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全国!呼格吉勒图“杀人”案平反昭雪始末

2016-11-29 17:42艾平
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 2016年11期
关键词:呼格吉勒杀人

艾平

2014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再审,撤销原判,判决18年前被判处死刑的呼格吉勒图无罪。这个轰动全国的特大冤案,从2005年发现“4·09”强奸杀人案一案两凶到昭雪,长达18年,从发现错判线索到立案再审改判,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秉持职业良知,不屈不挠为民请命,锲而不舍深入调查,历时9年,终于让真相大白于天下。此案案情纷纭复杂,涉及仍在职的办案人员众多,压力山大,整个过程跌宕起伏、曲折多舛。记者汤计是如何顶着压力克服困难,完成这个为民请命的壮举的呢?

2011年,新华社在筹办成立80周年纪念活动时,制作了一枚金光闪闪、刻有“新华通讯社一等功”浮雕字样的勋章。从2011年到2015年,这枚立功勋章,静静地陈列在新华社大厦的某个房间里,等待着一个足以承担这份光荣的人脱颖而出。几年之后,新华社高级记者、新华社内蒙古分社编委、政文部主任汤计,获得了这枚标有“新华社第001号”的勋章,成为八十四年来唯一获得这份殊荣的新华社记者。

2015年1月22日,新华社在北京总社召开表彰大会。新华社社长、党组书记蔡名照发表讲话:“在新华社的长期推动下,2014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再审,撤销原判,判决18年前被判处死刑的呼格吉勒图无罪。从2005年发现‘4·09强奸杀人案一案两凶,呼格吉勒图可能被错判的重大线索之后,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秉持职业良知,坚守社会正义,坚持不懈采访,在总社、分社的坚定支持和共同努力下,通过翔实、准确、权威的报道,有力推动了问题的解决,最终使冤案得以昭雪。”

汤计在获奖感言里说道,做新华社记者三十余年,我时时刻刻铭记的,就是老社长穆青的话——勿忘人民。

2005年初冬的一天,汤计正在通辽出差,接到单位资料室的一位同事的引荐电话,不久,汤计约见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李三仁、尚爱云,从此开始了匡正呼格吉勒图冤案的九年长征。

1996年4月9日晚上,在呼和浩特烟厂做工的呼格吉勒图上夜班,吃饭的时候,他和工友闫峰一起喝了点小酒。分手后,他在回家取钥匙的路上,上了一趟厕所。当时,正值性懵懂年纪的呼格吉勒图,扒着墙缝往女厕所看了看,发现里面有个躺倒的女人。在那一丝酒劲的驱动下,他进了女厕所,想看那女人是不是死了,当然,也不排除他用手触动了一下那具尸体。总之吓得心惊肉跳往回跑,回到车间就把这件事告诉了工友闫峰,并拉着闫峰一起到厕所看了看,确认了那就是一具女尸,他们便一起去报案。然而在报案的时候,呼格吉勒图遭遇了警察怀疑的目光,震慑之下,他变得语无伦次,就这样被警察扣下,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被渐渐演绎成了审讯者期待的罪证。这就是轰动一时的“4·09”案件。

在呼格吉勒图被带到公安局48小时之后,警方作出结论,呼格吉勒图是一个流氓杀人犯,他在女厕所对死者进行流氓猥亵时,将其掐脖子致死。

当年6月5日,也就是在案发57天之后,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呼格吉勒图犯流氓罪、故意杀人罪的判决。5天之后,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一个仅有18岁的无辜生命,结束在法律的名义下。

十年之后,终日悲伤的李三仁和尚爱云突然听到了如雷贯耳的消息——警察带着一个重刑犯,到当年那个女厕所的位置上,指认作案现场来了!难道苍天有眼,当年作案的真凶现身了?

被带来指认现场的罪犯叫赵志红,是一个强奸杀人惯犯。他落网之后交代,自己曾经作案27起,其中包括“4·09”女尸案。

李三仁和尚爱云来到当年办案的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询问情况,分局表示无可奉告,让他们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询问。市公安局的主管副局长好像很忙很忙,他一边摆弄着手机,一边这样回答老两口:“这个事情别找我,我不知道。”

李三仁的亲戚给他们出了个主意——打官司,用法律争取公正。老两口一听,说,对。咱们家虽然穷,但就是卖房子、喝稀粥,也要找最好的律师,为二子申冤!二子是呼格吉勒图的小名,九年之中,这个家,没人敢提“二子”这两个字,现在为二子伸冤,是全家人每一分钟都在苦苦思索的问题。

老两口双双跪在了何绥生律师的面前,哭着请求何律师帮他们为可怜的儿子找回清白。

何绥生是一位有经验的律师。经过多方打听,他得知这个案子案发62天就完成了审理定案和执行的全过程,快得有些匪夷所思,难保没有问题。另外,支撑该案成立的证据只有被告人的口供,而且这份口供十分简单明晰,用律政界常用的说法叫“干净”。经常接触案件的律师有一个共识,往往口供越是“干净”,就越有问题,说明口供已经被人修改过多遍了。此案时过多年,一审二审的法官都已经被提拔成了领导,当年的办案人员也早已立功受奖,看来自己办不成这个案子。思前想后,他给李三仁老两口提了个建议:“这个案子要想翻过来,走正常的申诉程序似乎办不到,靠律师的力量也办不到,唯一的途径是找媒体。找一般的媒体也很难办成,在呼和浩特,只有找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还有一线希望。”

作为新华社政法记者,汤计履职将近三十年,用自己手中一支笔,记录百姓疾苦之声,伸张社会公平正义,留下了写满故事的生命日记,也积累了丰富的司法专业知识和经验。

这里的两个小故事,可以让我们看到汤计一向的职业态度。

包头苗圃青年女工悦悦和男朋友两个人逛街,遇上发行福利彩券。悦悦用自己的钱买了一张彩券。还真就抓上了,交了税,还剩三十八万。悦悦挺高兴,就把钱存在了男朋友的卡上。

不久,男孩子家提出分手,悦悦接受了这个事实。她拿着那张卡,取走了彩票奖金中的一半。这原是抓彩票时两人商量好的,本无可非议。但是男孩子的家长不干,到公安局报了案,说是悦悦偷窃了他们儿子的钱。通过当时包头市昆山区的一个官员,找到了刑警二队指导员解某某。在这个解某某的眼里,权力大于一切,他一听说是领导的事儿,觉得是一个向上巴结的机会,立刻为所欲为起来。

晚上,母亲在里屋吃饭,悦悦坐在堂屋里看电视。门外开来一辆面包车,下来六个彪形大汉,全都穿着便衣。他们闯进悦悦家,一把抓住悦悦的头发,拎着瘦小的悦悦“咔”一声按在地面上。母亲惊呆了,以为来了盗贼,就拼着命跑出去喊:“乡亲们救命啊,黑道儿的来了!”

村民闻声都跑了过来,把悦悦家围住了。

村治保主任说:“执法,你就出示证件嘛。”

解某某心虚理亏,不敢拿出证件。群众便不放他们走,一直僵持到夜半,他们才拿出了两个证件,其余四人都没有证件。这下子村委会不干了,家长也不干了,人围得越来越多,大约有200余人。解某某骑虎难下,只好给局里打了电话。昆山区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和刑警大队队长只得来给群众反复解释,说这是私自办案,没有手续,是不对的。

可是解某某回去之后,没有收到任何处分,他的上司试图让时间将风波慢慢消弭。悦悦的母亲找到内蒙古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人员指点她,说,你到隔壁院子新华社内蒙古分社,找一个叫汤计的记者,他一定能帮助你。

坐在汤计和他助手面前的是一个目光僵滞,披头散发,衣着褴褛的女子。悦悦的眼神没有任何反应,她光着脚,浑身都是吃饭留下的印渍,已经失去了自理能力。

汤计一行马不停蹄,又去查询了包头市公安局和包头市昆山区检察院,证明悦悦母亲的上访材料完全属实。

当时的包头公安局有关负责人找到汤计,说,老汤咱们能不能不报了,这事一出去可就大了。

汤计说,我要是不报,谁来处理恶棍?那可怜的孩子谁来管?再说,这样的人不处理,整天穿着警服晃来晃去,让老百姓怎么看我们警察?

