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 孙铭 姚欣明
沂沭泗直管区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及使用状况分析
李素 孙铭 姚欣明
1.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情况
(1)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标准
目前沂沭泗局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标准主要依据原国家计委以《国家计委关于核定沂沭泗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2〕1382号)批复的收费标准,见表1。
表1 沂沭泗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表单位:分/m3
(2)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方式
沂沭泗局水利工程水费的征收主要采取两种方式:其一是在取水工程申报建设期间提前介入,对取水单位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协助其办理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申请工作,与其进行协商签订水利工程供水协议,按协议约定征收水利工程水费;其二是采取行政协调、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针对违法取水、拒不缴纳水利工程水费的取水单位,采取法律手段解决水利工程水费的征收问题。
(3)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状况
目前直管范围内的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对象主要是工业用途的取水单位。近年来,南四湖局和沂沭河局在农业用途取水单位水费征收上有所突破,南四湖局在其他用途取水单位水费征收上有所突破,骆马湖局在生活用途取水单位水费征收上有所突破。南四湖局和沂沭河局管理范围内生活用途的取水均未缴纳水费,沂沭河局和骆马湖局管理范围内其他用途的取水均未缴纳水费。针对台儿庄船闸、徐塘电厂拒不缴纳水费,正在采取司法途径解决这一问题。直管范围内的水费缴纳情况具体见表2。
2.水利工程水费的使用情况
《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中规定,“水费收入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主要经费来源,结余资金可以连年结转,继续使用,但不得用于水利管理以外的开支”“水利主管部门对所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水费收入应适当调剂余缺。自然条件和工程状况好或水费标准高于供水成本、有较多盈余的单位,要实行盈余‘定额上缴,超额留用’的办法;自然条件和工程状况差或水费收入低于供水成本的单位实行‘定额补贴、超亏不补,限期扭亏’的办法;一般的单位可实行‘以收抵支,盈余不交,亏损不补’的办法”。
全局征收的水利工程水费主要用于水利工程所需的运行管理费、大修费和更新改造费。
水利工程水费是水资源有偿使用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局各级管理单位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着重促进水利工程
水费征收工作开展,虽取得一定成果,但实际的征收工作一直面临诸多困境。
表2 直管范围内2013年和2014年水费征收情况表单位:万元
1.执法依据不足,执法手段较弱
《水法》《防洪法》对流域管理机构的行政执法权有了明确规定,但并未能解决流域管理机构下属管理机构的行政处罚权问题,尤其在水资源管理以及水利规费的征收等方面存在一些空白,对于拒不领取取水许可证、拒不缴纳水利工程水费而非法取水的单位如何处理都没有明确规定。同时沂沭泗局各级相应的水行政执法手段薄弱,难以做到有效打击、遏制某些水事违法行为,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水利工程水费的征收。
2.事权划分不清晰,管理体制机制不顺
目前国家实行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但现实是事权划分不清晰,管理体制机制不顺,且与地方水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沟通渠道,使得在水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着水资源管理条块分割、相互制约、职责交叉、权属不清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直管区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
3.思想认识与主观能动性不够
一方面,在国家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的大背景下,有些单位认识仍不到位,没有把依法征收水费摆放在促进节约用水、建设节水型社会、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高度来认识,仅仅是为了收费而收费,其结果是强调了费用自身的价值属性,而弱化了其社会性和公益性。
另一方面,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水费征收确实存在诸多困境,部分基层单位有畏难情绪,且与其他收费项目相比,难度大、花费精力多,但成效小,而又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和执法保障机制的政策支持,一定程度影响到收费工作积极性。
4.流域水资源计量设施安装滞后
流域直管范围内取水口纳入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的取用水国控监测点一期的仅有6个,除此以外,还有大屯电厂等部分取水口已安装计量设施,但部分计量设施老化,不能满足实时在线监控要求,其余取水口均未安装计量设施。对于安装计量设施的取水口定期抄表,按计量收取水费;未安装计量设施的取水口则只能凭取水单位上报的取水量来征收水费,容易造成水费无法足额征收。
5.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标准偏低
流域直管范围内现行的水利工程水费的征收标准按照现行水价计算供水成本,远远高于原水费征收标准下的水费征收额,造成供水费用赤字,不能满足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需求。
1.进一步提高对水费征收工作的认识
水资源的短缺使得水资源慢慢转变成一种战略资源,如何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是今后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因此,各级管理单位要把依法征收水费摆放在促进节约用水、建设节水型社会、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高度来认识,要强化水费的社会属性和公益属性,要大处着眼,小处着力,在服务好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实现自身的价值属性,不能仅仅为了收费而收费。
2.加强队伍能力建设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把依法征收水费工作当作重点工作来抓,要建立权责明晰,一把手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人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应加强队伍的基础建设,如机构、人员、装备、经费等,逐步提升队伍的能力;三是加强培训教育,强化收费人员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每个基层单位都建立起一支敢于担当、勇于担当、敢于执法、擅于执法的水费征收队伍,使得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3.建立健全水费征收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水费征收工作机制,从明确供用水关系、推进合同供水入手,探索和完善有关机制,形成多种计收方式综合运用的新格局。建立依法收费激励机制,对在依法收费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鼓励和激励,充分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强化规范水费的征收和管理,坚持依法、依程序和文明收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水利部第4号令《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水利工程水费的使用和管理。
4.加快推动直管区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
推动直管区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做好水资源监测站网、水资源监控系统及水资源配置服务系统建设,建设直管区水资源技术支撑平台,与淮委监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共享数据,逐步实现计量收费,保证水利工程水费按计量足额征收。
5.推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调整
积极做好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调整前期准备工作,提出水价调整的可行性,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水价调整机制,推动直管范围内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调整,促进直管区水资源管理工作■
(作者单位: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2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