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减灾,“十三五”福建要这么做
日前,我省出台关于“十三五”期间加强市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提出坚持走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相融合的发展道路,着力加强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加强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完善陆地监测网络,开展海域地震观测系统建设,推进技术系统升级改造。
□不断完善地震预警台网系统,加密地震预警与烈度速报台网建设,务必达到每个乡镇至少1台的目标。
□有效落实震情会商制度改革的要求,依托地震专业台站技术力量,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做好震情会商工作。
□对可能存在的中强地震进行严密监测,发现异常及时调查核实。
□完善各地宏观观测网络和宏观观测管理制度,提高地震宏观前兆观测工作成效。
□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抗震设防;加强城乡民居抗震设防,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推进沿海石结构房屋加固改造;积极推广应用减隔震技术、抗震新技术和新材料。
□加强对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新机制。
□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加强领导干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力争每个市、县(区)至少建成1处防震减灾科普展馆或展厅。
□着力推进地震安全示范社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地震安全示范企业、地震安全示范工程以及地震安全示范县、示范市等建设。
□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区域联动、军地协同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震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各级政府、政府部门、大型企业和重点危险源等地震应急预案,制定重点城市人口密集场所、居民社区的应急预案及家庭应急对策。
□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地震专业救援队伍体系,各市、县(区)实现装备配备达标率85%以上。
□在本省发生破坏性地震后3小时内,震区所属县级专业救援队伍的机动覆盖率达到90%以上;震后4小时内,市级专业救援队伍的机动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加强卫星航空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和物联网等高新技术的应用,提升震后72小时搜救能力。
□每个设区市力争打造一支救援能力较强的志愿者队伍。
□分区域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实现救援行动72小时自我保障能力。
□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综合演练,提高社会大众对地震的心理承受力、应急避震和自救互救能力。
□以县(市、区)为单位,建设不少于乡镇(街道)数量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各市、县(区)要将防震减灾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
□引导社会资源更多更好地向防震减灾工作聚集。
□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防震减灾工作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群测群防工作队伍和工作机制,加强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建设。
□抓紧编制市、县(区)“十三五”防震减灾专项规划。
□各市、县(区)要把防震减灾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内容,组织开展防震减灾执法检查、专项检查。
(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