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余华《活着》中死亡的救赎性

2016-12-17 10:12欧阳炽玉
山花 2016年18期
关键词:凤霞家珍群居

欧阳炽玉

一、《活着》中救赎性的体现

1.“绝对逆境”中的“他杀”

在小说中,人物一次次的死亡让读者仿佛置身于深潭之中,感受到了窒息的痛苦与绝望。对其中人物而言,这种痛苦与绝望却包含着更多的意义,它还夹杂了一种救赎性。这也许要从这些死亡的共性说起。

首先便是这些人物都死在“绝对逆境”当中。“绝对逆境”即主人公生存的社会大环境极为恶劣,导致他与他周遭的人物人生异常坎坷,这个名词词义与基督教的某些教义有着雷同之处。在基督教传说中,夏娃亚当偷食禁果,犯下了罪孽,上帝为了惩罚他们将世界由“乐园”变为“苦海”,并对夏娃说,“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又对亚当说,“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于是他们的子孙——也就是后世的人类,因祖先犯下的过错而生来便有罪,只能世世代代在“苦海”中经受磨难,偿还罪过并期望通过信仰而得到宽恕与救赎。后来这个说法被称为“原罪说”。这里的“苦海”与“绝对逆境”非常相似,他们都将世界设定为一个恶劣而残忍的环境。

虽然《活着》中的“绝对逆境”与基督教的“苦海”设定相似,但是造成世界环境恶劣的原因却是不大相同的。

基督教的“原罪说”让信徒相信,自己的人生会经历那么多苦难是因为自己有罪,只要相信上帝,死后便会回到“乐园”中。因此,基督教徒在面对凄苦的人生经历时,心态更为平和,他们相信受苦是应该的,并且苦难终究会结束。所以,基督教之所以用“苦海”来设定人世,从“原罪说”出发,是因为“上帝不肯宽恕人类出生之罪”;从社会历史角度出发,则是带有维稳的目的性。

而《活着》将世界设定为“绝对逆境”的前提却是“上帝死了”。“上帝死了”这个概念曾有两位哲学家提起过。一位是黑格尔,他认为人的意识在发展中会进入苦恼意识阶段,希望通过信仰来安抚自己的灵魂,却感到痛苦,因为上帝本身死了。这里的上帝死了多少带有原有信仰因时代改变而崩塌的意思,广义的信仰便是指深植人们脑海的固有观念。在《活着》中,“绝对逆境”产生的原因之一便是人们固有观念还在,世界却已经大大不同,人们观念的改变永远跟不上时代的变化。比如当主人公福贵费力地适应了一个政策之后,马上又有新的政策出现并影响他的生活,他想用“踏实地做事便能活下去”的想法安慰自己,但是却发现这个观念拯救不了他凄惨的生活和亲人的性命。又再如,春生适应了军人刀口舔血的生活,当上了县长飞入云端,但好景不长,时代的剧变却将他打入悬崖摔得粉身碎骨。

第二位提出“上帝死了”的哲学家是尼采,他在《快乐的科学》第三卷第一百零八节中宣布,“上帝死了,但是人们同样也会提供千年之久的洞穴来展示他的幻影”。尼采所说的“上帝”与黑格尔不同,他的“上帝”泛指一切神明。他认为“上帝死了”的原因是上帝是个多愁善感的造物主,他同情人类,却无法拯救人类,因此上帝便死了,而他的位置将被“超人”代替,超人便是那些远远胜过普通人的强者。他的观点,对基督教可以说是一种否定,因为人们之所以信奉基督教正是希望能被上帝拯救,而尼采却说上帝救不了人,并且这位上帝正是将人罚入苦海,又见证了人类几千年的罪恶文明的上帝。每一个民族都有这样的“上帝”,他让这个民族的文明起源,并见证其千百年的发展,然而那些随着文明的发展而滋生的罪恶和道德沦丧,早已违背他最初存在的意义,最终他便灭亡了。在我国,封建文明便是这样一个“上帝”,当“超人”们否定了“上帝”的存在,国家几千年来的发展规律突然改变了,进入了新时代。而这正是旧时代的人们难以适应的,他们习惯了旧时代的发展规律,新时代对他们而言是陌生的,他们无法回归旧时代,又无法适应新时代,所以对他们而言世界便是“绝对逆境”。而《活着》恰好建立在这样的背景上,“超人”刚刚替代了“上帝”,正处于新旧交替的时代,而主人公和他的家族正是那些无法回到旧时代,又无法适应新时代的人。

