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庆考 孙永震 王伟
经济实质视角下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探讨
张庆考孙永震王伟
(邢台学院)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涉及摊余成本、实际利率与投资收益、减值与重分类等诸多内容,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征求意见稿)将其归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从经济实质角度理解其会计处理对于掌握相关的知识和内容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从经济实质的角度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含义、摊余成本与投资收益、实际利率与市场利率、减值与重分类进行了探讨与分析。
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中图】F234.4F235.2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在2016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征求意见稿)中,持有至到期投资属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我国会计准则要求对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摊余成本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收益。理解和掌握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需要从经济实质的视角对其进行探讨和分析。
投资(investment)是指某一经济主体在当期投入一定的资金,以期在可预见的未来获取收益的经济行为。从广义上看,投资分为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企业将资金投入企业内部,购置厂房、设备等扩大生产规模,以期在未来赚取更多的利润,属于对内投资。企业将资金投入到本企业以外的经济主体,如购入其他企业发行的的债券、股票等以期获得收益的投资属于对外投资。而狭义的投资仅指对外投资。对外投资按照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享有的权益的性质,可以分为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性投资。债权性投资是指投资者享有被投资企业的债权人权益,即要求被投资企业按期还本付息的权利,主要是债券投资。股权性投资是指投资者享有被投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有参与被投资企业利润的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包括股票投资和直接投资。股权性投资不存在固定的到期日,且其未来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不属于持有至到期投资,一般根据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程度和持股目的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长期股权投资(能够对被投资企业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债券投资以买卖赚取差价为目的的,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准备而且有能力持有至到期的,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其他债券投资,一般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工具(远期、期货、期权和互换等),由于其未来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既可能形成一项金融资产,也可能形成一项金融负债,不能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购入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价值由债券本身的价值和转换权的价值组成。债券本身的价值是该债券未来可收回的本息的折现值,转换权的价值则取决于行权日被投资企业股票的市场价格与行权价格的差额。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可收回金额不固定且不能经计算确定,一般应当根据持有目的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采用摊余成本计量,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投资收益。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仅就摊余成本的计算进行了规定,但并未说明其经济含义。从计算结果看,摊余成本是持有至到期投资账户借方余额减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账户贷方余额。而从经济实质来看,摊余成本是持有至到期投资未来现金流量(可收回金额)的现值。在不考虑减值的情况下,摊余成本的实质是企业的实际投资成本。投资收益的实质是企业对外投资所形成的实际回报。
例1:甲企业2016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11 070元购入M公司当日发行的面值为10 000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10%,年末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在上例中,企业投入的本金是11 070元,其未来现金流量为M公司到期偿还的成本(面值)10 000元和每年的利息1 000,共计13 000元,3年共赚取了13 000-11 070=1 930元。按照权责发生制,1 930元应当确认为3年的投资收益,每年的投资收益应当是当年实际的投资额乘以投资回报率。投资回报率是该投资的内含报酬率,假定为x,则
11 070=1 000/(1+x)+1 000/(1+x)2+1 000/(1+x)3+ 10 000/(1+x)3
通过查年金现值系数表与复利现值系数表,可计算求得x=6%
第一年企业的实际投资额(摊余成本)为11 070元,投资收益为11 070×6%=664.20元。
第一年末M公司支付的利息1 000元除第一年甲企业的投资收益664.20元外剩余的335.80元是归还甲企业的投资额。因而第二年企业的实际投资额(摊余成本)为11 070-335.80=10 734.20元,投资收益10 734.20×6%=644.05元。
