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
(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 浙江杭州 310013)
后申遗时代大运河(杭州段)遗产保护问题研究
——从历史地区环境“完整性”出发
王晓
(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 浙江杭州 310013)
遗产运河具有文化线路的典型特征,既囊括了种类繁多的遗产类型,同时具有整体价值大于各部分价值相加的特征。运河遗产在申遗的过程中尽管是以遗产点、段的方式申报,但是鉴于运河作为文化线路的遗产特征,其“统一体”和“整体价值大于部分之和”的遗产特征便不得不强调从“整体性”方面来认识其保护方法。后申遗时代,大运河(杭州段)遗产保护要以整体性保护思路为指向,在强调运河遗产历史层积“原真性”和历史地区环境“完整性”前提下,使遗产保护行为能应对当代变化,并实施“活态保护”。
后申遗时代大运河(杭州段)遗产保护文化线路整体性保护运河文化
大运河(杭州段)在历史上属于“江南运河”和“浙东运河”。在其开发疏浚的历史上曾经有数条不同名称的水道,构成江南运河、浙东运河的水网。在当代的层面理解大运河的网络,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上认识:狭义上讲,大运河(杭州段)指的是今大运河杭州段干流河段,即江南运河杭州—嘉兴段、浙东运河萧山—绍兴段;广义上讲,大运河(杭州段)指的是历史上曾经存在过但已经消失的和现今仍然存在并使用的,杭州市域范围内所有运河干流和支流水系。因此从产生的历史和河道水网来看,历史上“江南运河”、“浙东运河”历史文化遗存的积淀共同组成今大运河(杭州段)文化遗产。
(一)江南运河杭州—嘉兴段
江南运河:江南运河北起江苏镇江西北京口港与长江相接,东南经镇江丹徒、镇江丹阳、丹阳吕城镇,常州奔牛镇、常州城区,无锡南部,苏州望亭镇、苏州城区、苏州吴江区、吴江平望镇;经浙江嘉兴诸城镇,折而西南,再经嘉兴桐乡崇德镇、海宁长安镇,过杭州临平区,循今杭州上塘河至杭州南通于钱塘江[1]。
江南运河杭州—嘉兴段在用河道:江南运河杭嘉段南原起于杭州艮山门,京杭大运河干流和钱塘江沟通后,起于钱塘江北岸三堡船闸,经杭州艮山门、中山北路桥、江涨桥、大关桥、拱宸桥、义桥、武林头,到塘栖,东线经杭州五杭去桐乡、嘉兴,中线北去德清,在杭州境内全长52千米,京杭运河历史上曾经产生过诸多支线,包括上塘河、奉口河、余杭塘河、崇长港、二十五里塘,以及历史上作为运河通往钱塘江口的航道的中河、龙山河。
(二)浙东运河萧山—绍兴段
浙东运河:浙东运河西起杭州滨江西兴码头,东向经浙江萧山、绍兴、余姚、宁波等至江苏镇江甬江口,干线全长约238千米,分杭州、绍兴、宁波三段。萧山—绍兴段又称西兴运河,西起杭州滨江区西兴街道,向东流经杭州萧山区的北干、城厢、新塘街道以及衙前镇,进入绍兴境内,长20余千米[2]。
浙东运河萧山—绍兴段在用河道:浙东运河萧曹段(萧山西兴码头—曹娥江运口)为浙东运河遗产西段主线,全长78.5千米,包括萧绍运河(西兴运河)和绍虞运河(山阴故水道)两段,连接萧山西兴至绍兴城到曹娥江运口。杭州段西起滨江区西兴街道,东向流经萧山区北干、城厢、新塘街道、衙前镇,进入绍兴境内。
大运河(杭州段)列入世遗名录的遗产点(图一),分别为江南运河杭州段(余杭塘栖—杭州坝子桥、杭州塘、上塘河)、浙东运河主线、杭州中河—龙山河,杭州凤山水城门遗址、长安闸遗址、富义仓、拱宸桥、广济桥、桥西历史街区、西兴码头和过塘行遗址,绍兴八字桥历史街区。大运河(杭州段)连接江苏扬州、镇江、无锡、苏州,浙江嘉兴、绍兴、桐乡、湖州等市镇,沟通钱塘江、曹娥江、杭州市内河道等水系,形成四通八达的水系网络,历经千年的发展与演变,至今河道水系基本保护不变,并持续通航发挥着交通运输与水利功能。
图一//大运河(杭州段)遗产线点、段示意图
