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E”财务理论框架初探*

2016-12-28 11:16四川大学商学院干胜道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财会通讯 2016年10期

四川大学商学院  干胜道  陈  冉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王  满



“四E”财务理论框架初探*

四川大学商学院干胜道陈冉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王满

摘要:盈余持续、社会和谐、环境友好是“三重底线”理论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具体要求。传统财务学以理性经济人为基本假设,过分强调“效率至上”的原则而忽视了企业在公平、道德、环境等方面的应尽责任,偏离了兼顾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的“三个尊重”之规律,亟需纠偏。本文从社会人假设出发,尝试构建效率财务(Efficiency fiance)、公平财务(Equitable finance)、道德财务(Ethical finance)、环境财务(Environment finance)“四E”财务理论框架,以适应可持续发展需要,促进我国企业财务健康发展。

关键词:三重底线效率财务“社会人”假设

一、当前财务学发展定位

美国著名财务学者津格勒斯(Zingales,2000)曾经指出,公司财务领域在40年前内容少得还不如一本大众食谱,反映的也仅仅是实务界的常识,而如今已发展成一个真正的学科领域。脱胎于经济学,对经济学有很强路径依赖的公司财务学,以外部市场有效、经济人、理性人、信息对称、契约完备等为假设,在20世纪50年代之后获得了长足的发展。财务学主要研究企业的财务活动(具体包括资金筹集、资金使用与投资、闲置资金管理等)和财务关系(指企业与股东、政府、债权人、消费者、员工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务往来关系)。企业的财务活动,要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从财务关系的角度来说,要兼顾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诉求,尽可能和谐共处。目前学术界对财务本质的认识,倾向于服务于为股东创造最多的财富,研究如何降低成本(包括产品制造成本、服务成本、资本成本、代理成本、环境成本)、增加收入、控制费用、把控风险,即在一系列约束条件下使股东财富最大化,笔者将其抽象为一种“效率财务(Efficiency fiance)”观,即强调效率至上的原则。这一看法的依据是:

(一)基于财务目标角度关于财务目标,虽然学者们的看法稍有不同,但多持最大化原则,如股东财富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市值最大化、利润最大化、自由现金流量最大化等目标。要实现这种财务目标,在现实中就体现为员工工资尽可能最低、纳税尽可能最少、融资利率尽可能最低、环保支出尽可能最低、社会公益支出尽可能最低等,甚至于有的企业不惜拖欠员工工资、偷税漏税、逃废债务、恶意圈钱、污染环境等来达到最大化股东财富之目标。这种“利己主义”最大化财务目标恐会严重影响企业与员工、政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不仅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也与宏观层面上要求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格格不入。

近些年,随着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发展,有的学者提出了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李心合(2003)认为,传统的财务目标是从“资本雇佣劳动”的逻辑出发的,欠缺对股东以外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考量,忽视了不同利益相关者有着不同的诉求。针对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目标,有的学者提出了不同的意见。袁振兴(2004)认为产权残缺使企业利益相关者追求自身利益时受到限制,最终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他认为,企业的发展是利益相关者之间从均衡到非均衡再到均衡的一个动态过程。基于此,他提出了企业的财务目标应当是利益相关者利益均衡而不是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观点。

单纯的效率至上是否是一种符合企业发展规律的选择?2015年8-9月间德国大众汽车的“尾气门”事件、中国天津爆炸案事件等在启发人们思考股东财富最大化必须要兼顾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理诉求。大众汽车公司在尾气排放上舍不得投入而采取作假手段来达到环境标准,事件曝光后首席执行官被迫辞职,股价两天之内暴跌40%,股票市值损失超过2000亿美元,还将面临美国环保署180亿美元重罚;而天津爆炸案涉事企业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将爆炸物品置放于居民小区附近,自制环评报告,购买安评报告,以损害社区利益来满足自身牟利的愿望,其结果只能是害人害己,企业负责人终将会面临刑事责任、巨额索赔等严重后果。

