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3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涉及和深度关联汽车行业之分析

2016-12-19 01:19肖献法
商用汽车 2016年11期
关键词:装配式汽车

本刊记者 肖献法 文/图

接连3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涉及和深度关联汽车行业之分析

本刊记者 肖献法 文/图

2016年注定又是一个汽车政策年。在较具有广泛影响力的GB 1589-2016(2016年7月发布、实施)以及交通运输部出台一系列配套举措后,近期国务院9月14日,10月8、14日接连3次常务会议的议题高规格地广泛涉及或深度关联未来汽车产业发展。这3次常务会议涉及汽车行业的议题和背景是什么?其中哪些政策将会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哪些政策将为汽车市场带来利好?请随笔者一一看来。

关于10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6年10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1)确定进一步扩大国内消费的政策措施,促进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2)部署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更大降低创业创新制度性成本。其中第一个议题,旨在顺应群众期盼,以改革创新增加消费领域特别是服务领域的有效供给、补上短板,以改善民生、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其“下一步”采取的一些措施中,有多处直接提及或关联汽车行业。

1. 加大旅游、文化等领域有效供给。其相关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1)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行动。

记者分析:何为“后备箱经济”?据资料,市民从城市到乡村旅游,散客多会选择自驾出行(自驾游),去的时候汽车的后备箱是空的;而在返程时,在后备箱里捎带上当地特色产品是很常见的做法,这就是所谓的“后备箱经济”。但也有不少人,把自驾车到郊外(农村)出行时,在后备箱里装上途中可能用到的各类食材及烧烤用具、帐篷、钓具等,或者开着私家车、载着小商品到其他地方摆卖,也称为“后备箱经济”。总之,“后备箱经济”可以适度拉动消费,促进经济繁荣,诱导汽车进入家庭。

(2)改进旅居车准驾管理,出台旅居车营地用地政策。

State Council Highly Concern Future Development of Auto Industry

After issue of GB 1589—2916 that had a wide impact on the industry, and a series of measures responding to it, State Council recently held three Standing Committee meetings on Sept. 14, Oct. 8 and Oct. 14, 2016 respectively for discussion and exchanging views of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auto industry. This article provided a brief introduction of topics and concerns the meetings focused on in terms of auto industry development.

实现 “后备箱经济”,不局限于乘用车、商用车(图片来自《ZOL论坛》网友/晚钟南屏)

改进旅居车准驾管理,将带动我国旅居车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表1 准驾车型及代号(2016版[同2012版])

记者分析:按照有无动力,旅居车分为自行式、拖挂式(中置轴牵引杆式、半挂式);按照底盘来源,分为客车式、卡车式、挂车式。在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管理制度中,GA 802-2014 《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将旅居车(俗称:房车),归为专用客车(需经特殊布置安排后才能载运人员的载客汽车);而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1月19日修订发布)以及之前的2012、2009修订版和2006版中,都没有明确“专用客车(旅居车)”的归属——到底归属于哪一类“准驾车型”(见表1)。所以,在实际操作中,旅居车在上牌照、准驾、高速收费等方面,一直处于制度缺失、管理混乱、各地执法不一的境地,甚遭旅居车产业和旅游业诟病。这不仅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旅居车产业和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照欧美日澳等旅居车产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要实现我国旅居车产业规模化发展,还必须在相应的地方配套建设一定数量和规模的旅居车营地,但这涉及到用地审批和投资管理。

2. 出台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指导意见,因地制宜发展冰雪、山地、水上、汽摩、航空等户外运动和电子竞技等,配套建设营地、码头等设施,发展民族民间健身项目,提升器材装备研发制造能力。

记者分析: “汽摩户外运动”,是指一批爱好者驾驶汽车或摩托车,在一定的组织甚至指挥下,于户外进行的一项锻炼或竞技活动。这项活动的展开,将丰富人们的休闲方式,同时适度带动相关装备(与汽车有关的如(极地)越野汽车、水陆两用汽车等)产业的发展。

3.促进传统消费升级。打破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模式,扩大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省市范围。

