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凡亮 胡涛
据《齐鲁晚报》8月2日消息,一名外卖送餐员因为驾驶电动车违法在机动车道行驶,被济南市历下交警大队民警拦下,并被处以罚款20元。从7月26日至8月1日,短短一周时间,济南市历下交警大队、市中交警大队、历城交警大队,共计查处行人、非机动车违法331起。济南交警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此次的查纠对于违法者的处罚不再仅限于批评教育,对于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逆行、闯红灯以及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等行为给予罚款20元的处罚。
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一直为人诟病,被戏称为“中国式过马路”,源自网友对部分国人集体闯红灯现象的一种调侃,即“凑够一拨人就走,与红绿灯无关”。“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为,不仅会引发交通堵塞等一系列问题,甚至会危及违规者自身的生命安全,给自己和他人的家庭造成沉重伤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但往往因其涉及人数多、执法难度大,处罚治理难有成效,使得查处行动难以常态化。
济南、泰安两市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开展严罚的消息传出,不少市民表示支持,不少网友直言“电动车早该管管了”、““支持重罚”。之所以对非机动车和行人开罚,一方面源于日常生活中电动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的司空见惯;另一方面也是源于电动车事故频发的警醒。据交管部门数据显示,近年来交通事故中有七成左右涉及电动车,而在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车的也占到三至五成的比例。
开罚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但在“法不责众”的惯性下,规定几乎形同虚设。如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使行人在红灯前能够驻足,成为人们关心的焦点。
焦点下的事件往往会更快解决,在“中国式过马路”这一如此普遍的事件中,监控器、交警、志愿者、标语广告齐齐出动,确有效果,然而成本太高。如果仅凭这些监管举措,“中国式过马路”难保不会“春风吹又生”。试想如果没有交警站在红绿灯路口,去掉监控器,还会有多少行人遵守着“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
所有问题的背后都有原因,交通意识淡薄、等待时间过长、违规成本低等很多原因造就了“中国式过马路”。想改变这一长期现状,仅靠一时的严管治理恐怕不能完全奏效。堵不如疏,如何提升群众的交通意识,如何更人性化的改善道路规划,如何形成长期有效的监管方式,恐怕是需要花一番大力气的。
近年来,我们偶尔会看到一些地方出台新规,去整治“中国式过马路”,但这个老大难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治。主要原因是,治理乱闯红灯时常是一阵风,运动式整治过后,执法疲软,乱象依旧。其实,制度的执行过程,甚至比制度本身更有价值,因为制定制度不难,难在执行力不足。
归根结底,治理闯灯顽疾,不只是一道公民素质题,更是一道社会管理题。人人行动起来,人人负起责来,重塑规则文明,才能实现社会有序而高效的运转。换言之,依据现有的法规,坚持不懈地去推进,即使没有创新,照样能治理好“中国式过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