基督教原罪的“苦海”与《活着》的“绝对逆境”有不相同之处,却也有相似之处。比如他们都具有针对性,不管是“苦海”还是“绝对逆境”都更多地指向非特权阶级的生活。在历史中,基督教国家的特权阶级甚少受到“苦海”的折磨,在欧洲古代贵族与教廷更多的是享受到宗教控制带来的福利。而在《活着》中,展现的更多也是针对底层民众和基层官员生活状态的描述,而对上层的描写则是隐晦的,小说中难以掌握的一个个“命运”便是代替了“上帝”的“超人”所作出的决策造成的。

正是因为主人公和他的家人生活在“绝对逆境”当中,他们的生活像是绵延持久的哀乐,信仰拯救不了他们,绝望不会终结,因此他们的死亡便成了唯一的救赎。

从他们死亡的性质来看,这些死亡的第二个共性便是都是“他杀”。“他杀”是一个特殊定义,并不完全指一个人被其他人杀死,它更接近于基督教所定义的“他杀”。它涵盖了除了自杀以外的一切死亡,包括意外死亡,自然死亡等。在许多文明当中自杀都被视为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罪恶。同根同源的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伊斯兰教中都有明确不允许自杀行为的规定。基督教十诫中第六诫中便规定“不可杀人”,这个“人”中当然也包括了自己,而在基督教长年累月的发展中“自杀是不可饶恕的罪恶”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终于在主后553年的亚勒儿会议中明确规定自杀为“罪”,宗教会议颁布禁止为自杀致死者祷告,并且自杀的人无法在教堂中举行葬礼,自杀罪是不可饶恕的,自杀者没有忏悔的机会,直到现代社会这一规定才有所松动。佛教中也有类似的法则,“不杀”的范围也包括自己,犯了该戒律的人会堕入地狱。

对比自杀者凄惨的下场,被“他杀”的人可以说是幸福的。在基督教中,被“他杀”而又虔诚的信徒可以上天堂。伊斯兰教认为信徒死后会在后世复活,所谓的后世是人最后的归属,在这个后世中同时存在乐园与火狱两个境地,被“他杀”又没有违反教规的虔诚信徒死后会在后世的乐园里复活,自杀而死的人却会下火狱。再结合信徒信教的目的来看,大部分教徒是为了死后能够上天堂或者乐园而信教。死亡在这些宗教中有着救赎的意义,因为只有死后才能到达天堂和乐园这样美好的地方,而人们生活的凡世则是处处皆苦。死亡的救赎性仅限于被“他杀”者,自杀者是无法获得救赎的,自杀者的死亡只会让他堕入地狱。

这种“自杀是罪恶,‘他杀’则不是”的思想深刻影响着余华,以至于在《活着》中,所有主要人物的死亡都被他设计为“他杀”,比如主人公福贵母亲和妻子的病逝,福贵女婿的意外身亡。而这些人也的的确确生活在痛苦的“绝对逆境”当中,所以“他杀”实际将他们从“绝对逆境”中拯救了。因此,可以说《活着》中的死亡带有浓浓的救赎性质。

2.救赎性的具体体现

在《活着》中,主要人物包括主人公福贵,福贵的妻子家珍,福贵的父母,福贵的一双儿女凤霞和有庆,福贵的女婿二喜和福贵的孙子苦根。这些人物除了福贵以外结局皆为死亡。这些死亡出现的时机,以及死亡的形式,死亡的原因都经过作者的精心安排,成为文本中最主要也是最能让人感触至深的看点。如果没有死亡的对比,那么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没有这些人物的死亡来衬托,那么主人公的活着也不会显得那样深刻而意味深长。因此,每一次死亡都值得细细地探究,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充分了解这些死亡的救赎性质,并得以管窥作者的死亡观。

首先,根据人物境遇的凄惨程度来看,在小说中越早死去的人经受的苦难越少。福贵的父母是最先死去的,他们大半生富贵无忧,所经历的最大苦难不过是福贵败完祖产后那几乎只有一瞬的贫苦生活。可是,这时的贫困与后期福贵一家所经历过的贫困和饥荒比起来却算不了什么了。在小说较后部分死去的家珍,她过了大半生贫困交加的日子,最后得了重病,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还亲眼看见自己的一双儿女魂归黄泉,这是怎样的折磨?小说中倒数第二个死去的二喜,年少残疾不知受了多少欺辱,后又亲眼看见自己好不容易得来的年轻的妻子生产时大出血死去,寒苦良久好不容易得来的人生的春天却以荒诞的悲剧收场。最后一个死去的苦根,见证了自己三个直系血亲的死亡,父亲,母亲和奶奶,跟着年迈的爷爷勉强度日,成日处于高体力劳作和饥饿当中,可以说从降生开始便没过过一天好日子,唯一一次吃饱便将自己撑死了。越早死去,却受苦越少,剩下的人只能听从命运的安排,等待死亡到来,从苦难中将他们救赎。长长地活着的,却不如一早死了的,这是多么讽刺,又是多么无奈。