记者分析: 2016年1月,商务部曾公布《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替代10多年前开始推行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至今还未正式发布。随着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召开,该《办法》将会加快出台。依据已施行10多年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2004年发布,2005年实施),国内汽车(含乘用车、商用车)销售普遍采用4S店经销模式。4S店作为品牌汽车授权经销商,同时身兼品牌汽车授权维修商及原厂配件授权经销商。有分析认为,10多年来,汽车供应商凭借“品牌授权”常常处于强势地位,而授权经销商却只能“忍气吞声”,承担高额的建设4S店、经营等成本,可“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这些成本都转嫁给了汽车消费者。这种现象,更多地存在于进口汽车品牌和合资汽车企业。国内市场,同一品牌、同一吨位(排量)、同一配置的进口车型的价格高出国外市场0.5~2倍的现象非常之多。

“汽摩户外运动”的开展,将丰富人们的休闲方式,适度带动相关装备(如极地越野汽车、水陆两用汽车等)产业的发展

扩大平行车进口,将会打破单一供应商的垄断地位,有利于挤掉不合理的高企车价

强化质量安全监管,需要在流动监管上下更大的功夫

为了打破这一垄断,2015年1月7日上海自贸区正式启动“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同时建设“平行进口汽车”展示、体验等综合性展示交易平台和综合维修中心。所谓“平行进口”,是相对“中规车”概念而来的,指除总经销商以外,由其他进口商从产品原产地直接进口,其进口渠道与国内授权经销渠道相“平行”。基于上海等地试点经验,2016年2月22日,商务部、工信部、公安部、环保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的若干意见》,以加快推动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政策措施落地,促进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该《意见》指出,在自贸试验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是推进汽车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汽车流通体制创新发展,激发汽车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

4. 要优化消费环境。其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1)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记者分析: 食品、药品、危险品、煤炭、饮用水等生产和流通领域,是我国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领域,目前监管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无疑需要在流动监管上下更大的功夫,因此食品药品检测车、环保检测车、通讯指挥车等专用汽车会适度面临新的需求。

(2)提高城市快速消费品等民生物资配送和冷链物流能力,加大对城乡农贸市场和物流设施等支持。

记者分析:民生物资涵盖范围颇广,冷链运输物资的涵盖范围也很大,提高这些物资的运输保障能力,除了发达的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等交通基础设施,还需要足够、适用的载具作为保障,其中汽车方面尤其是各类载货汽车(包括普通载货汽车和运输类专用汽车等),担当着最重要的角色。

以往现实当中,国家和各地政府方面,首先保障的主要是城乡居民生活需要的农用物资及果蔬、粮食、救灾等物资的流通(“绿色通道”),而其他一般民生物资(包括部分冷藏运输货物)的流通,尚不在优先保障之列。

关于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6年10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1)确定进一步精简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以深化改革更大释放市场活力;(2)决定简化外资企业等审批管理,营造扩大开放的更好环境;(3)通过《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促进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其中第1、3议题明确涉及或关联汽车行业:

1.根据这几年的经验,可将国家规划范围内有明确标准的投资项目核准权下放。其相关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1)对集装箱专用码头、内河航运航电枢纽、车用发动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等投资项目,可下放由省级政府根据国家相关规划、准入标准等核准。中国铁路总公司投资的铁路、桥梁、隧道等项目由其自行决策。

下放“车用发动机”投资项目核准权,形式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记者分析: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2013年5月15日国务院作出的《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首次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的行政审批项目共计91项;“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是在2013年首次、2014年第2次精简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基础上,进一步下放核准项目;此次会议认为,此举“有利于调动各方面发展的积极性,促进市场主体扩大合理有效投资。”

车用发动机作为汽车等车辆的一个核心部件,多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化和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其生产属性早已实现集团化和市场化运作,新的车用发动机项目一般随整车项目进行——整车生产项目核准了,相关发动机项目获批也将是自然的事情,所以车用发动机项目上报核准已是流于形式。此次车用发动机项目被“下放核准”表面看是扩大了企业自主性,提高了企业工作效率,但其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从现行的国家汽车产业政策(2004版)来看,要建设整车生产项目,需要逐级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审批;而建设专用汽车(挂车)生产项目,只需省市区工信部门审批,并报工信部备案即可。