汤计铁面无私地发出了内参,并附上现场照片。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很快签批,指令查办。于是包头市检察院开始查解某某,而他所在单位则继续找人求情。这样过了三个月,解某某以为自己没事儿了,开始请客,喝得云三雾四。有人找到汤计说:“汤老师,人家说没事儿了,看来中国是治不了他了。”

汤计怒从中来,说:“他要是没事儿,我就再写他。我一定要让他有事儿。”

结果,解某某第一天请客,第二天没事儿,第三天就被检察院铐走了。

另一个小故事有关赤峰市三座店水库群体事件。赤峰市有一条名字华丽的河流——英金河,河两岸是河谷平川,平川与远处的丘陵山地相连,农耕经济是这里的第一产业。当时,后来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贪官徐国元,由赤峰市代市长转为市长不过十几天,准备拦河修建一座水库。三座店村位于水库设计的淹没区,施工方要求全村整体搬迁。由于水库施工补偿本来就偏低,赤峰市又按照1992年的标准执行,就更低了。加上当时移民安置点的标准房还没有盖,村民不搬,并且阻止施工。

时任新华社内蒙古分社社长正在办公室值班,门突然被推开,一个浑身伤痕的男子“扑通”一声就跪在了他的脚下。这位社长赶紧起身将他扶起:“别急,有事坐下说。”这个男子是从三座店村逃出来的村民,原来三座店的四十七个青壮年已被拘留,他是村里见过点世面的村民,在被抓途中寻机逃出,扒火车来到呼和浩特,直接来到了新华社。

汤计带着两个记者,一路奔波9个多小时,来到赤峰。徐国元没有出面,赤峰市的一个相关负责人,先入为主,按他们的立场观点,开始介绍情况,张口一个“刁民”,闭口一个“刁民”。开始汤计还耐着性子听,越听越烦,便打断了他的话,说:“不听你的了,我们明天要去现场调查,请你们赶紧安排。”

老百姓远远看见有几辆汽车进村,吓得如惊弓之鸟,扶老携幼往山上逃。汤计连忙下车,大喊:“乡亲们,我们是新华社的,不要跑!你们村里有人向我们反映了情况,我们是来调查的!”

有一个70多岁的老太太,也顾不上面子难看了,解开衣服让汤计看胸腹部的青紫。特别让汤计一行受不了的是,人群中有一个80多岁的老抗美援朝志愿军,也曾挨打,他说:“我抗美援朝没被美国鬼子打死,这回差点被这帮小崽子削死……”

汤计管不住自己的眼泪了。他一一扶起跪着的村民,连连说,对不起大家,我们来晚了。

汤计回到住处,已经是晚上八九点了,为了赶紧解脱村民的痛苦,他当即给中央写了内参,连夜发往北京总社。汤计要求面见市长,然而,事端的始作俑者徐国元虽然当时就在赤峰,却隐于幕后,一直不肯露面。于是汤计和两位同事商量——人不放,村民的钱不到位,咱们不离开赤峰。

受徐国元委派,时任松山区区长王玉良出面接待汤计一行,这个人正在谋求更高职位,唯徐国元马首是瞻,不惜摧眉折腰,言谈之中一个劲儿给徐国元涂饰抹粉,打圆场。汤计一问,此人是一位老友的外甥,便语重心长地教育他:“我告诉你一句话,头上三尺有神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你们这一打,伤了老百姓,自己也会遭报应……”

“三座店水库事件”很快得到中央领导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注,纠正了徐国元等人的错误做法,被抓的农民全部释放,又给三座店搬迁村民提高了补贴,作了安置。汤计一行放心地离开了赤峰。

三年之后,汤计在博客里这样写道:“自治区纪检委向司法机关移送徐国元等罪犯,其中也有王玉良,那天在一个不大的房间里,王玉良默默地听纪委办案人员宣读双开决定,默默地看着警察给他戴铐。我一直静静地注视着王玉良,而精神恍惚的他始终没有注意到我,直到两个警察要押他离开房间时,他才发现我,那一瞬间,他的目光是那样惊愕、恐惧、哀伤、无助……他的嘴唇翕动了一下,想说什么却没有说出来,王玉良到底想对我说什么呢?”

诸如此类的案件,在汤计的记者生涯中可谓多得不胜枚举,然而,像呼格吉勒图被错杀这个案子,如此错综复杂,如此时间漫长,如此涉及众多人事,如此方方面面阻力之大,他还是第一次遇到。

汤计听了李三仁老两口的陈述,虽然一时没有表示什么,但是他的内心已经无法平静。这个案子有问题!一案两凶,说明啥?说明肯定有一个是冤枉的。

汤计向分社党组汇报了这件事。分社领导认为此事人命关天,案情重大,支持汤计进行采访,并指示抓紧报道,认真履行新华社记者的职责。

随即,汤计一个电话打到了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赫峰处,了解到“4·09”女尸案确实出现了另一个凶手,就是前不久落网的连环强奸杀人犯赵志红。这个残忍的罪犯曾经作案27起,他知道自己所犯的是死罪,可能是为了争取从轻判刑,也可能为了自己心灵能舒服一点,主动交代了警方没有掌握的“4.09”女尸案。

汤计还了解到,内蒙古公安厅已经成立了“4·09”案件专案组,着手复核呼格吉勒图一案,但是遇到的阻力相当大。

根据这些情况,汤计很快写出了内参《内蒙古一死刑犯父母呼吁警方尽快澄清十年前冤案》,于2005年11月23日发到新华社总社,引起了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高度重视。2006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抽调法学专家与侦查专家,组成了以副书记宋喜德为组长的“呼格吉勒图流氓杀人案”核查组,开始复查这起沉睡多年的冤案。

汤计查阅了当时发表在《呼和浩特晚报》上的一篇通讯《4·09女尸案侦破记》——1996年4月9日晚8时,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安分局刑警队接到电话报案称:在锡林南路与诺和木勒大街相交处的东北角,一所旧式的女厕内发现一具几乎全裸的女尸。报案的是呼市卷烟厂二车间的工人呼格吉勒图和闫峰。警方立即驱车前往现场。

张铁强(化名)副局长和报案人简单地交谈了几句之后,他的心扉像打开了一扇窗户,心情豁然开朗了。

按常规,一个公厕内有具女尸,被进厕所的人发现,也许并不为奇。问题是谁发现的?谁先报的案?而眼前这两个男的怎么会知道女厕内有女尸?

冯副局长、刘旭队长等分局领导,会意地将目光一齐扫向还在自鸣得意的两个男报案人,心里说,你俩演的戏该收场了。

那两个男报案人,看见忙碌的公安干警,又看见层层的围观者,他们想溜了。然而,他俩的身前身后已站了“保镖”。

“我们发现了女尸,报了案,难道我们有罪了?”报案人惶惶然了。

……

此通讯极力赞美,把办案人员描述得神机妙算,智勇双全。但是汤计慢慢研究下去,却发现文本破绽百出,许多地方显示出当年办案的不实、不准、不当,甚至涉嫌非法。

文中写道,简单交谈后,专案组组长张铁强(化名)等觉得两个男的怎会发现女厕所里的尸体,于是便按着这种怀疑,开始了推理,实际已经在主观上确定了案子结论的方向。

当时呼格吉勒图和闫峰是理直气壮的——“我们发现了女尸,报了案,难道我们有罪了?”没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这是正常的心态。

文中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某的指示也显现出一种意图——“找到证据,让呼格吉勒图放弃侥幸心理。”这说明警方在没有证据的时候,就已经把罪犯定位在呼格吉勒图身上了。他们之后进行的审讯,不是要弄清真相,而是在为自己的怀疑找佐证。

文中透露出,口供是从“只是让你们去写个经过”,到“……熬了48小时之后才获得的”。“在审讯呼格吉勒图的过程中,由于呼的狡猾抵赖,进展极不顺利。”如果只是写个经过,能说是“熬”吗?那么是怎么“熬”呼格吉勒图的呢?这中间张铁强他们做了什么?是否采用了非法手段刑讯逼供?

文中最后的结论是:“市公安局技术室和内蒙古公安厅进行了严格科学的鉴定。最后证明和呼格吉勒图指缝余留血样(血型与女尸)是完全吻合的。杀人罪犯就是呼格吉勒图。”汤计认为,血型化验不同于DNA检验,只能证明群体的同一,不能证明个体的同一,因此不能作为关键的证据。

汤计的目光久久地停在一个老熟人的名字上——张铁强。

1988年,新城区发生一起命案,犯罪嫌疑人在刑侦大队的审讯室意外“触电身亡”,作为负责此案的刑侦大队大队长,张铁强被免职,降为普通民警。1992年,张铁强竟然咸鱼翻身,担任呼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1994年,调任新城区公安分局任副局长,分管刑侦。

汤计第一次见张铁强,是在1989年。汤计去采访张铁强所侦破的一个吸毒案件。当时张铁强给汤计的直觉印象是虽然说话直白,却心细如丝,在本职工作方面很上心。万没有想到,就在提审一个女性吸毒者的时候,张铁强让汤计瞠目结舌,看到了他粗鄙残暴的一面。

张铁强瞬间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像抓小鸡似的把一个瘦瘦的女子“咣”一下搡在了汤计面前。

汤计一看,这个女子还很年轻,但是身体已经被毒品作践完了,瘦得像一根干枯的树枝,苍白的皮肤中透出青紫,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

汤计问:“原来干啥工作的呀?”