第二年末M公司支付的利息1 000元除第二年甲企业的投资收益644.05元外剩余的355.95元是归还甲企业的投资额。因而第三年企业的实际投资额(摊余成本)为10 734.20-355.95=10 378.25元,投资收益10 378.25×6%=622.70元。甲企业三年确认的投资收益共计为664.20+644.05+622.70= 1 930.95元,三年归还的投资额为企业购年买债券的资金花费高于面值部分11 070-10 000=1070元,误差0.95元为计算过程中的误差所致。尾差一般留在最后一年,因此甲企业第三年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1 930-664.20-644.05=621.75元。相应的会计处理如下。
1.购入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0000
——利息调整1070
贷:银行存款11070
2.2016年末:
借:应收利息1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335.80
投资收益664.20
3.2017年末:
借:应收利息1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355.95
投资收益644.05
4.2018年末:
借:应收利息1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378.25
投资收益621.75
5.每期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1000
贷:应收利息1000
6.到期收回本金:
借:银行存款10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0000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中,持有至到期投资一般应当设置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三个明细科目。“成本”反映的是债券的面值,即债券到期时投资者归还的本金,而不是实际的投资成本。实际的投资成本是“成本”加或减“利息调整”,在没有减值的情况下,实际的投资成本即摊余成本。“利息调整”初始计量反映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加手续费,在其后续计量过程中要进行摊销。溢价发行中的摊销额为企业应收取的利息扣除投资收益后的数额,即债券发行方归还的投资成本。折价发行的摊销额为企业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减去应收取的利息,即债券持有者新形成的投资成本。“应计利息”反映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在持有期期间的利息。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分期付息的债券,期末计息时已到付息期,属于流动资产,计入“应收利息”。对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期末计息时未到付息期,每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收取,属于非流动资产,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票面利率是债券上标明的利率,即合同利率,是每期计算债券利息所采用的利率。企业每期确认的应收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市场利率是资金市场上资金供求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利率。面值是决定债券发行价格的基本因素,而市场利率与票面利率的关系决定着债券最终的发行价格。票面利率高于市场利率的情况下,债券发行价格将高于面值,即溢价发行,以降低债券发行方的实际利息支出。而票面利率低于市场利率时,债券发行方为了将债券发行出去,不得不把发行价格降至面值以下,即折价发行。
实际利率是投资者得到利息回报的真实利率,投资回报率。对债券持有者而言,在没有手续费的情况下,实际利率等于市场利率。而存在手续费的的情况下,实际利率将低于市场利率。
例2:甲企业2016年1月1日购入N公司当日发行的面值为10 000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4%,年末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购入时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
在上例中,假定市场利率为6%,则债券的发行价格应当为P=400/(1+6%)+400/(1+6%)2+400/(1+ 6%)3+10 000/(1+6%)3=9 465.40元。
假定甲企业购入该债券需要另支付手续费24.60元,则甲企业的实际投资成本为9 465.40+ 24.60=9 490元,未来的可收回金额为10 000+400× 3=11 200元,三年的投资回报共计11 200-9 490= 1 710元。假定甲企业投资回报率为x,则:
94 90=400/(1+x)+400/(1+x)2+400/(1+x)3+ 10 000/(1+x)3
通过查年金现值系数表与复利现值系数表,并运用插入法可计算求得x=5.9%,该投资回报率即为实际利率。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的实质是该项投资由于经济形势的变化如企业缺乏资金,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其有能力持有至到期或因对市场利率预期走高、企业偿债能力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企业不再准备将该投资持有至到期,从而不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条件而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在与国际趋同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中应当遵循明晰性原则的要求,并更加注重经济业务的实质。建议将“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科目修订为“持有至到期投资——面值”,以区分债券到期发行方所归还的本与购入方实际投入的本,更有利于会计人员的理解和运用。建议将“投资收益”科目修订为“投资损益”,借方登记发生的投资损失,贷方登记实现的投资收益。建议将“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修改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已减值”,这样有利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明细账的设置和运用。持有至到期投资明细账可以采用借方多栏式,设置“面值”、“利息调整”、“应计利息”、“已减值”专栏,其合计反映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
主要参考文献:
[1]严宝平.关于摊余成本的深入解读——基于利息理论的视角[J].金融经济,2015(4).
[2]戴德明,林钢.财务会计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责编:梦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