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占毫
【摘 要】随着政府的基本职能(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需要程度和范围越来越深,围绕着政府、社会和市场三者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作用范围来展开。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模式就是公共服务外包,但是由于主观和客观的原因,人们对中小企业的作用认识有一定的误区,文章在探讨中外政府对中小企业政策的不断调整下,提出中小企业的优势与不足。
【关键词】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外包;优劣势分析
一、内涵分析
公共服务外包在当今社会条件下越来越受到大家的认可和肯定,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政府职能的转变,治理方式的变革,公共服务外包开始兴起并且得到迅速发展。在此过程中,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竞争力较弱、所占市场份额较小、运营管理的正规化程度低以及传统观念上人们对中小企业的错误认知等各方面原因,造成中小企业在公共服务外包过程中同样处于不利地位。随着政府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等竞争的要求,探讨中小企业在公共服务外包过程中的承担范围,优劣势等方面的内容就显得极为必要了。
(一)中小企业及公共服务外包的内涵
由于各国的具体国情不同,所以对中小企业的定义也不尽相同。 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我国第一部专门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将中小企业定义如下: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1]匈牙利政府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2004年匈牙利政府颁布的《中小企业法案》34条的规定,匈牙利中型企业是指雇员少于250人、销售纯收入小于5000万欧元、年度资产负债表资产总额少于4300万欧元的企业。中国和匈牙利政府对划分中小企业的标准基本相同,只是由于各国的具体国情在具体数字和范围大小上存在绝对值的不同。但实际划分的标准都是一样的。
(二)公共服务外包的内涵
界定公共服务外包的具体内涵,我们主要是从以下三种理论的框架下来分析的,即公共选择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治理理论。
1、公共选择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的代表人物是詹姆斯·麦吉尔·布坎南和丹尼斯·缪勒,该理论的主要观点是:第一,公共选择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个人偏好结合成集体的决定。第二,公共部门的决策机制是由当选的政治家通过一定的政治规则决定公共产品的提供。第三,政府失灵产生于过度追求政府规模与政府预算和政治家将目光投到短期的再次当选上。第四,政府扩张导致寻租和行贿受贿泛滥。因此,公共选择理论主张保护个人自由、保护市场及遏制政府的扩张,主张更多地采用由私营企业承包公共服务的政策,引进市场机制,改善政府公共服务。公共选择理论分析了政府失灵现象,肯定了私营企业应当积极地参与到公共服务外包的过程当中。这也为中小企业承担公共服务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2、新公共管理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基本观点是:第一,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管理本质上并无实质差别,二者是相似的。第二,私营部门由于经济成本的压力,其管理水平要比公共部门先进很多。第三,将私营部门的管理理论、模式、原则和方法技术等引用到公共部门当中,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径。在现实生活中,任何中小企业的管理模式都是共同的管理理念的缩影。所以研究中小企业在公共服务外包中的作用,也是新公共管理理论所支持的观点。
二、承担内容范围——以广西省为例
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显示: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完成中小企业的合同外包预算719.53亿元,同比增长16.99%.该区2012年授予微型企业的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16.13亿元,小型企业为232.1亿元,中型企业为176.53亿元,大型企业为207.03亿元,中小微型企业占比达67.23%。由此可以看出,中小企业在公共服务外包中的比重将近七成。
根据采购品目来看,该区货物类采购为260.4亿元,占采购总额的41.05%,;工程类344.23亿元,占采购总额的54.27%,;服务类29.6亿元,占采购总额的4.67%。
三、中小企业承担公共服务的优劣势分析
(一)优势分析
1、有利于成熟的市场经济主体平等竞争。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倡导“公平、有序、竞争”的经济环境,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企业的不断成长发展无疑是提高自身在市场中参与竞争的有效手段。中小企业与同质化的中小企业在市场中的平等竞争,有利于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
2、有利于提高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政府效率。中小企业由于“船小好掉头”的自身优势,可以单批量,个性化地承担公共服务,我国各地区的情况差异较大,没有统一具体的外包模式,中小企业可以针对具体的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可以单批次,定量化地为政府提供服务。对政府而言,可以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降低服务成本。
3、有利于提高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对于可以进行公共服务外包的领域,让中小企业参与进来,对于培育政府和企业对社会的共同治理体系,提高公众对政府的理解程度,一定程度上对于化解社会矛盾,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重要作用。
(二)劣势分析
1、企业规模偏小、行业基础薄弱。目前我国服务外包发展虽快但企业规模普遍较小, 多数企业经营不规范、管理水平低, 对于来自西方外包服务模式都不是很了解, 在承接外包服务当中不能完全适应市场变化要求, 常常会导致服务质量不稳定、延期交工的状况。
2、企业竞争力不强,服务层次低。在承接外包服务方面,对于核心竞争力较强的领域,一般都无法顺利完成承包。一般集中在部分制造业和服务业领域内,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
3、服务外包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还没有制定专门的中小企业在公共服务外包发展的法律,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内容分散,缺乏实施的可操作性。尽快制定对公共服务外包业监督管理的行业性法规, 从而有效整顿和规范服务外包市场, 就显得尤为迫切。
四、完善中小企业在公共服务外包过程中的对策
(一)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机制。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面还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体系。因此,在现阶段逐步完善有关中小企业在公共服务外包过程的立法建设,对中小企业概念的进一步界定和公共服务外包内容的法律界定都有利于推进市场经济的法制化进程。
(二)继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李克强总理在广西调研时指出,中小企业是就业的最大吸纳器,千千万万的中小企业发展好了,就会为增长和转型装上更多的“助推器”,打开更广阔的就业大门,国家要继续从政策上给予支持。随着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优化,经济和就业率增长的稳定度就越高。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暂免征收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方式,都无疑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的重视和支持。
(三)培养专门从事公共服务外包的高素质人才。培育出一批有能力有意愿的优秀公共服务承包商,只有足够的高素质高水平公共服务承包商作为支撑,竞争式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才能真正形成。
(四)建设多主体的公共服务外包监督体系。构建以公共服务外包的相关政府部门、享受公共服务的的社会公众和同行业的中小企业竞争者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确保承包单位能合法、高效、经济地提供所承担的公共服务。
(五)鼓励地方政府创新[3]。当前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模式还处于起步阶段,中国的制度模式还没有定型要给予政策空间,鼓励地方政府进行各种模式的试验和创新,在不同的地区和公共服务领域进行不断的探索比较和总结,从而寻找那些最符合中国国情最具有竞争力的制度模式。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M].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2002.
[2]约拿森·里维德.业务外包: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战略决策[M].中国市场出版社,2008.
[3]蒋金富.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中西方模式比较研究[J].湖北社会科学,20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