(2)对钢铁、煤炭、电解铝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各地不得以任何方式新增产能,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传统燃油汽车生产企业。

中国作出“不再核准新建传统燃油汽车生产企业”的背景,可能不那么复杂;但德国“将于2030年起禁止所有燃油汽车上路”的决定,实现起来可能不是那么简单

记者分析:其一,此次“汽车行业”似乎逃过一劫,而早在2006年3月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 号)即认定“钢铁、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焦炭、汽车等行业产能已经出现明显过剩”。此次逃过一劫(未被点名),并不是因为近年来汽车市场的逐步扩大(实际上近几年的汽车市场从2009、2010年高潮之后明显放缓趋稳)而带来的产能释放,相反,据有关统计,汽车整车、汽车改装车(专用汽车)和挂车的产能仍然存在产能过剩的情况。据披露,2015年,占我国汽车(整车)产量98%的37家主要汽车生产企业形成整车产能3 122万辆,其中乘用车产能2 575万辆,产能利用率为81%;商用车产能547万辆,产能利用率仅为52%。而我国的专用汽车(改装车)产业所拥有的近千家生产企业的产能又是多大呢?2015年全国改装车(含专用汽车、挂车、自卸汽车)产量只有137.5万辆,每家企业平均年产不到1 400辆,其中大多数企业只有几百辆。

其二,“不再核准新建传统燃油汽车生产企业”,倒与近年来如日中升的得到政策强力支持的新能源汽车发展相吻合。其实,近10年来尤其2009年以来,在新的汽车产业格局、行业产能过剩难以再有机会充分释放,以及新的汽车能源导向下,新建“传统燃油汽车生产企业”的市场需求已经非常微弱,几乎不再;而在新的能源结构导向和环保形势驱使下,发展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国家战略。

即使“传统燃油汽车工业”最为发达的德国,2016年也竟然做出将于2030年起禁止所有燃油汽车上路的惊人决定。2016年6月德国经济部副部长RainerBaake曾说过:“德国将在2030年禁售燃油车”(记者初以为可能是针对乘用车),曾令行业震惊和怀疑;而当2016年10月德国《明镜周刊》透露,德国联邦参议会在最新一次会议中通过一项决议,将于2030年起禁止所有燃油汽车上路(即:加码为“所有燃油汽车”(包括乘用车、商用车)),才令行业人士不得不信。据悉,此举主要是为了配合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达成的减排目标。

可以说,德国的举止对于世界汽车工业具有重要的警示和带动作用。那么,德国的言行是否预示着21世纪中期前后德国乃至发达国家或者全球“燃油汽车时代的终结”呢?

下这个结论,恐怕还很难。这是因为,内燃机汽车(燃油汽车)工业已经历了130年的发展,相关产业体系和服务网络早已十分成熟且稳固,其中全球围绕燃油发动机产业的相关投资和年产值估计都不止几万亿美元;而以纯电动汽车为代表的虽历史悠久但尚在“哺育期”的新能源汽车,未来几十年果真能够担当大任?尤其在商用车市场;再过14年,德国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和服务网络难道真的能够成熟起来,从而成功逼退燃油发动机产业?同时,燃油发动机产业是否会甘心“落败”、被逼出局呢?假如相信“人定胜天”,德国或许是可能的,而其他国家包括中国则还是个很大的问号。毕竟,大力发展以纯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对于改善全球大气质量的“实际贡献”,在能源结构组成存在很大差别的欧洲、中国、美国等国家和地区,还是存在很大争议的,未来之路不是没有变数。

提高农业产业“机械化、信息化水平”离不开汽车工业的宝贵支持

无论如何,当下的“传统燃油汽车产业”还是应予以高度重视、提早准备,“防患于未然”。

2.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其相关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1)优化农业产业布局,依靠科技创新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提高机械化、信息化水平,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保障能力。

