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艾美百货销售不合格服装被罚5.5万元
漳州市艾美百货被工商局处以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服装,并罚款47 210元,没收违法所得7 790元,合计罚没款55 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15年11月中纺协检验(泉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艾美百货所销售的服装进行随机抽检。检验报告显示,被抽检的10款产品,在使用说明、缝子纰裂程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纤维含量等项目上,有一至二项不符合相应的技术要求,属于不合格产品。经调查,当事人因年底清仓,于2015年12月28日(收到检验报告)前售出部分被抽验检验的服装。
艾美百货销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服装,该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漳州市工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服装,并罚款47 210元,没收违法所得7 790元,合计罚没款55 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