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杨伟民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一届港澳人大代表选举办法草案,新增参选人签署效忠声明,在香港引发关注。
一连七天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5日闭幕,会上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办法(草案)》。据香港《东方日报》26日报道,根据新规定,未来参选港澳人大代表的报名表上,将新增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效忠中国宪法及《基本法》的声明,参选者必须签署、表明上述立场。港区人大代表马逢国认为,这样的变化与近年出现“港独”主张有关,中央不希望有主张“港独”和“自决”的人士参选港区人大代表,借机宣传分离主义。
《星岛日报》26日称,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上月于深圳就明年人大改选安排听取港区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意见,当时有委员提出港区人大代表不应持有外国国籍。港区人大代表田北辰认为,人大常委会本次的改动是针对有人大代表拥有双重国籍问题。他说,港区人大代表有份选出国家主席,不宜“双重效忠”,否则他日“两个祖国”出现冲突,该人士对国家的忠诚度将受到质疑。田北辰还提出,有关做法无须套用到政协,因为政协属于咨询组织,不掌握国家秘密。《东方日报》提及,目前36名港区人大代表中,至少有一人持有外国护照,是约4年前新当选人大代表的积金局主席黄友嘉,传闻他持有美国护照。该报曾联系黄友嘉,了解其是否会因为新规定放弃外国护照,但黄友嘉没有回复。
这项新规定得到香港社会的普遍支持。有建制派人士分析称,香港回归近20年,其间曾于前年发生违法“占领行动”,加上陆港矛盾触发排外等事件,估计立法会“辱华宣誓风波”是本次人大换届选举新增规定的主要导火索,相信即使日后没有写明要求参选人须放弃外国护照,但未来势必形成一种约定俗成的要求。香港城市大学学者宋立功认为,9月香港立法会选举提名期已新增确认书,而人大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层次更高,因此必须要有程序防止有人借参选宣扬“港独”。他认为,新增规定其实是人大释法“消独”的延续,除防患于未然,也趁机传递信息,即中央高度重视国家主权及领土完整,并避免出现类似立法会主席梁君彦的国籍风波。还有评论说,身为人大代表,对国家的忠诚不言而喻,但在港澳地区很多人对国家、民族及“一国两制”的认识并不深刻,因此对于港区人大代表参选人,全国人大常委会非常有必要增加更明确、清晰的规定,“这也是港澳地区的人大代表应当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