作为文化线路遗产的一种特殊类型,遗产运河既有文化线路的典型特征,即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Monuments and Sites,ICOMOS)关于《文化线路宪章》(2008年)中所强调:“文化线路代表了一种影响文化遗产演变和扩展的新思路,以及对文化遗产背景环境和相关区域的整体价值之重要性的认同趋势,同时也揭示了拥有不同层面文化遗产的宏观结构。”[3]同时也拥有作为遗产运河的特殊特征——既囊括了种类繁多的不可移动遗产类型,包括古市镇、古遗迹、运河水工遗产等,又在这些遗产各自价值的基础上形成了共同价值。因此对运河遗产的理解应更加重视各遗产点之间的内在精神联系,综合其广阔的自然和文化背景探讨整体性保护方法。“更加全面的遗产概念需要在更广阔的背景中用新的视角来看待,以更准确地描述和保护文化遗产与自然、文化和历史环境间直接而重要的关系。”[4]在此基础上遗产运河保护思路应该重视几个关键因素:一是作为遗产运河基础组成部分的物质要素,即运河遗产申遗文本中所列出的运河遗产的河道、水工、市镇三个层面;二是寻找并明确遗产运河作为整体的跨文化意义,即运河文化,形成遗产运河线路的内在连接;三是认识到遗产运河的动态因素,强调在时间、空间中引起数千年人类活动的内在精神动因,以及认识到在当下的环境中运河遗产仍然处于使用中,面临生动的变迁并影响沿线居民生活;四是对自然和文化环境的重视,要认识到区域环境提供了运河遗产的背景、赋予它独特的氛围,成为构成运河精神的文化和自然基底。
由于作为文化线路的遗产运河具备以上多种复杂的特征,便不得不从“整体性”和“动态性”两个方面来认识并依此制定其保护方法。因此,在这里运河遗产的“整体性”保护问题有必要联系到“历史地区环境”的认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6年通过《关于历史地区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每一历史地区及其周围环境应从整体上视为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体,其协调及特性取决于它的各组成部分的联合,这些组成部分包括人类活动、建筑物、空间结构及周围环境。因此一切有效的组成部分,包括人类活动,无论多么微不足道,都对整体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5]
(一)遗产本体——运河遗产本体的价值完整性
申遗成功之后,大运河(杭州段)的遗产保护首先面临着运河遗产的全面整理,正如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刘曙光所言:“‘整体保护’应该把那些自身价值非常突出但又未列入世遗清单的运河遗产放在突出的重要位置,把它们在未来进入世遗清单作为新的工作目标。”[6]
1.列出保护清单
建立运河遗产的信息登录平台,在文物普查的基础上对沿线进行遗产调查,应该从文化线路的整体联系中理解每个遗产点的价值,列出具有保护价值的遗产清单,包括遗址湮灭但仍然保持地望、地标的遗产,并据此列出保护清单。(1)对已经列入遗产点,但未能实施保护措施的遗产进行保护和展示,如表一、表二对比显示,已经列入遗产保护名录的11处遗产之中,仍有部分遗产虽然已经得到发掘,但是未能进行充分保护展示,如浙东运河萧绍段古纤道。(2)已发掘并列入省市级保护单位,但是未能列入遗产名录的补充点(表一—表五),亟须将其纳入运河遗产保护清单系列。(3)建立持续性、动态性的登录平台。不停扩张的建设有可能随时损毁某些未能被发现的遗迹,除了依托省市级的文物普查之外,应该建立开放的信息平台,促成运河沿线管理组织、吸纳普通市民上传相关的文物资源信息。
表一//大运河(杭州段)主要河段
2.实施分类保护
大运河(杭州段)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11个点、段,包含6个遗产点、5段河道,河道总长度110公里。其中主要为河道遗产,以及河道上的古桥梁、水闸、码头等运河水工遗产,同时包括因运河而生的历史街区,经过初步调查尚有其他未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但具有保护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57项(表三—表五)。此段运河沿线共有水利工程遗产43项,包括河道5项、水利工程设施(闸)11项、航运工程设施20项(桥梁13项、埠头群2项、码头1项、古纤道4项)、古代运河设施和管理机构遗存(仓库)7项,其他运河物质文化遗产共14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与运河活态遗产价值联系紧密且具有恢复价值的共10项(木船制造、石桥建筑等水上基础设施建造技艺,张小泉剪刀锻制技艺,船民习俗,运河节日,水乡婚礼,吃咸茶,河神信俗,茶馆与曲艺,水路班子与茶园戏曲)。