其次,从死亡原因来看,《活着》中主要人物的死亡原因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意外身亡,另一种则是被贫苦折磨到疾病缠身而死。属于第一种死亡的有这些,福贵的父亲跌下粪缸摔死,有庆为输血救县长夫人被活活抽干血而死,凤霞生孩子大出血死去,二喜做搬运工工作时被货物砸死,苦根唯一一次被允许敞开肚子吃东西便将自己撑死。属于第二种死亡的则是福贵母亲和家珍病逝。作者对这两种死亡的描写方式是完全不同的。第一种,因为是意外,所以来得突然,整个过程或荒诞或诡异,弥漫着阴暗和诡秘的幽默感。第二种,因为是病逝,所以整个被疾病的折磨的过程可以看做一个完整的死亡过程,整个过程冗长,并且弥漫着痛苦、悲伤与无奈。第二种死亡原因,在生活中并不少见,经过作者的叙述,让人感到无比真实。而第一种死亡原因显得荒诞和偶然,却又将人拉出现实。这样,读者便在荒诞和现实中游走,却并不停留在任何一方。荒诞的部分,因为死亡来得太突然太诡异,所以显得活着是那样不易,从死的角度诠释了想要活下去的艰难。而现实的部分,则更完整地显示了人物生不如死的生存状态,结合荒诞部分来看,要想一直活着,不被命运戏弄是那么难,活下来是那样痛苦。这时,死亡的救赎性,再次得以呈现。

这些死亡的时机也安排得十分巧妙,每一次死亡都对情节产生了很大推动作用。福贵的父亲意外身亡之后,福贵一家损失了一大劳动力,如果他一直活着,那么在福贵强征入伍之后,有了他的劳动力帮助,家珍和福贵之母也不至于过得如此辛苦,福贵之母也不会累出病来。随后,福贵之母也病逝了。原本两个女人干着重体力活,辛苦支撑生计,还养着两个幼孩,这就很不容易了,福贵之母一死,便只剩家珍一个,这艰难的程度就更甚了。接着,有庆死了。福贵和家珍是多么看重这个儿子,不惜卖掉大女儿凤霞为婢也要供他读书,而凤霞和有庆从小相依为命的感情又是多么深刻,有庆一走,在这些人心中留下的裂痕,是永远无法填补的深壑。然后,凤霞也死了,福贵夫妇本就这一双儿女,现在全走了。而凤霞一走,她的丈夫二喜的灵魂似乎也陪着她走了,二喜从此好似行尸走肉。接着,家珍也死了。她陪伴了福贵一生,她也是唯一可以代替凤霞履行母亲职责的女人,她死去,福贵失去了一生的伴侣,苦根彻底失去了得到“母爱”的可能。再后来,二喜也死了,独留苦根一个年幼的孩子,跟着年迈的福贵,一起过着有上顿无下顿的日子。最后,苦根也死了。福贵最后的精神依靠也终于离他而去,他成了孤身一人。这些死亡一环扣一环,把命运之轮展现在读者眼前,对于死去的人,苦难结束了,但他们的死亡却让活着的人陷入更深的黑暗之渊。作者将他们的死亡全部设定为对亲人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也即,他们的死亡只拯救了他们自己,却让了他们的亲人落入更加痛苦的深渊。由此可见,作者所表现的死亡的隐藏含义是,对自己而言是拯救,对亲属而言却是无尽的折磨。光看见死亡的救赎性是不够的,只有认识到死亡的救赎性只针对死去的人自己,才能知道,虽然作者认为死亡是救赎,但他并不认为死亡是逃脱苦海的正确方式和唯一选择,因为死亡只能拯救一个人,拯救不了所有人。因此,作者虽赋予了死亡救赎的意义,但是靠着死亡来拯救,作者却是不那么赞同的。这是作者的矛盾之处,他一方面让人格中悲观绝望的一面写出死亡的救赎性这样绝望的主题,而一方面,在这绝望当中,他虽然没有明确找到希望,却希冀着希望的存在。所以,他没有给予人物除死亡以外的救赎方式,却也没有完全肯定死亡这样令人窒息的解救方式。

