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陈光海
小汽车自学直考须先领标识
确定随车指导人员
文 陈光海
4月1日起,驾考改革全面实施,一直以来备受关注的小汽车自学直考改革措施也在天津、包头等16个城市进行前期试点。那么,申请自学直考的当事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小汽车自学直考人员在学习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前,须按规定申领“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申领标识须具备三个条件,即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确定随车指导人员,确定自学用车。
根据《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规定,自学直考人员应符合公安部规定的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条件,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后,方可学习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交管部门介绍,自学人员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由车辆管理所核发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可以采用纸质或电子形式,纸质学习驾驶证明和电子学习驾驶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印或者下载学习驾驶证明。
交管部门表示,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应当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5年以上;二是没有吸食毒品记录;三是未发生驾驶机动车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造成人员重伤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四是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五是没有违规随车指导行为记录。
交管部门表示,自学用车应当满足以下4个条件:一是应当为在自学直考申请地注册登记的非营运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二是应加装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等安全辅助装置;三是完成加装后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四是自学用车应当按规定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相关保险。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自学人员应当与随车指导人员一同提出自学直考申请,同时向车辆管理所提交《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信息采集表》;自学人员、随车指导人员身份证明;随车指导人员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所有人身份证明;自学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相关保险凭证;自学用车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后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由车辆管理所查验并确认自学用车。符合规定的,免费发放学车专用标识。
误区1:自己家的暏直接就能作为教练暏吗?
不可以,所有车辆需要经过专业改装,包括副刹车、副后视镜等,并且需要通过交管部门的认定,检验合格后方可成为教练用车。
误区2:可以直接找陪练吗?
关于随车指导人员,从根本上就杜绝了盈利创收,只能是“亲朋好友”。
照“自学直考”的要求,明确指出随车指导人员不得利用自学用车从事经营性驾驶教学活动,一辆训练车只能签注一个学员、一个指导人员。已经签注过的随车指导人员或者自学用车,需要培训另一名自学人员的,自上次签注之日起三个月后,方可重新领取学车专用标志。这也就意味着,如果驾校教练/陪练想单干,三个月才能指导一个人,非常不划算。
误区3:直接上路练习,算无照驾驶吗?
只要驾驶合规教练车,在公安部门划定的自学道路范围内,且在有教练资格人的陪同下开车,就不会认定为“无证驾驶”。
1、没带学习驾驶证明,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未按指定路线、时间进行的,或未贴学车专用标识的,对随车指导人员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3、未使用符合规定的机动车的,或者自学用车搭载随车指导以外的其他人员的,对随车指导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未取得驾驶证,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1)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的;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的;没有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的;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
(2)将机动车交由前面4种规定情形之一的申请人驾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