(1)河道本体
河道本体保护方面,在保护区和缓冲区内实行原模原样保护,除了必要的建设工程外,在大运河遗产区内不得进行工程建设。依据中国大运河申遗说明文本,遗产区的设立一般为河道本体外扩5米、道路外扩20米、历史街区外扩40米,缓冲区的设立多为遗产区外扩40~240米范围划定。由于一些历史边界难以准确确定,保护范围应随考古发现及时进行调整。此外,还要进一步疏通河道网络支线,增强大运河河流的整体流向;同时逐步清理或搬迁保护区、缓冲区内已建成的不具备文物价值且影响景观和环境的建筑和设施。
(2)水工遗产(表四)
河道水工遗产作为依附在河道之上的物质遗产,主要侧重桥、闸遗产本体的原真性保护,进行原汁原味的保护性修复,保护其外观、形制和风貌,对已经不存在的遗址不再恢复重建,采用标志物的方法加以展示。随着某些河段的改道、湮废及建设导致的隔断,许多水工遗址从地理上看与河道本身联系已经不甚紧密,对于此类遗址除了设立标志之外,须整理小尺度交通环境、重建其与运河河道的联系,并综合遗址及其周边环境要素,营造公共活动空间。
表二//大运河(杭州段)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要素
表三//大运河(杭州段)市镇遗产
(3)运河市镇、历史街区、历史建筑(表三—表五)
运河市镇作为人居生活的聚落,是产生各类型遗产的背景环境,作为相对完整的文化遗存,仍有繁茂的日常生活,社会关系更容易组织,以市镇为中心进行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更新,能够将文化的辐射力发挥到最大。遗产保护者要充分认识旧的街道、市镇、聚居区所产生的历史脉络,尊重它们本身的话语环境、人文记忆,尊重和保护市镇、街区原有的自然景观和人文基底,实行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改造,延续居民的日常生活,促进现代人居环境提升。
(4)其他运河历史文物
已列入国家、省、市各级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遗产,及新补充列入名单的遗产进行等级评估后都要统一纳入运河遗产清单,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护。
3.保护规划与保护立法
2009年,《大运河(杭州段)保护规划》出台,但是由于缺乏配套的立法规定,运河周边难免仍然面临被现代建设侵蚀的现实。2016年6月《杭州市中国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明确保护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设施遗存,明确遗产区建设项目要求和对违章建筑的处罚规定。笔者认为,出于大运河遗产景观完整性及其审慎开发的考虑,政府相关部门应着手制定《杭州大运河遗产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更广泛的城市或地区联系进行全面的研究,明确规划运河沿线土地使用、城市基础设施、道路系统、通讯网络,保护区域与其周围地区的相互联系;逐步提出分类保护细则,包括制定《运河遗产建筑和船闸、运河住宅和景观管理手册》、《运河植物保护管理方案》等围绕运河遗产保护行动的主题性手册,作为运河保护规划和保护立法的补充。
(二)遗产环境——运河遗产的历史环境完整性
运河历史地区环境的价值包括对时代、历史要素积淀的记录和理解。历史地区是文化和自然价值及属性层层积淀而产生的城市区域,包括更广泛的时空背景及其地理环境,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及自然特征、建成环境、土地使用模式和空间安排、感觉和视觉联系等。
1.运河周边水陆交通的组织
为了强调大运河遗产保护区在功能和生活方面与现代城市的融入,需要营造保护区域与城市区域互依互利的良性共生关系。通过对水陆交通组织的系统梳理,打通运河与周边城区的沟通互联。
表五//大运河(杭州段)遗产历史街区遗产