女子回答:“在劝业场经商。”

汤计说:“当老板?”

女子:“有四个柜台,还开了一家饭店。”

汤计为了缓解气氛,一笑说:“那你可比我强多啦……”

女子说:“都吸光了。”

汤计说:“多好的日子,为什么好上这个呢?”

女子很懊悔地低着头:“我戒了……”

气氛开始松弛,汤计正准备继续提问。就在这时,可能是听到女子说自己戒了,好像意味着“我已经戒了,不应该抓我”,张铁强突然间照着女子的后背就是一巴掌,嘴里还骂着:“你戒了,狗都能改了吃屎。你戒了,还用得着卖屄!”

张铁强是个彪形大汉,这一巴掌把那女子打个趔趄,眼看着就上气不接下气地抽搐起来。

别看汤计生就高大魁梧,他的心肠却软得像草原上的流水,这样的情形他看不下去,只好匆匆结束采访,不欢而去。

再次和张铁强打交道时已经到了2002年。当时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发生一起大案。案情是这样的——国税局稽查处有个女处长,她坐在办公桌前,右手握着一支笔,正在写字,被人用铁锤砸死。甚至大脑神经都来不及反应,死后一直保持着写字的姿势。

因为是大案,汤计前去采访。他到了国税局一看,楼上楼下走来走去的都是警察,正常的工作秩序已经被打乱。一问,是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分局局长张铁强带人在此办案,吃住均在这里,一切费用由国税局承担。

张铁强告诉汤计,案子不好破,光是DNA就检验了五百多人,花了很多钱,还是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仅此而已。

公安机关办案,为什么非要吃住在案发单位呢?原来在侦查女处长被杀案的过程中,张铁强发现北京商人阎福龙,平常与局长肖占武称兄道弟,经常承揽自治区国税局的工程,在呼和浩特存有四百六十万人民币、四万美金,就把这个人抓起来审讯,问他这些钱的来路,不说就打,直打得阎福龙受不了了,交代出这钱不是自己的,是肖占武局长的。

张铁强抓住了肖占武的七寸,却私瞒消息,继续留在国税局骚扰式“办案”,给肖占武施压。肖占武当时十分刚愎自用,没有把张铁强放在眼里,直接给自治区公安厅和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相关领导打电话,让他们撤回去。

张铁强脸色一沉,二话没说,做出坚决服从命令的姿态,一夜之间,撤得干干净净,肖占武心里自然放松了许多。

不久汤计突然接到张铁强的电话,他以为是女处长的案子有了新的进展。岂不知,张铁强抖搂出了肖占武的犯罪线索。当然,张铁强的讲述中,始终作出一副出以公心的样子。多年之后,汤计才弄明白,张铁强一身正气的背后暗藏着很深的私欲。他分析,如果当初肖占武悟出张铁强的真实目的,给上张铁强一二百万,恐怕事情就不会是这样的结局,贪官肖占武也许在天网恢恢下暗度陈仓,继续享受荣华富贵。

有了分社的鼎力支持,汤计决定不惜任何代价深入调查呼格吉勒图一案。他派助手李泽冰到原烟厂和案发厕所的位置,进行了现场勘察。又了解到,在公诉期间,也就是1996年5月7日晚上9时20分,呼和浩特市检察院两位检察官对呼格吉勒图进行了询问,留下了一份1500字的询问笔录。笔录显示,呼格吉勒图反复说:“今天我说的全是实话,最开始讲的也是实话……后来,他们的人非要让我按照他们的话说,还不让我解手……他们说只要我说了是我杀了人,就可以让我去尿尿……他们还说那个女子其实没有死,说了就可以把我立刻放回家……我当晚叫上闫峰到厕所看,是为了看看那个女子是不是已经死了……后来我知道,她其实已经死了,就赶快跑开了……她身上穿的秋衣等特征都是我没有办法之后猜的、估计的……我没有掐过那个女人……”

呼格吉勒图全盘翻供,并反映了专案组有诱供逼供。遗憾的是,呼格吉勒图的这些话,遭到办案检察官使用“你胡说”等语言制止。

李三仁和尚爱云详细地给汤计讲述了1996年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的过程。他们看到,儿子穿着一件在卷烟厂做工时的旧衣服,人瘦得皮包骨头,强打着精神拼命抗争着。他们把儿子当时所说的每一句话,都牢牢地记下了。记得当时呼格吉勒图承认自己是因为喝了酒,进了女厕所,但是他没有杀人。

由于一直不让见儿子,辩护律师是开庭前一天才找到的,这位律师起初为呼格吉勒图做的是无罪辩护,最后不知什么原因却以他“认罪态度好、是少数民族、年轻”为由,在法庭上作出求情陈述。

大约进行了四五分钟的休庭合议之后,法官当庭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和“流氓罪”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尚爱云说:“法官问我儿子,还上诉不?儿子就说了两个字,上,上。这两个字说得特别响亮,我就知道儿子是冤枉的。”

没人理睬呼格吉勒图的上诉,仅仅两周后,6月5日,内蒙古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这也是终审死刑核准裁定。

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呼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的判决书仅有155字,汤计反复看了几遍,怎么也看不出来法院认定呼格吉勒图流氓罪、故意杀人罪两宗罪名的关键证据是什么,看不出法院是如何认定呼格吉勒图犯罪的。

多年的新闻调查经验告诉汤计,凡事不能轻言结论。不能依赖别人的转述,非亲自接触第一手资料不可。

很快,来自公安机关的四份审讯笔录,放到了汤计的案前。

赵志红一共交代了自己所做的27起强奸杀人或抢劫、强奸案。由于1996年“4·09”案,是他第一次杀人,因此对作案过程记忆很清楚,基本还原了自己的作案过程——

1996年4月,具体哪天忘了。

(我)路过烟厂,急着小便,找到那个公厕。听到女厕有高跟鞋往出走的声音,判断是年轻女子,于是径直冲进女厕。两人刚好照面,我扑上去让她身贴着墙,用双手大拇指平行卡她喉咙,她双脚用力地蹬。五六分钟后,她没了呼吸。

我用右胳膊夹着她,放到靠内侧的坑位隔断上,扶着她的腰,强奸了十几分钟后射精了。

她皮肤细腻,很年轻。我身高1米63,她比我矮,1米55到1米60的样子,体重八九十斤。

我穿40的鞋,鞋底是用输送带做的。

这四份笔录是分别由四组警官,在不同时间、地点对他进行审讯的实录。比照研究之后,汤计发现,四次口供之间没有大的差异,而且一次比一次交代得清晰一些,其中的地点、时间、周围情况、受害人体征等细节和警方掌握的情况吻合。汤计知道,如果作案人编造假供词,这四次审讯笔录一定会出现不一致甚至互相矛盾的地方。

问题太严重了!汤计赶紧打电话联系皋凤存。

皋凤存是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大要案支队负责人,也是主持赵志红专案的警官。他科班出身,且实践经验丰富,与汤计是志同道合的好朋友。

皋凤存告诉汤计,一听到赵志红交代出自己是“4·09”案件的真凶,自己的脑袋就嗡一声大了。当年流氓杀人案的真凶呼格吉勒图不是已经毙了吗,怎么又出来一个?是不是赵志红这个小子感到压力大,顺嘴胡说八道呢?

皋凤存告诉下属,把赵志红带到院子里放放风,清醒清醒。

放风的时候,赵志红为了证明自己在说真话,又交代出一起杀人案。两个月前,他开车拉了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孩子,将其强奸杀害,尸体埋在呼市小黑河边的树林里。皋凤存当即带着赵志红去找,果然在一个小土包下,找到了那个女孩子的尸体。看来,赵志红没有骗警察。

皋凤存看着眼前这个猥琐矮小、獐头鼠目的赵志红,恨不得一拳头揍扁了他。可怜那个小小年纪的呼格吉勒图,真的是含冤而死,倒在了法律的名义下!

从小黑河边回来已经是凌晨,他在床上仍然不能入睡,于是起身在专案组住的宾馆院里踱步思考。这时,守卫人员告诉他——张铁强来这里了!

