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吴曼 张丽凤
传递冀川动保正能量弘扬行业发展新风尚“聆听·进步的声音”
——2016冀川兽药行业互动论坛圆满落幕
□本刊记者 吴曼 张丽凤
9月17日,由河北、四川两省兽药监察所联合主办、两省动保协会联合承办的“聆听·进步的声音——2016冀川兽药行业互动论坛”在成都市圆满落下帷幕。来自河北、四川的106家优秀动保企业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行业媒体共聚一堂,探讨行业发展脉络,寻求多方资源共赢,思考政策引导下的趋势方向。河北省农业厅副厅长、畜牧兽医局局长张强,四川省农业厅副巡视员赵勇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副所长杨劲松与相关处室负责人,甘肃、河南、湖南、浙江、陕西、内蒙等省所领导以及河北、四川所及动保协会相关领导出席了此次会议。
本次论坛分三个环节,分别为对话企业家、媒企见面会和政企对话。
论坛首先在四川优秀企业家和河北优秀企业家的分享与互动中拉开序幕。河北省兽药监察所所长赵彦岭主持对话企业家环节,四川省兽药监察所所长葛荣致辞。四川恒通动物制药有限公司总裁郭亮和河北远征药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贾国宾分别就《企业文化与企业家精神》这一主题作了分享报告,并与现场企业进行了深度探讨。关于如何缔造新时代的动保行业企业家,与会嘉宾认为,每个企业都有一个理念,一种文化,企业家就是朝着这一理念努力拼搏,企业家的成功就是靠这种文化精神支持。石家庄正大鸿福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岩峰和成都中牧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廖成斌就《商业模式与行军路线图》这一主题进行了分享,两位分别提出的创客模式与中牧模式让与会者“眼前一亮”,给大家带来了更深远的思考。保定冀中药业有限公司总裁吴里明、四川育强科技有限公司药学研究部经理苏柘僮、四川华蜀动物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肖体忠就《中兽药的挑战与机遇》这一主题作了分享报告,并与现场嘉宾进行了关于中兽药发展趋势和模式的探讨。
17日下午,北方牧业、四川畜牧兽医杂志社以及四川电视台、四川省农业厅信息中心等7家优秀媒体同与会的冀川两省企业家进行了深度对话,面对面探究企业品牌基因、讨论时事热点话题、感触行业变革大势,建立媒体与各优秀企业间的合作与资源共享的桥梁。
河北省农业厅总兽医师、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冯雪领主持政企对话环节,四川省农业厅赵勇副巡视员在会上致辞。来自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的两位专家分别对新文号报批办法、新兽药研发以及与企业相关的政策法规进行了解读,企业对规范申报文号的程序有了更明晰的认识,减少了不必要的弯路,对行业政策的理解也更加深入和透彻。
会议期间,与会的各省所领导相继发言,肯定了冀川两省的优秀做法。最后,张强副厅长作了重要讲话,分别对两省兽药监察所、两省协会和两省企业家提出了希望与要求,对大会取得的成果给予了肯定。
现将会议中政企对话的部分内容进行整理,以供行业内学习参考。
问题一、农医药便函(2010)396号要求:依据进口兽药质量标准申请换发产品批准文号的需附有拟生产品种国外注册厂家出具的生产授权书。属于首次依据进口兽药质量标准申请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农业部暂不受理。新的批准文号管理办法执行后,现在农医便函(2010)396号还在执行吗?
高艳春(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质量监督处):众所周知,(2010)396号便函出台的背景限制了进口兽药产品的文号申报,为了解决此问题,农业部启动了新的管理办法的修订,从今年的5月1日起新办法已经实施了,从实施之日起,把进口兽药质量标准的使用,如何申报进口标准的产品通过了两个途径进行明确,在文号管理办法分别有明确的表述:一类是延续老办法授权许可,二类是进行比对。所以实行新的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后原来的396号文就不再执行。
问题二、关于2016年11月15日执行新版药典,那批报产品过度期标准按什么执行,省所报告是2010年药典标准,企业在11月15日之后提交资料所有标准是执行老版还是新版标准?
高艳春(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质量监督处):我们仔细研究了农业部第2438号公告,其中明确了截止日期是2016年11月15日,11月15日之前企业申报的文号可以按照老的标准。那么,11月15日之后就要执行新版的药典,这就意味着从农业部大厅受理截止日期来算,农业大厅11月15日起接受的材料都应该是新版药典的检验报告。我们建议过渡期企业不管是自己进行样品检验还是省所检验,最好按照新版药典检验执行,这样能够保证顺利经过检验。
问题三、国际对于道地药材能否作出明确的规定?针对每种中药的含量、品质等,鼓励地方申请“道地药材基地”,国家对此进行审批并给药材质量标准最优者颁发证书,把已经审批成功的道地药材基地在网上公布,以确保药材的质量,促进中药材市场的健康发展?
顾进华(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科技处):我们的中药的道地药材在历史上是有自己的标准的,其标准是自古就有的,在典故的记载中是非常明确的,药材不但要保证质量是合格的,质地是优质的。道地药材基地需要遵循医药部门的相关规则规范。
问题四、部分中药粉碎细度达到200目以上进行显著鉴别检测不合格,但薄层检测合格,该产品是否能判定为合格?
顾进华(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科技处):200目以上为部分200目以上,还有一部分不完全是200目以上,这种在显微镜下能够看到应该判为合格的,要是全是200目以上,那这个产品就不是我们药典上讲的极细粉,那就不符合标准。
问题五、标签说明书管理办法农业部22号令,可不印刷生产许可证号和GMP证书号、执行标准,可流通环节若不印刷上去就被地方执法部门视为假兽药而没收。强烈建议兽药像人药一样,包装材料仅印刷批准文号。
不印上去的理由:只有取得生产许可证号和GMP证书号,有执行标准,申请的文号才可能被农业部批准;印刷上去的弊端:证号和标准效期过渡期间会造成大量包材报废而造成的损失(验收前库存肯定会有大量包材,证书下来之前消耗不完就只能报废),会造成市场若出现疫情没货可卖。
高艳春(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质量监督处):关于标签说明书上是不是必须印制生产许可证号和GMP证书号、执行标准的问题,相关的管理办法其实有明确的规定,此三项都不是必须印制的内容,可以对照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这三项都是选择性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决定是不是印制。农业部在去年及今年的地方执法人员的培训班上也专门作了明确的培训和要求,如果企业产品在外省市的流通中遇到此类的问题,可以要求本省的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解释函,对此项规定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