除这些主要人物的死亡以外,值得一提的是全文中唯一自杀身亡的人——春生。他为什么会成为唯一自杀的人呢,这和有庆的死亡有关系。春生是福贵以前的战友,也是后来的县长,他的妻子在生产时大出血,需要大量输血,刚好有庆的血型可以配上,便捐血了,可是医生却为了救县长的妻子,罔顾有庆的性命,将有庆活活抽死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抽血的医生是杀人者;但是从社会根源来看,若春生不是县长,那么医生会为了救他的妻子而罔顾人命么?所以,春生可以说是间接杀死有庆的凶手。作者对春生是否有罪,非常矛盾,这体现在家珍和福贵对儿子的死亡不同的看法上。福贵不断在文章中强调,其实有庆的死不怪春生,但是家珍却是一直认为他有罪的。作者最后还是选择站在家珍那边。首先,春生在知道有庆死了之后对福贵说“怎么会是你儿子”。这表示,春生内疚的是杀了福贵的儿子,而不是为救妻子而杀了人,作者设计了这句话,就是对春生的道德性有了一个交代。其次,因为春生是县长,所以他可以为救妻子默认医生罔顾人命,也因为他是县长,才会在文革期间被人批判折磨,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作者以因果循环的模式惩罚了春生。最后,春生遭遇的是和所有人物都不一样的死亡方式——自杀。因为有罪,所以被安排了自杀的结局,但是这次死亡依旧是带有救赎性的,从无尽的批判地狱中拯救了春生,作者还是允许春生被拯救了。因为福贵说不怪他,所以让他脱离了苦海,又因为家珍觉得他有罪,所以让他以自杀的方式走向死亡,这次带着救赎性的自杀,其实是作者对春生这个人物看法矛盾的体现。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活着》中死亡的救赎性都体现得十分明显,乃至作者有些矛盾的观点也在这些死亡中体现了。这些死亡的描写,无疑是小说中最成功的一部分。

二、“活”的二重形态

——群居与麻木地成为世界的零件

“死”与“活”是人的生命的两种完全对立的形态。这两种形态非此即彼,互相关联,在研究死亡的意义时,只看“死”显然是不够全面的,“活”的意义也需要探究。就《活着》而言,关于“活”,最需要探究的便是为什么活着了。

1.微观的角度——群居

亚里士多德说过,人是一种社会性动物,这是在许多社会心理学与社会学的文献中常被提及的。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它意味着人类会被社会所影响。关于“社会影响”的定义,借用E·阿伦森《社会性动物》中的说法,即“人们对他人的想法或者行为所产生的影响”。无论从科学理论还是日常体验来说,人的想法和行为被社会影响是不可避免的,而个体的想法和行为也会反作用于社会,因此,人的精神难以脱离社会存在。这也可以理解为,人的心理对社会有着很高的需求,为求心灵健康,人难以孤独存在。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它又意味着人对于形成社会共同求存的生理需要。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人的群体生活建立在物质资料生产的基础上。人的生理条件决定了人难以单独存活于世界上,因此人类结成了族群,共同求存。人类不是唯一的群居动物,狼、狮子、蜜蜂、蚂蚁等也是群居动物。我们会发现,这些动物脱离族群后,大都难以独自生存,包括非常凶猛的猎食者狼与狮。无论从心理还是生理角度来说,人类都是难以独自存活的,人类是适合群居的动物,人类的生理和心理都有着这样的迫切需求。

在《活着》中,人类对于群居的需求体现得淋漓尽致。福贵一家子在家产败落后依靠种田过活,他的家庭可以看作一个小族群。这个族群中,每每失去一个劳动力生活质量便明显下降,每每将幼崽抚育长大成为劳动力,生活质量便有所提高。

比如福贵曾回想,“凤霞那时也才十二三岁,虽说也能帮我干点田里活,帮家珍干些家里活,可总还是要靠我们养活”。为了让小儿子有庆生活质量上升,甚至想要将凤霞送人。可是几年过去后福贵对凤霞的想法却变成了“好在凤霞长大了,凤霞在女人里面算是力气大的,她每天能挣七个工分”。由福贵的前后态度对比可见幼崽长成后对族群生活的影响,更进一步也能看出整个族群成员相互的需求。