听到这里汤计急了,赶紧问:“张铁强来这个地方干什么?”

皋凤存回答:“未经请示,擅自提审赵志红。”

汤计一听,这还了得!张铁强是当年专案组组长,呼格吉勒图一案到底是怎么办出来的,他的心里最清楚。现在张铁强手中握有权力,他的这个举动,令人产生种种猜想——第一,冯对自己办的案子心虚,来问个究竟;第二,如果哪一天赵志红来个“意外死亡”,或者翻供,也未可知。

皋凤存告诉汤计,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赫峰已经掌握了这个情况。为了保证不被干扰,现在赵志红已经被转移到内蒙古刑警总队的警犬基地,由10名武警替下了原来的民警,日夜严格看守,同时已经要求张铁强回避。

抓住了惯犯赵志红,让内蒙古公安厅去了多年的心头之患,但一案两凶的事实,又提出一个触目惊心的问题。半年之内,他们先后从公安部请来三个刑侦专家指导侦查。其中有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的教授杨成勋,他是我国第一台测谎仪的发明者,他使用最先进的pg-10型六道心理测试仪,对赵志红进行了心理测试。这位德高望重的老专家宣布结果时,先是捂着脸,许久,把手才放了下来,很沉重地说:“赵志红说的属实,那个孩子被杀错了。”然后,又捂住了脸,人们看到泪水从指缝中涌出。

曾经多次对比过呼格吉勒图和赵志红卷宗的刑侦专家吴国庆,对此案发表看法时直言不讳:“我的态度很明确,我也多次向公安部和中央领导汇报过,一案不会有两凶,其中必然有一个是冤枉的。”

跑完了自治区和呼和浩特两级公安局,汤计来到自治区政法委,找政法委副书记、专案核查组副组长胡毅峰了解情况。胡毅峰告诉汤计,核查组为了复原案情,几乎找到当年的每一个相关人员,反复再现案发现场实况。呼格吉勒图当年交代的作案手段,虽然每次的供词都不一样,他们还是一一进行了模拟,证明他所说的每一种动作都杀不死人,显然是没有行凶杀人行为事实依据的临时编造。可以作出结论,当年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证据严重不足。

可是庭审时,赵志红的10起命案,检察机关只起诉了9起,唯独漏了毛纺厂公厕里的“4·09”强奸杀人案。开庭那天,罪犯赵志红当庭问公诉人员:“我杀了10个人,你们怎么说我杀了9个?少诉了1条人命啊!”参加旁听的呼格吉勒图案重审专案组人员一听,很是惊诧气愤。如果不起诉“4·09”案,就把赵志红执行死刑,呼格吉勒图一案将从此“死无对证”。他们迅速将这一重大问题,反映给了汤计。

事情已到千钧一发时刻,必须用自己的笔力挽狂澜!因为掌握了大量确凿信息,汤计有了出手的底气,他很快写出了第二篇内部报道《呼市“系列杀人案”尚有一起命案未起诉让人质疑》。汤计的报道发出后,最高人民法院获知赵志红案背后的复杂情况,指示此案一审暂时休庭。

汤计着手调查呼格吉勒图一案的消息,已经不胫而走,最起码,在呼和浩特市和内蒙古自治区司法系统已经不是秘密了。这期间,汤计与老熟人张铁强,也曾在会议上、饭局上相逢,彼此的目光偶然一撞,又迅速错开,一切不言而喻。张铁强知道是汤计在积极为呼格吉勒图申冤,他那犀利的笔锋正在跟踪着自己,但是从未向汤计提及此事,而汤计总是有意无意地绕开张铁强,他知道,随着自己一篇篇檄文出手,案子重审的可能性日益增大,亮剑的那一刻必然到来。就这样,九年之中,一个赤手空拳舍身取义的无冕之王,一个使枪弄棒深藏不露的武夫,两个一米八几的高大男人,沉默地较量着,像深海之下的两股激流,汹涌撞击,却不在海面上掀起一丝波澜。

李三仁和尚爱云也告诉汤计,他们已经被监视跟踪了,不论是去买菜、上街、走亲戚,都有人不远不近地跟在后面。

而汤计每次下去调查,在听到善意的提醒之时,也感到有一些阴冷的眼睛在跟随着他。他对整日提心吊胆的妻子说:“有啥可怕的,咱们也不是没见识过。”是的,恐吓对于汤计来说,早已不是什么新风景了。就在他每天东奔西走,为匡扶呼格吉勒图被错杀案殚精竭虑工作的同一时间段里,社里又把报道两项大案的重任交给了他,而这两项任务,无一不是风险巨大的。

2008年,汤计受社里指派,经过反复调查,写出《万里大造林还是万里大坑人》系列报道,用文字的利剑,戳穿喧嚣一时、祸及全东北地区的以投资种杨树为诱饵的“万里大造林”集资骗局,督促有关司法部门立案审理,采取法律手段为受骗者追讨合法利益。“万里大造林”残余利益团伙死不甘心,在网上发动责骂攻势之后,又聚众到新华社内蒙古分社门前闹事,扬言“出一百万要汤计人头”。那天汤计正在社里陪客人,借助社里领导和同事的掩护,汤计混在客人中走出,与闹事者擦肩而过,不然后果真的不堪设想。汤计在博客里这样回答那些闹事者:“我既然想做一个好人,就不能眼看着群众受骗!我博客里的很多作品,都是我冒着政治风险甚至是生命危险换来的。如果我是个自私鬼,这些年我怎么能写出那么多揭露时弊、惩治邪恶、帮助蒙冤群众昭雪的好新闻?”

2005年3月,一个王姓木匠伪装成港商来到呼和浩特市,牵着市政府的鼻子签下合同,称在商业繁华区建设“我国西北地区第一高楼——金鹰国际CBD”。 随着一声闷响,新建四年的呼和浩特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和呼和浩特市政府旧楼一起轰然倒地,其他一些建筑也相继拆除,假港商得到了呼和浩特市中山西路黄金地段的50多亩土地。

尽管获得了呼和浩特市给予了极端超常规的优惠政策,“实力雄厚”的假港商却再无钱注入,“西北地区第一高楼”也很快沦为烂尾工程。假港商开始在呼和浩特民间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从而引起了媒体和警方的注意与调查。

在接到呼和浩特市一些公务员和市民的举报之后,新华社内蒙古分社立刻向总社作了汇报请示,总社要求内蒙古分社履行职责,分社党组决定由分社社长吴国清挂帅,汤计牵头,负责调查此案。

这时候,汤计经手的呼格吉勒图冤案重审,正值推进艰难。这一桩伪港商非法集资案,火上加炭,使汤计成了万人瞩目的双重焦点。谁在期盼着自己手里的笔,谁在诅咒着自己手里的笔,汤计心里明镜一般地清楚,他做好了各种自我保护预案,毅然踏着地雷阵前进。

一连几个早晨,汤计特意来到被炸倒的市公安局和呼和浩特党政大楼废墟边,走走看看,边与稀稀拉拉的施工工人聊天。这个大个子就是新华社记者,新华社记者来了!有人想看看新华社如何下笔,收拾掉伪港商王木匠;有人不露声色,想看上了贼船的呼市党政领导如何下贼船;当然也有人挖空心思算计如何抵制阻止新华社的调查……新华社内蒙古分社,等于公开地站在了各种社会力量博弈的风口浪尖上。后来锒铛入狱的时任呼和浩特市市长汤爱军,直逼吴国清社长办公室,以种种理由要求停止调查。于是汤计索性出现在第一现场,高调亮剑——我们是党的耳目喉舌,为了使命,认定的事情一定要做到底。

一阵阵裹挟着废墟沙尘的风,在汤计的脚下盘旋。

在吴国清和汤计连续九篇内参和公开报道的督促下,伪港商终于被绳之以法。他们接着根据呼和浩特市干部群众的强烈要求,开始对当时呼和浩特渎职官员进行追踪彻查,对案子进行深度报道。这时候,公然的恐吓出现了,说起来十分可笑,恐吓新华社记者居然由时任呼和浩特市某要员亲自出马。吴国清把这位要员邀请他吃饭的事情告诉了汤计,汤计说这是鸿门宴,你要小心点。老吴说,光天化日之下我倒要看看他们如何表演。吴国清这位不喝酒不抽烟的客人,席间只有微笑,没有一句让步的表示。请客的某要员手足无措,恼羞成怒,就在送吴国清回家的车上,他突兀而生硬地冒出恐吓:“告诉汤计,再写,我把他抓进去。”

吴国清什么大风大浪没有见过。他冲冠一怒,大喝一声:“停车!”