(二)基于筹资角度筹集资金是企业财务的一项重要职责。理论上讲,筹资应该遵循及时性、服务投资、考虑风险等原则,但在企业现实的财务决策中,把股权筹资最大化、财务风险最小化、自由现金存量最大化等不恰当地作为筹资目标的不在少数。这种筹资安排或许对经营者是最有利的,但却与“效率财务”背道而驰。资本结构是指企业长期资金的来源、组成与相互关系,是企业筹资决策中的关键。在确定最佳筹资方案时,企业常用的方法有:EBIT-EPS分析法,即以追求企业每股盈余(EPS)最大为目的的方法;资本成本最小法,不考虑风险以比较不同方案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最低为标准;以及将财务困境成本和债务的税收抵免利益进行权衡的权衡法。不难看出,这些方法都体现了“效率至上”、“最大最小”的思想。事实上,在我国资本市场中,由于股权融资付现成本低,许多上市公司认为股民的钱“不用白不用”,坚持把权益资本筹资额最大作为目标,导致出现大量“恶意圈钱”现象,严重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效率财务”本来是以最大利益回报股东为己任的,但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目标差异性,导致回报股东被一些上市公司当成手段,骗取股东注入股本成为目标。失去了中小股东的信任,受到资本市场声誉机制惩罚的上市公司是很难有持续发展的机会的。

(三)基于投资角度翻阅传统财务学教科书,不难看出,投资似乎是一个数学优化问题,是可以不考虑社会、不考虑环境、不考虑人私利的“零嵌入”决策,仍然是“就项目论项目”的思想,始终没有跳出“就财务论财务”的思想。如净现值最大化、投资回收期、盈亏平衡、内部收益率等方法,这实际上都是强调企业在若干假设条件下实业投资利润最大,单一的以价值作为投资的唯一衡量标准,其实都是追求短期净现值最大化的另一种表现方式(即便如此,依然有理论与实践脱节问题,现实的经济生活中管理者也有为自己私利而执意决定投资净现值小于零的项目)。如果我们跳出具体的项目从整体上来看,就会产生若干疑问,如这些投资是否考虑环境,是否充分考虑当地民众的意见,是否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事实上,公司的一些投资决策会给环境带来巨大的污染,甚至会严重影响到当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成本。这种以价值作为唯一标准的投资决策,实际上是把财务学变成了单一的“效率财务”,把公平、道德、环境等因素都排除在外,对企业的外部性影响视而不见。这不仅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也不利于财务学在新环境下的拓宽和发展。

(四)基于分配角度经典财务学研究的是税后利润在股东与企业扩大再生产之间的分配问题。这是一种狭义的分配观,在这种分配中,参与分配的主体仅仅为企业的股东。在这种分配中,企业若将利润留在企业,目的是为了股东未来利益最大;若将利润分配给股东,目的是为了股东的当前利益最大。这实际上仍然是一个数学上求最优解的问题。王化成(2000)在其广义财务论提出了广义分配论的观点,广义分配论包含三种分配关系:企业与劳动者的分配关系、企业与资金提供者的分配关系、企业与政府的分配关系。他认为分配的依据是各方对企业收益的贡献。广义分配论拓宽了经典财务学关于分配主体的内容,摆脱了以股东为单一主体的分配理论,但是实际中分配各方对企业收益贡献的衡量是较为困难的。王海兵(2012)构建了以人为本的企业收益分配模式,认为当前我国企业收益分配存在两个误区:一是重视物质资本产权收益,轻视人力资本产权收益。二是重视高级人力资本产权收益,忽视普通人力资本产权收益。笔者认为,传统财务学未能够构建财务分配的科学理论,没有将政府、劳动者、债权人等纳入分配参与者范围,必须实现从“独享剩余”到“共享增值额”的转变,考虑各类资本和劳动的贡献,实现“公平”分配目标,发挥公平因素对“效率财务”的积极作用。

(五)基于研究方法角度一些学者在研究财务学时,广泛使用各种计量模型,以价值标准作为决策的唯一标准,同时把现实经济活动进行过度抽象,作一系列完美的假设,如信息完全对称、无税收、不存在交易费用等,在此基础上力求解决企业投资、筹资、分配、重组、并购整合等一系列财务事项中的实际问题。以这种形式研究财务学我们称之为“数理财务学”。李心合(2006)就提出疑问,这种形式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提供对许多公司财务现象令人信服的解释。事实上,企业财务行为不仅有自然属性,还存在着社会属性。因此,我们既要从技术层面,更要从制度的层面来研究现实中的财务问题。李心合(2008)提出发展制度财务学,这里的制度包括财务本体性制度和财务关联性制度。财务本体性制度指直接约束企业财务行为要素的制度规范,诸如我国财政部制定的各种专业财务制度和散见于税法、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的公共财务规则。财务关联性包括产权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伦理道德等。随后借鉴管理学的权变思想,出现了“权变财务学”。“权变财务学”认为当企业的内外环境发生变化时,企业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适时的调整其财务模式和财务政策(吴树畅,2005)。