在小说最后,只剩福贵和苦根二人,没有任何壮年劳动力,族群也过于小了,因此他们的生活质量非常低下,以至于“村里谁家的孩子都比苦根过得好,就是豆子,苦根也是难得能吃上”,最后直接导致苦根在获得可以吃饱的机会时将自己活活撑死。这又能看出,在不能依仗彼此的能力或者只剩下能力较弱的族群成员时,生活是多么凄苦。

家珍是个苦命的女人,在族群急需劳动力时生了重病,失去了劳动力。关于这点,她自己十分懊恼,文中描写道,“家珍眼泪流了出来,这是她病了以后第一次哭,她觉得自己再也干不了活了,她说:‘我是个废人了,还有什么指望?’”。她如此看不开当然不仅仅是因为她害怕她只能依靠别人的照顾活下去或者会被嫌弃,她不仅烦恼自己的命运,她也为别人的命运着急,她无法再照顾这些家人,她无法再回应家人的需要,她担心失去了她的劳动力后族群应该怎么办。因此,每一个个体,在族群中的需求都不是单向的,他(她)需要族群,而族群也同样需要他(她)。换句话说,他(她)为了活下去,加入一个族群,而族群亦为了继续存在而需要他(她)的加入,他(她)为了活着群居,又为了保障群居而活着。

群居的需求不仅体现在生理上,更体现在心理上。

关于这一点,在小说中也体现得十分明显。比如,在为了让有庆可以读书,而送走凤霞时,有庆身为实际得益者却十分痛苦,因为在数年相依为命的生活中,虽然凤霞对有庆的生理照顾有限,但是作为弟弟在心理上对姐姐的喜爱与依赖让他难以忍受。再比如,虽然日子过得苦,家珍也盼望着一家人再也不分开,而福贵在听了家珍的想法后,也想,“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份了”。也就是说,为了满足对家人团圆的心理需求,家珍和福贵甚至愿意将生理需要无限放低,足可见他们心理上对群居的渴望。

最能看出对群居的心理渴望的便是福贵和老牛的关系了。这个时候,福贵的家已经完全破败,只剩下他一个人,他存了很久的钱,打算去市集购买一头牛来帮助他干活,他买牛时是这样想的,“牛是半个人,它能替我干活,闲下来时我也有个伴,心里闷了就能和它说话”。这其中包含两个目的,一是添加一个族群成员进而增加族群劳动力,二是他需要陪伴。于是,哪怕人都死光了,没有人能够和他群居了,哪怕是动物,他也需要点什么东西和他居住在一起,缓解他的孤独。然而如果严格地按照他的初衷,那么他应该买一头年轻力壮的牛,但是真正到了市集之后,他的行为却产生了偏差,他买了一头老年的牛,导致这种偏差的原因依然是心理需求的影响。他看见那头即将被杀的老牛时想到,“我看到这头老牛哭得那么伤心,心理怪难受的。想想做牛真是可怜。累死累活替人干了一辈子,老了,力气小了,就要被人宰掉”。牛的年龄和做了一辈子活最后却落得悲惨的结局,显然让他产生了共鸣,于是他放弃了劳动力更高的年轻牛而选择了老牛,对群居的心理需求又再一次超越了生理需求。

如果说,生理需求更多体现了人为了活下去需要群居,那么超越了生理需求的心理需求,则偏向体现人活着就是为了群居,换句话说,人活着就是为了满足自己对于居住在社会中与人为伴的心理需求。但是不管是生理需求还是心理需求,都是对群居的需求。无论哪种更多,哪种更少,人类对群居的需求程度都是非比寻常的。而在《活着》中,隐隐透露出的关于“活”的观点,便是一直处于群居状态中是活着的需求,人活着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群居需求,也满足别人的群居需求。因此,人为了活着而群居,也为了群居而活着。

2.宏观的角度——麻木地成为世界的零件

在小说中,从个体的角度出发,一个人活着似乎就是为了与人相伴。但是,从社会整体的宏观角度出发,则有了与群居相关却不尽一样的原因。

蚂蚁是一种群居动物,在一个巢穴中,一般会有四种不同类型的蚂蚁,各有明确分工,这四种工作缺失任何一种都不能保证族群的安全与繁衍。其中,整个巢穴的管理者被称为蚁后,拥有雌性生殖能力,担负着繁衍的责任。除此之外,还有负责与蚁后交配的雄蚁,没有生殖能力、负责建造巢穴和收集食物的工蚁,以及负责保护族群的兵蚁。如果说整个蚂蚁的世界是一栋大厦,那么这些个体蚂蚁便是构成大厦的一砖一瓦。可以说这些没有自我意识、遵循本能、尽职尽责的蚂蚁,是整个蚂蚁世界的零件。