下车之后,吴国清挺直身板,目光炯炯地面对某要员,声音不大,却字字清晰有力:“还是让我来告诉你吧,你动汤计之日,就是自己完蛋之时!”说罢,转身而去。

汤计感动地说,我们新华社就是这样,你在前线冲锋陷阵,领导永远是坚如磐石的后盾。在依法治国时代的背景下,有社会正义的支持,此时的汤计无所畏惧,步步为营。

果然是得道多助。在汤计推进呼格案重审的第二篇内部报道发出七天之后,一个中年男人悄悄地来到了他的办公室。

汤计抬头一看,此人身着便装,站姿挺拔,两只眼睛透露出机警。他看见屋里有人,没说话,也没有退出,一个手插在口袋里,站在汤计跟前。汤计见状,打发走了和他谈事的学生。

非常时期,汤计很敏感,他问:“警察吧?”

来人说:“汤老师,你真行,看出来了。我是呼市看守所的。”说罢从口袋里拿出警官证让汤计过目,随后又拿出一张复印件。

汤计接过复印件一看,非常感动。这位警察拿来的是赵志红在狱中递出来的“偿命申请书”复印件。他担心在特殊形势下,这份偿命申请书递不到领导手里,所以复印了一份给汤计送来。没等汤计反应过来,他已经转身离去了。汤计知道,他是冒着风险做这件事的。

赵志红的“偿命申请书”是这样写的:

尊敬的高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您们好!

我是“2·25”系列杀人案罪犯赵志红,我于2006年11月28日已开庭审理完毕。其中有1996年4月18日(准确时间是4月9日)发生在呼市一毛(第一毛纺厂)家属院公厕(的)杀人案,不知何故,公诉机关在庭审时只字未提!案确实是我所为,且被害人确已死亡!

我在被捕之后,经政府教育,在生命尽头找回了做人的良知,复苏了人性!本着“自己做事、自己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政府彻查自己的罪行!现特向贵院申请派专人重新落实、彻查此案!还死者以公道!还冤者以清白!还法律以公正!还世人以明白!让我没有遗憾的(地)面对自己的生命结局!

综上所诉(述),希望此事能得到贵院领导的关注,并给予批准和大力支持!

特此申请

谢谢!

呼市第一看守所二中队十四号罪犯赵志红

2006年12月5日

汤计分析,赵志红写这个东西,不管他出于何种动机,就“4·09”女尸案一案两凶这一新闻事件来讲,等于又出现了新的重大案情。那么,作为一个新华社记者,必须及时予以上报。但是,这篇内参稿子怎么写呢?就这么几十个字,前面的案情没必要重复,后面的事情还看不出端倪……经过反复沉思,汤计终于想出了办法,他决定把赵志红的偿命申请书原文呈送上级。于是,他仅加了一些说明文字,以《“杀人狂魔”赵志红从狱中递出“偿命”申请》为标题,附上赵志红的原文,向总社发出了关于此案的第三篇报道。稿子看上去简单了点,总社能发吗?结果对这篇稿件,从分社到总社,从编辑到领导,一路绿灯。最后,新华社总编辑何平亲自签发了这篇稿件。

过了几天,时任内蒙古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邢宝玉打来电话。听语气有点不太高兴:“汤计,赵志红的偿命申请书是写给我的,你怎么拿去了?”

汤计一听明白了,邢宝玉要的应该是原件,这说明他没有见到原件,也说明中央领导对此事作了批示,并且已经传达到了自治区。

汤计告诉邢宝玉:“我没有原件,只有复印件。”

邢宝玉很奇怪:“那原件哪里去了?”

汤计说:“你到现在还没有见到原件,说明你那里有肠梗阻!”

此时,汤计不知道多么感激那位警察兄弟,他真是有点料事如神,如果当时他不把复印件给汤计送来,那么原件或许真的会永远消失。

一个小时之后,邢宝玉又打来电话:“汤计,对不起,原件没有传到我这里,问题出在我们这里。”

就这样,在中央、最高法、最高检领导的关注下,赵志红作为呼格案的关键证人被留了下来。

看似一切都在顺理成章地进行着,呼格吉勒图案的重审指日可待。

呼格吉勒图一家人眼巴巴地盼着,时时刻刻准备着。汤计也在乐观地等待着,他们每天都要接到来自朋友、同志、领导的电话询问,社会各界都在关心着这件事。可是,他们盼望的那个电话迟迟没来。

一年过去了,重审不仅没有启动,事情还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汤计去自治区政法委询问。胡毅峰告诉他,核查组已经有了结论——用法律术语讲,当年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的证据明显不足;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冤案。可是政法委无权改判,要经过法律程序。核查组副组长、自治区政法委监督室主任姜言文说:“核查组的工作已经结束,已经拿出了意见和结论,但这不是最后的法律结论,法律结论得体现在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裁定书上。”

重走法律程序,需要经过公检法三个系统。公安、检察系统应该没有什么问题,自治区公安厅和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在赵志红交代自己是“4·09”案的真凶以后,成立了专案组,进行了追查,得出赵志红是真凶的结论,一案没有二凶,那么呼格吉勒图就不是凶手;自治区检察院的意见是,呼格吉勒图案子证据不足,就应该疑罪从无,予以改判。

走法律规定的审判程序,首先应该由检察机关就呼格案向法院提出抗诉,也就是要求法院予以重审,这是检察机关代表国家监督法院的权利。抗诉不能轻易启动,法院如果用维持原判来回应抗诉,按我们国家司法条文,二审如果维持了原判,即为终审。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让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认识当年的错误,积极主动地提起重审。

虽然中央领导、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对这个案子的重审有过指示,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也有明确态度,但是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就是不提起再审。因为重审此案,势必就要追究当初办案人员的责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还要支付国家赔偿,当时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领导顾虑重重,迟迟按兵不动。说到底,还是从局部利益着想,没有考虑这个案子不重审,受伤害的不只是李三仁一家,还有损亿万国人对法律的信心,有损党和国家的形象。

当年呼格吉勒图案二审的审判长,连呼格吉勒图案的卷宗都没看,就让一个书记员替他签字把呼格勾决了。当汤计得知这种情况,气得拍案而起:“啥叫草菅人命?这不就是活生生的案例嘛!”

公理有公理的逻辑,私欲也有私欲的门道。每次自治区政法委召开研究呼格吉勒图案联席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总是派出这个本应该回避的审判长参加。此人已经升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由他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领导参加研讨呼格案的会议,会场上别人发表正确意见时,他自然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找出种种理由不认错,严重影响办案。

李三仁和尚爱云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上访,好不容易拦住了院长,院长却把这个审判长找来应对他们。尚爱云一见到这个人,就火冒三丈。她拍着桌子质问那位院长:“他是你亲戚还是啥?你就这么袒护他,你懂不懂回避制度?当年就是他错杀的我儿子,现在他应该回避,你叫他来什么意思?”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汤计想明白了。虽然事实明明摆在那里,法院却在事实的外面建起一道玻璃墙,把你和你要的东西隔离开了。汤计心说,你们不动,我就动用舆论来促使你们动。

2006年底,汤计把呼格案的相关材料梳理一遍,写出两篇通讯——《死刑犯呼格吉勒图被错杀?——呼市1996年“4·09”流氓杀人案透析(上)》《死者对生者的拷问:谁是真凶?——呼市1996年“4·09”流氓杀人案透析(下)》,发表在新华社内部刊物上。《瞭望》新闻周刊总编辑姬斌看到后,认为这是一桩有典型意义的司法事件,如果公开发表,会对全国的司法进步以及民众法律意识的提高产生积极影响,他即刻让政治编辑室主任史湘洲给汤计打电话,商量找几个法律专家深入探讨,形成一篇文章在《瞭望》杂志公开发表。很快,《瞭望》编辑室的相关人员采访了几位法学专家,与汤计合作写成了《疑犯递出“偿命申请”,拷问十年冤案》一文,并于2007年1月9日公开发表。

这篇文章采用专家的观点提出对呼格吉勒图案重启再审程序的三个可行途径。同时,也提醒各级法院落实好最高法当年1月1日收回的死刑核准权,使慎杀少杀的原则在实践中得到体现。法律剥夺一个人生命的过程越复杂,就意味着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伸张,更意味着冤假错案的几率将被降到最低。尊重和保障严格的司法程序,维护法律程序本身的独立价值,是最大限度避免冤案发生的根本途径,也是中国走向法治国家的必然选择……