总之,数理财务学“价值最大、效率至上”的原则,实际上是一种极端化的表现,刻意强调一方利益最大,而忽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带有严重的单边治理色彩,已经严重脱离了社会现实。随着利益相关者的权力觉醒,社会和谐和企业和谐的需要,财务学有必要在传统数理财务学的基础上,结合社会人假设、制度财务学、权变财务学等思想作进一步的扩展和完善。

二、新“三E”财务学构建

1997年,英国学者约翰·埃尔金顿首次提出了“三重底线”概念。他将企业所承担的责任化为三类,即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三种责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繁荣富强、和谐社会、环境保护是这三种责任的具体体现,也是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传统财务学“利润至上”的理念,使得微观主体行为与国家宏观目标时常发生背离,如企业侵犯员工权益、逃废银行债务、严重污染环境等行为,这些行为违背了“三重底线”原则,严重影响了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笔者认为,根据三重底线思想,在传统效率财务学的基础上还应进一步拓宽财务学的内容,需将公平、道德、环境等因素加以考量,形成由效率财务(Efficiency finance)、公平财务(Equitable finance)、道德财务(Ethical finance)、环境财务(Environment finance)组成的“四E”财务学,从而拓宽传统财务学的疆域。

(一)公平财务(Equitable finance)法国著名学者托马斯·皮凯蒂(Thomas Piketty,2015)认为,21世纪应该将分配问题置于经济学研究的中心地位。对我国而言,近几年来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47左右,分配中的公平问题已经到了亟待解决的时候。笔者认为,要解决社会公平分配问题,初次分配中的公平是突破口。一直以来传统财务学注重价值的最大化创造,忽视价值的公平分配,似乎效率可以脱离公平单独存在。公平和效率就像硬币的正反面,相互支撑而存在;效率决定公平,公平反过来会影响效率。比如,一个企业股东赚得钵满盆满,而员工长期不涨工资,则劳资关系会不和谐,不和谐的劳资关系又会影响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从而严重影响企业的价值创造活动,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因此,企业的“蛋糕”既要做大,也要分好。这一理念在财务学上体现为财务活动强调“效率”,财务关系强调“公平”,两者缺一不可。失去价值创造,就无从谈起价值分配。同样,失去公平财务目标的价值创造其交易费用必然较大,难以持续。公平财务学强调各利益主体在增值额中分配应相对公平,要求妥善处理好劳资关系、大小股东关系、委托代理关系等利益相关者关系。妥善处理好这些利益相关者关系,有助于企业抛弃单纯“经济人”财务理念,树立“社会人”的财务理念,促进企业内外部的公平和谐,实现企业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1)劳资关系。随着工业社会向知识经济社会的转变,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逐渐超过了货币资本的贡献。因此,必须充分肯定人的价值,也即肯定人力资本的贡献。但是,员工薪酬支付过多,会损害股东的利益;员工薪酬支付过少,会产生剥削,影响劳动者的积极性。拉克尔系数是一种衡量企业员工薪酬水平是否合理、劳资关系是否和谐、价值分配是否合理的指标,由美国学者拉克尔(W. Rucker)提出。拉克尔在分析了美国50年的有关统计资料之后,发现工人工资与增值额是两个极为相关的经济变量,即工资应占全部增值额的39.395%。拉克尔法则认为如果某个企业的工资高于这一比例,就应该提高劳动生产率;如果低于这个比例,就应该增长员工的工资。我国的国有控股企业通常存在“工资侵蚀利润”现象,而民营企业通常存在“利润侵蚀工资”现象,企业工会、行业协会、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资委等应共同关注劳资财务公平问题,建立一套协调管控机制。

