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一些城市的规划仍存在重规模扩张、轻集约发展的问题。比如,一些中小城市热衷于建设高楼大厦,不仅破坏了城市特色,而且增加了消防成本和物业运行成本;一些城市在旧城和城中村改造中一味强调就地平衡,进行高强度、高容积率开发,不但没有改善人居环境,而且产生新的“城市病”。
“城市病”也是“规划病”,“规划病”又是什么呢?河南省委书记倒是没有避讳,他说:“这些问题主要是因为规划理念陈旧落后,规划指导思想有偏差,规划方法长官意志、主观随意、脱离实际,也有各类规划之间相互掣肘、互不衔接的体制问题。”规划中的长官意志、主观随意、脱离实际最遭人诟病,在今后一段时期,这种“毛病”也最为难改,最该十分警惕。
说易行难,贵在落实。规划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一方面,我国经历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城市发展波澜壮阔,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城市发展带动了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成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擎;另一方面,又集中涌现出了各种“城市病”,给人的切肤之痛就是,这么打造的GDP,谁说不是巨大的浪费呢?面对那些生米已成熟米饭的所谓“规划”,我们真是欲哭无泪,恨得咬牙切齿。
——凤凰评论/朱永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