度行政化,政府未能将文化事业的发展更多地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只是将文化事业当成垄断事业进行发展,使我国文化事业的筹资主体较为单一,很多社会组织以及民间资源无法对文化事业的建设提供物质资助。但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增长,公众渴望更加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所以一旦出现现有的财政拨款不能满足文化设施的建设时,政府文化事业管理部门大多会向公众收取过高的文化设施服务费用。这不仅剥夺了公民享有合法的公共文化服务的权利,还使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丧失了均等性、公益性。
(三)文化事业管理缺乏专业人才,文化活动匮乏
公共文化的普及、文化事业管理各项政策的落实以及文化事业管理的进一步发展需要专业人才队伍的带领,然而我国偏远地区文化事业管理队伍的不专业性尤为突出,总体特征表现为管理人员学历偏低、专业技能差,管理水平良莠不齐,特别是在部分农村地区的文化管理方面,很多文化事业管理人员仅仅经过短时间的培训便走上了工作岗位,难以开展高水准的公共文化活动。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点,首先,在如今着重发展经济的大环境下,开设文化事业管理专业的高校很少,即使学习这门专业的学生也因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普遍偏低,产生了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就业前景的担忧,进而转变了就业方向,这就直接造成了文化管理中专业人才的流失。其次,在文化事业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上,也缺乏资金投入的力度,仅仅是依靠缺乏实践的短期培训,难以使管理人员真正掌握文化事业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也会造成所学理论与实际工作相脱节的现象。
(一)转变政府文化事业管理职能,健全监管体系
首先,政府应强化宏观调控职能。坚持文化事业发展的公益性、均等性以及差异性,在清晰分类的基础上对非完全公益型事业和产业结合型的文化单位采取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结合的管理方式。
其次,建立现代文化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赋予企事业单位一定的自主权,使其充分地企业化、产业化和社会化。
第三,建立多元化文化管理体制。鼓励社会各文化组织与政府共同兴办公共事业单位。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创新型文化事业发展。政府应本着健全文化事业管理监管体系的原则,拓宽公众对文化事业管理发展的监督渠道,运用互联网将文化事业的政务进行公开,确保文化事业管理信息的公开性和及时性,进而消除监督的阻碍,并以沟通的方式与公众对话,及时了解公共的文化意愿,最大程度满足公众的文化需求。
(二)构建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公私合作建设文化设施
我国在提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已加大了社会资本的投入,并已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所以在政府财政拨款难以满足文化事业发展需要的背景下,为了使我国的文化产品与服务能够得到及时的生产和提供,政府应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多渠道进行文化事业资金的赞助,积极规范引进的社会资本,防止资金的挪用和滥用,这不仅有利于减轻国家公共财政负担,也能保证文化事业的持续发展。同时,在文化设施建设方面,政府也应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高质量、全方位的文化设施,在合作初期政府要制定合作的规范,审查合作方的经营者和服务者的准入资格,规范合作方的建设行为,对建成的文化设施本身进行质量管理,包括对文化设施是否具有投入使用的资格进行鉴别,在最后的运营阶段,给予合作方一定的补贴等优惠政策,进而控制文化设施使用的服务费用。
(三)提高文化事业管理人员专业素养,丰富文化活动
首先,政府应建立激励机制。以调动文化事业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为目的,适当提高文化事业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加强对文化管理人员的工作考核,改变传统的以经济数据为主要指标的考核方式,将社会经济贡献率以量化的方式引入到考核体系中,并与工资和奖金一起组成完整的薪酬体系,同时提供各种福利待遇,以此来打消大学毕业生对从事文化事业管理的顾虑,从根本上防止人才的流失。其次,适当地选拔一些具备一定文化事业管理知识以及相关从业经验的高素质人才。
第三,加强对文化事业管理在职人员的培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对员工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其掌握先进的文化事业管理方法,激发管理人员的创新能力。
第四,不断更新城镇以及农村的文化观念、丰富公众的文化活动、增强文化的服务能力。
综上所述,我国文化事业管理是一项精细而又复杂的工程,找到并分析文化事业管理过程中的问题是发展我国文化事业管理的基石,所以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文化事业建设的重要性,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多元化的文化事业管理体制,鼓励各方对文化事业管理的发展行使监督权,进而保障公众对公共服务使用的权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我国文化事业的建设,与政府部门共同建设高质高效的文化设施,满足公众对文化服务的需要,培养具有专业素养的人才,进一步创新我国文化事业管理的方法,最终使我国文化事业管理在新的历史时期有更深层次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郭珉媛.论公益性文化事业的部门发展战略构思[J].前沿,2008(11)
[2]黄意武.我国文化事业内涵、特征及发展方向探究[J].中国出版,2014(20)
[责任编辑:王凤娟]
[基金项目]哈尔滨商业大学2014年研究生创新科研资金项目(YJSCX2014-293HSD)。
[作者简介]韩崇宁(1990-),女,哈尔滨商业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政策。
[收稿日期]2016-02-29
[文章编号]1009-6043(2016)02-0004-02
[中图分类号]G123
[文献标识码]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