(2)委托代理关系。在公司治理中,委托代理关系的治理是一个重要部分。如果职业经理人创造了更多的价值,但是公司激励机制不足,那么很可能导致职业经理人跳槽;如果激励过度,职业经理人又会通过信息优势、短期化行为使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西方常见的经理人激励制度有:用经理人主要资产购买股票、参考短期和长期的业绩、受资本市场声誉机制约束等。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既存在激励不足问题,也存在激励过度问题,而且由于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等问题事实上存在“内部人控制”现象,股东被架空,代理成本高,加上经营者并没有职业化,声誉机制也不起作用。优化我国公司代理关系公平还有很多路要走。

(3)大小股东关系。股份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体。在任何股份制企业必然存在大小股东关系。在投资者保护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大股东可能通过控制权获取私有收益,损害其他股东利益。企业创造的价值可能被大股东通过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等方式侵占。第一大股东如果持股超过50%以上其他股东就无法动摇其控制权。这种“一股独大”,可以让上市公司安心生产经营不必担心控制权争夺,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几乎形同虚设,大决策、财务监督、人事安排等全部被第一大股东所控制,但同时也使得第一大股东有机会侵犯其他股东的财务利益“掏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当然会支持公司发展、激励和约束经营者,这些都是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但如果第一大股东战略失误、行为能力弱、决策水平低、心怀鬼胎意欲掏空上市公司、独断专行完全忽视其他股东的建设性意见,则会对公司的发展将造成致命性的损害。近年来,证监会加大力度对控股股东掏空上市公司进行治理,这对公平处理大小股东关系有积极意义。但第一大股东获取私有收益形式多样,防不胜防,需要政府有效监管、独立董事尽责、媒体舆论监督、中小投资者质疑、会计事务所审计监督等多方发挥作用才能有效加以遏制。

当然,还存在着其他方面的公平财务关系。如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有些地方表面上企业税负较低,实际上有些政府部门变相收费,甚至要求企业对其进行“打点”,导致企业实际税负繁重,以致有些企业无法维持简单再生产。在经济新常态下,政府更应该秉承“藏富于企业”的理念,减费减税、简化行政流程,建立公平的政企财务关系。又如股东与债权人关系,也需要关注其间的财务公平问题,比如银行债务资金未经银行同意被企业转移到风险更高的项目上、银行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依然适用高利率等财务不公平也需要建立治理机制。

(二)道德财务(Ethical finance)道德财务指企业在经营和财务活动过程中,需合乎社会基本的道德准则。道德财务具有以下几点特征:一是自律性。道德财务提倡企业自我约束,强调企业“应当怎样”、“不应当怎样”。二是变化性。道德财务的内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变化,不同的时代对企业财务行为有不同的道德要求。三是普遍性。所有的企业都应当遵循道德财务的要求。现实中,在利润最大化的财务目标下,一些公司为了获取利润,可以说不择手段,笔者认为当前资本市场中主要包括:恶意圈钱、内幕交易和业绩自利归因。分述如下:

(1)恶意圈钱。“恶意圈钱”一词在资本市场中广为人知,一般而言是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融资行为不满的一种称呼。但是到目前为止,在学术界还没有对“恶意圈钱”的含义形成统一的认识。朱云对资本市场中的“圈钱”行为有着较为深入的研究,认为“恶意圈钱”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等再发行手段掠夺流通股东资金的行为。从动机上来说,“恶意圈钱”只是为了“占用资金”;从行为上来说,“恶意圈钱”经常表现为不守承诺的随意使用募集资金。当然,还有些上市公司事前利用信息不对称、编制发布虚假报表、购买审计意见等手段干扰投资者的决策来达到“圈钱”的目的。这种不择手段、不怀好意的“圈钱”行为,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影响了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朱云(2009)针对“恶意圈钱”从内部控制和外部环境(市场化发行、中介机构市场声誉)两个方面提出了治理措施,明确了加快落实市场化发行是治理“圈钱”行为根本出路的指导思想。“恶意”、“善意”均属于道德范畴,我国资本市场属于“新型+转轨”,声誉机制尚未起作用,社会诚信机制也刚刚起步,投资者保护依然脆弱,各种投机取巧、极端损人自利的财务行为层出不穷,需要国内学术界共同努力,加强对道德财务的研究。