“呼格案”就这样从内部走向公开。一石激起千层浪,情形果然如姬斌总编辑预料的那样,国人皆知“呼格案”,网络热议“呼格案”,媒体穷究“呼格案”,汤计和李三仁夫妻,每天接到数不清的电话和网络留言,四面八方一片关切支持之声。

赵志红案的一审已经远远超期,按照规定,早该判刑送二审了。

社会舆论哗然,将这种情形作为一种司法不力的冷笑话:“报案小伙儿已冤死,杀人恶魔仍苟活……”李三仁尚爱云委托的律师苗立发声:“呼格吉勒图是否错杀,不应该由赵志红是不是‘4·09案件的真凶来确定。如果说赵志红对‘4·09案件的供述,促使了有关部门开始复核呼格吉勒图的死刑判决,现在复核的结果已经有了,当年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的证据明显不足。那么,就应该对呼格吉勒图案提起再审。”

李三仁尚爱云夫妻在2006年底就将相关法律材料递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一直没有得到答复,律师到自治区和呼和浩特两级法院要求审阅案卷,也被以种种理由拒绝了。

为了了解情况,寻找新的突破口,汤计去请教他的一位老朋友——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这位院长是一位法律专家。他告诉汤计,法院认为,公安局找不出物证能证明是赵志红作案,只有他的口供。根据法律,不能只凭口供定案。按照这个逻辑下去,不是赵志红,就是呼格吉勒图……这大概恰恰是某些人此时希望的结果。

证据、物证、人证……汤计马不停蹄,跑公安局,请教专业人士,搜集与呼格案有关的一切信息。强奸案,首要的证据就是强奸犯的精斑。案发时,女子的尸体裸着下半身,被放倒在厕所的隔离矮墙上,是不可置疑的强奸案。那么,第一件事就是要提取精斑,而精斑在哪里呢?

法院现在反过来要求公安局提供这一证据。

知情人的说法大相径庭。有人告诉汤计,现场没有采集精斑;有人说采集了,但是工作不认真给弄丢了;有人说,当时要求从严从快,经费又紧张,办案人员认为有其他证据支撑,就放弃了精斑鉴定;也有人直言不讳——采集精斑以后,发现不是呼格吉勒图的,另有凶手,就把精斑扔掉了。汤计去调查,警方说是采了,交给检察院方面了,而检察院方面却说什么也没有收到。按照制度,交接物证是需要手续的,谁签收的?无案可稽。

最关键的证据就这样永远地不得而知了。

汤计思索,警方既然承认提取了精斑,交给了检察院,就说明这是一起强奸杀人案,那为什么最终给呼格吉勒图定了一个流氓杀人罪?为何回避女尸被强奸过的事实?这就和“发现精斑不是呼格吉勒图的,另有凶手”的说法有了吻合处,这中间掩盖着什么秘密?汤计百思不得其解。

第二个证据是血型,汤计无法看到卷宗,不知道呼格吉勒图的血型,然而即便他和死者的血型一样,同样血型的人有的是,不足以证明罪犯就是呼格吉勒图。

第三个证据是皮屑。汤计怀疑呼格吉勒图当时喝了酒,又正值性萌动的年龄,他趴在墙头上往女厕所里看,看见有个女人一动不动,很奇怪,就进去触动了一下,发现是个尸体,也吓了一跳。为了掩饰自己趴了墙头,就说听见女厕有喊叫的声音,才闯进了女厕所。结果,这句话他就永远解释不清了,成了办案人员“顺藤摸瓜”的线索。

案发现场还应该有其他物证,如罪犯的脚印、女尸脖子上的掐痕、毛发等等,办案人员都没有提取留存。这又是什么原因?

关于作案时间,汤计再一次请教皋凤存。皋凤存是这样分析的:据判决书记载,呼格吉勒图是晚8点40分作案。但是证人闫峰两次作证——当晚8点45分他和呼格吉额图要回车间上班,他们是掐着表吃的饭,8点40离开的饭馆。而被害人的同事证明,被害人是7点40出去上的厕所,所以呼格吉勒图8点40见到的应该已经是一具尸体了。那么,法院认定的时间和实际案发时间就有一个小时的差距,足以证明呼格吉勒图不是作案人。难道办案人没有注意到这个时间差吗?

关于口供,事实上呼格吉勒图在庭审时已经翻供,说出办案人员涉嫌严重的刑讯逼供、诱供,这样的所谓口供已经失去可信度,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了。相反赵志红口供是比较符合逻辑的。尸检报告及照片显示,死者短发烫发,呼格吉勒图交代的却是披肩发、不烫发;赵志红交代的死者身高到他脖子左右,准确地说出155到165厘米之间,法医测量的尸长果真是155厘米,而呼格吉勒图交代的死者大约高165厘米,明显不准确。另外,呼格吉勒图交代,他与受害人曾有对话,受害人说普通话,可是死者的亲人、同事却证明,死者只会说地方话……汤计采访了很多看过卷宗的警察和专家,他们一致认为,即便只凭口供对照,也该为呼格吉勒图平反。

法院就是坚持要物证。

汤计感到自己的钥匙丢了。人家说,你不是要证明这间房子是你的吗?那么拿出你的钥匙。汤计说,房间里有我的手稿书籍还有手机,细细解释手稿是啥手稿,书籍是啥书籍,手机是啥牌子的。可是人家不管这些,就是要钥匙。

你说你有理有据,你说你真理在手,都没有用,你把钥匙拿出来好了。

怎么办?汤计再次求教邢宝玉。对于呼格吉勒图案,邢宝玉的态度是“有错必纠,实事求是”。他认为呼格吉勒图如果得以平反,必然提升全民对司法的信心。

邢宝玉曾经给汤计设计过一个思路:法院死咬着说呼格案没有证物,可以按照“疑罪从无”的思路去解决问题。这样,法院方面可以不处理人,压力就小了,这个孩子的罪也就洗清了。等平反后,再去申请国家赔偿和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但是他和汤计商量之后,又觉得呼格吉勒图家人难以接受这个思路,李三仁和尚爱云坚持上访、上诉这么多年,就是要为儿子找回无罪的清白名誉。

汤计和邢宝玉相对而坐,像在写字台上下一盘棋那样凝神深谈。这一次,汤计问邢宝玉:“你们检察院为什么不去抗诉,检察院一抗诉,法院就得开庭再审啊?”

邢宝玉说:“这可万万使不得。法院现在不在状态,我抗诉他就会维持原判,法律上规定再审就是终审,一旦维持原判,程序上就成死结了,那边就可以把赵志红执行死刑,呼格案也就永久成谜了。”

邢宝玉提醒汤计说:“你们新华社应该继续发稿子,建议最高院把呼格案拿到外省市法院跨地区审理。”

邢宝玉的建议使汤计眼前一亮。他很快采访了相关律师、公安干警、法院领导、政法委领导和法律界的相关人士,征求他们的意见,果然获得了他们的共识。2007年11月28日汤计发出第4篇内部稿件《内蒙古法律界人士建议跨省区异地审理呼格吉勒图案件》。

不久,最高法派人到内蒙古高院协商异地重审,但前提是呼格吉勒图父母要提出申请。对此李三仁和尚爱云完全没有思想准备,当自治区高院派出一个副院长和他们谈的时候,老两口觉得非常突然,觉得在内蒙古有这么多正义之士支持尚且如此艰难,去了外地人生地不熟的,恐怕问问案子都困难。所以,李三仁与尚爱云拒绝了异地审理的提议。

在上级和舆论的压力之下,内蒙古高院称正在进行内部复查,还是没有启动重审程序。谁知这一拖,情况就发生了变化,呼格吉勒图案的重审进入了长达三年之久的冰冻期。

十一

2008年到2011年这段时间,积极推进呼格吉勒图案重审的自治区政法委书记和核查组组长退休,常务副书记胡毅峰调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做秘书长,政法委秘书长、核查组副组长也都相继调离,已经有了结论的案子和原本热烈的舆论,日趋淡出人们视线。

李三仁和尚爱云上访的火车票,已经攒了厚厚的一沓,他们到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申诉询问也已经有九十多次了。

为了能见到时任自治区高院院长,尚爱云甚至豁出被撞的危险,去拦院长的座驾。

走投无路的老两口打起了条幅,站在自治区两会会场外面,希望引起关注。

而张铁强却代表着国家机器,在会场外面吆三喝四地指挥安全保卫。有一次,他看到了李三仁和尚爱云,马上给出了一个眼色,下边的人冲过来拽住尚爱云,拧着她的胳膊要带她找个地方谈谈。尚爱云冲着与会代表大声喊:“我不去,我怕你们偷摸害死我……”他们这才松手。

