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将成为政府与民众互动的一种最佳方式,民众有诉求,民众有关切,政府就应该有回应,政府就应该有行动。学会和民众的“互动”将成为一种惯例。
政务公开这一理念,正在加速成为这个国家新的行政准则。
2016年初,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会议明确提出,要创新公开方式,扩大政务公开参与,注重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懂、听得懂、能监督、好参与。
2016年末,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从政务公开工作全链条出发,对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行细化。《实施细则》中有很多要求均是首次提出:实行政务公开审查机制,电视电话会议公开,试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主要负责人解读政策,重大政务舆情5小时内回应,政府网站明确责任主体,扩大公众参与,调整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政务公开效果评估机制。
公开方式进一步得到明确,公开什么、如何公开、都有了明确要求。“公文办理程序”、“会议办理程序”、“公开目录”,对政府各部门要公开的东西做出了具体要求,为防止先公开后操作的弊端,更着重强调“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另外,针对基层县乡仍然存在的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最后一公里”中梗阻问题,在全国选取100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单位,进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试点,直截了当地点出要对“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环境治理、扶贫救灾”、“户籍管理、宅基地审批、医疗卫生”等11项具体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规范。
公开将成为政府与民众互动的一种最佳方式,民众有诉求,民众有关切,政府就应该有回应,政府就应该有行动。学会和民众的“互动”将成为一种惯例。这一《实施细则》特别强调要“积极回应关切”。明确回应责任主体及回应机制,特别指出,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公开同时也将是政府公务人员的必修课,是政绩考核的新标准。在国务院新的规划中,到2018年底前要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与此同时,明确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政务公开工作分值权重不应低于4%。”
公开离不开公众的参与,如何扩大公众的参与权和表达权,如何进一步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需要具体而微的体现。《实施细则》提出要明确公众参与事项范围、规范公众参与方式、完善公众参与渠道。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须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不断拓展政府网站的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
公开是个好东西,我们正在加速进入“公开”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