记者分析:实现农业机械化,是解放农村劳动力、提高农业产量的重要保障;然而,我国自1978年以来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1984、1993年等年份又分次做出延长土地承包期限的决定,最终导致了小型农业机械兴盛、大型农业机械发展尤其是农业机械化步伐搁浅(作为主要农耕具的拖拉机产业规模被迫大幅压缩),也带来了小型农用运输车(包括三轮和四轮,后分别更名为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和微型客车产业的繁荣。但由于农用运输车存在安全上的问题,为了规范其发展,2006年国家发改委将农用运输车纳入汽车体系管理;2010年工信部又出台了《低速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准入管理规则》,意在促进其升级转型;2014年工信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小微型面包车、摩托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4年]453号),又对小微型面包车(微型客车)安全技术性能和安全配置,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

对安全性能较低的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低速电动汽车、微型客车等进行科学管理和安全提升,符合国情,也利于农业经济快速发展

此外,近年来,在新能源汽车大潮下,以及中央提出的加强改善供给侧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旗帜下,多年来关于“低速电动汽车”(安全性能普遍较低,机动车管理处于空白)存废的讨论,也将在不久的将来画上句号——2016年4月14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其网站对2016年第一批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包括《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逾100家,产能逾100万辆;近年来其产业规模持续快速增长,2015年全国低速电动车保有量达到70万辆左右。低速电动车在没有中央和地方政府补贴的情况下,仅靠自发性的市场需求就有如此大的市场潜力,令很多人没有想到。所以,与其难灭,不如扶正。

未来,随着国家允许“土地流转”政策的持续推进,以及中央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支持,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低速电动车,将会得到规范发展;适合广大农村地区使用的客车、卡车、乘用车,也面临着巨大市场机遇。

(2)实施绿色兴农重大工程,……,推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综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能够将秸秆进行收割、打捆、装卸、运输、粉粹的多功能或组合作业的农用运输车辆,具有一定的市场空间。图为一种自装卸式秸秆运输全挂车

未来工程专用汽车和城市服务车辆增量,将主要依靠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

记者分析:我国是农业大国。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农业废弃物”数量巨大,资源化利用空间很大,比如秸秆回收利用方面;但限于回收处理上的难度,农民私自焚烧秸秆的现象非常普遍,不仅带来了空气污染,还存在安全隐患。加强“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可以说是当前改善大气环境、适当提高农民收益的一个重要课题。能够将秸秆进行收割、打捆、装卸、运输、粉粹的多功能或组合作业的农用运输车辆,具有一定的市场空间。

(3)促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辅相成,……,因地因城施策,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努力实现住有所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记者分析:随着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发布,其提出的“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等政策在逐步落地,涉及户口、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2016年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即提出:要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持力度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十三五”期间,城乡区域间户籍迁移壁垒加速破除,配套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年均转户1 300万人以上。到2020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5%。”——这些目标的落实,对各个产业的拉动还是不可小觑的,但会是循序渐进的,不会出现爆发式增长。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和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汽车行业有必要持续关注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和新型城镇化进程,适当向下延伸并为其提供合适的产品(物美价廉、简单可靠、经济适用)。

关于9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6年9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1)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以深化政府自身改革更大程度利企便民;(2)决定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其中,第2个议题,不仅对我国建筑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也将给建筑材料(包括建筑构件)的运输模式带来新的调整。早在2016年2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即提出:“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减少建筑垃圾和扬尘污染,缩短建造工期,提升工程质量。……。完善部品部件标准,实现建筑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鼓励建筑企业装配式施工,现场装配。……。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作为配套措施,2016年8月10日住建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全国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重点对2012年来各地发展装配式建筑情况进行摸底。

会议认为,按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大力发展钢结构、混凝土等装配式建筑,具有发展节能环保新产业、提高建筑安全水平、推动化解过剩产能等一举多得之效。(所以)会议决定: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和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其他城市为重点,加快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为此,提出3个要点:

一要适应市场需求,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推进集成化设计、工业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支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完善品种和规格,引导企业研发适用技术、设备和机具,提高装配式建材应用比例,促进建造方式现代化。

二要健全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发包承包、施工许可、工程造价、竣工验收等制度,实现工程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及采购统一管理和深度融合。……。

三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将发展装配式建筑列入城市规划建设考核指标,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规划审批、基础设施配套、财政税收等支持政策……。

记者分析:何谓装配式建筑?简言之,就是用预制的构件在建筑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包括楼房、厂房、桥梁等)。随着现代工业技术的发展,建造房屋也可以像制造机器那样,成批成套地制造。只要把预制好的房屋构件,运到工地装配起来就成了。据资料介绍,装配式建筑在20世纪初即开始引起人们的兴趣,到60年代终于实现。英、法、苏等国首先作了尝试。由于装配式建筑的建造速度快,而且生产成本较低,迅速在世界各地推广开来。不过,在我国还处于局部实践和初级发展阶段。

装配式建筑的显著特点是:

(1)大量的建筑部品由车间生产加工完成,构件种类主要有:外墙板,内墙板,叠合板,阳台,空调板,楼梯,预制梁,预制柱等。

(2)现场大量的装配作业,而原始现浇作业大大减少。

(3)采用建筑、装修一体化设计、施工,理想状态是装修可随主体施工同步进行。

(4)设计的标准化和管理的信息化,构件越标准,生产效率越高,相应的构件成本就会下降,配合工厂的数字化管理,整个装配式建筑的性价比会越来越高。

(5)符合绿色建筑的要求。

基于以上特点,以往传统的楼房建造模式和建筑材料(包括预制件)运输方式将会发生革命性的变化,比如目前由大量混凝土搅拌车将预制混凝土从混凝土搅拌站运往建筑工地,以后就不用了,混凝土搅拌车该下岗了;以往由混凝土泵车和车载泵,在现场浇筑混凝土,以后不用了,混凝土泵车和车载泵也得下岗了;以往由散装水泥运输车将水泥从水泥厂,由自卸车将砂石料从沙石料场,分别运往城镇郊区混凝土搅拌站,以后得改戏了,应该直接运往混凝土构件厂;以往由平板半挂车从钢厂或钢材市场将钢筋运往建筑工地,以后也得改戏了,改为直接运往混凝土构件厂。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势必将带来有关工程作业和运输车辆结构的调整:在市场方面,有的大幅削减,有的维持不变,有的大幅增强(预制件运输半挂车、大型汽车起重机等)。图为国外预使用的和三一开发的预制件运输半挂列车各一款

但是,要将混凝土预制件从构件厂运往建筑工地,就不是那么简单了!它需要专业的大型运输车辆。这种车辆在结构上属于大型专用半挂车。这种车辆,多见于欧美,而在中国极少见。有报道称,三一重工曾在2014年推出一款号称国内首款的预制件运输半挂车(型号:SY9400TYC),据悉,该车的最大特点是:3轴均采用独立悬架(油气悬架),以有效降低车身高度;挂车内部采用空腔设计,底部车架上方两侧有滑轨状的托架——用于承载专用的预制件托架(托盘),而托盘的装卸借助于液压起升装置;采用油气悬架,据称可以减轻行驶过程中的弹跳量,避免运输途中货物的损坏;采用385/65R22.5 20PR宽基单胎,可以降低自重、控制车身尺寸。该车装载空间尺寸长9.5×高3.75×宽1.5m,设计允许总质量40t,额定载质量29.5t,整备质量10.5 t。据说,其售价高达70万元。

可以预见,“决定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势必将带来有关工程车辆和运输车辆结构的调整,最终导致混凝土搅拌车、混凝土泵车、车载混凝土泵等工程车辆大面积丢掉自己的用武之地。而散装水泥运输车、线材运输车、砂石料运输车等仍将发挥原有作用,而大型汽车起重机、大型随车起重运输车、大型塔吊等将会发挥更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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