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放开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2016-12-29 00:00:00
债券 2016年3期

人民银行2月24日发布了2016年3号公告,进一步放开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范围,取消额度限制,简化管理流程。《公告》表明,境外依法cdjHYz2vnCo7P9wswNkTqQ==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中长期机构投资者,均可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基本放开所有类型境外机构的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