在《活着》中,人们的生活也与蚂蚁有着相似之处。比如,福贵到镇上走一趟便莫名其妙被抓去当兵,而当兵的过程中他对于为什么打仗等问题一直是迷茫的,不在战场上过是遵循求生本能和连长的指挥而行动,而连长也是遵循着生存本能战斗和听从“上级”的指挥行事。如果说,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是一盘巨大的棋局,那么福贵也好,他的战友也好,他的上司也好,都不过是一颗微不足道的棋子。因此,小说里的所有人物都不过是整个世界的小小零件,如同个体蚂蚁是蚂蚁世界的零件。

蚂蚁是没有意识的,因此是完全遵循本能在做世界的零件,可是人类却并非全无意识。这些意识基本是对于眼前发生的事的一种应急处理。比如,福贵在军旅生活中,虽然一直处于一种迷茫的状态,但是却能够和人拉帮结派靠着一些小聪明让自己活得好一些。然而,他的意识是有限的,大部分的时候他只是遵从本能和“上级”的意识麻木行动。

早在鲁迅的作品中,便对中国人的“麻木”有着深刻的描写。无论是《阿Q正传》还是《狂人日记》,鲁迅对于人物的描写都着重于他们的愚蠢与麻木。这些人物,也是按着“上面”的安排而活着。然而,《活着》中的麻木和鲁迅作品中的麻木还是有一定的区别,鲁迅作品中的麻木有一种特殊的载体叫做“看客”,他们看似与主人公的命运无关,其实他们便是那导致主人公悲剧收场的“社会大环境”的缩影,比如那些观看阿Q行刑的人。而《活着》中,更加着重于对于主人公或次要人物麻木的描写,对于群众的麻木则是一笔带过。

这两种麻木,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一个必然带有主观的恶意,另一个则不带有主观的恶意。在《阿Q正传》中那些看阿Q行刑的人,他们不知道阿Q被处死的完整原因,更不知道阿Q是不是该死,他们只知道“上面”说他是个坏人,应该处死,而处死人的血腥景象又可以排解无聊,因此就去观看了。这里的麻木显然带有恶意,人性之恶在此体现,人原始兽性中对于血和暴力的渴望被展现出来,并且为了掩饰这种肮脏的渴望,他们为自己披上一层“正义”的外衣,而这“正义”究竟是不是真正的“正义”则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内。而在《活着》中,人们只是麻木地活着,这种麻木,在好时节体现出善意,比如二喜和凤霞的邻居,城里的女人们,对于凤霞的关心;又在坏时节表现出恶意,比如饥荒时人人自危的景象。但我们应该看到,这些善意也好恶意也好,不过是生物为了生存下去而作出的的自然反应罢了。

尽管并不相同,但是这两种麻木产生的原因却是差不多的。其一便是社会环境。社会环境的荒诞导致了民众神经的麻痹,如果世界都是荒诞的,那么普通民众还能够保持清醒吗?如果观看血腥的杀人场面,不分是非变成了世界的普遍状况,那么慢慢地大众也就适应了这样的世界。其二是普通民众所受教育有限,一个人的知识储备极少,又怎能指望他能够有着完整的认知能力。无论是福贵的年代,还是阿Q的年代,人们接受教育的机会都是少之又少的,即便接受了教育也是初级教育,并不足以让他们形成一个完整的认知系统。

因此,麻木地成为世界的零件,是《活着》中“活”的第二重形态。

三、《活着》中死亡观的特性

1.作者死亡观的改变

余华1993年创作的《活着》和《在细雨中呼喊》,此后4年未有新的作品问世,然后1997年《许三观卖血记》诞生。这期间,作者的创作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最明显的,便是作者对主人公人生路的安排,这样的安排体现了作者对于生与死态度的变化。在《活着》中死亡是一件常见的事,几乎隔不了多少篇幅便有人死去,而在《许三观卖血记》中虽然社会大环境依旧艰难,但是死的人却少了。《活着》的结局孤寂而绝望,《许三观卖血记》的结局却讽刺而带有幽默。从这些地方可见《活着》中弥漫着的那一股悲伤绝望的气息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减淡了许多,并且增加一些幽默和讽刺成分。死亡数量的下降,是作者心境变化的自然体现,只有心境更加开阔,创造出来的人物才能摆脱悲剧集合体的命运,也因如此,才会有较为缓和的结局安排。