到会采访的汤计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为了要李三仁尚爱云保持信心,汤计一次次把他们请到自己的办公室,推心置腹地嘱咐他们,要相信这个国家是有正义的,相信中国的法制建设会不断进步,坚持正常渠道上访,到日期就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询问何时重审,千万不要做出偏激的举动,他也支持老两口争取舆论支持。

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前,老两口找到一位来自河南的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陈述自己的冤情,那位人大代表收下他们的申诉材料,带到了会上;他们一直与北京《法制晚报》保持联系,及时披露案情的变化,让轰动全国的呼格吉勒图一案始终不脱离公众的视野。经过漫长的申诉之路,李三仁和尚爱云变得理智了,坚强了,他们的视野和格局也变得开阔了。他们说,我们要找回儿子的清白,愿天下不再发生冤案,就是维护中国法律的光明正大。

汤计已经把推进呼格案的重审作为自己毕生的使命。还有一个无私无畏的人作为同盟军,始终与汤计站在一起,他就是赫峰。赫峰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与呼格案的始作俑者张铁强同在一个领导班子里工作,分管刑侦。是他率队破获了赵志红案,并根据赵志红的交代,带人去现场核实,确认赵志红是真凶;在成立专案组后,是他第一个发现当年侦办此案的张铁强举止反常,并迅速向公安厅领导汇报,令张铁强离开专案组,保证了复查顺利进行;复查卷宗时,也是他第一个发现呼格翻供的笔录被故意隐匿;在政法委、公安厅已经得出呼格案是错案的结论,却没有进一步结果的情况下,是他第一个寻找正当途径,向上级反映情况的;也是他第一个接受采访,披露案情,为汤计的5篇内参提供了主要材料。2012年张铁强擢升呼市公安局副局长,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赵黎平(现已因涉嫌持枪杀人罪被捕)专门出具手谕,证明“张铁强与‘呼格案无关”。在这种情况下敢于冒犯领导,第一个提出质疑张铁强的也是赫峰。

在长达九年的时间里,汤计与赫峰风雨同舟,和李三仁、尚爱云一家成了息息相关的亲人。他的坚持也从一开始的职务行为变成了义不容辞的责任。

2011年1月,仿佛残存的坚冰开始酥软,传递出来一丝淡淡春意,胡毅峰这三个字,突然回到了他们的视野里。自治区两会传出消息,胡毅峰当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尚爱云接到大儿子昭力格图电话的时候,高兴地问了一遍又一遍:“儿子啊,你听准了吗,真的是胡毅峰,原来政法委的那位副书记?”

汤计认为胡毅峰当选后定会担当道义,推进呼格案的重审,但是如果他一到任,立即推动呼格案的重审,在高院内部应该有一定阻力。必须给他创造一个由头,让他顺理成章地提出这个问题。

汤计再次发起攻势。他考虑到网络媒体的力量不可低估,受众面广,反馈迅速,就组织分社电视记者邹俭朴、林超,在2011年清明节做了一期视频节目《十五年冤案为何难昭雪》。汤计本人和李三仁、尚爱云、赫峰出镜。

在这期被“新华视点”采用的节目里,赫峰有理有据,直言不讳——“为了更慎重起见,我和公安厅的有关领导把这两部宗卷拿到公安部,当时公安部刑侦局的主要领导,分析完以后表示,单从这两份宗卷内容来看,认定谁是这个案子的真凶,那必然是赵志红。

“当时给呼格吉勒图定罪的那些物证已经灭失了,不存在了,你反过头来再想找到那些物证去给赵志红定罪,那不可能,因为物证它有一个保存期,过了保存期就不留它了。

“这个案子当时办得很粗糙,如果当时公安机关、检察院审理这个案子,法院审判这个案子都认真一点、负责一点,不至于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在节目现场,记者先后拨通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几位负责人的电话,他们表示对本案还在调查中,或者表示不清楚情况,拒绝透露更多的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4·09命案成了各方不敢碰触的烫手山芋,起诉卷从呼市公安局转到呼市赛罕区分局,最后又退回了公安厅,目前正在等着开公检法协调会……”

在节目的最后,主持人呼吁:“如今,距离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已经过去了15年,而真凶落网也已经过去了近6年。为了还儿子一个清白,李三仁、尚爱云老两口已经奔走了15年,我们不知道,为了替儿子申冤,他们还要坚持多久?”

这一节目被优酷网转发,点击量达到数十万,新华社的呼吁得到了积极回应。汤计感受到新媒体的力量,他抓住时机又发出了题为《呼格吉勒图案复核六年后陷入僵局,网民期盼真凶早日伏法》的内部报道,中央领导很快作出了批示。

最高人民法院专门派人到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督察。胡毅峰已经作好了准备,顺势而为,成立了呼格案复查组,选了5名具有法学硕士以上学历的精干法官,反复研究案卷,找办案警察和检察官调查,很快把案情搞清楚了,得出了正确结论。

2012年的一天,汤计在胡毅峰的办公室里见到了厚厚的呼格案卷宗。这是胡毅峰院长让人复印的,他说自己看了第一遍,就用了整整三天,后来又反复看了几遍。汤计和他谈起案情,发现他对每一个细枝末节都研究得十分透彻。胡毅峰说:“汤计,你可不能再写了,我这里调查组正在调查着呢,你看看我自己还亲自审案卷呢。”

到了这年夏天,在一次会议上,汤计与胡毅峰相遇。胡毅峰扯着汤计的衣角,把他叫到一边,悄声说道:“呼格案已经复查完,准备彻底平反了。”

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就像人们常说的那样,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只是在赫峰那里,压力仍然不小。

十二

2012年11月8日,党的十八大召开,中国的历史开启了崭新的一页。

新一届自治区党委同意对呼格案进行重新审理。

由于长期劳累,汤计的身体出现了问题,临床症状是便血,浑身乏力。那天,汤计准备赴京看病,正忙着整理办公室。突然进来一屋子老头儿,把十八九平米的办公室挤得满满。这些老头儿一个个弓着肩头,皱着眉头,嘶哑着嗓子,吃力地说着曾经讲述了无数遍的遭遇,眼睛里已经没有了眼泪,尽是深深的苦楚。

早上离开家的时候,妻子还在说,汤计啊汤计,你听点话行不行,可别继续破车好揽债了行不行?咱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拍着篮球跑一天不知道啥叫累,背上一袋麦子走十里八里不大喘气的汤计了……而此刻看着这些白发苍苍的老头儿们,汤计什么都忘了,他没有说话,却已经拿起纸笔,开始记录案情。

1999年,内蒙古农牧厅下属的国有农机公司改制,整体合并进了乌兰察布盟农机公司,乌兰察布盟农机公司也改制为股份制企业。政府答应,原来内蒙古农牧厅农机公司退下来的30名老职工,一律走社保,政府负责交社保,计二百万元。可是这笔费用一直没有落实,所以这些下岗老职工,一直没有经济来源,成了儿女和亲友面前的乞食者。他们原来单位的办公楼是一笔财产,价值两千万左右,可是已在合并中交给了乌兰察布盟农机公司,已经成了别人的财产。

他们到乌兰察布市政府上访过很多次,要求用本单位的大楼抵社保,由于事情拖延的时间较长,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新上任的领导们都忙于开拓自己的新政,没人愿意捡起来打理这团历史遗留的乱麻。就这样,上访成了他们过日子的常态,当年的壮年跑成了老头儿,当年的老头儿跑进了殡仪馆,始终没有见到任何希望。

汤计问,那让法院把楼执行回来,一拍卖,社保钱不就有了吗?

老头儿们说,听说领导有话,说楼是政府财产,法院不能执行。汤记者啊,他们都说你手里的笔是支金笔,可管用呢,你就给我们写个稿子报上去吧!

