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质检工作“成绩单”
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国质检系统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化质检改革,推进依法治检,突出创新驱动,强化风险防控,进一步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在整体推进基础上,加强重点突破,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创造质检工作新水平,积极为建设质量强国、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做出新贡献。
加强质量宏观管理,开展第二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联合38个中央国家机关组织50余万家企业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广受关注。完成对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逐步向市县级政府推开。建立国家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制度,建设产品质量信用档案和信用信息平台,收集信用记录117万条,对100余万家进出口企业实施信用管理,物品编码产品数据库采集26万家企业4800万条数据。突出抓好质量提升四大专项行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1.1%,网络销售产品专项抽查产品合格率为71.3%,对旅游、网购、快递等11个服务行业以及华东地区城市公共服务开展质量监测。实施品牌培育和提升工程,对750个品牌进行价值测算,新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10个和各类质量安全示范区135个。
消费品安全方面,开展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监督抽查比重提高至60%以上,查处违法案件3.8万起,召回缺陷汽车558万辆,其中受缺陷调查影响召回355万辆,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
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和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11个省(区)开通电梯安全应急专用呼叫号码,发现隐患电梯13.5万台、完成整改10.7万台,检验油气管道3万公里。
制定实施促进经济稳定增长26条措施,搞好“三大服务”。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11项质检创新制度,在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又推出一批创新制度,统一和规范特殊监管区域工作流程。“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批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150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81个。配合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完成公证检验342万吨。服务节能减排,节能产品认证由117类增加到139类,批准建立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25家,开展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质检总局牵头承担的“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全部落实。
累计提出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达总数的1/2,取消4项职业资格认定许可,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经国务院批准,出台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启动强制性标准整合,建立了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团体标准制定和企业产品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试点,推广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统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制度。标准化法和计量法修改草案正式上报国务院,质量促进法、消费品安全法等立法研究启动开展。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加快推广随机抽查。质量技术基础专项(NQI专项)成为科技部优先启动重点专项之一。首次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更新13项国家计量基准,批准国家标准物质622种,批准发布国家标准1931项,颁发认证证书148万张,筹建和成立国家质检中心、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63个。中国代表成为发展中国家中首位当选的国际认可论坛主席。加快e-CIQ主干系统建设,完成质检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服务平台顶层设计,推进业务互联互通。
质检总局政务大厅被中央编办列为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出台干部任用办法和干部交流办法,开展“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启动协学会“脱钩”试点,直属系统选人用人满意度连续7年不断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