(1)运河绿道系统建设。在景观资源调查清单的基础上,规划建立运河沿线绿道系统,有机连接沿线自然、人文资源,加强沿河分布遗产点与运河的交通联系,维护运河遗产游憩交通的完整性。绿道系统应该包括:慢行系统设施、两岸及水生植物系统、生态保护设施系统、遗产标识和解说系统。规划绿道慢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设立沿线的遗产点说明标志牌,覆盖完善的信息服务设施;通过绿道系统连接遗产廊道3公里范围内相关遗产点,除了保证依附河道的遗产的可达性之外,还应包括街区、市镇、距离较远的河埠头、历史建筑、古遗迹等,使沿线各遗产点—街区—市镇串连起来,形成完整的游览系统。
(2)除了保持绿道系统内部联系通达之外,还要打通运河绿道系统(主要为步行和自行车道路)与城市交通要道之间的节点,设置出口和标志,使得城市居民、社区居民能够通畅地进入绿道系统。控制城市建成区与运河相邻的边界,遵循景观的完整性和连续性要求,保持运河与濒临区间畅通的联系及相互间的开放性。
(3)形成运河内部水运交通组织系统,沟通杭州市主要水系骨架——钱塘江、运河、西湖三水及市内河道水网。通过设立更多的“水上公交”扩大水上交通组织,使钱塘江—运河—西湖—西溪—主城区主干河道通航,打通杭州主城区内河道水系的交通互联。
2.运河两岸景观生态的完整性
古运河原貌可从描绘运河杭州拱宸桥段的绘画《古运河盛景》(复原品,现藏于中国京杭大运河博物馆)略知一二:画面以运河宽阔的水面引入,沿岸木构坡屋顶房鳞次栉比、大小桥梁错落,舟楫云集、游人如织、倒影如画,河面及沿岸的建筑、草木构成具有独特美感的画面。当代运河沿线除核心遗产点、段之外,沿线的陆地大多被建筑工地、居民小区所覆盖,其他景观要素主要有工厂码头、荒野地带、江南农田、人工植物屏障等。遗产保护者应该充分理解运河的景观绵延特征,善用运河在城市生态保育中的作用,勾连两岸景观点、段,修复景观效果不良的区段,构建连绵的运河景观系统。
(1)打通景观视线通廊。考虑运河与两岸的视线和空间关系,新建高层建筑物须以运河河道为视点作视线和景观分析。严格控制建设控制区内建筑的高度、体量、色彩,保持其风格与运河河道景观协调。维持大运河富有生活气息的景观特色,控制沿河建筑群组织方式,使运河两岸组成平缓、柔和的轮廊线,留出沿河敞开空间进行树木绿化和林带培育,营造富有休闲气息的公共活动空间。
(2)制定滨水土地开发利用规划,为可持续的水岸规划制定指南,识别、促进保护历史地区的风景、历史和生态特征。开发行为应当降到最小值,必要的建设中采纳最小影响的设计,以减少对鱼类、野生动物、自然以及岸线的影响[7]。
(3)充分理解不同地点的历史要素和景观特征对运河未来发展的影响,促进历史地区自然与人文环境的融合,保留历史建筑、河埠头、古纤道、海塘等其他体现运河历史文化特征的景观要素,围绕这些要素组织公共活动空间。
(4)促进自然生态环境功能。设立自然生态保护区,保护运河支线湿地、荒野林带、自然植被、农田、村落。维护运河自然而生的河岸,保持其自然蜿蜒的形态,不人为硬化,保存植被的天际线效果,通过野生的树木、灌木、草和水生植物软化、复活岸线。
(三)遗产活化——运河遗产保护的当代作为
2009年版《活态遗产保护方法手册》中,活态遗产被认为是“在特定的空间与时间中,对精神与物质需要的表现,这种表现持续影响着社区居民的生活”[8]。江南运河和浙东运河无疑具有天然的活态特征,今天在杭州市区,仍能看到运河沙船来往如织,船民夫妻在船上劳碌营生。为了实现运河遗产保护可持续发展,遗产保护行为要主动介入城市发展进程。
1.沿河而居——将运河保护转变为建设的动力
运河河道对于城市居民来说其意义并非仅仅是“漕运”,更是生活居住的地方。由于运河众所周知的价值,沿运河河道密集开发房地产项目就无足为怪,但大多数开发行为很少考虑运河周边景观、文物要素,因此造成环境、景观、文物等方面的破坏。申遗成功之后,运河保护日益受到重视,除了需要以严格的规划和立法措施来规范建设项目之外,更可以采取文化驱动的开发模式,带动地区的历史、文化、生态保护。来自英国环境规划师伊恩·伦诺克斯·麦克哈格(Lan Len⁃nox McHarg)关于公路的指标设计,一反唯经济计算为指向的以建设交通设施为由将城市的自然和人文资源肢解的公路建设模式,将道路建设看作是能够产生新效益的公共政策,提供了一个自然、人文、居住环境等诸多要素成本叠加的计算模式,这些要素包括“美丽的河流、具有历史意义的地区和建筑物、宝贵的公园”,最终人们认同“最好的路线应是社会效益最大而社会损失最小的路线”[9]。