汤计没有一句敷衍推诿,他把这些老者送到楼下,让他们回家耐心等待调研结果。他在赴京之前硬撑着身子,去了一趟乌兰察布市。他跟妻子请假,说当天就回来,结果一进入状态,就全然顾不上自己的身体了,一口气跑了好几天。他调查之后认定老头儿们的说法属实,那幢楼房的确还在已转制为私企多年的原乌兰察布农机公司手里,由于市政府某位领导的干预,检察院放着七年前的案子不起诉;法院虽然已经宣判这幢楼是国有资产,但是他们不愿担当,与检察院互相推诿,一直没有执行收回。

汤计到检察院提出批评建议,说你们七年置放案件不起诉,属于严重的程序违法,如果我给予公开报道,就是司法界一个负面消息,建议你们赶紧依法作出决定。

汤计又到法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请你们联合检察院一起找你们的那位有关市长汇报去,就说我建议,法院赶快对那幢在乌兰察布农机公司手里的楼房执行依法收回,然后由法院评估拍卖,所得资金补交足原下岗人员的社保费,其余留给政府。你们捎话给他,任何人没有权利干预司法,法院的执行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如果他还要干预,那我一定奉陪到底。

那个副市长一听这番话,反应倒是挺快,马上说,我什么时候不让执行了?我跟你们谁说的?你们法院该执行就执行得了,问我干什么……法检两院的院长们面面相觑,欲言又止。不过结果很好,检察院、法院开始安排对那幢大楼的执行。

就在这时,汤计的体检结果出来了,结肠中的恶性肿瘤已经长得连肠镜都无法穿过那么大。手术的前一天,躺在北京协和医院的病床上,汤计的心里惦记着乌兰察布的那些老头儿,什么时候能终止上访,过上温饱的日子……

手机响了,是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打来的,他说,明天他们将去执行收回那座大楼,担心有人会发动不明真相的职工阻拦,乌兰察布农机公司使用了这座楼十几年,如果不肯轻易交还,恐难执行成功。请汤老师到场督办。

汤计的手上扎着静脉点滴的针头,妻子帮着他拨通了社里的电话。他安排了第二天去现场的记者,叮嘱他们带上照相机全程跟随执法人员,如果有人胆敢阻拦,就是妨碍司法。他还叮嘱同事:“要把发生的情况第一时间告诉我,出事儿我就推迟手术,马上发文给北京。”

还好,这个预案没有用上,法院的依法执行十分顺利。

汤计手术后上班没几天,获得了社保的那30个老头儿手里拿着锦旗,肩上挂着一串串鞭炮,乐颠颠地感谢汤计来了。只见到老头儿们脸上荡漾着喜气,说着“新华社好,汤老弟好人啊!我们上访了十四年,还是在新华社见了天日了,大恩不言谢,大恩不敢忘……”的心里话,汤计不由得一扫病容,喜上眉梢。他伸手把鞭炮从老人们的肩上摘下来,告诉他们这里是新华社,不能放炮,你们的情谊我心领了。谁知,他忽然听见身后连续有“扑通、扑通”的声音,回头一看,地上已经跪倒了一片白发人。汤计鼻子一酸,眼泪夺眶而出。

汤计一一扶起他们说,老哥哥们,如果不是有病在身,我要请你们喝上一顿酒,转制的时候,你们承受了这么多的困难,往后安度晚年吧。再有困难,还来新华社找汤计。

十三

躺在病床上的那些日子,汤计整天讲段子、扯闲篇儿,为的是安慰妻子和孩子们。夜深人静,他却无法入眠,一个劲儿地胡思乱想。现在农机公司下岗职工的困难解决了,最叫他挂心的人,是李三仁与尚爱云老两口,他们已经是老年人了,还能坚持多久?没有谁能比自己更熟悉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没有谁能有新华社这样坚如磐石的后台,如果此时撒手,后事难料。更重要的是,这个案子成功了,就是中国死刑冤案重审的第一案,应该是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国司法进步的具体体现,对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会产生正能量。

一个人在身体虚弱的时候,往往会回首往事。不知因为啥,就想起了少年时代经常背诵的毛主席语录——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是重于泰山。那么自己在和这个世界说再见之前,能为人民做的事情,莫过呼格吉勒图一案的平反昭雪了。他暗暗告诫自己,汤计,你要坚持,无论如何也要坚持重返工作岗位,必须亲眼看到这老两口脸上的愁容变成笑颜,你才能闭上眼睛。

手术后活检结果显示,汤计的结肠癌为早期发现,无须放疗化疗,可以出院保守治疗,全家人转忧为喜。汤计重返工作的第一件事就是继续推进呼格案的重审。

他了解到,经过反复审核,自治区高院已认定呼格吉勒图无罪。在这一结论确立的前提下,以什么理由来纠正呼格案,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再次统一了认识,再审判决书最终认定呼格吉勒图为作案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014年6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召开公检法三长会议,为呼格案平反作维稳预案;成立了呼格案平反领导小组,组长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李佳担任,自治区高院院长、检察长、公安厅长任副组长;大组里分6个小组:维稳组、审判组、教育组、国赔组、安抚组、问责组。九年工夫,九年发力,呼格案的重审,就像一个时而冲锋、时而徘徊的足球,终于闯过一道道防线,来到了球门之前,现在就差临门一脚了。

为什么好消息迟迟不来?眼看要到国庆节了,汤计实在不愿意看到这件事拖到2015年。

汤计在办公室里实在坐不住了。他邀请新华社内蒙古分社副总编辑吴献一起来到了内蒙古高院胡毅峰院长的办公室。

汤计没有任何寒暄,甚至带着一些急躁,开门见山地说:“我们是来协调推进呼格案尽快重审的,请正面回答我们的采访,不要讲官话,我们的稿子要把您的话写进去。”

当汤计把写好的稿子传真给胡毅峰,胡毅峰审阅后很痛快地答应,可以发表!

11月4日,吴献和汤计写的稿件被新华社作为通稿发出:“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在办公室接受了记者采访,他指着厚厚的呼格吉勒图案卷宗复印件说:‘法院正在依法积极复查,此案的每一个细节都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们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把这起案件复查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据胡毅峰介绍,复查过程中,法院并没有遇到障碍和阻力,一切都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汤计立即联系《法制晚报》,请他们跟进发布了一条“呼格案将立案再审”的重磅消息。

汤计积极和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组沟通,请他们到呼和浩特来专题采访呼格吉勒图被错杀案的重审。

汤计对赫峰,只说了一句话,因为他知道这句话对于赫峰来说,就是一道闪电,足以一扫他眼前全部的畏葸。他的这句话是:“赫局长,咱俩都是共产党员,需要我们站出来的时候到了!我把猛料全部抖搂出去了,现在就看你的了。”

咱俩都是共产党员啊……说话之间,汤计被自己打动了,泪水难以抑制,热汗将握在手里的电话浸湿。

电话里一片沉静,只听到赫峰的唏嘘之声。

这一次,已经被勒令闭嘴的赫峰又勇敢地出现在中央电视台的镜头前。

焦点!焦点!呼格案以焦点的方式,凝聚了天下父母的关切,凝聚了社会各界的声援,凝聚着正义和法律的力量!汤计及时推波助澜,安排青年记者邹俭朴收集网上舆情,采写了第六篇内部报道——《呼格吉勒图案舆情持续发酵 网民呼吁尽快再审》。这篇稿件于2014年11月16日抄送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依法履行了一系列程序之后,2014年12月13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微博上发布了呼格案再审判决的送达预告。尚爱云急匆匆地给汤计打来电话,告诉他,法院已经通知他们家,将把判决书送到他们家里。

汤计放下电话,立刻向社领导汇报,请求启动采访预案,第一时间向全国现场直播。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赵建平带队来到呼格吉勒图父母家,将案件再审判决书送到李三仁和尚爱云手中。判决书内容一是撤销内蒙古自治区高院1996年作出的二审刑事裁定、呼和浩特市中院1996年对呼格吉勒图作出的一审刑事判决;二是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赵建平副院长同时通知李三仁和尚爱云,可以向内蒙古高院申请国家赔偿。赵建平站起身来,深鞠一躬,真诚道歉说:“我这次来是受胡毅峰院长的委托,也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你们表示真诚的道歉,对不起。我们从今以后一定会吸取这个教训,深刻反思办这个案子过程当中法院存在的问题,绝不能让呼格吉勒图这种悲剧再重演。”赵建平还为呼格吉勒图父母带来3万元慰问金。

李三仁和尚爱云,接过法律文书,逐字逐句读罢,默默地签名,按手印。

汤计身着大红色的冲锋衣,站在人群之中,屏声静气,双手合十。九年拼搏,时光历历,他终于看到了正义的到来,看到了法律的胜利。

程序结束,赵建平带队离开。各媒体记者和诸位见证人,也纷纷告别离去。汤计起身正要出门,李三仁和尚爱云突然一起扑到他的身边,汤计展开宽大坚实的胸怀,和他们紧紧拥抱在一起。再也无须克制,三个人泪水合流,久久不能平静。

至此,汤计完成了一个记者的九年长征。

2016年初,27名对呼格冤案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涉嫌犯罪的张铁强正在接受司法侦查。

在汤计的帮助下,呼格吉勒图草葬于荒野的骨灰迁入新墓。

当人们从这里走过,会带走深思。

原载《人民文学》2016年第10期 原题为《一个记者的九年长征》

原刊责编 晓 芳

本刊责编 吴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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