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磊
摘 要:对大型城市综合体所面临的消防安全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具有一定程度的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希望能够在今后针对大型城市综合体展开的消防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进行的过程中起到一定程度的借鉴性作用,从而使得大型城市综合体所具有的消防安全性得到保证。
关键词:消防安全问题;大型城市综合体;对策;重要性;现阶段
一、前言
近些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进程向前推进的速度是相对来说比较的稳定的,随着而来的就是城市化发展进程向前推进的速度变得相对来说比较的快,各个城市当中可供建设使用的土地变得相对来说比较的紧张,城市当中建筑的密度变得越来越大,并且建筑的容积率也变得相对来说比较高,随之就出现了一些大型城市综合体。
二、对大型城市综合体存在着的消防安全方面的问题进行分析
因为占据面积是相对来说比较的大的,体量大,建筑内部各个功能区域之间的相互联系是相对来说比较的紧密的,致使建筑消防设计相关工作进行的过程中很多的相关项目都不能够满足相关的规章制度所提出的要求。对于不能够满足相关的规章制度所提出的要求的地方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性能化设计够通过专家论证,以便于能够当做审核相关工作进行的过程中所需要使用到的依据,性能化设计相关工作进行的过程中一般情况下都是需要添加数量相对来说比较的多的附加条件的。从现阶段已经投入使用的大型城市综合体来看,因为商家利益的驱使和从事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不熟悉项目论证内容,从而出现监督管理层面的问题的几率就相对来说比较的高,上文中所提及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都是不会被发现的,但是性质是相对来说比较的恶劣的,一旦在大型城市综合体运行的过程中出现消防安全问题的话,所产生的问题就是相对来说比较的严重的了。
为了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商业利益,单位擅自的降低性能设计相关工作进行的过程中所应当遵循的标准,擅自的对原设计相关工作进行的过程中添加上的限定条件进行更改,在对火灾载荷的限制相对来说比较严格和对烟气的限定相对来说比较的严格的地区拜访沙发、商品等可燃性相对来说比较强的物品。在严格禁止使用火电源的区域当中频繁的使用电气设备和明火。在经过了一定陈低估的饿扩充的地区摆放数量相对来说比较的多的柜台和经营性摊位,将原本存在一定程度的限制条件的非功能区域转变为功能区域。这样一旦发生火灾的话,一定会引起这个区域当中产生数量相对来说比较的有毒烟气,并且还是能够在火灾蔓延和烟气流动的过程中起到一定程度的促进性作用的。
第二个方面就是将原本设计并通过性能设计相关工作的之后的穿越建筑的消防车通道两端封闭,从而就转变为了经营性区域。审核和验收相关工作进行的过程中,消防车道是通畅的,但是在运行了一段时间之后就在消防车道的两侧安装封闭性的门户,然后在里面拜访临时性的柜台,最终就转变为了固定的营业区域。
第三个方面是因为大型城市综合体中的各个经营性场所的运行时间的同步性是相对来说比较的弱的,致使共同使用或者借用的通道是没有办法保证全天候通畅的。大型城市综合体当中的各个功能性区域之间的相互联系是相对来说比较的密切的,借用楼梯、公用楼梯的这种问题出现的几率是相对来说比较的高的。但是在经营相关活动进行的过程中,各个功能区域中的相关商家的独立性又是相对来说比较的强的,其中的一个功能性区域停止使用就需要关闭一部分的出口或者通道,致使借用出口的功能性区域所拥有的安全出口的数量那一满足相关的规章制度所提出的要求。这个时候向别的功能性区域借用或者公用的出口是没有办法使用的,一旦在这个时候发生火灾的话,疏散这个安全出口的数量相对来说比较少的功能性区域中的人员就相对来说比较的困难。
三、对大型城市综合体所应当采用的消防安全策略进行分析
应当对性能化设计相关工作以及专家评审的范围和数量进行严格的控制,在对大型城市综合体的消防设计进行把关的过程中应当严格的遵守《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中所提出的要求,不符合上文中这一项规章制度中所提出的要求的不应当予以审核。能通过使用相关的措施达到规章制度所提出的要求的话就应当严格的遵守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展开规范设计相关工作。从源头这一个层面上进行把关,最大限度的减小处于商业目的而私自做出的改动在大型城市综合体运行的过程中的出现的几率。
应当制定出来更加严格的标准。结合某些地区所施行的“在大型城市综合体中应当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规章制度”,从而制定出来一套针对性相对来说比较的强的安全标准,尤其是其中所包含的管理标准。在灭火救灾这一个层面之上应当考虑在大型城市综合体当中增加下沉式的广场,在各种类型的墙壁上面设置荧光的标识,以便于对火灾现场中的被困人员进行疏散。
参考文献:
[1] 徐志胜,颜龙,刘勇.大型城市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研究现状及思考[A].2015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论文集[C],2015:3.
[2] 伊海峰.浅析大型城市综合体的消防安全问题及对策[A].《建筑科技与管理》组委会.2014年7月建筑科技与管理学术交流会论文集[C].《建筑科技与管理》组委会,2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