(2)内幕交易。内幕交易又称内幕者交易,主要指内幕人员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其它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泄露内幕信息,根据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证券建议的行为。在资本市场中,大股东和机构投资者具有资金、信息、控制权等方面的优势,往往容易导致内幕交易的产生。张新等(2003)明确了内幕交易在我国市场必定存在。李心丹等(2008)认为,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进行,我国资本市场的内幕交易将会增多。近年来,随着我国股票市场的回暖,内幕交易也明显增多,这些内幕交易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资本市场的不稳定性。证监会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打击内幕交易,但由于内幕交易具有复杂性、隐密性等特征,往往难以发现,需要社会举报、舆论监督、高管自律等多种方式才能加以治理和遏制。内幕交易往往与上市公司管理层的“配合”和财务调整有很大关系,所以也属于“道德财务”范畴。

(3)业绩自利归因。业绩自利归因是资本市场中另一种常见的非道德财务行为,是指上市公司通过操纵信息表述将业绩的提升归因于自身,将业绩的恶化归因于宏观或行业不景气的行为,其目的在于获得有利于自己的激励报酬,也间接影响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孙蔓莉等(2007)研究发现在我国上市公司对外报告中,存在严重的业绩自利归因行为。业绩自利归因行为的存在使投资者更难以对企业的发展进行合理评估,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因此,有必要将业绩自利归因纳入审计的范围,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也需要学术界从道德财务的角度对这一问题产生的原因、如何治理等展开深入研究。

(三)环境财务(Environment Finance)环境财务指企业在经营和财务活动过程中,应当对自然(或生态)环境的成本和效益加以考量,其特征为经济绩效和环境绩效并重。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这就要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负担起保护环境和改善环境的责任。近年随着“APEC蓝”、“阅兵蓝”以及之前的紫金矿业污染事件的发生,环境问题再次受到广泛的关注。国内关于环境财务的研究也逐渐增多,研究的视角呈现多样化,包括可持续发展视角、利益相关观者视角、外部性视角、环境成本计量视角和信息披露视角等。研究方法既包括规范研究,也有实证研究。这些研究丰富了环境财务研究领域,推动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进程。但环境问题由于其外部性特征,抛开政府因素,单一强调企业的责任有失偏颇。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环境财务的治理:

第一,政府、企业都必须高度重视环境对企业发展的约束,加大对环境财务的投入。政府应当督促并帮助高污染、高能耗产业进行技术改造,为其提供一定的政府补助。企业应当鼓励员工积极提供降污、降噪等合理化建议,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提高环境财务的投资效益。通过大力加强市场宣传,塑造企业“绿色”、“环保”的形象,大力推进环境认证,使其升华为企业独有的无形资产,让企业的产品获得更多的市场认同,从而使企业从环境财务的投入中获得更多的产出。

第三,加快建立环境财务市场评价制度。一方面,规范企业财务与非财务信息的披露,鼓励企业将环境财务活动纳入信息披露中。另一方面,鼓励中介组织、社会舆论对企业的环境活动进行评价,根据企业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评级、发布企业环境活动报告,形成市场声誉机制,使环境财务投入大、环境效益好的企业获得更高的市场声誉;使超标排污、环境效益差的企业犹如“过街老鼠”。

三、新“三E”财务学发展建议

财务学作为一门学科不是孤立存在的,其与其他学科有着紧密的联系。在西方经济学中,财务学被视为应用经济学的一个分支。但相对于其上游学科经济学,财务学的发展已滞后了。近些年,经济学发展迅速,出现了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环境经济学、人文经济学等学科,学者们从政治学、社会学、环境学、伦理学等视角来研究经济学,这些部分却没有在财务学上得到体现。传统的以“效率”为中心的数理财务学显然已经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因此需要在数理财务学的基础上加以拓宽,将“三E”公平、道德、环境因素在财务学中加以体现和重视。针对发展新“三E”财务学,笔者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政策建议:

(一)重视股东与非股东之间利益的平衡不能片面强调一方利益最大,另一方利益最小,应用多边治理机制取代传统单边治理机制,实现股东与非股东之间的共享共赢。就股东与债权人而言,应促进股权与债权的共同治理;就劳资关系而言,对拉克尔系数过高和过低的企业都要加以干预,同时强化工会的作用,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就委托代理关系而言,既要避免激励不足,也应当防止过度激励,可以将职业经理人的工资分为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参考企业的长期绩效并放入“奖金池”,防止职业经理人采取短期行为。

