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现状与防治对策

2016-12-01 02:20赵福来
绿色科技 2016年1期
关键词:有害生物调查防治

赵福来

(浙江省磐安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浙江 磐安 322300)



磐安县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现状与防治对策

赵福来

(浙江省磐安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浙江 磐安 322300)

摘要:通过对磐安县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和防治的现状调查、分析,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多,林业有害生物潜在性威胁增大及暴发现象时有发生,分析了制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主要因素,提出了从明确责任主体、推进依法防治、完善监测体系、创新防治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培养人才队伍等方面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对策。

关键词:有害生物;防治;调查

1引言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是指由于森林中的病原微生物、有害昆虫、鼠、兔类种群及有害植物的流行或猖獗危害,使林木减产,造成经济损失或降低森林在陆地生态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现象。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是政府减灾工程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磐安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在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多年的努力,防治的基础设施建设速度明显加快,目标管理责任制得到初步落实,防治技术手段和防治成效逐步提高,整体抗灾减灾能力不断增强。但是,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制约,目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仍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形势不容乐观。

2磐安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成灾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增多,危害损失严重

磐安县地处浙江中部,是个九山半水半分田的纯山区县。域内海拔高差1 000 m,亚热带季风气候和独特的地形相结合,又形成多样性小气候,使植物类型和植被区系复杂,生物资源十分丰富,所以有害生物种类繁多,仅2005年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到,就有林业有害生物571种,估计全县有害生物种类达数千种。其中对森林构成威胁的主要有50余种,从而对我县的生态景观和林业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潜在的影响。如杨梅肉柱分离症(2006年)、松毒蛾、栎掌舟蛾、刚竹毒蛾、黄刺蛾(2011年)、栎旋木柄天牛、枫香毒蛾、柳杉毛虫(2012年)等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给我县的杨梅、毛竹、马尾松、柳杉等造成一定的损失。

2.2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潜在威胁增大

多年以来,悬铃木方翅网蝽、布朗李细菌性穿孔病、板栗疫病、加拿大一枝黄花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先后侵入我县,虽然通过防治得到了有效控制,没有造成大的危害,但潜在的威胁却不容忽视。目前更为严重的是松材线虫病入侵不可避免。松材线虫病(Bursaphelenchus xylophilus)又称松树枯萎病,是松树的一种毁灭性病害,俗称松树“癌症”。 磐安县境内有松林面积68万亩,在森林资源中占到67 %。目前磐安松林安全形势已相当严峻,毗邻的天台、缙云、新昌等县均为国家林业局公布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发生区与我县松林近在咫尺,自然传播已成必然,因此将对磐安县林业生态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2.3顽症难治,暴发现象常有发生

磐安县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总体平稳,成灾率不高,但偶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度难度大,发生初期往往不能及时发现,到发现时已是危害严重的局面,造成防治工作相当被动。如2014年始局部地区暴发的柳杉毛虫、阔叶树青冈的栎旋木柄天牛灾害,连续两年的防治才得到基本遏制。据2014年9月磐安县白蚁蚁情蚁害普查资料,全县5105株古树蚁害率为36.49 %,主要有散白蚁、黑翅土白蚁、台湾乳白蚁等,灭杀工作任重道远。

3制约磐安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主要因素

3.1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自1983年东磐分县以来,县森防站有牌子没编制,仅从属林技推广站里面一人分管,大部分时间都被安排去做整地、造林现场技术指导,搞县级造林年度自查验收、作业设计、规划制定、各种资源调查和管护等等,没有专业工作自主决定权,更无法开展程序规范的检疫执法。2012年始正式确定编制5人,但正式在岗仅2人。

3.2队伍不稳、业务不专

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人员流动性大,岗位变动多,随便拿来顶缺也是常有的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性强,工作要求一定的持续性,顶岗轮岗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效有负面影响。

3.3经费不够,效果不佳

一直以来林业有害生物测报、防治经费没有列入年度县财政预算,仅依靠省项目资金勉强维持严重不足,一旦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容易贻误最佳防治时机。

3.4观念陈旧,工作简单

目前仍然停留在灾后救灾时代,没有认识到监测预报和全方位培育健康森林的重要意义。如2014年始局部地区暴发的柳杉毛虫,四月份监测时无法预测到严重危害程度。

3.5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检测设备缺乏,许多情况下只能凭肉眼和经验工作,这给现场检疫、病虫监测调查、防治等工作造成了极大影响。

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对策

4.1明确责任主体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属于公共服务范畴,具有普惠性,防治工作主要应由各级政府来组织。地方政府要认真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行政领导负责制,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要将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监测预报、植物检疫、疫情除治等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同时,要落实“谁经营、谁防治”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产权主体也是防治主体,把疫情监测和防治责任落实到产权人,确保防治任务能够全面落实。

4.2推进依法防治

认真贯彻落实《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依法履行防治工作职能,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管,依法打击和惩处违法违规行为。

4.3完善监测体系

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加强县、乡、村基层测报站(点)和测报员体系建设,每个乡镇至少确定1名技术人员负责病虫情监测工作,每个村至少确定1名兼职病虫情测报员,每1万亩林地要落实1名护林员负责病虫情监测。

4.4创新防治机制

完善松材线虫病等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方案,组建专业人员和群众相结合的防治队伍;对重大检疫性、危险性有害生物,实行严格检疫、重点监测,集中力量进行除治,防止扩散蔓延;对发生面积较大、危害严重或重大的危险性、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实施工程治理。 大力推广应用无公害防治技术以及航空作业防治、地面远程施药等先进技术措施,提高防治水平

4.5强化科技支撑。

针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需求,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开展阔叶林栎旋木柄天牛、栗山天牛和柳杉毛虫、古树名木白蚁防治等实用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科普宣传,引导社会公众科学认识并自觉防范林业有害生物。

4.6培养人才队伍

根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需要,加强防治检疫组织建设,合理配备人员力量,强化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积极争取,确保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在编人员在职在岗,在位谋责。加强行业队伍业务培训和专业技能人才培养,特别是有针对性培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业人才,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学习意识,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人员素质、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更好地服务林业大局、服务基层群众。

参考文献:

[1] 国家林业局.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疫区公告[M].北京:国家林业局,2015(1).

[2] 林业部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司,林业部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中国森林植物检疫对象[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96:98~111.

[3] 赵仁友.丽水地区森林病虫害发生现状与对策[J].浙江林业科技,1996,16(6):64~66.

[4] 张星耀,骆有庆.中国森林重大生物灾害[J].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3:277~291.

中图分类号:S76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01-0060-02

作者简介:赵福来(1964—),男,工程师,主要从事森林保护工作。

收稿日期:201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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