以历史地区环境要素价值为指向,大运河(杭州段)的遗产保护可以成为一项叠加自然、人文、生态、居住等功能要素的公共政策。引入地区开发中运河文化遗产保育协同的做法,新建项目立项之前进行包括自然环境、历史遗迹、生态环境等要素的综合评估,新建房地产、大型交通道路、综合服务设施等主体有责任进行自然环境、历史遗迹、生态环境三项保护和培育;建设中除了保障居住、交通、公用功能之外,还要兼顾保护运河历史文物及其环境,保护土地、水体、空气和生物资源,促进城市有机更新,完成居住、娱乐、公共健康、环境保护等一系列公共目标。遗产保护机构要联合其他政府部门,通过历史资源引导性开发政策,使得文化历史特征保护成为运河开发的前提。
2.精神感觉的完整性——新运河文化的养成
在运河千年流淌过程中形成的无形精神、生活方式、地方传统是维持文化体验的无形遗产。对于依托于人的生活及肉身的接受度的文化来说,脱离了本身生长、传播和接纳的环境,其生命力就大大降低。今日也有人对陈列“过去”的博物馆提出质问,“把亚洲放在坛子里,亚洲就会腌干,成为经典”,“活的群众从来不被收藏,因为他们太不整齐,毫无经典性,那时的青春、那时的劳动/饥饿在观赏中变得美丽”[10]。所谓无形文化遗产的保存是对应于工业时代的产物,基底环境的消失比任何情况都更能彻底摧毁其生存状态。当前的命题更多是如何使得无形文化从静态走出来,以某种方式活在新市民的生活之中。2011年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the Study of the Preservation and Restoration of Cultural Property,ICCROM)将活态遗产项目更名为“活态遗产——促进以人为中心的保护方法”,突出了希望通过社区参与遗产保护来更好地展示遗产的文化价值这一观点[11]。依托运河住区及其周边河道环境建设社区博物馆,形成生活技艺和社区回忆的活态空间是环境营造的一种途径。运河社区博物馆在促进活态保存和再生产中要发挥主要作用:(1)社区博物馆主要由社区居民发起、维护、管理,是居民参与社区发展和地区发展的工具。(2)以运河文化保存和传习为主要内容,形成社区群体关于运河共同记忆的交流对话平台,关于这一共同记忆的文化价值将形成社区共同体的粘合剂[12]。社区博物馆依托已有的历史建筑或者旧有运河自然公共活动空间作为场所,通过“使用”促进民众自发保护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肌理。(3)以“把居住的运河变得更美”这一理想为中心,鼓励社区实践行动,包括针对大运河遗产的特征制作主题管理保护守则,以社区为单位组成志愿者队伍进行遗产价值宣传、运河遗产再发现、为运河景观保护提建议、参与运河生态环境保护等行动,参与运河相关节庆活动的发现、组织工作,鼓励居民以运河元素营造社区文化等。(4)社区博物馆强调居民生活的直接相关性,即社区记忆,通过社区博物馆保留和发现地方性资源,重建地方自豪感、重现地方的价值、重塑传统景观和生活方式,并依托地方性资源形成新的复兴契机,连接地方性遗产与社区未来发展。
[1]陈桥驿:《中国运河开发史》,中华书局2008年,第329页。
[2]浙江省文物局:《大运河遗产》,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178页;国家文物局:《申报世界遗产文本——中国大运河》,第166页。
[3][4]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文化线路宪章》,2008年。
[5]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大会第十九届会议(肯尼亚内罗毕,1976年)通过,北京大学世界遗产研究中心:《世界遗产相关文件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25页。
[6]冯源、段菁菁、关桂峰等:《“入遗元年”,中国大运河保护再出发》,新华网,[EB/OL][2014-12-28]http://www. zj.xinhua.org/newscenter/focus/2014-12/28/c_111380349 8.htm.