1993年左右,余华作品中的死亡观与后期的作品是不同的,这是一个特殊的时期。

2.《活着》中死亡观的矛盾性

余华作品中死亡观的流变,导致每个时期的死亡观都具有其特殊性。而写作《活着》的这个时期,作者的死亡观存在着矛盾,这种矛盾体现在作者想表现的死亡观念和表现出来的死亡观念的不同上。在《活着》1993年作者的自序中,余华说这部小说的灵感来自于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受老黑奴的乐观精神影响,想写下关于人对于苦难的承受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的小说。在民歌《老黑奴》中,不断重复一句话“I’m coming, I’m coming, for my head is bending low:I hear those gentle voices calling, ‘Old Black Joe’”。老黑奴听到了亲人的呼唤,并且说自己快要到亲人那里去了。那么他的亲人在哪里呢?歌词中写道,“Gone from the earth to a better land I know”,也就是说老黑奴相信一个类似天堂的存在,他死去的亲人朋友都在那个地方等他,也因此他乐观积极并且相信在自己死后一定可以跟亲人团聚。显然,这种信仰也带有死亡便是救赎的意思,而《活着》中死亡就是救赎的观念想必也多少受此影响。然而《活着》中所有对死亡的描述都在死去那一刻停止,从来没有对死后的设想与描述,这是与《老黑奴》完全不同的。在许多文化中,死后人会怎么样都是一个重要的部分,比如佛教文化相信六道轮回,道教文化相信投胎转世,圣经系宗教相信天堂或乐园的存在。之所以人们热衷于对死后的设想,是因为死亡是令人恐惧的,如果死亡就仅仅是死亡,人的前进就停止在死亡那一刻,这会令人感到恐慌和混乱。也就是说,人们害怕的不是死亡本身,而是停止,为了缓解这种恐慌,大部分人愿意相信死亡不是结束而仅仅是另一个开始,因此人们热衷于探究死后究竟会怎样。抓住人们对死后世界的关注,也是上述宗教传教的一大手段。但是《活着》中却没有表现“死后”这一部分,因此,《活着》所表现出的死亡观其实与《老黑奴》的死亡观是不同的,《活着》更为绝望痛苦。老黑奴与福贵同样唱着歌微笑着看似很乐观,但是作为一个读者,结合老黑奴充满着死后与亲人再度相见的希望来看,会理所当然认为那微笑是真正的微笑,充满乐观和希望的微笑。而福贵却只是麻木的微笑,没有希望没有思考,有的只是对过去的回忆,这样的人物更像是一个画着笑脸的木偶,只能让读者顿感凄凉与压抑。

出现这种矛盾的原因是作者主观上想写出一种乐观向上的态度来,可是,却在写的过程中偏离了这个主题,最后带给读者更多的是压抑和绝望。关于一旦开始写作情节就不受自己控制这点,作者在《访谈:叙述的力量——余华访谈录》中说道,“我不再安排叙述中的人物而是去理解。理解福贵或许三观的一言一行,让他们走自己的人生道路”;还说道,“事实上作家都是跟着叙述走的,叙述时常会控制一个作家,而且作家乐意被它控制”。因此,作者的叙述方式让作者本身想要表达的观念与小说表现出来的观念之间出现了偏差,本是想写在生活中屡屡遇见挫折却始终乐观的人物,结果却写出一个让人倍感压抑的故事。

3.《活着》中死亡观与中国古代死亡观的对比

儒道佛三家哲学在整个中国思想史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都是三教并存共同影响着社会。

汉代董仲舒推行独尊儒术的政策之后,儒家在中国几千年历史中都占有主导地位。从孔子说的,“未知生,焉知死”,到孟子说的,“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都透露出死亡可避免的观点。再结合儒家对于生时的社会贡献的关心,可以得出儒家认为生的时候必须建功立业为社会做贡献,死则是不可避免也无需害怕的死亡观。这样的观念慢慢发展成为一种死得其所的思想。比如,司马迁认为“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表达了人要死得有意义的死亡观,人们对“以身殉国”和“以死进谏”的肯定态度也说明了这点。但是在此时,儒学对于人死后会怎样却没有直接回答,直到朱熹提出“人死魂升,魄降”的说法。朱熹认为人死后便魂飞魄散了,生命就完全终止于死去的那一刻。但是,儒家有一个“不死”的方式,那便是留名青史,这是几千年来帝王将相的一大追求,也是儒家建功立业思想体系的一大体现。所以,总体而言,儒家认为人应该生有所为,死得其所,不惧死亡,尽管死就是一切的终点,却可以通过“留名”获得新生。