(二)大力发展社会中介评价,形成市场声誉机制目前,我国处在市场经济转轨阶段,需大力加强市场声誉机制的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声誉机制在抑制信任危机、减少道德风险、加强市场监督等方面的作用,保障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要促使市场声誉机制的形成,就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中介评价。大力发展社会中介评价,主要有以下两方面作用:一是促进信息在市场主体之间的沟通,有效的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中介组织通过对企业的评估、验证等行为,可以向投资者传递企业真实、有效的信息,这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正确的决策。二是监督、规范市场行为,有效地限制企业的不公平、不道德、不环保的行为。社会中介组织通过针对企业发布权威、客观的公平指数(比如最佳最差雇主排名榜)、道德信用指数(比如“血汗工厂”排名榜、“老赖”信息台)、环境指数(比如中国企业环境绩效500强)等,影响企业在市场中的声誉,对企业的市场行为能够产生引导和约束作用,同时增加企业的违背成本,有效发挥其“影子政府”的作用。

(三)鼓励上市公司自愿披露非财务信息随着利益相关者对企业信息透明度要求的提高,单一的财务信息披露已经不能满足投资者的要求,上市公司急需加强在非财务信息方面的披露。在信息披露的内容上,笔者认为上市公司应当加强公平、道德、环境三个方面的非财务信息披露。具体如下:一是公平财务信息。具体包括企业人均工资、人均利润、高管与普通员工工资倍数以及企业的拉克尔系数等。二是道德财务信息。具体包括企业的当年分红、累计分红、融资数量和用途、高管的信誉、社会公益活动以及所受的奖惩等。三是环境财务信息。具体包括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数量、环保方面的投入、环保资格认证、周边空气指数等。在手段上,笔者认为应当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以市场引导为主,辅以政府的强制性监督约束为保障,切不可操之过急。

参考文献:

[1]李心合:《利益相关者财务论》,《会计研究》2003年第10期。

[2]袁振兴:《财务目标:最大化还是均衡》,《会计研究》2004年第11期。

[3]李心合:《财务管理学的困境与出路》,《会计研究》2006年第7期。

[4]李心丹等:《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的行为动机研究》,《经济研究》2008年第10期。

[5]李青原等:《企业财务重述后审计意见购买的实证研究》,《审计研究》2014年第5期。

[6]干胜道:《公司财务中的公平问题》,《财会学习》2012年第5期。

[7]张新等:《内幕交易的经济学分析》,《经济学》(季刊)2003年第4期。

[8]孙蔓莉等:《公司报告归因倾向的拓展研究》,《商业经济与管理》2007年第1期。

[9]王海兵:《人本财务研究》,立信会计出版社2012年版。

[10]干胜道:《财务理论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11]朱云:《基于因果链分析的再发行圈钱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年版。

[12]吴树畅:《相机财务论——不确定性条件下的财务行为选择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年版。

[13]Zingales Luigi,“In search of New Foundation”,The Journal of Finance,Vol,55,No.4,Aug,2000.

[14]Thomas Piketty.Putting distribution back at the center of economics:Reflections on capital in Twenty-First Century, Journal of Economics Perspectives.2015,29(1).

[15]W.Rucker.The Rucker Plan:ANew approach to HigherProductivityandimprovedlaborCooperation.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1960.

(编辑 刘 姗)

专家简介:

干胜道,男,汉,1967年生,安徽天长人,经济学博士,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一直在四川大学从事财务管理与会计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现任四川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所所长,四川大学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四川省会计学会理事、四川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四川省政协委员、美菱电器独立董事等职。在《管理世界》、《会计研究》、《审计研究》、《统计研究》、《财政研究》、《经济学家》、《光明日报》(理论版)等报刊发表论文400多篇,出版《所有者财务论》、《公司财务战略》、《企业融资财务》、《创业财务规划》等著作25本。在学术界首次提出"所有者财务"范畴并构建了较为严密的理论体系,在财务分层监控、财务管理再造、财务质量评价、财务安全控制、财务行为优化、财务公平测度等领域取得了富有特色的科研成果。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上市公司员工收入与资本回报财务公平测度研究”(项目编号:13BJY015);国家社科基金“基于价值链的管理会计工具整合与企业价值创造研究”(项目编号:15BGL058)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