[7]周珊:《加拿大里多运河的保护》,《城市时代,协同规划——2013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中国城市规划学会,2013年。
[8]Britt Baillie(ed.),Living Heritage Approach Handbook, Rome:ICCROM,June 2009.
[9]〔英〕伊恩·伦诺克斯·麦克哈格:《设计结合自然》,天津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40页。
[10]白谦慎:《与古为徒和娟娟发屋——关于书法经典问题的思考》,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9页。
[11]赵晓梅:《活态遗产理论与保护方法评析》,《中国文化遗产》2016年第4期。
[12]曹兵武:《重构大变动时代的物人关系与社群认同——谈社区博物馆与新型城镇化及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国博物馆》2014年第2期。
(责任编辑、校对:王霞)
The Preservation of the Grand Canal(Hangzhou Section)in the Post-UNESCOWorld-Heritage-Bid Period:“Integrity”as A Focus
WANG Xiao
(Hangzhou International Urbanology Research Center,Hangzhou,Zhejiang,310013)
The canal as a listed heritage site bears characteristics of a cultural route.It contains multi⁃ple types of heritage properties and the value of it is greater than the sum of that of each sections.The appli⁃cation to the UNESCO was jointly approached through that of individual sites and sections.However,given the nature of the canal as a cultural route,it is important to adopt the integrated method in preservation.Dur⁃ing the post-UNESCO-World-Heritage-bid period,the preservation of the Canal(Hangzhou section)should take a holistic view and focus on the“authenticity”of the property and the“integrity”of the site toward its surroundings to cope with changes of the time.“Living preservation”is also recommended.
post-UNESCO-World-Heritage-bid period;the Grand Canal(Hangzhou Section);cultur⁃al routes;integrated conservation;canal culture
G112
A
2015-12-25
王晓(1980—),女,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浙江省城市治理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艺术考古、文化遗产。
本文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后申遗时代大运河(杭州段)整体性保护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4JDCS03Y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