道教的死亡观主要体现在追求“不死”之上。历史上许多皇帝都对“不死”有着很深的执念,如秦始皇寻求不死药,汉武帝求仙。《东汉生死观》对于这个问题有着详尽的解释,“皇帝对道教感兴趣,如果说不是唯一的原因,主要的原因也是他向往获得形体不死”,“在中国历史上,道教通过他与朝廷的密切关系在政治进程上发挥这样或那样不小的影响是稀松平常的事”。所以,道教的死亡观最主要的便是死可以避免,生可以延续。

相比之下,佛教的死亡观更受大众认可。儒家的死亡观多是体现在士人身上,而道家的死亡观更多体现在皇亲贵族身上。而佛家因果循环和六道轮回的死亡观则在平民阶层更为深入人心,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死后轮回的具体去向是生前所积下的福报所决定的。可以说,佛教的死亡观之所以被大众接受是因为它的诉求更接近于大众的诉求。毕竟像儒家留名青史和道家“不死”的追求并非每一个阶层的人都有觉悟或者说有能力去追求的。而佛家认为,只要生前多行善、不作恶,死后便能得到一个好去处,彻底脱离今世的苦难,这无疑比儒家道家的追求更容易令人信服。

这三种学说表面看起来相差甚多其实也有相近之处,他们都追求某种意义上的“不死”。道家追求的是真正的不死,身体和灵魂都不朽,甚至得到升华。佛家的理论,虽说肉体是会灭亡的,但是灵魂却是永生的,只是会不断轮回而已。儒家的理论中,虽说肉体灵魂的死都被认为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留名史册永不被忘记成了另一种意义上的不死。因此,也可以说他们对生都是有着目的明确的追求的,比如建功立业,比如追求不死,比如行善积德。这种目的性是主观的,并且对于活着来说并不是必要的,一个人不建功立业不修仙得道不行善积德也可以活下去,所以这种目的可以说是升华了本能的一种追求。而《活着》中,生的目的如上文所说是群居和麻木地成为世界的零件。群居这个目的根源在于人的社会性,无论生理需求还是心理需求都源自于人的群居本能,并且人不群居是难以活下去的,因此群居称不上是一种追求,也就不是主观上导致的目的了。麻木地成为世界的零件这个目的是完全宏观和客观的,因此与传统死亡观中的生的目的更是大不相同。正因为《活着》中的“生”是没有追求的,所以才让人感到窒息。

从《活着》中死亡的救赎性来看,虽说让死亡带有救赎性的原因与圣经系宗教不同,但是死亡表现出救赎性这点却是一样的。《活着》无疑受了西方宗教哲学系统的影响。而死亡,在中国两个本土宗教儒教和道教中都是一个令人痛苦的名词,所以人们才会不遗余力地追求“不死”,乞求现世就被拯救,过上快乐的日子,而不是寄希望于死后的世界。而在外来后被本土化的佛教中,死亡有一定救赎性,但这种救赎性比较微弱,因为轮回后还是要回到现世的,因此这种拯救并不彻底。

晚清以降,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活着》的死亡观发生的变化和时代变迁,传统文化控制力下降,西学东渐等原因是有关的。从作者的角度来说,余华本身就是一个受西方文学影响巨大的作家,因此作品中体现大量西方哲学也不足为奇。从读者的角度来说,社会发生这样的改变,人的观念肯定也受了许多这样的影响,因此对于这样的作品会产生共鸣。除此之外,《活着》这样的死亡观也是对现实的一个真实的反映。余华曾做过一场题为《文学不是空中楼阁》的讲座,他提到卡夫卡时是这样说的,“因为他生活在这么荒谬的环境中,才会有那样的小说”。因此,《活着》之所以有这样的死亡观,也正是因为角色也好作者也好都生活在这样的年代。这个年代人们逐渐从传统文化中抽身而出,新的信仰又没能深植心中,因此活得麻木,被本能驱使,再加上荒谬的历史和社会环境,死是救赎,生无追求这样的死亡观的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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